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喝苹果汁了,”谢里尔告诉她两岁的儿子康纳。
我站在球场边线上,两臂交叉着。天气有点冷飕飕的,新泽西的晚秋已出现了霜冻,湿冷的寒气逼人,所以我就把运动衫的包头拉起来,盖到扬基帽上。我还戴了一副瑞斑牌的太阳镜和风帽。看上去活脱脱一副警方通缉的爆炸分子的素描画像。
我们正在进行一场8岁男孩的橄榄球比赛。伦尼是主教练,他需要一个助理教练,就把我召人队。因为我估计只有我比他更不懂橄榄球。不过我们的球队正羸着呢。比分大概是83比2,不过我不敢肯定。
“为什么我不能多喝点苹果汁呢?”康纳问。
“因为,”谢里尔带着母亲的耐心回答,“苹果汁会让你拉肚子的。”
“真的吗?”
“真的。”
我的右面,伦尼正喋喋不休地对孩子们极尽鼓励之能事。“你是最棒的,里基。”“加把劲,皮蒂。”“那就是我说的积极进攻,戴维。”他总是把他们的名字加一个后缀字母y。唉,令人讨厌的是,每当他兴奋得过了头时,连我也被叫成了马基。
“马克叔叔?”
我感到有人在扯我的腿,我低头看着26个月大的康纳。“怎么啦,伙计?”
“苹果汁会让我拉肚子。”
“知道啦,”我说。
“马克叔叔?”
“噢?”
康纳以最严肃的眼神看着我。“拉肚子,”他说,“不是我的朋友”
我扫了一眼谢里尔。她掩饰着微笑,但我也看出了她的关注之情。我回头看看康纳,“可要记住哟,小家伙。”
康纳点着头,对我的反应很高兴。我爱他。他使我伤心的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欢乐。26个月,比塔拉大两个月。他在我眼皮底下一天天长大,我的心情既是敬畏,又是渴望,渴望得简直能点燃一座火炉。
他转身回到母亲那儿。谢里尔周围散乱地堆放着许多物品,她就像一头丰收时节背上驮满东西的骡子。有迷你特梅德果汁盒子和营养谷物条。有帮宝适牌的尿不湿纸尿裤(难道还有尿得湿的?)。有含有芦荟成分的哈吉斯牌手帕,专门用于擦拭饱受歧视的小屁股。有产自伊文弗洛的歪嘴婴儿瓶。有肉桂色的全麦面包,洗得干千净净的供婴儿食用的胡萝卜,掰成一瓣瓣的橘子,切碎的葡萄(切成一条条的,防止噎着)。还有一条条的东西,我想可能是奶酪。所有这些东西她都一丝不苟地装在自己的拉链袋里。主教练伦尼正向我们的队员大声叫嚷着制胜策略。我们进攻时,他就告诉他们“射门!”我们防守时,他就建议他们“拦住他!”有时候呢,就像现在,他就对这场比赛的奥妙之处提供他精辟的见解:
“用脚踢球!”
伦尼在一口气喊叫了四遍之后,扫了我一眼。我点点头,翘起大拇指,示意他继续这样干。他也想伸出手指向我示意,但是有一大堆小家伙在盯着他。我又叉起胳膊,眼睛斜视着球场。孩子们像职业运动员一样左冲右突。他们穿着防滑鞋,袜子向上拉到一直遮住护膝。即使一丝阳光也没有,多数人眼睛下面都涂了黑色的润滑脂。有两个孩子甚至把呼吸用的条形绷带绑在鼻子上。我看着凯文——我的教子,按照他父亲的指示,一脚踢在球卜,之后重重地撞在我身上。
我趔趔趄趄地向后退去。
我的日子常常就是这么打发的。我会看看体育比赛,或者与朋友聚聚餐,或者给病人治病,或者打开收音机听听歌曲。我会按部就班地做事,一般来说感到相当体面。之后呢,嘭,出其不意遭到重重一击。
我泪如泉涌。这种事在谋杀绑架案发生之前从不会发生。我是个医生,我知道如何在工作和个人生活中保持泰然自若的神态。但是我现在就像某些自以为是的二流影星,随时随地都戴着太阳镜。谢里尔抬头看看我,我再次看到她的关切之情。我挺挺胸,强作欢颜。谢里尔变得越发漂亮了。事情有时就是这样。身为人母会让有些女人如鱼得水。这会让她们的外表出现奇迹,焕发出亮丽的容颜。
我不想给你留下错误的印象。我并非每天都是以泪洗面,我还是照常过日子。我的确很凄凉,但不是每时每刻都这样。我并没有气馁。我依然工作,但丧失了去海外旅行的勇气。我总是想我得在这里盯紧,万一有什么新的进展的话。我知道,这种想法是不理智的,甚至也许是幻想。但是我怎么也理智不起来。
令我吃惊的是悲痛偷袭我的方式。当你察觉出悲痛,如果没有处理的话,多多少少还可以巧妙地应付、对待、隐藏起来。但是悲痛喜欢藏在灌木丛后面。它喜欢冷不丁地跳出来,吓你一跳,嘲弄你,剥下你假装冷静的外衣。悲痛引诱你进人梦乡,因此使偷袭来得更加气势汹汹。
“马克叔叔?”
又是康纳。对这个年龄的孩子而言,他的话说得相当好。我不知道塔拉现在的声音会是什么样子,我掩藏在太阳镜后的双眼紧闭着。谢里尔觉察出了点什么,她过来准备把他拖到一边去。我挡住了她。“怎么啦,伙计?”
“大便呢?”
“大便怎么啦?”
他仰视着我,闭上一只眼以集中注意力。“大便是我的朋友吗?”
竟是这样一个问题。“我不知道,伙计。你看呢?”
康纳费尽心机地思考着自己提出的问题,看那样子憋得他似乎要爆裂一样。最后他回答说:“比起拉肚子,它是我的朋友。”
我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我们的球队又进了一个球。伦尼的拳头砸向天空,嘴里大喊一声“真棒!”他差点侧手翻出去祝贺攻进球的克莱格(或者我是不是该叫他克莱基——加个后缀字母y)。球员们蜂拥在他身后,激情洋溢在每个人身上。我没有加入他们的行列,我认为,我的工作就是给装腔作势的伦尼做一个安静的伙伴。
我注视着边线上的父母们。母亲们围成一堆,谈论着她们的心肝宝贝,谈论着孩子们的表现和课外活动。没人能听进去多少,因为谁也没心思听别人的孩子如何。父亲们花样可就多了。有的在摄像,有的在大声勉励着,有的让孩子骑在自己身上,有的拿着手机在闲聊,手里不时摆弄着这样那样的电子产品。上班时间他们整天埋头于工作,周末这场球赛也让他们有点专注。
我为什么要报警呢?
自从那个恐怖的日子以来,我无数次地告诫自己,不要为发生的一切而自责。从某个角度讲,我的所作所为于事无补。十之八九,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打算把塔拉放回家。在第一次打电话索取赎金之前,她可能就已经死了。她也许是死于意外,也许是他们惊恐万分,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谁能知道呢?当然我是不知道的。
还有,唉,难就难在这儿。
当然,我不能肯定自己就没有一点责任。每一个行动都会有反应,这是基本常识。
我没有梦到塔拉——或者即使梦到了,慷慨的上帝让我记不起来了。也许我还应赞美一下上帝。换句话说,我可能没有确切地梦见塔拉,但是我确实梦见过那辆挂着移花接木的车牌和磁性标志的白色面包车。梦中我隐隐地听见了什么声音,但我坚信那是一个婴儿的哭声。我现在知道,塔拉在面包车里。但在梦中,我并没有朝那个声音奔过去。我的双腿深埋在噩梦中的泥潭里,不能自拔。当我最终醒来时,我情不自禁地沉思默想着,塔拉离我有那么近吗?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以前再勇敢一点,彼时彼地我能够把她救出来吗?
主裁判是个瘦高个的高中男孩,一脸和善的微笑,他吹响了哨子,双手举过头顶挥舞着。比赛结束了。伦尼大喊:“噢,嘿!”那些8岁的男孩彼此之间大眼瞪小眼,都莫名其妙。有一个问他的队友:“谁赢了?”队友耸耸肩。他们按斯坦利杯冰上曲棍球的风格排成一列,作赛后的握手。
谢里尔站起身,一只手放到我的背上。“伟大的胜利,教练。”
“是啊,我是领队,”我说。
她微笑着。男孩们开始三三两两地朝我们走过来。我微微点着头,祝贺他们。克莱格的妈妈带来了一盒50包装的炸面圈,盒子外面画着基督教诸圣日前夕图案。戴维的妈妈拿了好几盒叫“玉和”的东西,说是巧克力奶,尝起来却像是粉笔。我弹了一块炸面圈到嘴里,一骨碌吞了下去。谢里尔问:“什么味道?”
我耸耸肩。“难道它们有不同的口味吗?”我看着父母们与自己的孩了在一起,觉得自己格格不入。伦尼朝我走过来了。
“伟大的胜利,不是吗?”
“嗯,”我说。“我们都很棒。”
他示意我们离开。我遵从了。到了别人听不见的地方,伦尼说:“莫妮卡的遗产快处理完了。时间不会太长了。”
我说:“嗯——嗯,”因为我真的不在乎。
“我还把你的遗嘱起草好了。你得签个字。”
莫妮卡和我都没有立遗嘱。几年来伦尼一直警告我这件事。你得把谁继承你的财产落实到笔头上,他提醒我。谁抚养你的女儿,谁照顾你的父母,诸如此类的事。但是我们听不进去,我们准备永远活下去。最后的心愿和遗嘱是为死人准备的。
伦尼赶紧转换话题。“你想回家去玩福斯球?”
福斯球是专为那些没念过几年书的人准备的一种游戏,就是一些强壮得可以打橄榄球的男人在桌面上用木杆撞击短木条。“我已经是世界冠军了,”我提醒他。
“那是以前。”
“一个人就不能在他的称号上狂欢一会儿吗?我还没打算让这种感觉消逝。”
“可以理解。”伦尼转身朝家人走去。我看着他的女儿玛丽安娜在向他要钱。她疯狂地打着手势。伦尼隆起肩膀,掏出钱包,夹出一张票子。玛丽安娜接过去,在他脸上吻了一下,跑开了。伦尼看着她消失了,摇摇头,笑容满面。我转身离开了。
最糟糕的是——或者我是不是应该说是最好的是一就是我拥有希望。
这些是那天晚上我们在爷爷的小木屋里找到的:我妹妹的尸体,帕克玩具里的塔拉的头发(经DNA确认),与塔拉身体相符的一件黑企鹅图案的粉色连体衣。
这些是我们没有找到,事实上至今也没有踪影的:赎金、斯泰西的同伙(如果有的话)和塔拉。
没错,我们一直没有找到我女儿。
我知道森林广袤无垠,树木丛生。坟墓会很小,可以轻而易举地藏起来。上面可能还堆上了石头。也许动物会发现它,把里面的东西拖到森林深处。那东西可能远离我祖父的小木屋好几英里,也完全可能在另外某个地方。
或者——尽管我只是把这个想法埋在心底——也许根本就没有坟墓。
因此不难理解,希望还是有的。这正如悲痛和希望,时而隐藏在某个地方,时而袭击你,时而嘲弄你,从来没有破灭过。我不知道二者之中哪一种更残酷。
警方和联邦调查局推测,我妹妹和一些十足的坏蛋鬼混在一起。但没有人敢拍胸脯保证他们的原始动机是绑架还是抢劫。多数人的一致看法是有人慌了神。也许他们本以为莫妮卡和我不在家。也许他们以为只要摆平临时照顾孩子的那个人就万事大吉了。无论如何,他们看到了我们,也许是上了毒瘾或是处于疯狂状态,有人开了一枪。接着又有人开了一枪。因此,弹道曲线测试表明莫妮卡和我是被两枝不同的38式手枪击中的。之后他们绑架了婴儿,最后他们欺骗了斯泰西,以服用过量可卡因的方式杀害了她。
我一直在说“他们”,因为警方也认为斯泰西至少有两名同伙。一个是职业杀手,他头脑冷静,知道如何索取赎金、焊接车牌,不留一点痕迹。另一个同伙可能是个“惊惶失措的家伙”,就是他向我们开的枪,并可能弄死了塔拉。
当然啦,有些人并不完全赞同这种推测。有人认为只有一个同伙——头脑冷静的职业杀手——惊惶失措的那个人就是斯泰西。根据这种推测,是她射出了第一颗子弹,也许是射向了我,因为我不记得任何枪声。之后那个职业杀手杀害了莫妮卡以求掩盖。这种推测的依据是我们去小木屋那天晚上之后得到的一条线索:在另一宗案子的一些离奇的申辩中,一个毒品販子告诉警方说,在谋杀绑架案发生一周前,斯泰西曾从他那里买过一枝38式的手枪。这一推测进一步得到下列事实的验证:在谋杀现场发现的惟一的、无法解释的头发和指纹就是斯泰西的。因为那个头脑冷静的职业杀手知道戴着手套,行动时小心翼翼,而一个吸毒成性的同伙不太可能做到这一点。
还有一些人认为上述两种推测都不能成立,这就是为什么警署和联邦调查局的部分人抓住此案不放,并支持一个更显而易见的第三种假设:
我就是本案的策划者。
他们是这样推测的:首先要告诫的一点是,丈夫永远是头号嫌疑人。其次,我的史密斯&威森38式手枪目前去向不明。他们从始至终一直拿这个问题压我。我希望我能知道答案。第三,我从来没想过要个孩子。塔拉的出生迫使我迈入没有爱情的婚姻。他们相信已经掌握了我准备离婚的证据(部分是对的,我确实是深思熟虑过)。因此,从头到尾我是整个案件的策划者。我把妹妹约到家里来,也许是为了得到她的帮助,这样就可以由她来承担罪名。我把赎金藏到了别的地方,杀死并埋掉了自己的女儿。
当然是耸人听闻,但是我已经没有愤怒了。我早已筋疲力尽了。我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当然,他们这一假设的主要问题在于:很难解释我自己怎么会被人以为已死而丢在现场。是我杀了斯泰西吗?是她向我开枪吗?或者会不会有第三种可能性一一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推测融合到一起?有人认为是这样的,我在幕后指挥,但除了斯泰西外,我还有另一个同伙。那个同伙杀了斯泰西,也许是背着我干的,也许这是我的阴谋诡计的一部分一一转移我的罪恶,并朝我开枪。或者诸如此类的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
总而言之,人们审视整个案件时,他们——和我——一无所知。没有赎金,不知道是谁干的,不知道作案动机。最重要的是:没有孩子的尸体。
这就是我们现在的状况一一绑架案之后的一年半。案件依然悬而未决,但里甘和蒂克纳已转到了新的案件上。近六个月来,我没有从他们那里听到只言片语。媒体折磨了我们几个星期,但没有什么新闻喂给他们,他们也就偃旗息鼓了。
炸面圈吃得干干净净,人们都开始向停车场走去,车场里满满当当地停着一些微型面包车。赛后我们教练带着那些崭露头角的运动员去施拉芙特冰淇淋屋,这是我们小镇的一个传统。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运动项目的每一位教练都遵循这一传统。那地方人满为患,在秋天的寒霜季节,没有什么东西能比一只蛋筒冰淇淋更能让人冷得骨头发麻。
我立着,一边吃着蛋筒冰淇淋,一边巡视着这个场景。全是孩子和父亲们。我在这里显得实在是多余。我看了看手表,无论如何我得离开了。我用眼神向伦尼示意我要走了。他用口型向我暗示着你自己随便。他怕我没有明白,甚至做了个手势。我挥挥手表示明白了。我回到车里,扭开收音机。
好长一段时间,我就那么坐着,凝视着一个个家庭的进进出出。我的目光多半停留在父亲们的身上。我观察着他们对这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家庭活动的反应,希望能看到哪怕是一丝的疑惑,希望能从他们眼中看到一丝使我欣慰的东西。但是我没有看到。
我不知道就那样待了多久。估计不到10分钟。詹姆斯·泰勒演唱的一首我钟爱的老歌从收音机里传出来,这使我回过神来。我微笑着,发动汽车,朝医院开去。
一小时后,我在对手臂擦洗并消毒,准备给一个8岁的男孩动手术。用一个行内外人士都熟悉的专业术语来说,这个男孩面容毁坏了,齐亚·勒鲁也在那儿,她是我的医疗搭档。
我不知道当初自己为什么选择当整形外科医生。既不是因为受到这个行当挣钱容易的诱惑,也不是想实现扶危济困的理想。一开始我原本想当个外科医生,但是后来我自己更醉心于心脏领域。在我从事高级专科住院实习的第二年,指导我们轮流实习的心脏外科医生一一怎么说呢?——是个十足的蠢货。另一方面,负责整形外科的利亚姆,里斯医生则非常了不起。里斯医生身上综合了令人羡慕的各种优点。他相貌堂堂,沉稳自信,为人热情,天生容易博得人们的好感。人人都想博得他的欢心,大家都想赢得他的钟情。
里斯医生成了我的导师。他向我演示着整容外科的创造性,那些一经损坏难以修复的物体强迫你去找到新的办法使它们重现原貌。面部骨头和颅骨是整个人体骨架中最复杂的部分。我们这些修复它们的人都是艺术家。我们是爵士音乐家。如果人们跟矫形或胸外科医生谈话,他们会非常明确地告诉你手术的过程。而我们的工作——整容——则永远不会重复。我们是即兴发挥。里斯医生就是这么教我们的。他对我谈微观外科,谈骨头移植和合成皮肤,点燃了我心中成为技术权威的渴望。我记得到斯卡斯达勒拜访过他。他妻子长着一双修长的腿,是个美人胚子。他女儿是学校里成绩最好的学生,在毕业典礼上致过毕业词。他儿子是篮球队队长,是我见过的最棒的孩子。里斯医生49岁时死于一场车祸,地点是在开往康涅狄格的684号公路上。有些人可能会从中发现一些痛苦的东西,但这个人不会是我。
高级专科医院实习行将结束时,我争取到了一个到国外培训的口腔外科职位,期限是一年。我并不想当慈善家,之所以申请这个职位,因为听起来觉得很酷。我本来希望这次旅行是驮着背包穿越整个欧洲,可事实并非如此。很快就出了问题,我们卷进了塞拉利昂的一场内战。我亲手处理了一些那么可怕、不可名状的伤口,让人难以相信人类竟能想像出如此残酷的方法残害自己的同类。但是即使身处这种破坏中,我仍感到一种不可思议的亢奋。正如前面所说的,我没有设法查明是什么原因使我如此兴奋。也许部分原因是由于救人于危难之中的满足感。或许是我投身于这项工作正如某些人投身于极限运动一样,需要以死亡冒险来感受生命的全部。
回国后,齐亚和我成立了“一个世界”,我们上路了。我钟爱我从事的职业。也许我们的工作正如某项极限运动一样,不过它尤其关涉人的脸面(原谅我使用这个双关语)。我喜欢这一点。我爱我的病人,我爱我的职业体现出来的适当距离和必要的冷淡。但之后它们就消失了——炽热的爱与转瞬即逝的义务融合在一起。
对我们而言,今天展现在面前的病人是一个相当艰巨的挑战。我的创始人——整容外科领域的创始人——是法国研究员勒内·勒弗特。勒弗特把解剖用的尸体从小酒店的屋顶上扔下来,脑袋撞到地上,看看面部裂纹的自然特征。我敢打赌,这一点肯定会让女士们刻骨铭心。他的实验还包括不断向尸体的颅骨上扔重物,重物分量逐渐加重,以测试下额骨的受损程度。现在我们以他的名字为几种裂纹命名——更精确地说是,勒弗特一型,勒弗特二型,勒弗特三型。
简单地说,这个8岁男孩的裂纹属于勒弗特三型,导致面部骨头与头颅彻底分离。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这个男孩的脸像一张面具一样撕下来,如果我想这么做的话。
“车祸吗?”我问。
齐亚点点头。“父亲喝醉了。”
“不要告诉我他安然无恙,是吧?”
“他竟然还记得系上自己的安全带。”
“但没有系上他儿子的。”
“真是烦人。怎样才能不让他一次次地举起酒杯呢?”
齐亚和我在两个迥然不同的地方开始我们的人生旅程。正如斯托里演唱的70年代经典歌曲《路易兄弟》那样,齐亚黑得如同黑夜,而我比白天还要白(齐亚把我的皮肤形容为“水底的鱼腹”)。我出生在纽瓦克的贝思以色列医院,在新泽西州卡塞尔顿的郊区街道上长大。齐亚出生在海地太子港郊区村庄的一个泥泞的茅屋里。巴巴多克统治期间,她父母一度成为政治犯。没人知道太多的细节。她父亲被判处死刑,母亲被释后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她带上女儿,可能坐着一条木筏外逃。半道上死了三个,齐亚和她母亲幸存下来。她们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布朗克斯,栖居在一家漂亮的美容店的地下室里。俩人整天不声不响地清扫头发。对齐亚来说,头发似乎是逃避不了的。沾在衣服上,贴在皮肤上,粘到喉咙里,钻进肺里面。她觉得嘴里好像有一缕头发,却怎么也扯不出来,这感觉一直驱之不散。直到现在,齐亚紧张的时候,她的手指就会去扯舌头,似乎要扯出一件昔日的纪念品来。
手术结束时,齐亚和我瘫坐到一条长凳上。齐亚解开她的外科手术口罩,任其耷拉在胸前。
“小菜一碟,”她说。
“阿门,”我表示同意。“你昨晚的约会怎么样?”
“恶心,”她说,“我不是指字面意思。”
“对不起。”
“男人就那么回事。”
“我搞不懂。”
“我快绝望了,”她说,“我正寻思着再跟你上一次床。”
“哎哟,”我说。“你们女人就没有标准吗?”
她的微笑令人眩目,明亮的眼白映衬着黑色的皮肤。她不到6英尺高,肌肤光滑,颧骨高高的,尖尖的,让人担心会戳穿她的皮肤。“你什么时候开始约会的?”她问。
“我正在约会。”
“我的意思是约会时间长到足以产生性接触。”
“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像你那么随便,齐亚。”
齐亚和我曾经上过床一一我们都知道这种事再也不会发生了。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我在医学院就读一年级时,我们对上眼了,做了一夜露水夫妻。我有过不少一夜情,但能够记起来的只有两次。第一次导致灾难。第二次——这次——导致一种我将永远珍视的关系。
等我们走出擦洗消毒室时已是晚上8点。我们开着齐亚那辆迷你型宝马车前往诺斯伍德大道的停车购物场,想买点食品杂货。当我们在过道里推着购物车时,齐亚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我喜欢齐亚说话,因为这使我觉得精力充沛。在一个熟食品柜台前,齐亚看着特价食品柜,皱起了眉头。
“怎么啦?”我问。“他们在卖野猪头火腿。”
“那又怎么了?”
“野猪头,”她重复着。“是哪位营销天才想出这样一个名字?嘿,我有个主意。把以前我们做的让价手术用这些最讨厌的动物来命名。不,准确地说,用它们的脑袋命名。”
“你一直这样命名,”我说。
她想了想。“唉,也许吧。”
我们来到收银处。齐亚拿起她要买的东西放在身前,我把柜台上的挡板放倒,把东西从购物车上卸下来。一个胖胖的收银员开始把她的东西录入现金出纳机。
“饿了吗?”她问我。
我耸耸肩。“可以到嘉宝店去吃上几片。”
“那就去吧。”齐亚的眼神游过我的肩膀,突然停住了。她眯着眼,有什么东西掠过脸际。“马克?”
“嗯。”
她挥挥手。“不,不可能。”
“什么?”
齐亚还是出神地越过我的肩膀看着,下巴示意着。我慢慢转过身,当我看到她时,感到浑身为之一振。
“我只在照片上见过她,”齐亚说,“可那不就是……”我勉强地点点点。
原来是雷切尔。
整个世界将我团团围住。我知道我不应该有这种感觉。几年前我们就分手了。事情过去了这么长时间,现在我应该面露笑容,应该感到某种依恋和怀旧之情,应该勾起昔日痛苦的回忆——那时的我年轻而天真。但是不,现在却不是这样。雷切尔站在10码开外,这种感觉统统消失殆尽。我感到的是一种依然极其强烈的向往之情,这种感情撕扯着我的全身,使得爱情和心碎的感觉为之焕然一新,重燃旧情。
“你还好吧?”齐亚说。又点了个头。
有人认为,每个人此生都有一个真正的精神伴侣——一次,只有一次天生注定的爱情,你也这么认为吗?那儿,就在停车购物场收银台的对面,就在一幅写着15号高速公路的标牌下,站立着我的爱人。
齐亚说,“我想她结婚了吧。”
“确实是的,”我说。
“没戴戒指,”这时齐亚捶了一下我的胳膊。“噢,噢,令人兴奋,是不是?”
“是啊,”我说,“令人兴奋的地方。”
齐亚打了个响指。“嘿,你知道这像什么吗?就像你以前常放的蹩脚的老唱片。关于在食品店遇到老情人的那首歌,叫什么名字来着?”
第一次见到雷切尔时,我还是个19岁的小伙子,比较而言,那时的效果还不明显,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甚至没有发现她有什么特别的魅力。但是我很快就体会到,我喜欢一个目光不断射向自己的女人。我就开始球磨,不错,她看上去蛮漂亮嘛。又过了几天,也许是她说了什么话,也许是她说话时歪着头的样子。这时,哎呀,感觉就像撞到了一辆公共汽车上。
现在又体会到了那种感觉。雷切尔的变化不大。也许是岁月赋予了她那种潜在的美些许刚性,使之更加脆硬,显得更有棱有角。她更苗条了,深黑色的头发被拢到脑后,挽成了个马尾巴。多数男人喜欢女人的头发垂着,我却一直喜欢扎起来,特别是让雷切尔的颧骨和脖子露在外面一览无余。她穿着牛仔裤和一件灰白的外套。淡褐色的眼睛下垂着,脑袋弯下来,显出专心致志的神态,我对此再熟悉不过了。她还没有看到我。
“《同一首老情歌》,”齐亚说。“你说什么?”
“关于情人在食品店邂逅的那首歌。是一个叫丹的什么人唱的,歌名叫《同一首老情歌》。”她又补充说:“我想是那个歌名。”
雷切尔的手伸进衣袋里,掏出一张20美元的钞票。她把它递给收银员。她的眼睛抬起来——这时她看到了我。
我不能准确地描绘出她脸上掠过什么表情。她看上去并不惊讶。我们的目光相遇了,但我并没有从她眼神里看出欢乐。也许是恐惧,也许是淡泊。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们就这样在那儿站了多久。
“也许我应该离你远一点,”齐亚低声说。
“嗯?”
“如果她认为你和这样一个热情的少妇在一起,她就会断定自己没机会了。”
我也许笑了笑。“马克?”
“嗯。”
“你这样目瞪口呆地立着,就像十足的疯子,让人有点毛骨悚然。”
“谢谢。”
我感到她的手在推我的后背。“过去问候一下。”
我的脚开始挪动,尽管我不记得大脑下达过任何指令。雷切尔让收银员给她的食品打包,然后朝我走过来,勉勉强强地微笑着。她的笑容以前总是那么灿烂,让人联想到诗意和春雨,一场能改变你生活的丝雨。然而,现在的笑容却今非昔比。有些僵硬了,蕴含着痛苦。我怀疑她是在克制着自己,或者是她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笑了,是不是有什么东西使她永远失去了光彩。
我们在彼此距离一码时停住了,谁也不知道按照礼节是该拥抱,接吻,还是握手。因此我们就什么也没做。我站在那儿,感到痛苦无处不在。
“你好,”我说。
“看到你还那么年轻,我很高兴,”雷切尔回答。
我装模作样地咧嘴笑了笑。“嘿,宝贝,你情况怎么样?”
“好些了,”她说。“经常来这儿?”
“是的。现在要说‘我们以前似乎见过面’了吧?”
“哪里。”我眉毛向上一扬。“我怎么会忘记碰到过你这样一位狐媚的女人?”
我们都大笑起来。俩人都是装腔作势,我们彼此心里都清楚。
“你看上去不错,”我说。“你也是。”
短暂的沉默。
“行了,”我说:“不搞这些不自在的套话和造作的逗笑了。”
“哟,”雷切尔说。
“你为什么到这儿?”
“我买点食品。”
“不,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你的意思,”她打断了我的话。“我母亲搬到了西奥伦治的一所分套购买的公寓里。”
几缕头发从马尾辫里散出来,垂在她的脸上。我拼尽全力才克制住了把它们拂到一边的冲动。
雷切尔向别处扫了一眼,回头又看着我。“你妻子和女儿的事我听说了,”她说。“我很难过。”
“谢谢。”
“我想给你打电话或者写信,但是……”
“听说你结婚了,”我说。
她扭动着左手的手指。“又是孤身一人了。”
“你还是联邦调查局的雇员。”雷切尔把手放了下来。
“也不再是了。”
更长时间的沉默。我又不知道我们在那儿站了多长时间。收银员已经走向了下一位顾客。齐亚从我们后面上来了。她清了清嗓子,把手伸向雷切尔。“喂,我是齐亚·勒鲁。”她说。
“雷切尔·米尔斯。”
“幸会,雷切尔。我是马克的工作搭挡。”接着她想了想,补充说:“我们只是朋友。”
“齐亚。”我说。
“噢,对了,抱歉。你看,雷切尔,虽然我喜欢待在这儿聊天,不过我还是得赶紧离开。”为了加强语气,她的拇指猛地朝出口处一指:“你俩谈吧,马克,以后还会在这儿见到你的,真是幸会,雷切尔。”
“我也有同感。”
齐亚一溜烟地跑了。我耸耸肩,“她是个了不起的医生。”
“我相信她是的。”雷切尔抓住她的购物车。“汽车里还有人在等我,马克。很高兴见到你。”
“我也是。”但毫无疑问,既然我失去了一切,我得吃一堑长一智,对不对?我不能就这么放她走。我清了清嗓子说,“也许我们应该到一块儿。”
“我还住在华盛顿,明天就回去。”
沉默。我心里失望至极,几乎要窒息。
“再见,马克,”雷切尔说。但那双淡褐色的眼睛湿润了。
“不要就这么走。”
我尽量使声音中不带有恳求的语气,但我认为自己并没有成功。雷切尔看着我,什么都明白了。“你想让我在这儿说点什么呢,马克?”
“说你也想到一块儿。”
“就这些?”
我摇摇头。“你知道不止这些。”
“我再也不是21岁了。”
“我也不是了。”
“你爱的那个姑娘死了,回不来了。”
“不,”我说。“她就在我面前。”
“你不会再了解我了。”
“那我们就再次相识,我不是一时冲动。”
“跟以前一样?”
我不自然地笑着。“是的。”
“我住在华盛顿,你住在新泽西。”
“所以我要搬家,”我说。
但是,即使在这冲动的话脱口而出之前,即使在雷切尔表态之前,我意识到自己是在虚张声势。我不能离开父母,不能将生意交给齐亚,也不能割断那些难以摆脱的往事。在我的嘴唇和她耳朵之间的某个地方,这种脆弱的感情撞击、燃烧,化为灰烬。
接着雷切尔转身离开了。她没有再说一次再见。我眼睁睁地看着她推着购物车走向门口。随着一声电子鸣叫,房门自动向两侧打开。我看到雷切尔——我生命中的至爱再次消失了,连向后看我一眼都没有。我依然停在那里,没有追上去。我感到我的心轰然坍塌、摔成碎片,但我没有做出任何行动去阻止她。
也许我根本没有吃一堑长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