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过头来谈谈我的新伙伴吧。我非常喜欢他,为使他成为一个有用的、能干的人,我在每件事情上都给他指点,教他怎么做,特别是教他说英语———当我说话时他能听得懂,他真是个最聪明的学生。
———丹尼尔·笛福《鲁滨逊漂流记》
波士顿,漂亮的小城,坐落在林肯郡的海边,他的人写道。全英格兰最高的教堂的尖顶耸立在那儿,领航员用它来导航。波士顿周围是一片泽国,到处是麻鳽———那不祥的鸟儿发出沉郁的呻吟和鸣叫,声音响得两英里开外都能听见,像是放枪。
不过这泽国也是其他各种鸟类的家园,普通野鸭、绿头鸭、短颈野鸭和赤颈鸭。为了去逮野鸭,泽国里的人们(沼地人)驯养出一种鸭子,他们称之诱饵鸭,或是囮鸭。
泽国就是大片的湿地,欧洲到处都是这样大片的湿地,全世界都有这类湿地,但在别的地方不叫泽国,这个名称只有在英格兰才用,没有传到外面去。
这些林肯郡的囮鸭,他的那个人写道,是在诱饵鸭塘里经人驯养而长成的。等到捕获季节它们就被放到外面去,放到荷兰、德国去。在荷兰和德国,它们碰到了自己的同类,目睹荷兰、德国那些鸭子的生活是何等不易,人家的河流在冬天的寒风中被冻住了,大地被积雪覆盖。它们总算用明白通晓的语言叫那些荷兰、德国同类脑瓜子开了一点窍,叫它们知道,在英格兰(它们就来自那个地方),生活可是完全不一样的:英国的鸭子生活在食物丰盛的海岸边;潮水自由地涌向四通八达的河湖港汊;那里有湖泊、有泉水、有袒露的池塘,也有被树阴遮挡的池塘;田野里满是拾穗者留下的谷物;没有冰霜没有雪,如果有也算不得什么。
当然这些景象都是用鸭子的语言来描述的,他写道,于是那些诱饵鸭或是囮鸭跟成群的鸭子们凑到了一起———可以这么说———就是诱拐了它们。这些英格兰鸭子就带着它们从荷兰和德国飞越大海河流,来到了自己的林肯郡泽国的诱饵鸭池塘里,它们一直对着它们吱吱喳喳喋喋不休(用它们自己的语言),告诉这些新来者说,这就是它们说的那池塘,它们可以悠然自在地在这里过日子。
其实它们早已经被那些驯养诱饵鸭的人盯住了,这些人潜入泽国隐蔽之处,那是他们在沼泽地里搭起来的芦苇棚,偷偷将一把把谷物抛进水里,驯养的诱饵鸭就一路跟着主人撒的东西走,后面就跟着那些外国客人。这样两三天以后,它们领着客人们进入越来越窄的水道里,而且还一路不时招呼着说,瞧我们英格兰日子多么好过,然后它们来到一处已经张好了许多网的地方。
这时候诱饵鸭的主人放出了诱鸭犬,这些狗被训练得能跟在禽类后面游泳,一路游一路吠叫。可怜的鸭子被追得紧时连忙飞起来,但又被上面架着的网撞落到水里挣扎成一团,想要游出去,但网越收越小,像一只钱袋,最后那些等着收获的人就伸出手来一只只把捕获物捉住。那些诱饵鸭得到了抚慰和夸奖,而它们的客人则被当场击昏,煺了毛,然后成百上千地拎出去卖掉。
林肯郡的这一切新闻就是他的人用匀称而灵巧的手写成的,每天在把这新闻故事搬到纸上之前,他都把羽毛笔削得尖尖的。
在哈利法克斯,他写道,矗立着一具断头台(英王詹姆斯一世时才被挪走),那倒霉的人把头搁在断头台的架子上,刽子手敲掉一根擎着沉重刀具的木栓,刀从教堂门那么高的梁架上落下来,砍头像屠夫剁肉一样干脆利索。
在哈利法克斯有这么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在敲掉木栓到刀片落下的一瞬间里,那倒霉的家伙能够一跃而起从山上逃下来,游进河里,没有被刽子手再次逮住的话,他就可以获得自由。但实际上这样的事儿从古至今并未发生过。
他(不是他写的他,就是他本人)坐在布里斯托尔河边的房间里看着自己写的东西。他在这里已经住了许多年了,几乎可以说如今他已是个老人了。在用棕榈叶和蒲葵做成阳伞遮挡阳光之前,他那张脸就已经被热带的阳光晒黑了,但现在有点苍白,可还是老厚得像羊皮纸,鼻子上有一块被太阳晒出来的永远也长不好的疤。
这会儿一直陪伴着他的那顶阳伞在屋里,伫在一个角落里,可是跟他一起回来的鹦鹉却死了。可怜的鲁滨!这只鹦鹉经常呱呱大叫着从它的爪架上飞到他肩上,可怜的鲁滨·克鲁索!谁会去救可怜的鲁滨呢?他的妻子不能容忍鹦鹉的哀鸣,可怜的鲁滨每天飞进飞出。我要拧断它的脖子。她说,但她没胆子这么干。
当他带着鹦鹉、阳伞和一大箱子宝贝回到英格兰时,他和老妻两人住进他在亨廷顿买的房子过了一段相当平静优裕的日子,因为他已经变得挺有钱了,比他出版那本《鲁滨逊漂流记》后还要有钱。然而多年的荒岛生活,以及与他的仆人“星期五”的四处漂泊(可怜的“星期五”,他为他自己感到悲戚,呱呱———呱呱,这是因为鹦鹉总也不会叫“星期五”的名字,只会叫他的名字),使他觉得陆地上的绅士生活乏味透了。而且———如果实话实说———婚姻生活也叫人失望透顶。他愈益频繁地跑到马厩里去伺弄他的马匹,谢天谢地马儿们不会聒噪,只会在他到来时轻轻地嗫嚅几下,表示它们认得他,然后就安耽下来。
在那个岛上,“星期五”出现之前他一直过着默不作声的日子,但回来后却发现人世间的话语太繁杂了。在床上躺在老妻身旁,她的唠叨和没完没了的窸窸窣窣让他觉得好像是一阵卵石的急雨在往头上倾倒,那时候他只图能安稳地睡上一觉。
所以当老妻化作幽灵之后,他有点悲伤却绝无遗憾。体面地埋了她然后又过了一段时间后,租下了布里斯托尔海边快乐水手客栈的一间屋子,又把亨廷顿的房产留给他儿子去管理。伴着他的就只有那把从岛上带来的使他变得大名鼎鼎的阳伞,一只固定在架子上的死鹦鹉和一些生活必需品了。从此他就一个人过起日子来,白天在几个大小码头转悠,朝西面凝望着远处的大海———他的视力还不算太糟,一边抽着烟斗。至于吃饭,他一般都在自己屋里吃。他不觉得社交圈子有什么乐趣,他在岛上养成了独处的习惯。
他也不看书,对此丧失了兴味,可是自从写出《鲁滨逊漂流记》之后,写作倒成了他的习惯,作为一种精神调剂还是挺不错的。晚上就着烛光,他拿出纸来,削尖了羽毛笔,把他的人写上一两页,就是这个人送来了林肯郡诱饵鸭和哈利法克斯的大行刑架的消息(就是他说的,当可怕的断头刀落下来之前,死刑犯如果能一跃而起冲下山去就可免死,还有其他诸如此类的消息),每到一处,他的这位大忙人就寄来关于当地的报道,这是他的头等大事。
漫步在港口的防波堤上,想起哈利法克斯的杀人机器的事,他,鲁滨,那只鹦鹉曾叫他可怜的鲁滨,丢出一块小石子,听它落水的声响。一秒钟,石头落进水里不到一秒钟时间,上帝的慈爱来得很快,但也许快不过那把淬过火的钢刃刀片(刀片比小石头重而且还涂了油脂),大刀会比上帝的慈爱更快吗?我们如何逃脱?那人忙着在这个帝国里窜来窜去,从一个死亡场景到另一个死亡场景(暴打、砍头)寄来一份又一份报道,他是哪一类人?
一个做生意的,他暗自思忖。就让这个人成为一个谷物批发商或一个皮革批发商吧;要不一个制造商,或是某个陶土特别多的地方一个做屋瓦的,就是说,必须是一个喜欢颠来颠去做生意的人。让他的生意兴旺发达,给他一个爱他的老婆,不要太唠叨,生一堆孩子,主要是女儿;给他一份合情合理的幸福,然后让他的幸福生活戛然而止。比方说泰晤士河突然在冬天涨大水,窑里的瓦片都被大水冲走了;或者是仓库里的谷物给大水冲走;或者是皮革车间里的皮革给冲走;他全完了,他的这个人一无所有了,然后债主扑上来,像苍蝇像牛虻,向他讨债;他只得逃出家门离开妻子和孩子东躲西藏,隐名埋姓躲进最糟糕的穷街陋巷。所有这一切———洪水、破产、躲藏、一文不名、破衣烂衫、孤独凄凉———构成了那艘失事船上的人物和那个荒岛的故事,他在那儿,可怜的鲁滨,与世隔绝地生活了二十六年,差点儿要发狂(说真的,谁说他没有发狂?也许是在某种程度上呢?)。
或者让这个人成为一个马具商,在瓦尔特切珀尔有一个家、一爿店、一个仓库,下颏上有一颗痣,有一个爱他的太太,不唠叨,给他生了一堆孩子,主要是女儿,给他很多的幸福,直至有一天瘟疫降临这个城市,那时一六六五年的伦敦大火还未发生:每天都有人死于瘟疫,渐而毁了整个城市,尸体堆积如山,不管穷人还是富人都难逃一死,因为瘟疫是不认方向不认人的,所以这个马具商的世间财产也救不了他一命。他把老婆孩子都送到乡下去,然后才筹划自己逃命的事儿,但随后打消了念头。汝勿惧怕黑夜的威胁,危急关头他打开《圣经》:汝必不怕白日飞的箭,也不怕黑夜行的瘟疫,或是午间灭人的毒病。虽有千人仆倒汝旁,万人跌倒汝身边,这灾却不得近汝之身。这些兆示平安的话使他振作起来,他留在充满痛苦的伦敦开始着手撰写新闻报道。他写道,我在街上遇见一大群人,其中有一个女人手指着天空。看,她喊,那缟衣素裳的天使挥舞着闪闪发光的剑!那群人都点着头,真是,是这样,他们说,一个挥舞着剑的天使!可是他,这个马具商,根本没瞧见什么天使,也没有什么刀剑。他眼中所见只是一朵奇形怪状的云彩,由于太阳的照射,一边比另一边亮些罢了。
这是一个象征!街上那女人喊道,可他看不到代表他生命的任何象征。他把这事写进了报道。
有一天,走在河边,他的人———原先是马具商,现在已成无业者———看见一个女人在自家门口朝河面上喊着一个驾舟的男人:罗伯特!罗伯特!她喊道。那男人将小划艇靠了岸,从船里拎出一个麻袋,搁在岸边的一块石头上,然后又划走了。那女人走到河边把麻袋抱回家去,一脸的悲悲戚戚。
他转向那个罗伯特跟他去搭腔。罗伯特告诉他,那女人是他的妻子,麻袋里装着老婆孩子一个星期的日用品,肉食、米粮和黄油,但他又不敢靠家太近,因为家里所有的人,老婆孩子都已经染上了瘟疫,这叫他心碎。这一切———靠着隔河互相喊叫来保持联系的那个叫罗伯特的男人和他的妻子,还有留在河边的口袋———当然代表其自身,但自然也代表他的一个人物鲁滨逊在荒岛上的孤寂:在岛上最黑暗的绝望时刻,隔着海浪呼唤他在英格兰的亲人来救他;其他时候则泅到失事船只上搜寻日用品。
有关那些日子里的悲惨情景的报道还在写着。因不堪忍受小腹、腋窝的肿胀和疼痛———这是瘟疫的征兆,一个男人裸着臭烘烘的身子从家里跑出来嚎叫着奔到街上,冲进瓦尔特切珀尔的哈罗巷,他的人(那个马具商)说是看见这男人跳跃着,昂首阔步地走着,作出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动作,他的妻子孩子追赶着他,喊叫着要他回去。但这种跳跃和阔步行走有他自己的寓意蕴涵其中。自从失事船的灾难降临,他在岸边左奔右突搜寻船上伙伴的踪迹,除了一双不配对的鞋什么都没找到,他明白了自己已被抛弃在孤无一人的荒岛上,像是从世间湮没一样,没有获救的希望了。
(但他纳闷的是,他所读到的这个染上瘟疫的可怜的人,除了他的孤寂凄凉,他还在悄悄吟唱着什么?穿越大海深洋,穿越时光岁月,他隐秘的内心之火在呼唤着什么?)
一年前,他,鲁滨逊付了两个畿尼给那个带鹦鹉来的水手,那水手说鹦鹉是他从巴西带来的,这只鸟不像他自己喜欢的那只漂亮,但也算是一只靓鸟了———绿色的羽毛,鲜红的羽冠,嘴巴灵巧,如果那水手的话可信的话。那只鸟在小客栈他的房间里总是立在架子上,脚上拴着一根细细的链子,怕它万一飞掉,它总是叫:可怜的保尔!可怜的保尔!叫了又叫直到被迫给它套上罩子。别的话总也教它不会,比如:可怜的鲁滨!也许它太老了,学不会。
可怜的保尔,透过狭窄的小窗凝望着丛丛桅杆的顶端,目光越过桅杆的顶端,落在大西洋那灰蒙蒙的波浪上:那是什么岛屿?可怜的保尔问,我被抛到这岛上,如此寒冷,如此凄凉,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你在哪里,我的救主?
一个人,那天晚上喝醉了酒(他的人的另一份报道),躺在门道里睡过去了。运尸车开来了(我们依然在瘟疫时代),邻居以为这个人死了,就把他搬上运尸车混到了尸体堆里。运尸车一个接着一个地装尸体,然后把尸体堆到山上的一处死人坑里,那司机脸上裹得严严实实防着熏人的恶臭,把他也扔进坑里。他醒来时在死人坑里挣扎起来。我在哪里?他喊叫着。司机说:差点把你和死人一起埋了。我死了吗?这个人说。这也是那个荒岛上他的写照。
一些伦敦人还是做他们的生意,因为觉得自己还挺健康,想着瘟疫将要过去了。但其实瘟疫已秘密地渗入他们的血液中了:一旦他们的心脏被感染上,他们就在那里倒下死去。他的人这样报告道:好像被一道闪电击中。这是一个生活本身的故事,是整个人生的故事。要早作准备,我们应该对死亡的来临早作准备,否则随时随地会被它击中倒地死去。对他而言,鲁滨逊,在他的荒岛上,他已经看见这种命运突然降临。某一天他看见岛上有一个人的脚印,这是一个印迹,于是也就成为一种标记了:一只脚,一个人。但还有更多的意义。你并非独自一人。这个标记说。它还说:不管你走出多远,不管藏身何处,你都会被搜寻出来。
在瘟疫的日子里,他的人写道,有一些人出于恐惧,把一切都丢开了———他们的家,他们的妻子、孩子,顾自飞快地逃离伦敦。一旦瘟疫过去,他们的行为就会为人所不齿,无论从哪方面看他们都是懦夫。但是,我们忘记了面对瘟疫时需要唤起的是什么样的勇气。这不仅仅是战士的勇气,也不是抓起枪打死敌人的勇气,而是挑战骑着白马的死神的勇气。
那只荒岛上的鹦鹉就是在最佳状态(两个伙伴里面他还是更喜欢鹦鹉)还是不说它主人没教过的词。他的这个人,属于鹦鹉之流而没有得到更多的关爱,竟同主人写得一样好,甚至更好,这是怎么回事?毫无疑问,就因为他掌握了这管生花妙笔。就像挑战骑着白马的死神本身。他自己的那点本事是从账房里学来的,擅长的是算账记账,而不是遣词造句。骑着白马的死神本身:这样的词句他不曾想到。只有他向他的这个人屈服时,这样的妙语才会降临。
诱饵鸭或是囮鸭:他,鲁滨逊,了解这些事吗?完全不了解,一直到他的人开始送出关于这事的报道才知道。
林肯郡泽国的诱饵鸭、哈利法克斯的断头机器:一次伟大游历后的报道,他的这个人似乎正在环游不列颠岛,这是他在自制的小筏子上环游那座荒岛的写照。这次航行探明在岛屿更远的一边,崎岖、黑暗、阴森,他日后总是避开那儿———虽说日后的殖民主义者来到了这个岛屿,他们也许还想在那儿探险,在那儿定居呢。这也是一个写照,灵魂黑暗面和光明面的写照。
首批剽窃者和模仿者抓住他的孤岛经历,向公众兜售他们自己杜撰的海难余生的故事时,对他来说不啻于一帮落在他肉体上的食人生番。他毫无顾忌地表示:当我保卫自己不受那些把我打倒在地,烤我、吃我的食人生番侵害时,他写道,我应该保卫自己不受这件事本身的侵害。我几乎没有想到,他写道,这些食人生番其实是些邪恶的贪得无厌的东西,他们在撕啃的正是真理的实质。
但是再往深处想一步,他觉出自己对那些模仿者似乎有那么点儿同情心了。在他看来,既然这世上只有这么一点探险故事,如果后来者不被允许去啃这些老东西,他们就只好永远把嘴闭上了。
而在他那部荒岛历险记的书中,他告诉读者一天夜里自己如何在惊恐中醒来,确信魔鬼化作一条大狗上了他的床,扑到了他身上。他惊跳起来,抓起一柄短弯刀左劈右砍护卫自己,这时睡在他床边的可怜的鹦鹉惊慌地扑翅乱飞。许多天以后他才知道,压在自己身上的既不是大狗也不是魔鬼,而是暂时性的麻痹使他的腿无法挪动,所以幻想出有什么东西压上来了。从这件事得出的教训似乎是,所有的疾病,包括瘟疫都来自魔鬼,而且即魔鬼本身;疾病的造访可以看作是魔鬼的造访,或者看作是代表魔鬼的狗、或变成为狗的魔鬼的造访。在马具商对瘟疫的记载中,造访即代表疾病。所以,写魔鬼故事的人也好,写瘟疫故事的人也好,都不应被视作造假者或剽窃者。
多年前他决定摊开纸写下自己在荒岛的历险记时,发现脑子里缺词少句,一枝拙笔凝滞不前,手指头也僵硬不听使唤。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那天他写到与“星期五”一起在冰冷的北方生活时,他对写作这门营生突然开了窍,写得流利轻松起来,甚至连想都不用想,词句就来到笔下。
可是天哪,那种作文的轻松突然又离他而去,他坐在靠窗的小写字台前眺望着布里斯托尔海港,手又发僵了,手中的笔又像以前那样陌生起来。
他(另外一个他,是他写的那个人)觉得写作这活计更轻松些吗?他写的这些故事:鸭子、断头台和伦敦的瘟疫,写得相当流畅,不过他自己的故事也曾写得相当流畅。或许他把他想错了,那个衣冠楚楚下颏有一颗痣的走路很快的小男人,也许此时此刻正坐在这个辽阔的国度的某个租来的房间里蘸着他的钢笔,蘸了又蘸,心里充满了疑惑、犹豫和稍纵即逝的念头。
该怎么形容呢,这个人和他?是主人和奴隶?是兄弟,双胞胎兄弟?手挽手的同志?还是敌人,仇敌?他该给那个人取个什么名字呢?那个与他共度黄昏的人,有时候还与他共度不眠之夜,只有白天才不跟他在一起。因为白天,他,鲁滨,在码头上踱步审视新来的船只,而他的人则在这个国度里疾速地飞跑着探寻自己的见闻。
这个人在他的旅行途中,会到布里斯托尔来吗?他渴慕与他的人的肉身接触,握握他的手,和他一起在码头大道散步,当他告诉他要去那个黑暗的北方岛屿时或是谈起他的探险写作时能认真倾听。但他很怕不会有这种相聚的机会了,此生不会有了。如果他一定要把这两个人扯到一起———他的人和他———他该写道:他们像两艘驶往相反方向的船,一艘往西,一艘往东。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是船上做苦力的水手,各自在往西和往东的船上。他们的船交会时贴得很近,近得可以抓住对方。但大海颠簸起伏,狂风暴雨肆虐而至:风雨冲刷着双眼,两手被缆索勒伤,他们擦肩而过,连挥一下手的工夫都没有。
最后修订于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文敏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