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早晨6点,我离开家,沿着街区走去。我用一把大学时就开始用的钥匙打开门,进入我孩提时代的家。
岁月对这个住所并不友好,不过话乂说回来,当初它就没有出现在花园洋房中(除非也许曾被当做“以前的”个别对比照片)。四年前我们换掉了粗毛地毯——蓝白斑点的地毯颜色快褪没了,线都露了出来。其实它是向我取代了——剪得很短的毛磨光了,成了办公室那样的灰色,这样我父亲的轮椅就可以自由地移动。此外一切照旧。擦得铮亮的边桌上还摆放着一些拉多牌的瓷器小玩具,它们是很久以前远涉重洋从西班牙运来的。假日小酒店风格的小提琴和植物果实油画——我们没有一个人有哪怕一点音乐细胞或者嗓音甜美——依然装饰着漆成白色的木质格架。
壁炉架上方有一些照片,我总是逗留在那里,凝视着妹妹斯泰西。我不知道我在寻找什么。或许我知道(我在寻找线索,寻找预兆)。我在寻找这个年轻、脆弱、受到损害的女人的任何一点暗示:竟然从街上买回一枝枪,向我射击,伤害我的女儿。
“马克?”是妈妈。她知道我在干什么。“过来帮个忙,可以吗?”
我点点头,朝后面的卧室走过去。爸爸正在一楼睡觉,这比坐着轮椅想方设法爬楼梯容易些。我们给他穿上衣服,就好像给湿砂子穿衣服一样。父亲懒洋洋地左右晃悠着。他的体重有突然失重的趋势。母亲和我对此已习以为常,但这并不能使这个任务轻松些。
再见时,母亲吻了我,嘴里散发着淡淡而熟悉的薄荷香气,夹杂着烟草的味道。我曾催促她戒烟,她不停地许愿,但我知道这事永远也做不到。我留意到她脖子的皮肤松松垮垮的,金项链几乎嵌进了肉纹里。她俯身向前吻了父亲的脸庞,嘴唇在上面多停留了好几秒钟。
“小心点,”她告诫我们。之后又重复一遍,她一直都这么告诫我们。
我们上路了。我推着爸爸穿过火车站。我们住在一个有短途交通车辆的小镇上。大多数时候,男人们,当然也有女人,都在排队,身上穿着长大衣,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端着咖啡杯。听起来让人有些不可思议,但在9点到11点之前,这些人对我来说是英雄。他们一周五次乘坐那可恶的火车。他们乘车赶到霍伯肯,然后换车。火车把他们带到纽约市。有人会奔向33大街,再换车去市中心。其他人会乘车去金融中心。它现在又开张了。为了自己爱着的人,他们每天都在作出牺牲,压抑着自己的愿望和梦想。
我口了以靠整形外科挣钱。这样爸爸就能得到更好的照料。父母就可以搬到一个好地方去,雇一个全职保姆,找一个能迎合他们更多需求的地方。但是我没有这样做。我没有靠更频繁地在这条线路上旅行向他们提供帮助。坦白地说,这样的工作会使我厌烦。因此我选择从事一些更令人兴奋的工作,做我喜欢做的事。因此,人们认为我是英雄,认为我是作出牺牲的人。说句实话,谁愿意与穷人打交道?他们往往更自私。我们并不愿意牺牲自己的需要。对我们而言,仅仅为养家糊口而工作并不是全部。养活我们爱着的人是次要的。我们需要的是个人的满足感,即使牺牲家人的要求也在所不惜。现在,我看着那些穿长大衣的人麻木地登上开往新泽西的火车。虽然他们经常痛恨他们要去的地方,痛恨他们从事的职业,但终究还是得做。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照顾家庭,为了使配偶、儿女、可能(仅仅是可能)年高体弱的父母生活得更好。
因此,说句实话,我们之间谁应受到崇拜?
每周四,爸爸和我都是沿同一条路线散步。我们在图书馆后面的公园里绕圈0公园里的橄榄球场上人声鼎沸,孩子们在那里玩耍,此情此景似乎使父亲非常舒心。我们停下来,深吸了儿口气。我看了看左面。几个健康的女人正在进行减肥慢跑,身上穿着薄如蝉翼的莱克拉弹性纤维纱。爸爸看上去非常安静。我笑了。也许爸爸喜欢这个地方跟橄榄球没什么关系。
我不记得父亲过去的样子了。当我绞尽脑汁回想时,一幕幕像闪电一样浮现在脑海中个男人的朗朗笑声,一个小男孩粘在他胳膊上,吊在半空中荡来荡去。我记得我曾深深地爱着他,我想我永远都会这样。
16年前,爸爸第二次中风时,说话变得极为吃力。断断续续地只能吐出只言片语。他往往几个小时,有时几天一言不发。你会淡忘他的存在。没有人真正知道他是否有理解能力,他是否患上了典型的“表达失语症”能够理解但不能沟通——或者是更严重的什么病症。
但是,我上高三时那个6月份炎热的一天,父亲突然伸出手,像鹰爪一样抓住了我的袖子。当时我正准备出门参加一个晚会。伦尼正在门口等我。父亲冷不丁地抓住我使我很扫兴。我低头看着他。他脸白如纸,脖子上青筋暴突,当时的情景把我吓坏了。此后好几年时间,他的这副表情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我坐进他旁边的椅子,他的手仍然紧紧抓住我的胳膊。
“爸爸?”
“我理解,”他恳求着。我的袖子被他抓得更紧了。“请。”每吐出一个字都是一场战斗。“我还能理解。”
这就是他全部的话。但已足够了。我理解的意思是:“即使我不能说话,或者作出反应,我也理解。请不要让我闭嘴。”医生曾一度认为他得了失语症。之后他再次中风,对他到底是否能够理解,医生们更没有把握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自说自话——如果能理解我的话,那就应该跟他说话,如果他不能理解,说说又有何妨?——我认为我应该这么做。所以我跟他说话,什么事都告诉他。刚才,我告诉他的是黛娜·列文斯基来访一事——“你还记得她吗,爸爸?”——还有隐藏的CD—事。
爸爸的脸庞凝固了,一动不动,左脸下翻,呈倒钩状,好像被刀砍过一样。我常常希望我们之间从未有过那场“我理解”的对话。我不知道两害相权哪个更重:什么都不知道,或者知道自己真实的困境。或者也许我确实知道。
我正在溜冰场旁边转第二个弯,这时我发现了我的岳父。埃德加·波特曼坐在一条长椅上,一身雍容华贵的便服,双腿交叉着,裤子樊得笔挺笔挺的,锋利得可以切西红柿。遭到枪杀后,埃德加和我试图保持一种她女儿在世时所没有的关系。我们曾一起雇了—家私人侦探所——当然了,埃德加知道哪家最好——但他们一无所获。过了一段时间,埃德加和我都对虚伪感到厌烦。我们之间惟一的纽带使我浮想起我生命中最糟糕的时刻。
当然,埃德加出现在这里可能是个巧合。我们住在同一座小镇上。人们之间不时地碰面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但我知道问题并不在此,埃德加不是那种有事没事逛公园的人。他是在这里等我。
我们的目光相遇了,我不相信我喜欢眼前的情景。我推着轮椅向长椅走过去。埃德加一直盯着我,一眼也没有向下看我父亲。好像我正在推的是一辆购物车。
“你母亲告诉我到这里来找你,”埃德加说。
我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停下。“出了什么事?”
“坐到我这边来。”
我把父亲的轮椅放在左边。我放低脚闸,父亲直愣愣地看着。他的头耷拉在右肩上,这是他疲劳时的一种姿势。我转过头,面对着埃德加。他交叉的双腿放了下来。
“我一直在寻思怎么把这事告诉你,”他开始了。
我让他停了一会儿。“埃德加?”
“嗯。”
“直截了当地告诉我。”
他点点头,对我的直率表示欣赏。埃德加不是那种讲客套的人,他说:“我又收到一个要赎金的便条。”
我感到天旋地转。我不知道我希望听到什么——也许是发现塔拉已经死了——但他刚才说的是……我不是很理解。当我打算接着问下一个问题时,看到他的膝盖上有一个小背包。他打开背包,取出一件东西。是个塑料袋——就像我们上次见到的一样。我斜视着。他递给我,我胸膛里有什么东西在膨胀。我眨眨眼,看着塑料袋。
头发。里面是头发。
“这是他们的证据,”埃德加说。
我说不出话来,我只是看着这些头发,把包轻轻地放在膝盖上。
“他们知道我们会有疑虑,”埃德加说。
“谁知道?”
“绑匪。他们说给我们几天时间。我马上就把头发交给了一家DNA实验室。”
我抬头看看他,又低头看看头发。
“两小时前初步结果出来了,”埃德加说。“在法庭上还不能用,不过还是有相当的说服力。这些头发与一年半前送给我们的吻合。”他停了停,倒吸一口冷气。“这些头发是塔拉的。”
我听着这些话,但并不理解。出于某些原因,我摇摇头表示否定,“也许是他们以前留下来的……”
“不,他们还作了年龄化验。这些头发来自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
我想我已经知道了是怎么回事。我看得出来这些并不是我女儿纤细的婴儿头发。她不会再有这样的头发了。她的头发应该已经变得又黑又密……
埃德加递给我一张便条。我依然是一头雾水,从他手里接过来。字体与18个月前收到的便条一模一样。折痕的顶端一行写着:
想要最后一次机会吗?
我感到胸口被深深戳了一下。埃德加的声音似乎突然远去。“也许我本应马上告诉你,但明显这是一场骗局。卡森和我不想让你不必要地满怀希望。我有些朋友,他们能很快就得出DNA化验结果。上次寄来的头发我们还有。”他一只手放在我肩上,我一动不动。
“她还活着,马克。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活下来的,也不知道下落,但塔拉还活着。”
我的目光停留在头发上。塔拉,它们属于塔拉。闪闪的光芒,金色麦穗的颜色。我隔着塑料袋爱抚着它们。我渴望伸进袋子里去触摸我的女儿,但我想我的心脏会爆裂。
“他们又要索取200万美元。便条再次就报警一事警告了我们——他们宣称有内线。他们又送你一部手机。我把钱放在汽车里了。也许我们还有24个小时。这是他们留给我们进行DNA化验的时间。你得准备好。”
我最后读了一下便条。接着看了看轮椅上的父亲。他依然凝视着前方。
埃德加说:“我知道你认为我很富有。我想是的。但不像你想像的那样。我是借钱,而且……”
我转身对着他,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双手哆嗦着。
“我说这话的意思是,我手头真的没有那么多活钱。我又不是钱做的,就这样。”
“你这样做我很吃惊,”我说。
我立刻看出来,我的话伤害了他。我想收回来,但出于某种原因,我没有这样做。我游离的目光转向我父亲。爸爸的脸色还是很僵硬,但是——我靠近看了看——他脸庞上有一颗泪珠。这并不意味着什么,爸爸以前经常这样,通常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刺激。我并不将此视为什么信号。
这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穿过橄榄球场,越过门柱和两个带着小孩慢跑的女人,大约100码开外的街道上。我的心沉了下去。站在人行道上、回头看着我、双手插在衣袋里的那个男人穿着一件法兰绒衬衫和黑色的牛仔裤,戴着一顶扬基帽。
我不能保证是同一个人。红黑相间的法兰绒很难说是不同寻常的打扮。也许是我的想像——我离他相当远——但我认为他正在对着我笑。我感到整个身体在抽搐。
埃德加问:“马克?”
我几乎没有听到他的话。我站起来,眼睛一直盯着。起初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一动不动地站着。我朝他跑过去,“马克?”但是我知道我没有搞错。我不会忘记,闭上眼就会看到他。他从来没有离开过你。你希望的就是这样的时机。我知道这一点,我知道希望会带来什么。我径直朝他跑过去。因为不会搞错。我知道他是谁。
当我离他还有相当远的距离时,那个男人举起手,朝我挥了挥。我一直向前,但我已经看出来这是徒劳的。我只是刚刚穿过公园的一半,这时一辆白色面包车飞驰而至。那个穿法兰绒衬衫的男人朝我的方向敬了个礼,之后就钻进汽车后座。
我跑到大街时,面包车已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