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这个时候的姜芜没想过,自己还会和那位长得很好看的端王产生交集。
萧霁也没把这个意料之外的小插曲放在心上,让千流送了五百两去姜家后,他就没再去想这件事了。
一夜过去,旭日东升,新的一天到来。
昨晚失眠大半宿的萧霁睁开眼,发现太阳已经晒屁股。不过具体几点了他不知道,只能凭感觉看出,应该快中午了。
“……”
他抓抓过长的头发坐起来,脸色有点臭,但因为昨晚已经emo过,这会儿倒也没再继续烦躁。
“王爷您醒了?”一直在外间候着的千流听见屋里的动静,进来看了一眼。见萧霁点头要下床,他忙转身喊道,“都进来吧。”
话音刚落,隔断内外间的檀木苏绣屏风后面,就鱼贯而入四个衣着统一的婢女。
她们一人端着银盆,一人捧着帕子,一人托着牙具,一人拿着玉梳,正是平日里负责伺候原主洗漱的“专业人士”。
萧霁:“……”
萧霁上辈子是个富二代,但富二代也得自己刷牙洗脸,自己吃饭穿衣,自己上学写作业。他做不到像原主一样,洗个脸刷个牙都得让人伺候,所以眼皮一抽就让这几个婢女下去了,只留下千流给他梳头。
“啊?”千流惊呆,“可、可我不会啊……”
梳头也是一门手艺,千流今年才十三岁,还是个只会给自己扎小揪揪的小孩儿,所以原主之前的头发都是由专人来打理的。
但萧霁不喜欢陌生人,尤其是陌生异性触碰自己,所以他决定压榨童工。
“不会就学。”他端着一张神仙公子似的脸,说着吸血鬼资本家一样的话,“学不会就换个能学会的人来。”
本来还在奇怪自家王爷的变化,一听这话,顿时没心思琢磨了的千流:“!!!”
他原是被家人卖进宫做太监的,命好遇上原主,才得以来端王府做小厮,因此很舍不得如今这样的好日子,更怕被送回宫里去势。
“能!小的一定能学会,求王爷别赶我走!”越想越怕的千流扑通一声,满脸惊惶地跪在了地上。
没想到会把人吓成这样的萧霁:“……”
咳,真不经吓。
他滞了片刻,若无其事地伸出手,把这小孩儿从地上拎了起来:“那就好好干,干得好给你奖励。”
千流这才松了口气,连连点头说好。
萧霁不会哄小孩儿,见他已经没事,就赶紧转移了话题:“对了,那套南珠头面取回来了吗?”
千流这会儿满心都是危机感,闻言立即跑到外间捧了个扁长型的盒子进来:“取回来了,在这儿呢!”
那盒子是黄花梨木做的,上头雕花刻鸟,还挖空一块绣了锦缎,看起来精美异常。萧霁接过来打开一看,差点被里头那些闪闪发亮的发饰闪瞎眼。
这套头面是京中最有名的首饰铺琳琅阁刚出不久的新品,里头一共有顶簪、挑心、鬓钗、长簪、掩鬓、步摇等发饰共十二件。这些发饰都是以纯银和上等白玉打造,上面还镶嵌着大小不一的南珠,看起来极为清贵雅致。
这年头南珠可不多见,尤其是品色这么好的,所以收到这份礼物的时候,崔灵嫣非常开心,对原主说了不少撒娇感谢的话。
原主自是听得心满意足,可萧霁回想起来,却只觉得想yue。
他合上盒子问千流:“你去要回这东西的时候,崔灵嫣是什么反应?”
崔灵嫣很喜欢这套头面,原著里着重写过她戴着这套头面出门赴宴,引起众人惊叹,惹来女配嫉妒的场景。男主崔昂还因此吃醋,另送了她一副更加华丽贵重的红宝石头面。
再加上原主对她向来是有求必应,无限宠溺,所以萧霁想过自己派人去要回礼物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她的疑惑和不愿,甚至有可能亲自过来一探究竟。
没想到崔灵嫣不但没来,还那么干脆地把东西还了回来。
这让萧霁觉得古怪,所以才有此一问。
千流对萧霁直呼崔灵嫣闺名的行为感到惊诧——原主平日里都叫崔灵嫣“嫣儿”。但这两天让千流惊诧的事太多,他已经有点麻木了,所以这会儿虽然也愣了一下,但他很快就回神说:“我没见到崔三姑娘,是崔三姑娘身边的锦柳姐姐把东西拿给我的,她说崔三姑娘那时已经睡下了。”
他昨晚就把东西取回来了,只是那时萧霁已经歇下,所以他没敢进来打扰。
萧霁懒得多想崔灵嫣是不是真的睡了,他只问:“你怎么跟那个锦柳说的?”
千流犹豫了一下:“我、我跟她说,王爷觉得这套南珠头面不太适合崔三姑娘,所以命我前来取回……”
虽然萧霁的原话是“那套头面太端庄了与她不相配”,但千流知道自家王爷有多喜欢崔灵嫣,哪敢在那种糊里糊涂的情况下照实转述?所以说的就比较委婉。
萧霁对此没太在意,想了想,也没再继续问。
反正东西要回来了就行,至于崔灵嫣怎么想,他才懒得管呢。最好她能有点自知之明,从此以后再也别来烦他。
正好这时厨房送早饭来了,萧霁把这件事往脑后一扔,不再去想。
他不知道的是,这时候的崔灵嫣根本没心思在意这套头面,因为她和原著男主崔昂提前捅破窗户纸在一起了。
这事儿还得从萧霁穿来说起。
因为他穿来之后,没有像原著里的原主一样去救崔灵嫣,所以崔灵嫣是被崔昂救起来的。
崔昂是她名义上的庶兄,这哥哥救妹妹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便湿身搂抱在一起也不会有人说什么,所以原著中皇帝赐婚之事自然也就没有发生。
崔灵嫣于是顺利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崔昂被她落水之事吓到,终于不再和前段时间一样躲着她,而是撇下女配亲自送她回府。
回府的路上,彼此有意的两人终于忍不住互通了心意。
不过崔昂还有公事要办,送崔灵嫣回家后不得不先行离开。好在两人同住一府,崔昂下值回家后按捺不住思念,悄悄避开众人的视线,翻进了崔灵嫣的闺房……
昨晚千流去的时候,两人正搂在一起亲得火热,哪还顾得上其他。
听锦柳敲门说端王派人来要回那套头面,崔灵嫣虽然也惊诧了一瞬,但下意识就觉得他肯定是想送更好的给自己。加上那时崔昂吃醋咬了她,她就更顾不上其他了,忍着羞涩的喘息说了句“你去拿给他便是”,就把锦柳打发走了。
萧霁对这些事一无所知,他吃过早饭后,就一边让千流学着给他梳头,一边靠在太师椅上思考起了人生。
就,他有点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干点什么。
因为原主是个闲散王爷,无官无职,没有必须要做的正经事。
这种人在现代俗称无业游民,但原主和一般的无业游民不一样。首先他有钱,不用愁吃喝;其次他有爱好,平日里弹弹琴写写诗作作画,再叫上三五个同样是文青的小伙伴去城中各大诗社、棋社之类的地方转一圈,这一天也就过去了。
这样的生活其实很惬意,可惜萧霁享受不来。
因为他是个没有文艺细胞的理科生,对琴棋书画之类的玩意儿完全不感兴趣。而他喜欢的,比如游戏赛车、潜水冲浪、攀岩骑行之类的事,在这里全都做不了。
也就户外徒步和游泳什么的还能搞一搞……但这些都只是业余爱好,他也不能什么正事都不做,天天就找地方徒步或者游泳啊。
想到这,这个时候本该在大学里好好学习了的萧霁百般无聊地叹了口气。
算了,先在家里躺个几天,等彻底适应眼前这个世界了,再去想接下来要做的事吧。
正在给萧霁梳头的千流听见他的叹气声,赶紧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他刚才趁萧霁吃饭的时间,找负责给原主梳头的丫鬟学了学,这会儿动作虽有些笨拙,但好歹是顺利把萧霁的头发给梳上去了。
萧霁对着镜子照了照,还算满意,就起身去换衣服了。
结果打开原主的衣橱一看,全是白的。
“……”
“???”
回想起原主在外人眼里总是“白衣翩翩,清雅出尘”的形象,萧霁整个人都沉默了。
这特么,谁没事天天穿白啊?也不嫌晦气!
他当即就嘴角抽搐地吩咐千流,把这些衣服全部拿走:“让人新做几件,我要黑的,蓝的灰的也行。”
哪怕是大红大紫,大黄大绿,也比这一水儿的丧葬风好啊!
千流:“……”
千流已经没有力气继续惊愕了。他盯着那批刚按照原主的要求做好不久的新衣,默默丢开了自己已经转不动的脑子:“是,王爷。”
换就换吧,反正花的也不是他的钱。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心很累的千流跟大家问好=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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