我们回到达拉·桑多瓦尔的小爱巢时,罗伦·克莱默已几近崩溃。我用钥匙开门,罗伦却躲在门后。我们根本没有想到罗伦就在门后,开门的时候重重地撞了他一下。罗伦一声惨叫,却被推门的雷狠狠瞪了一眼。“我真的不敢相信,”他说,“我还以为你坐在沙发上呢。”
“我不知道是你啊,雷。”
“那你就躲在门后?天哪。”
“我很紧张。你们去了那么久,我真的很担心。”
“伯尼得找一个不见了的盒子。看他工作挺有意思,他还把一张桌子给拆了,结果却发现盒子在书架上,就在那里,原来它被弄成一本书的样子了。”
“《被窃的信件》?”
“呃?”
“爱伦·坡,”我说,“短篇故事集。不是这么回事,罗伦。你说的是把一本书藏在书架上,小说是这么写的。只是这一次,是一个盒子伪装成一本书。”
“听起来差不多。”罗伦说,声音显得有点不高兴。我为罗伦解释这道谜题,雷跑到厨房去给自己弄杯喝的。他回来了,杯里的饮料被他喝了一大口,示意要我打开盒子。
“现在我可以把枪拿回来了吧?”罗伦说,“还有警棍、警徽、手铐和警帽,所有的装备都还给我。这跟你无关啊,伯尼,只是看到我的东西穿戴在别人身上,我就觉得很别扭。”
“这我明白,罗伦。”
“少了它们就好像没穿衣服似的。现在规定下班也得带枪。你如果知道有多少件抢劫案是下班警员及时阻止的,就会知道为什么上面这样规定了。”
我只想到下了班的警员因争论纽约尼克队和新泽西网队哪个比较强,最终发生开枪互射的悲剧,但我想还是不要说这个比较好,估计说起来不会太愉快。
“可不可以先把东西还给我,再开盒子?”
“天哪。”雷说。
我扬了扬手里的盒子。“真的够奇怪了,”我说,“这盒子现在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雷瞪着我。“这盒子对你来说可值一万美元啊,伯尼,这能说不重要吗?而且你还得靠它摆脱谋杀指控呢。我不想跟你争,就算弗兰克斯福德不是你杀的,但你这一趟的收获可能一毛钱都不值,更别说一万美元了。”
“这话说的也是。”我承认。
“除非证据在盒子里。”
“这盒子是私人物品,”我说,“就好比帮朋友的忙。重要的是让我又进了一趟公寓。雷,当时我不明白,还以为盒子是关键,但进到公寓之后,我找到了我想要的答案。”
“我不太明白。”罗伦说。他好像在期待我变个把戏,蓝盒子掀开,里面跳出只白兔子什么的。“你到底在公寓里找到了什么,伯尼?”
“一开始是发现门没完全锁好,锁死装置没有扣好。”
“哦,我的天哪。”雷说,“我跟你说警察上次只关了门,没把它锁好,难道这也不行吗?”
“这当然可以。但上次我进到弗兰克斯福德的公寓时,记得非常清楚,锁死装置是扣好的。如果只是弹簧钩住,我开起来就应该比较快,但当时我必须让圆柱转一圈半。虽然如此,这也没有花掉我太多的时间,因为我是这行里的顶尖高手——”
“天哪,我们能不听这些废话吗?”
“——先把螺栓松掉,再挑开弹簧锁。我就是这样做的。”“那又怎样?”
“所以,除非凶手在行凶完毕离开弗兰克斯福德公寓的时候,身上有钥匙而且还肯花时间把尸体锁在里面,否则,就只能是弗兰克斯福德自己转过门把上的按钮,把门给锁死了。但我始终不明白凶手为什么会有钥匙,又为什么肯浪费时间锁门。”
我抓住他们的注意力了,但他们不明白我说这番话到底要干什么。终于,雷缓缓地说:“你是说是弗兰克斯福德把他自己锁死在里面,对吗?”
“一点也没错。”
“然后你把他杀了。”
“错。”我用罗伦的警棍轻轻打了打自己的手掌,“明白吗?这我就很有把握了。”我继续说,“因为我很清楚一个事实,我没有杀弗兰克斯福德。在确定了我进门之后他还没有死这件事后,我的思绪豁然开朗。这话的意思就是——我知道是谁杀了他。”
“谁?”
“很明显了,不是吗?”我用警棍指了指,“当然是罗伦,还会有谁?”
我看着罗伦的右手。很有意思,他的手就放在腰际的枪套附近,只是他的枪套现在在我的腰上。他发现我在看他,手赶紧放了下来,脸色微红。
“你是神经病。”他说。
我不是。
“这就是双子座典型的行事风格。胡乱扯个弥天大谎,说到哪儿算哪儿,看别人会不会相信。雷,我看我们还是把他抓起来吧,先用你的手铐把他铐住。他已经逃跑过一次了。”
雷沉默了一阵。然后他对我说:“你是刚刚编出来的,是不是?把一些片段胡乱凑起来的吗?”
“不是,我有很确凿的证据。”
“那你为什么还要吊我的胃口?”
“雷,你不要再听那个疯子的话了——”
“闭嘴,”雷·基希曼说。他又对着我加了一句:“说吧,伯尼,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说完吧。”
“好。”我说,“其实很简单,J·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那晚本来是要参加一出戏的首演的,都说好了,所以我才挑那个时间到他的公寓去。我有内线消息,那人告诉我他那时不会在家。
“他也的确准备要出去了。他身上穿着睡袍,正想换衣服,却发生了意外。我不知道他是中风、晕眩、心脏病发作还是滑了一跤,结果就是他穿着睡袍躺在床上,不省人事。在这个过程里,他可能撞翻了一盏灯或是什么别的东西,噪声惊动了邻居,才会有人报警。这只是插曲。重要的是,他躺在卧室里,昏迷不醒。在我进入公寓的时候,门的锁死装置当然还是扣得好好的。”
“一派胡言。”罗伦说。
“让他说。”雷的声音很冷静,“到目前为止,你都还没说到正题,伯尼。”
“好的。我进到公寓就开始工作了,根本没离开客厅。除了检查桌子,也没有做别的事情,因为盒子应该在里面,而我却没有找到。就在这个时候,你们进来了。我们聊了起来,谈好价码,然后罗伦突然想上厕所。”
“那又怎样?”
“根据他的说法,他进到卫生间,上了厕所,回来的时候转错了弯误闯入卧室,结果发现了尸体。于是,他转身冲回客厅,我们俩正在那里等他。罗伦大叫了一声,脸色突变,昏倒在地。”
“这一幕我们都看到了。伯尼,然后你狠狠打了我一拳,让我像条狗似的趴在地上。”
对于最后的指控,我只能耸耸肩。“罗伦其实一眼就看到弗兰克斯福德了,”我说,“他的眼睛应该很敏锐。如果你从客厅走到浴室,还没到浴室就可以看到卧室里有道粉笔的印记。当然那个时候没有粉笔的印记,不过却有个人在那里,瘫在床上。好奇的罗伦没有上厕所,而是进屋查看。”
“然后呢?”
“他在里面待了好几分钟。这时,弗兰克斯福德突然回过神来。我不知道罗伦认为他是死了,还是昏过去而已,但这不重要,总之弗兰克斯福德突然睁开眼瞪着他,罗伦想也没想就拿起他最信赖的警棍,朝弗兰克斯福德的脑袋打过去。”
“胡说!”罗伦说。他的声音在颤抖,但可能是因为愤怒,而不是因为有什么罪恶感。“他疯了,我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为了钱。”
“什么钱?”
“就是弗兰克斯福德睁开他浅蓝色的眼睛看到你之前,你拼命往皮夹里塞的东西。那个时候,钱散了一地,他的身上、地上到处都是钱。”我对雷说,“知道吧,弗兰克斯福德就是那种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中间人,手上握有很多把柄,视需要而用。他当然有银行户头,有保险箱,有藏钱的地方,但他也有很多现金在身上。只要是做中间人的,不管合不合法,身边都会有点现金。我只是个偷东西的小偷,今天晚上还不是拿得出一万美元来?”我觉得没什么理由告诉他们其中有一半不是我的。
“在弗兰克斯福德的公寓里一直没有出现过钱,不在抽屉里,也不在衣橱里。没看到他放在墙上的保险柜里,也没看到他藏在书桌里。大家搜了这么多遍,还包括我今天搜的一遍,唯一没有看到的就是现金。”
“你是说,没看到现金是因为全被罗伦拿走了?”
“胡说八道。”罗伦说。
“不是。”我说,“不知道弗兰克斯福德为什么昏倒,但可以确定的是它来得很快——中风、跌倒,都是一瞬间的事情。我猜先前有人给了他一笔钱,可能要他转给什么人,数目一定很大,他因此才耽搁了去剧场的行程。访客给了他钱之后离开,他把钱拿到卧室,显然在昏倒之前数过一遍。罗伦走进卧室时,里面是一个生死不明的人和满地的百元钞票。”
“这是你的推测。”
“是吗?我的公寓被搜得像是台风过境,雷,每个抽屉都被翻出来、每本书都被抖过了,你觉得搜查能有多彻底,他们就干得有多彻底。不管蓝盒子里有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激励他们这么认真。有人知道弗兰克斯福德被杀的时候身上有一大笔钱,谁会知道这一点呢?当然是给他钱的那个人。我想可能是迈克·迪巴斯或是别的跟他有关系的人。反正这钱不是要转给迪巴斯的,就是迪巴斯给弗兰克斯福德,让他用来打点别人的,以防调查的矛头指到他身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不可能是访客杀了弗兰克斯福德,而锁也锁得好好的。那家伙——为了方便起见,姑且认定他是迪巴斯好了——非但没有杀弗兰克斯福德,还留了一大笔钱给他。这笔钱一定不少,在弗兰克斯福德死后,迪巴斯不肯吃这闷亏;也因为数目很大,罗伦才起了杀心,觉得值得干这一次。”
“雷,他疯了,这家伙疯了。”
“我不知道,罗伦。”雷说。
“你是在开玩笑,是不是?”
“我不知道,你一向很爱钱。”
“你的意思是你相信他的胡说八道?”
“你本来就是什么钱都拿的,罗伦。不过你做得那么幼稚,还是让我很惊讶。通常干这行的,需要过一段时间才会伸手拿钱。钱是我们这个体系里的一部分。工作久了,做事便越来越狠辣,拿钱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但是你,罗伦,你一出道就这么贪,拿钱从没手软过。也许白羊座还是他妈的什么星座的本性就是如此,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贪婪的警察。”
“雷,但你知道我从没杀过人。”
“我不怎么确定。”
“行了,雷,你想我会用警棍杀人吗?”
我很高兴他自己提到这一点。我甩甩罗伦的警棍,往我的手掌里一拍,声势惊人。“好棒的警棍,又光又滑。任何人看到这根警棍都可以确定它没有被用来打过人,罗伦。”
“我本来就没有啊。”
“你是没有。也没有把它掉在地上、撞到什么东西,更没有用它刮过墙壁。甚至在两天前,你根本还没有用过这根警棍!”我很戏剧化地用警棍指着他,坦白说这有点夸张。“这是新的,对不对,罗伦?全新的,没用过几天。因为旧警棍不能用了。旧警棍被玩得太过火了,经常摔在地上,早就破破烂烂了,表层有很多刮痕和细缝。你知道弗兰克斯福德的血已经渗进去了——除了血,说不定还有皮肉的碎屑——你也知道化验室的人可以査出来,因为你再怎么擦洗也没有办法把罪证洗干净。所以,你干脆就把旧警棍扔了。”
罗伦的嘴张得大大的,但没说一句话。雷从我手上接过警棍,仔细看了看。“还真是粉嫩粉嫩的。”
“雷,看在上帝的分上。”
“他妈的,这是全新的。这不是你平常带的那根,你什么时候换了新警棍?”
“一星期,或者两星期前吧。”
“那是在弗兰克斯福德被杀之前?”
“当然是在窃案发生之前啊,雷——”
“旧的那根有什么不好?”
“我不知道,我只觉得这根警棍轻重很合手。雷——”
“旧警棍被你扔了吗,罗伦?”
“我不知道把它弄到哪里去了。”
“有必要的话,你觉得你找得到吗?”
“我想可以吧。哦,我现在想起来了,那根警棍在我家后院。也许被隔壁的孩子偷去玩了,但说不定还找得到。”
这两个人互相看着,好像我不存在一样。过了好一会儿,罗伦才把目光放低,看着他的鞋子。他穿了一双黑色的旧式皮鞋,擦得锃光闪亮,比我那双褐色的休闲鞋更配笔挺的警察制服。
雷说:“马桶。他说他要去上厕所,而我们听到冲马桶的声音之后,没隔几秒钟他就进到客厅了,他哪有时间做那么多事?”
“他是回来的时候才冲水的,雷。他直接走进卧室,回来时顺手冲了马桶。”
“你说这是掩护?”
“没错。”
“是啊,我想这样也行得通。但是烟灰缸又怎么解释呢?弗兰克斯福德不是被烟灰缸砸死的吗?”
“而且还是从客厅飞过去的。”
“这点你怎么解释?”
“你记不记得我曾经问过烟灰缸的事情?我坐在客厅里,身边的桌子上就有一个。那天晚上,那个烟灰缸就在旁边,所以我以为原本是有一对的,化验室不知道为什么把两个都拿走了。其实只有一个烟灰缸,就是我进屋之后见到的那个,也是化验室的人从卧室里拿走的那个。”
“烟灰缸怎么跑到那里去了?罗伦拿的?”
“当然。他先回到客厅演出昏倒的那幕话剧,但仔细想一想,你不觉得他的反应迟钝得有点奇怪吗?当然可能是因为他以前没有见过尸体——”
“他见过几具。”
“那么也许这是第一具和他有关的尸体吧,也许正因如此他的膝盖才有点软,但他还是有办法一直跑到我们面前才昏倒。当然这不是真的。几分钟后,我冲到门外,而你爬起来一个劲地追我,对不对?”
“那又怎样?”
“你出门之后,他还躺在地上,但你前脚出门,他后脚就爬起来,从桌上抓起烟灰缸便往卧室跑,然后就用那玩意儿往弗兰克斯福德的头上砸去。也许他用警棍把弗兰克斯福德打昏了,也许弗兰克斯福德已经死了,但他想制造一个显眼的谋杀凶器。我猜那时弗兰克斯福德还有几口气,但被那么重的烟灰缸狠砸两下,也就完了。然后他就假装清醒,跑到街上,和你一起追捕凶嫌。他把所有的钱捡了起来,拍拍屁股轻松回家了,反正谋杀的重罪已经套在我的脖子上。”
起初我不知道雷·基希曼到底相不相信我说的话,但说到最后一段话时,我想他的疑心完全消失了。我听到了他把枪套暗扣打开的声音,显然他想在需要动手的时候能尽快把枪拔出来。罗伦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动作,他好像想冲出去,却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雷说:“到底有多少钱,罗伦?”罗伦没说话,于是他掉过头来问我。
“他迟早会说的,我猜不止两万,实际数目有可能是一倍以上。反正数目很大就是了,所以迪巴斯才想把它弄回来。当然,罗伦要回家数过才知道到底有多少钱,不过单单瞥一眼,他就知道那钱值得他伤人。”
罗伦沉默了很久才说:“我以为他已经死了。”
我们都看着他。
“他躺在那儿和死人完全一样。我想是有人杀了他,除此之外,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而后发现自己开始捡钱,那是不自觉的。我捡得什么都忘了,这时他睁开了眼睛——你知道吗,我以为他死了,他却睁开了眼睛。”
“然后你就用烟灰缸砸过去,让他的眼睛永远也睁不开了?”
“哦,天哪。”罗伦说。
“到底有多少钱?兄弟,两万?四万?”
五万。
“五万美元。”雷轻轻地吹了声口哨,“难怪你对今天晚上的买卖没什么兴趣。已经有五万进账了,何必为这一万冒险?更何况这一万还得和我分,而那五万却可以独吞。”
“一半是你的,雷,你以为我不会分给你吗?”
“哦,你还真可爱啊,罗伦。”
“我只是在等一个机会向你解释,我怎么会独吞呢?”
“当然不会。”
“两万五千美元可以净得,不用扣税,雷。天哪,杀人犯就在你身边,这还不明白吗?妈的,他是个贼啊,雷,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
“哦,我明白了,你要我把所有的事情往伯尼身上推。”雷摸了摸下巴,“但是,如果他把刚才那个故事告诉大家,那怎么办?他们无论如何都会来找你查一查的,那不就露馅了,罗伦?”
“他会因为企图脱逃被警方击毙。雷,他不是逃跑过一次吗?而且,他很危险哪。雷,想想那两万五千美元。如果你想多分一点也是可以商量的,雷,你听我说——”
雷揍了他一拳,出手又狠又准,把罗伦的脸揍得歪到一边。罗伦呆呆地站着,手抚着下巴,好像回不过神来,但清脆的声音还在房间内回荡。
“你有权保持缄默。”雷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有权……哦,他妈的,说这些废话干什么?伯尼,如果将来出了什么问题,你可得替我作证,我向这浑蛋宣读了他的权利。”
“没问题。”
“我希望这件事情能做得很漂亮。我一直很讨厌这个浑蛋,但还以为他分得出干净和肮脏的差别,分得出拿黑钱和杀人取财的差别。你知道我想干什么吗?我现在想要真凭实据、铁证如山,把这家伙钉死在墙上。如果有那根沾了弗兰克斯福德鲜血的警棍就好了,但我想他已经把它丢进焚化炉烧掉了。”
“你可以把那钱搜出来啊,上面沾了血。”
“他可能已经把钱藏起来了。”他瞪着罗伦,“不过,我想他会告诉我们把钱藏在哪里了。”
“用不着。”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没有把五万美元全检回去,只捡了四万九千九百美元。”
“这话我不明白,伯尼。”
我扬了扬蓝盒子。“我现在还没法打开这个盒子,”我说,“因为我没法破解这个号码锁。但我会想出办法的,我想我知道里面是什么——应该是一张百元钞票,上面有血迹,血迹上说不定还有个指纹。如果弗兰克斯福德在遭到罗伦的攻击之前就已经流血的话,那上面就该是弗兰克斯福德的血指纹。也许他撞到桌灯之后被割伤了也说不定。但我有个预感,上面是罗伦的指纹,这应该是很好的证据吧,你说是不是?”
雷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半天。“你真的可以猜到盒子里面有什么东西?”
“就算是直觉吧。”
“干脆把盒子打开,我们自己看不就行了?”我打开盒子之后,他说,“美妙,简直太美妙了。你是什么时候变这把戏的?哦,对了,你上厕所的时候,还和罗伦一样故意去冲马桶。真有意思。这张钞票一直在那里,可是化验室的人却没找到?我的天哪。”
“也可能一直都在蓝盒子里啊。”
“呃?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蓝盒子里到底有什么,而且也不想知道。我真喜欢盒子里现在装的东西。这枚指纹印得真好。我敢跟你打赌,这是你的指纹,罗伦。血液鉴定也一定会符合,罗伦。”他重重地叹了口气,“我想你这回可脱不了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