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1日下午,普诺岗日冰川。大脑与记忆芯针的博弈。
有一位从特里尼蒂来的年轻小伙子,
他取无穷大的平方根,
但位数之大,
使他害怕;
他丢下数学去从事神学。
本司汀,那个朗诵诗歌、穿着银灰色风衣、浑身发着光的男子,一个来自遥远星球的“人造人”。他背着一个特大号棕色登山包,走在冰川之上,包里有个沉重的特制盒子,盒子里装着他爱妻南卡的尸骨。
是什么样的人会背着妻子的尸骨旅行?
我发誓,我曾毛骨悚然,想过报警;我也曾自作聪明,怜悯他的疯癫。更多的时候,我是在天马行空的幻想空间中,放肆地游荡,和我的嫉妒心纠缠在一起。我无法控制我的幻境,如果山姆说的Déjà Vu幻觉记忆是存在的,那么,我想,自从在小旅馆认识本司汀的那一刻起,我就陷入了无止境的Déjà Vu幻觉记忆中不能自拔。
甚至我在问自己,我是谁?我怎么才能控制记忆芯针,不让它的副作用控制我的大脑?我需要多久才能和它愉快地相处?从小河边本司汀告知我他这次冰川之行的真实目的后,我的大脑都快要开裂了。
在此刻的幻境里,我挥动一双妒忌的翅膀,眼睛红亮,面色狰狞,皮囊褶皱,愤怒地煽动着冰河之下狂躁的火焰,怂恿它们吐出炽烈的岩浆,将这冷酷的冰川融化掉——就像冰河世纪的火山爆发一般,无情地毁掉这冰川。
这是个恶毒的想法。
但我真的很冷。
我没法使本司汀登山包里那具几百年前的尸骨复活,阻止本司汀走向自杀的生命终点。我荒谬地把妒忌的根源怪罪在冰川的严寒上。可是,这关冰川什么事?
周围的冷空气,在鄙视我的无知与狂妄,在嗤笑我的不自量力。
“将自己比拟为冰河世纪的火山,这是一个愚蠢的幻境。”我在嘲笑自己。
黑夜在我卑微的妒忌心的煽动下越发显得冰冷。
我妒忌他背包里的女人,尽管她死了,那背包里只是她的尸骨。我曾是一个正派和善良的女人,并认为一直会保持这一高尚的品德。但是,我高估了自己。正派和善良,在爱的诱惑面前,向邪念投降了。
以冰面为镜,我看到了扭曲和丑陋的自己,数十名穿着红衣的法僧站在我的身旁,他们念着咒语,试图驱赶我身上污秽的魂魄。我吓出了一身汗,惊慌失措,险些滑倒。
我没亲眼见过那尸骨的模样,前些天,山姆误以为本司汀的背包里是神秘的宝藏,曾偷窥过一眼,却被里面的尸骨吓昏了头。有谁会想到一个男人,会背着自己妻子的尸骨旅行呢?
我有股懊悔的怨气。那天,我应该亲自去探个究竟的。我想知道那具尸骨和其它尸骨有何不同。尸骨里透着三百多年前古国公主的灵智与高贵吗?尸骨的色泽宛如稀世罕见的白玉吗?尸骨的头颅里藏匿着绝世美人的微笑吗?
我和一个死去的女人较上了劲,这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争不得,抢不得,祝福不得。我愿她活着,这样,至少能留住本司汀,送上我的祝福。现在,我能拿一具尸骨怎么办?
我跟随本司汀的脚印越过冰层,一步,两步,三四步,小脚踩在大脚上。我感觉整个世界在我们的身后冻结,咔嚓咔嚓地响。他在前面解冻,我在后面冰封,身旁的山姆在解冻和冰封之间灵魂摆渡。
一阵风吹散了我的围巾,冰的屑末在空中飞舞,涡旋状散向远方。
我重新系好它。
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冷风吹起的海浪,猛烈地击打着岸边的礁石,留下一排白色的泡沫。我孑然一身站在夜幕下的海浪里。我渴,我饿,我张开干裂的唇,想去喝一口海水,至少那是水,但它是咸咸的、苦涩的,难以入口,那味道刺激着我的鼻腔。
我又眩晕了片刻,该死的幻觉。
我晃了晃脑袋,深呼吸一口气,这是冰川里纯净冷酷的空气,我在冰面上,不是海上。那苦涩的味道,来自我眼角流下的几滴泪。我没有喝下海水,只是舌尖触碰到了泪水。
我开始痛恨我的懦弱,连说爱他的勇气都没有,只剩下“无可奈何”,还有污迹斑斑的嫉妒心。我的躯壳和魂魄都在试图抽离我,让我撕心裂肺。我感到我的心肺在撞击我的皮肉,皮肉鼓起一个大包,我害怕极了,赶紧用双手按住了心肺的部位,试图将它们按回去。它们再次撞击了,攻势越来越猛,那个鼓起的包越来越大。它们也要离开我吗?
我慌了神,停下脚步,又差点滑倒摔下陡峭的冰川。这是一个光滑的斜坡,山姆及时抓住了我。
我倚靠在一块石头上,脚下的登山鞋使劲抓牢地面,艰难地拉开外套的拉链,将手伸进冲锋衣里,忐忑不安地慢慢地、轻轻地触碰我的肌肤,噢,胸前并没有包,我的心肺还在。
身边的山姆捧着我的脸,关切地问:“雨果,你怎么了?你的脸色怎么发白了?”
走在前面的本司汀也停下了脚步,回望了我一眼:“没事吧,雨果?”
“哦,没事。”我拉上冲锋衣的拉链,紧握着登山杖,镇定地说:“走吧。只是有点累而已。”
话罢,我打了个踉跄,身体突然失去平衡,脚一滑仰头摔在地上,拖着疲惫的山姆和毫无防备的本司汀在光滑的冰面上加速下滑,这是个接近于30度的冰面斜坡。我害怕极了,大声呼喊着:“啊……救命!救我!救命,啊……”
命悬一线,我感觉我要落入无尽的山崖,山姆试图抓住沿途的冰柱、冰石,失败了,他又试图抓住我的手,也失败了。
本司汀启动了智能盔甲,救下了我们。我们在空中飞了起来。本司汀借着拴在我和山姆腰部的绳索,拉住我们,缓缓落地。我吓得半死,却也不敢吭声,更不敢正视本司汀的眼睛。
山姆身上的背包落入了山崖,无影无踪,那是我们所有的干粮。
本司汀没有呵斥我的“不小心”。他用盔甲上的仪器仔细检查我和山姆的伤口,无碍。
这是第几次我失神滑倒,拖累他们两人险些丧命,我已经不记得了。
“要不要休息下?”本司汀问。
“不用,我还可以坚持,只是脚底太滑了。”我说。
“嗯,你多加小心。有我在,你们别怕。”本司汀安抚我们说。
我们继续前行。
我继续丢魂似的幻想。不是我想失神,而是我没法控制我的大脑。这一天,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幻境里。
我的头部因为安装了记忆芯针,一直在发胀,使得我间歇性地眩晕。又是它在捣乱吧?自从有了它之后,我时常在虚实间徘徊,时而幻境,时而现实,分不清哪个是真实。
我努力静下心,拍打了两下脑袋,保持清醒。可幻想还在继续。也许不是记忆芯针的刺激,而是我自己心事太重。
我在想,我懦弱,但好像又是勇敢的,至少不顾生死,追随本司汀来到这蛮荒之地。我反感“你长得很像她”这句话,也讨厌他深情款款地,望着背包里的那具尸骨说“我已看过银河,但我只爱一颗小行星。它的名字叫南卡星,也叫地球”。换个场合听到这句话,我或许会觉得浪漫多情,但在这蛮荒之地,我只剩下锥心的痛,一阵一阵的。
见鬼的是,这句话像魔咒一样植入到了我的大脑神经,根深蒂固,驱赶不走。一想到这句魔咒,我的视线里就出现五彩缤纷的夏天,但是夏天里飘着鹅毛大雪,轻舞飞扬。
五彩的生灵变成数以万计斑斓的气球,有的“砰”的一声爆炸了,有的泄了气。它们沮丧地从空中坠落,纷纷跪倒在庄严的白色面前,由固体融化成了涂料似的液体,渗进了白色的世界里。
那个世界是圣地,也是孤独者的刑场。
我在那个世界里失去了重心,漂浮在空中,脚不能接触地面,手不能掌握方向,我的心发慌。我好像也变成了一只彩色的气球。
我挣扎着去看我的手和脚。我的身上穿着一件笨拙的宇航服,那是由一群Playtex的胸罩和塑身内衣设计师研发出来的服装,是美国宇航员登月时穿的太空服。
我在太空服里急促地呼吸,直到突然有了地心引力,我重重地摔在了地面上。
我清醒了。身上的太空服不见了。夏天也不见了。
我惊恐望着前方,回到现实。
他,走在我前面的本司汀,穿越几百年的时空,送他的妻回家。我和山姆为了寻宝,陪着他。
我爱上了这个背着妻子尸骨旅行的男人。宁愿死去,他背着的是我。
我的未婚夫山姆应该很愤怒,他的眉头紧锁,觉察到我的背叛,可他却依然选择与我继续同行在冰川上,就像上帝毫无保留地原谅他的信徒。他不是上帝,但他原谅了我,也许他自认为是我的保护神。
自从一年前,我们在午夜的电影院相遇,我习惯他的娇宠,习惯与他一起旅行,习惯飞扬跋扈地接受他的爱,却从未问过自己爱不爱他。也许,我这个女人很自私,是的,有哪个姑娘不想把山姆这样死心塌地的帅气男人拴在身边呢?他是绝世的痴情种,有着中东混血面孔的痴情种。罕见,稀罕,稀奇。
我爱山姆,不是真的爱,而是给自己做了爱他的催眠,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这不是一件正派的事情。至少,对山姆不公平。
在没有遇见本司汀之前,我对正派和善良的理解过于肤浅。在周围的生命皆自私的世界里,我不害人、不做缺德事,就是正派。唯一做的错事,就是自私地骗了山姆的爱,没有对他袒露心扉。
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也不关心这个世界发生的大喜大悲。在声色犬马中,我练就了随波逐流的混世本领,模仿身边的大部分女人,将自己伪装成女神,或者天使,把“I love you, I love life”挂在嘴边上。
身边擦肩而过的穆斯林、基督徒、佛教徒,西方油画里的天神,东方古典画里的天将,都不及酒吧里的一杯威士忌和一首摇滚乐给我的力量。非洲的难民离我太遥远,国家政治是男人们操心的事,叙利亚战争是电视新闻里的惊悚剧,甚至我连隔壁老王家的孩子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只会用“小王同学”代替。
我在乎什么呢?
只知道我要维持美丽的躯壳,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早八点去公司打卡,晚十一点关灯睡觉,管好自己就是不枉费这一生。
我也有忧虑。我担心失业,担心下个月的房租,担心忘记了给阳台的栀子花浇水,花草又被我养死了,我会为此伤心好几天。更担心,山姆会离开我,留下我一个人,继续孤独地伪装天使,在水泥钢筋结构的建筑里,呼吸肮脏的空气,面对熙熙攘攘的世界。
他在,起码我不孤独。
如果,有人问我有什么乐趣?我想旅行和阅读历史书,或许算得上。
瞧,还记得和山姆的影院相遇吗?我就是靠丰富的历史知识,让山姆爱上了我,神魂颠倒。
他说,很少有漂亮的女生痴迷历史。
在这之前,我并不曾想过,懂历史和懂足球一样,会成为泡男神器,还是优质男人。
在山姆奢侈地包下游乐园的摩天轮,喝着香槟向我求婚的那晚,我在165米的高空中喜极而泣,大声呼喊。我没有感谢上帝,我在感谢我高中的历史老师!那个戴着黑框眼镜、胡子邋遢的历史老师,他是我的神。
我沾沾自喜,认为这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我即将要嫁给山姆,嫁给一个把我当甜心的美国精英阶级。他的父母都过世了,我连复杂的婆媳关系都不用考虑,我甚至没问过他父母的名字。他是伊朗裔美国人,从小在美国长大,爹妈给了他一张帅气的脸,还有可继承的殷实家产,他却特立独行,选择和我厮混在一起,听着摇滚,聊着历史,环游世界。
我会轻而易举地拿到一张美国绿卡,住在乡间别墅里度假,有一片森林和绿荷,牵着几只拉布拉多犬悠哉乐哉地过日子,被丈夫宠爱。这不正是大部分中国女人梦寐以求的吗?可是,本司汀的出现,把我最后的一件傲慢外衣撕碎了,我的无知,赤裸裸地展示在他面前。
我从百无聊赖的生活中惊醒,原来,我的生活浑浑噩噩的,糟糕透了。我在世俗的人群里人云亦云,苟且中寻欢作乐。
我是微不足道的凡人,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我的心是空的,即便黑夜里山姆搂着我入睡,我也是缺乏安全感的,因为我活得不真实,生怕世界发现我的丑陋,生怕山姆知道我的心机,把我列入“心机婊”的行列而离我而去。
我在等着一双有力的手来拯救我,让我不再迷失。
他,走在我前面的本司汀,唤醒了我去爱一个人和爱这个世界的能力。
2016年9月11日夜晚,普诺岗日冰川。旅途中的奇幻冰雕。
我抬头看本司汀,他在前面带路,他的身影在月光的映衬下些许伟岸、些许诡异。伟岸之处在于他健硕的身形,诡异之处在于他的衣服发着光,唯独留下他的头部在光的照射下若隐若现。
若他猛一回头,不免惹得我和山姆胆战心惊,联想到英俊但又害人性命的吸血鬼。这番景象,有点像大孩子们在黑夜里,拿着手电筒竖对着下巴,灯光由下而上照到脸上做恶作剧,小孩子们误以为是鬼,吓得哇哇叫。
好在他不是鬼,我们的旅程也不是恶作剧。他的风衣是黑夜里的明灯,照亮了寂静的冰川山谷,我笑他是“放大版的萤火虫”,他便启动飞行战靴,顽皮地在空中飞舞起来,围绕我和山姆展开臂膀,潇洒地转了一圈,脸上洋溢着童真。
他会举起一块大冰石,在空中利落地削碎它,削成细小的颗粒和各种花瓣的形状,让花瓣在冰川上惊艳地飘落。我们仿佛置身于白色的花海里。
有时,碰见一块外形奇怪的冰石,他会扭头问我,雨果,你觉得它像什么?
我说,一只鹰。
他便在石头上画出鹰的轮廓,用风衣盔甲的光切割冰面,刹那间,一只冰雕的鹰出现,活灵活现。
我捉弄他说,老鹰抓小鸡,缺了几只小鸡。
他说,你是个邪恶的姑娘。于是,他又选中一块冰,雕了几只小鸡。
我说,瞧,那个很像秦始皇的兵马俑。你知道兵马俑吗?
他便雕刻出了兵马俑,栩栩如生。
我惊讶地围着兵马俑转了一圈,说,哇,太逼真了,我从未见过冰雕的兵马俑。你是活神仙吗?一个不够。许多个才好。
于是,我们的周围出现了几百上千个冰雕的兵马俑构成的迷阵。兵马俑冰雕顺着冰墙整齐划一地站立着,气势磅礴,令人叹为观止。
“人的整个生命如同一座迷宫,只有通过艰难曲折的朝圣之路,才能告别罪恶的生活,到达迷宫的终点,找到人生的目的。”他感叹说。
“我们要怎么出去?”我摸着冰雕和冰块构成的高墙,走在最前面,欣喜片刻后,忐忑起来。我们在四处碰壁,好像迷路了。
“你真的很无聊。”山姆明显生气了,焦急地寻找出口。
“跟着我走就行。不会迷路。”本司汀自信地安慰我们说,“旅途中总要有点乐趣吧。”
我紧跟着他,在迷宫中快速移动了起来。
“雨果,你知道谁发明了迷阵吗?”他问我。
“谁?”
“在古希腊的神话里,迷宫是由代达罗斯设计出来囚禁弥诺陶洛斯的。”
“谁是代达罗斯?”
“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建筑师和雕刻家。”
“谁又是弥诺陶洛斯?”
“一个牛头人身的巨怪。”
“巨怪?可怜的巨怪,还是残忍的巨怪?”
“专吃童子童女的巨怪。”本司汀做出一个惊悚的表情。
“哦,天啦,你别吓我。”
“一个叫米诺斯的人在篡权成为新的克里特岛国王后,他向波塞冬拜祈神迹,以便证明自己的篡权是正当的,于是波塞冬赐给他一头巨大的白色公牛,要求他将其祭献给自己。但是这只公牛非常稀有和漂亮,贪婪的米诺斯最后宰了另外一只公牛来祭献,愤怒的波塞冬诅咒了米诺斯的妻子帕西菲,使其患上了嗜兽癖。为了遮丑,米诺斯请来建筑师代达罗斯为帕西菲制造了一只木制母牛,把她藏入其中。然后,你猜怎么着?”本司汀转过身,神秘地看着我。
“然后,木制母牛变成了牛头人身的米诺陶洛斯?坦率地说,我时常被希腊神话里的那些故事搞得晕头转向,就像这迷宫一样。”我猜故事的结果肯定是让我大跌眼镜的,在我的思维里,古希腊神话一向是不按规则、不按伦理进展的。
“不,结果由于做得过于逼真,白色公牛看上了这只母牛并与其交配,帕西菲因而怀孕,随后生下了一只牛头人身的怪物米诺陶洛斯,字面意思即为‘米诺斯的牛’。”本司汀边带路边说,时不时拉着我的手,让我跟上。
“所以,米诺斯是为了把怪物藏起来避免家丑外扬,而修建了复杂的迷宫。”
“可以这么说。后来,雅典王子忒修斯带着宝剑进入迷宫杀了怪物米诺陶洛斯。迷宫揭示了人类精神中表现出来的双重特性:复杂与简单,神秘与可知,感性与理性。”他说。
我体味着他的话。他总是一副调皮又有哲思的样子。
“雨果,你们在哪?”山姆走在最后面,端详了一会儿兵马俑,里面迂回曲折,双脚不由自主地走到岔道上去,不见了踪影。
“等等,本司汀,山姆不见了。”我停下脚步,拉住了本司汀,发现山姆没有跟上我们,冲外围喊道,“山姆,我们在这里。你在哪?”
“我在这里。”山姆在回应。
“他好像就在附近,怎么跟丢了呢。”我焦急地说。
“你站着别动,我们来找你。”本司汀对山姆喊道。
“我就说了别这么无聊。”山姆在抱怨迷阵。
“本司汀,快,我们要找到山姆。”
“雨果,记住,回来的路上如果有不测,躲进冰雕迷阵里。知道吗?”
“嗯。不会有危险的。放心。”
“万一呢?我不跟你开玩笑。”他严肃起来。
“可我怕,我跑进来,也跑不出去啊。我在里面完全不知方向。你看这些兵马俑都一个样子。”我尴尬地说。我想这个地方荒郊野岭,连只蚊子苍蝇都没有,总不会有劫匪吧。本司汀多虑了。
“不会的。你有我的记忆芯针,它会唤起你对迷阵的认知。”他很认真地看着我,又重复了一遍,“记住,有危险,往迷阵里跑。”
“好。”我点点头。显然被他极其认真的样子吓住了。
我们找到山姆,顺利出了迷阵。
我得寸进尺地问他,你能为我雕刻出一个宫殿吗?
本司汀说,当然可以,如果你想,告诉我是什么样的宫殿。
山姆不耐烦地插话了,够了,雨果。你还没玩够吗?不是赶时间吗?
……
这是阴森的冰川山谷里唯一的乐趣,也是梦幻的乐趣。如同安徒生的童话,与魔法棒不同的是,本司汀的幻术,来自于遥远星球的智能科技。
山姆对本司汀幼稚的举动当然很不屑,但他知道,在这荒凉的冰川里生存,我们依仗这个“放大版的萤火虫”。尽管冰川的冰面透出微弱的光芒,但对于我们平凡的自然人来说,光感太差,举步维艰,我们需要他的风衣盔甲来照明。
站在威武的秦始皇兵马俑的冰雕迷阵外,本司汀仰起头,望着璀璨星空,突如其来地朗诵了前面那首不着调的诗,问道:“雨果,山姆,你们听过这首打油诗吗?”
“没有。我还以为是你胡编乱造的。”他的问话,把我从天马行空的幻想世界里拉回现实。
“不,这是1904年出生的美籍俄罗斯天文学家乔治·伽莫夫的一首五行打油诗。他研究宇宙,发现了宇宙中产生最轻元素的核反应,他喜欢把它称为‘史前的宇宙厨房’。他认为门捷列夫周期表中,包含的宇宙中的所有化学元素,都是在大爆炸的高温下烹饪出来的,从氢原子开始,然后不断向氢原子加入更多的粒子,产生其他的元素。这个人、这首诗是不是很有趣?”
“这个伽莫夫放弃了天文,去研究神学?”我的未婚夫山姆问。
“不,这个天文学家是我喜欢的,他追求真理,幽默风趣,爱好漫画,在面对巨大的天文数字和无数的星星时,他感到忧虑和力不从心,于是写下这首诗。”
“哦。”我们说。
本司汀说话的间隙叹了口气,眉宇间写满了忧伤:“我现在感觉自己就是那个从特里尼蒂来的年轻小伙子。”
“哦。”我和山姆接不上本司汀的话,他的思维频道一直很奇怪,大部分的时间里,都和我们处在不同的波段上,鲜有交集。
2016年9月11日深夜,普诺岗日冰川。他是人造人。
他是DNA改良、体细胞优选、基因重组后的“人造人”,算是迄今为止,西里斯帝星上人类基因工程的巅峰产物。在与他相处的五天里,我们见证了他的博览群书、通晓古今。他的大脑就是一台大型计算机,他的体能估计登上珠峰都不用喘气,他的五官样貌更是帅得精致。他做了许多我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古老而干燥的纳米布沙漠,拥有全世界最黑暗的夜空,于是他跑到纳米比亚,浮在半空里睡觉,欣赏从地球上能看到的最美的星辰和银河系。
科罗拉多大峡谷的两岸,层岩嶙峋,层峦叠嶂,凹陷的峡谷深不见底,于是,他飞到峡谷里去睡觉,告诉地球人他在那里发现了什么。虽然人们当他是神经病,不以为然。
维苏威火山是一座活火山,被誉为“欧洲最危险的火山”,它在公元79年的一次猛烈喷发,摧毁了当时拥有两万多人的庞贝古城。于是,他开着车去了意大利南部那不勒斯湾东海岸,在那里扎营,搜索庞贝古城的遗迹。这个遗迹与他要寻找的普诺岗日冰川古国有着相似的背景。
这个奇怪的人造人,他在黄土高坡上的羊群里睡觉,他在埃塞俄比亚的咖啡庄园里睡觉,他在东南亚的孤岛上睡觉。
现在,他要在冰川上睡觉。
无论在哪里睡觉,背包里的那具南卡的尸骨始终陪着他。
我和山姆是自然受孕、自然分娩的地球自然人,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下,我们每一秒都有暴毙的可能性。我们私下叫他疯子,似乎只有如此,才能从自卑的自然人心理上,找到一丝自欺欺人的自尊平衡。
我们怕冻死过去,不睡,宁可撑着继续前行。
但是,我的眼前却诡异地出现他睡觉的零散画面,就好像我也曾到过那些人迹罕见的地方。在世界每个危险的无人区,都有他的影子。
生命不在同一纬度的人,灵魂是没有交集的。没人懂我的纠结,我正在深陷不可触碰的情感雷区。我渴望与他平等,不是身份的平等,而是智力和思想的平等。
我期盼握住他的双手,去依偎他挺拔的臂膀,静静地听他心脏的旋律,和山谷里他心跳的回响。我天真地认为那心脏会说话,会偷偷告诉我一些什么,就像记忆芯针会告诉我他的一切。
他在险峻处睡觉的画面突然消失了。我的大脑又开始漫无边际地游离。
冰层里探出头来的幽灵着实吓了我一跳。
她先探出的是美丽的一双手,我差点尖叫,害怕她会拉我进入万米冰层,如同下地狱。马上,她婀娜的倩影出现了,细看,她的面容清晰了,身着一袭白衣,手握权杖,倾国倾城,手腕上是花环,许多彩蝶围绕着她。
她款款向我走来,温柔地对我说,“雨果,他不是权贵,你也不是灰姑娘,不要渴望一夜之间成为他的白天鹅。梦魇般的征服欲是可怕的。梦魇般的征服欲是可怕的。梦魇般的征服欲是可怕的……”这个美丽的幽灵女子在重复这句话。
“我没有想过去征服他。”我为自己辩解。城市里的优质男人是我的猎物,山姆也曾是我的猎物,但是,本司汀,不,我从没把他当作猎物。
“他不是逃跑的灰兔,你也不是追他的猎犬。猎犬会将灰兔捕杀,向主人献媚。你没有主人,你不用献媚。”
“那他是谁?”我问,“能否告诉我,他是谁?求求你告诉我,他是谁?”
“他是唯一让你有出轨欲望、诱惑你离开山姆的男人,甚至平凡的你无法从生命科学上判断,他算不算真正意义上的人。你靠的只是一个女人的直觉,记住,直觉,你认为他是人,他就是。”
然后,这个幽灵消失了。我想起来了,这个面孔是我的,不,准确点说是南卡的。一定是本司汀背包里的那具尸骨的灵魂。
南卡在暗示我什么吗?还是我在暗示自己什么?
本司汀又玩起了花瓣冰,不亦乐乎,浮动的花瓣轻轻落在我的手上、发梢上、衣服上。“我雕刻一个蜜蜂如何?”他问我们。
“蜜蜂?”
“是。我的教父阿多瓦喜欢蜜蜂,他的飞船造型是蜜蜂。有蜜蜂在,再有一些花瓣雨,我们的旅途就不会无聊了。”
“你不累吗?你的劲都使不完吗?”山姆冷嘲热讽地说,“冰天雪地的,也不怕把蜜蜂冻死。”
“咦,真被你说中了。教父的蜜蜂飞船还真的在这里被冻住过,就在三百多年前我初次到达普诺岗日的时候,差点被古国的人们发现。”他回答得很天真。
山姆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他们的思维果真不在一个频道上。
头上飘下了晶莹剔透的花瓣雨,在白色世界的夜幕里,我们遇见了极为短暂的春天。我身上暖和许多。
我对他越迷恋,恐惧就会越加剧。
我在清醒时意识到,这个危险的人造人,他对我的诱惑,是亚当给夏娃的诱惑,这个诱惑的代价是惨重的,可能会让我失去牢牢抓住的山姆。我或许将一无所有,甚至失去生命,可是我还是向欲望和诱惑妥协了。
他的出现,让我的世界里有了潺潺的泉水声,悠扬的笛箫声,远方的凤凰亭上凤凰鸣,玫瑰庄园里的花骨朵也在一夜间全部怒放。我欣喜若狂,生命有了重量,我的魂不再游荡,却也有不安。我不安的是,我不是庄严的圣母玛利亚,我的躯体散发不了荣光,我解救不了一心寻死的他。
我能为他做什么?或许,我会用我的气息、我掌心的温度,还有荒野里的温泉将他全部覆盖,让他感到一丝暖意,在绚烂多彩的朝霞里,留恋这个世界的温存,不再想去自杀。
我曾给过他一个吻,现在依然渴望获得他的吻。我想模仿4000年前的印度大摩理王,以香料涂在自己的双唇上,引诱他与我接吻,就像大摩理王诱惑他的妃子。“也许不应该涂香料,应该是喝杯葡萄酒,他的星球上没有香料,没有葡萄酒,总之,我的口中若有余香,他会记得我的吻。”
“天啦,我疯了吗?我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呢?拿我和山姆的幸福当赌注吗?”我掐了下自己的手指,以为自己还在梦境中,需要保持清醒。
可是,我是清醒的。我在清醒的时刻对他有了幻想。
我必须学会控制大脑里的记忆芯针,调整我的情绪。
本司汀的手在向我们挥舞,示意小心前方的路。
我记得他手掌的肉是刚硬的,他手背的静脉是绿色的,像森林里翠绿的藤蔓,那些青筋可以发生光合作用,供给他生存的能量。他牵过我的手,只有短短的几秒,就在险峻的峭壁处,他脱掉了破旧的皮手套,会善良、关切地拉我和山姆一把。即便那短短的几秒触碰,已足以让我的身体燃烧,火辣辣的。
也许是对性的原始欲望,也许是因为好奇“人造人”的身体结构与自然人有何差异,也许是怜惜他,想让他不再孤单,我是那么渴望拥抱他,想去感知他身体的温度。
我牵着身旁山姆的手迈进,心里想的却是前方的本司汀。
山姆说,他才是我的现实,他在等我清醒。
可是,如果我不愿意清醒呢?谁又能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