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不听,我都无所谓。”索摩萨说,“事实就是这样,我觉得应该让你知道。”
莫朗一惊,就好像他刚刚从很远的地方回来似的。他记得,在他神游太虚之前,他正在想索摩萨肯定是发疯了。
“不好意思,我走了会儿神。”他说,“你得承认,这一切……总之,到这里来,见到你在这种……”
不过,理所当然地认为索摩萨发了疯也太轻率了。
“是啊,说都说不清楚。”索摩萨说,“至少我们说不清楚。”
他们对视了一秒钟,莫朗首先别开了目光。与此同时,索摩萨的声音再一次响起,语调里不带一点起伏,就像那种听过就忘的枯燥讲解。莫朗不愿意看他,但这样就不得不盯着柱子上的小雕像看了。这就像再次回到了那个伴着知了鸣唱声、染着青草气息的金色午后,那时,索摩萨和他意外在岛上挖到了那个小雕像。他记得,几米之外,在那块可以远远望见帕罗斯岛海岸线的巨石上,特蕾丝一听到索摩萨的喊声就转过头来。她犹豫了一秒钟,便向他们跑了过去,忘记了她还把她的红色比基尼胸罩拿在手上。她在井边弯下腰,索摩萨的双手举着被霉斑和腐烂物糊得几乎面目全非的小雕像伸出井口。莫朗又好气又好笑地冲她嚷嚷,叫她穿上衣服。特蕾丝直起身子看向莫朗,好像不明白他的意思,然后,她突然背过身去,用双手挡住胸口。与此同时,索摩萨把小雕像递给莫朗,跳出了井外。莫朗几乎立马就回忆起了接下去的那几个钟头,想到了河边露营帐篷中的那一晚,想到了在月光下的橄榄树间行走的特蕾丝的身影。如今,索摩萨单调的声音回荡在几乎空无一物的雕刻工作室中,却好像是从那一晚传来的,也成了他记忆的一部分。那一晚,索摩萨含糊地暗示了他的荒唐愿望,而他莫朗,则在两杯浓稠的葡萄酒下肚以后,开心地笑着说索摩萨是伪考古学家,是无可救药的诗人。
“说都说不清楚。”索摩萨刚刚说,“至少我们说不清楚。”
在斯克罗斯谷底的露营帐篷中,他们的手曾经握住那座小雕像,不停地拂拭,直到它被时间与遗忘遮去的真容完完全全地露了出来(特蕾丝还在橄榄树林里为莫朗的责骂和他愚蠢的偏见而发脾气)。长夜漫漫,索摩萨向他吐露了那个荒唐的念头:他想通过除了双手、双眼和科学以外的途径来接触那座小雕像。他们的谈话,有美酒相陪,有香烟缭绕,蛐蛐儿的叫声和潺潺的水声也交织其中,混成了一种仿佛无法沟通的模糊感觉。之后,索摩萨拿着小雕像回了他的帐篷,特蕾丝也一个人待烦了,回来睡觉。莫朗便跟她讲了索摩萨那个异想天开的念头,两人带着巴黎式的打趣口吻猜测,是不是从拉普拉塔河来的人想象力都这么丰富。睡觉之前,他们俩低声谈了谈那天下午发生的事情,最后,特蕾丝接受了莫朗的道歉,吻了吻他,然后,一切就像平常在岛上或是其他任何地方一样了。只有他和她、上方的夜空,以及悠长的模糊时光。
“还有谁知道吗?”莫朗问。
“没了。就你跟我。这样才对,我觉得。”索摩萨说,“最近这几个月,我几乎没离开过这里。一开始,有个老太太来收拾工作室、替我洗洗衣服,但是她让我不自在。”
“能就这样住在巴黎的郊外,看上去挺不可思议的。这么安静……嘿,可你至少还要到镇上去买粮食呀。”
“像我刚才说的,以前是的。但现在已经没这必要。那里,一切应有尽有。”
莫朗看看索摩萨手指的方向,就在小雕像和弃置在架子上的众多复制品再过去一点的地方。他看到木材、石膏、石材、锤子、灰尘,还有玻璃上的树影。手指似乎指向了工作室中的一个角落,那里空空的,地上只有一块脏抹布。
但是,其实一切都没怎么改变,他们分开后的那两年也是时间中一片空空的角落,他们之间应该说却没有说过的一切就好比是一块脏抹布。群岛上的探险,那场在圣米歇尔大道上的一家露天咖啡座里萌生的浪漫疯狂之旅,在他们于谷中废墟里找到那具雕像后立刻结束了。也许是对被人发现的恐惧磨掉了最初那几星期的快乐心情。有一天,三人去沙滩时,莫朗无意中看见了索摩萨的一个眼神。那天晚上,他跟特蕾丝商量了一下,两人决定尽快回去,因为他们很敬重索摩萨,而他现在——这么毫无预兆地——难过起来,两人觉得不该这样。回到巴黎,他们还是偶尔见面,几乎都是因为公事,不过,莫朗总是一个人去赴约。第一次见面时,索摩萨问起过特蕾丝,之后,他似乎就无所谓了。他们之间没有说出口的一切让两人,也许是三人,倍感沉重。莫朗同意由索摩萨保管那小雕像一段时间。几年内都不能将这雕像卖掉。一个叫马克斯的男人认识一位上校,这位上校认识一位雅典海关人员,马克斯就把这个期限定为收受贿赂的附加条件。索摩萨把雕像带回了他的公寓,莫朗每次跟他见面时都会看见它。他们从来没说起过邀索摩萨去拜访莫朗夫妇,就像很多其他的事情他们也不再提起一样,说到底,就是所有跟特蕾丝有关的事。索摩萨似乎只关心他的执着想法,他就算有时请莫朗到他的公寓喝杯白兰地,也只是为了旧话重提。这一点也不稀奇,毕竟,莫朗太了解索摩萨对于某些边缘文学的喜好了,并不会觉得他对此念念不忘很奇怪。在这种几乎是自动自发的剖白过程中,莫朗觉得自己其实可有可无。只是,看着索摩萨的双手一遍遍抚摸着虽面无表情却仍十分美丽的雕像那具小小的身体,听着他用单调的声音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千篇一律的神神道道,莫朗惊讶于那股愿望竟如此狂热。在莫朗看来,索摩萨的执迷不悟不是毫无缘由的:在某种意义上,考古学家都会对他所探索、所发现的过去有认同感。因此,他会相信接近一道那样的时光留痕可以让时空扭曲、改变,能打开一条裂缝通向……索摩萨其实从没这么说过,他所说的都很模棱两可,是一种不着边际的影射、毫无根据的谋划。那个时候,他已经开始笨手笨脚地制作小雕像的复制品了。莫朗在索摩萨离开巴黎之前看到了第一件,他出于友情,礼貌地听索摩萨执着地老调重弹——他要通过反复描摹那些表情和姿态来返璞归真,自己不懈的尝试一定会让他与原初的世界合为一体,达到一种质的飞跃,因为到时就不再有二元相对,而是完全融合:本真的感应。(这不是他的原话,但是,当莫朗稍后为特蕾丝重新组织这些话时,他总得用某种方式将它表达出来。)而这种感应,就像索摩萨刚刚告诉他的那样,已经在四十八个小时之前、夏至的晚上形成了。
“好的。”莫朗一边点燃另一根香烟一边同意道,“但我还是希望你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会这么确信……呃,确信你已经到了顶点。”
“解释……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他再次把手凌空一挥,伸向工作室的一个角落,在天花板和小雕像之间画出一道弧线。那小雕像就放在一根大理石细柱上,聚光灯的三角光区笼罩着它。莫朗没来由地想起,特蕾丝把小雕像带过边境时曾把它藏在一只玩具狗里,那是马克斯在布拉卡区的一个地下室里做成的。
“不可能不是这样。”索摩萨天真地说,“每做一尊新的复制品,我就更加接近一些。那些形态逐渐向我袒露出内中神髓。我的意思是……啊,跟你解释这个得花上好几天……荒唐的是,在那里,一切都会进入一种……但是,如果是这个的话……”
他的手来回挥动,强调着“那里”和“这个”。
“事实上,你已经成了个雕塑家啦。”莫朗说,他听到自己说话,觉得自己真蠢,“最新的两件复制品很完美。你要是哪天把雕像给我,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你给我的是不是真品。”
“我永远都不会把它给你的。”索摩萨答得简洁,“你别以为我已经忘记了它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但是,我永远都不会把它给你的。我唯一盼望的只是特蕾丝和你能跟着我,和我在一起。是的,我希望我到达那里的那一晚,你们俩能跟我在一起。”
这是将近两年来莫朗第一次听见他说起特蕾丝,就好像在此之前,她对他而言已经死了。但是,他提到特蕾丝的那种方式还是怀旧得无可救药,还像是在希腊的那个早上,当他们下到沙滩上时一样。可怜的索摩萨。他仍然……可怜的疯子。但是,更奇怪的是,他自己竟在琢磨,为什么到了最后一刻,在他接到索摩萨的电话上车以前,他会觉得好像必须给特蕾丝的办公室打个电话,让她迟一些过来工作室这边跟他们见面。他一定得问问她,在听到他教她怎么来到小山上这座僻静的小楼时,她都想了些什么。要让特蕾丝一字不差地把她听到自己所说的话复述出来。莫朗暗自痛骂自己这种偏要像修复博物馆中的希腊陶瓶一样重现生活轨迹的条理癖,他必须细致地将小小的碎片都拼凑起来。而索摩萨的声音就在那里,还有他的双手,来回挥动着,好像也想拼贴空气的碎片,做成一只透明的瓶子。他的双手指着小雕像,莫朗不由再一次看向那只史前小东西的月白色身躯,它是在难以想象的环境中被遥远得不可思议的某人雕琢而成的,距今几千年,也许更久远。在那让人目眩的远古,有鸟兽奔跳、吼叫,有无须生祭的仪式,也有潮汐、星宿、发情期,以及朴拙的生祭。他看向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庞,它如同一面空洞的镜子,紧绷到极点,只有鼻梁的线条将那镜面打破;他看向那对不怎么明显的乳房、三角形的私处、环抱着小腹的双臂。这是最初的偶像,她代表着祭神时节那些仪式底下隐藏的第一波恐惧,她高举着山中祭台上宰杀祭品的石斧。这真的让人觉得他自己也变蠢了,好像当个考古学家还不够糟糕似的。
“求你了,”莫朗说,“就算你认为这一切都无法解释,但你就不能努把力给我解释一下吗?说到底,我只知道你这几个月一直都在刻复制品,还有两天前的晚上……”
“这太简单了。”索摩萨说,“我一直感觉那另一个世界仍然鲜活地存在着。但是,首先得纠正五千年来走过的错路。有趣的是,就是他们自己,爱琴海人的后代们犯下了这个错误。但是,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看,就是这样。”
在那尊偶像旁边,他抬起一只手,轻轻地放在她的乳房和腹部,另一只手抚着脖颈,再往上摸到雕像那并未描出的嘴。莫朗听见索摩萨在用一种低沉、喑哑的声音说话,有点像是他的双手——或者也许是那张并不存在的嘴巴——在诉说着那烟雾弥漫的洞穴中的狩猎、那奔逃无路的鹿群、那不能直呼的名字、那些蓝色油脂画成的圆圈、两河并行的嬉戏交错、波赫克文明的伊始,以及去往西方石阶和不祥暗影中的高地的远征。他心想,若是趁索摩萨不注意时打个电话,是否还来得及叫特蕾丝把佛内特医生带过来。但特蕾丝应该已经在路上,而在岩石边,女神在吼,牧民首领割下最壮美的公牛的左边犄角,将它递给盐民首领,以此重修与哈伊莎女神的契约。
“嘿,让我喘口气。”莫朗说,他站起身,往前跨了一步,“这令人难以置信。而且我渴得要死。我们喝点什么吧,我可以去找一点……”
“威士忌就在那里。”索摩萨说,一边慢慢地把手从雕像身上收回来,“我不喝,我在献祭之前得斋戒。”
“真遗憾。”莫朗一边找酒瓶一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一个人喝酒。什么献祭?”
他将威士忌一直倒满至杯沿。
“按你的话来说,就是为融合而做的献祭。你听不见吗?那是双笛,就跟我们在雅典博物馆看见的那个小雕像上的那支一样。生命之音在左边,不和之音在右边。对哈伊莎而言,不和也是生命,但是,献祭一旦完成,笛手们就不会再在右边笛管里吹奏了,从此只听见新生命的笛声,这生命饮下了流淌出来的鲜血。笛手们会满嘴都是血,再用左边笛管吹奏。而我会用血涂上她的脸,你看,就这样,在鲜血下,她的双眼和嘴就会出现。”
“别再说傻话了。”莫朗灌下一大口酒,说道,“血可不适合我们的大理石小玩偶。是的,很热。”
索摩萨已经不紧不慢地脱下了衬衫。当莫朗看见他解着裤子纽扣时,他心想自己就不应该由着他这么兴奋,不该容他的狂热发作。干瘦、黝黑的索摩萨赤裸裸地站在聚光灯下,他似乎很陶醉地注视着空间中的某一点。从他微张的嘴里,滴出一线口水。莫朗猛地将酒杯往地上一放,他估计,要走到门口,就必须想个法子骗过索摩萨。他一点也不清楚索摩萨手中晃动着的石斧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蓦地明白了。
“早该看出来。”他说,一面慢慢后退,“与哈伊莎的契约,嗯?那鲜血就由可怜的莫朗来提供,对吗?”
索摩萨并不看他,而是开始绕着圈向他靠近,好像在踏着一条既定的路线。
“你要是真的想杀我,”莫朗冲他大叫,一边向暗处退,“何必弄这些玄虚?我们俩都很清楚,这是因为特蕾丝。但是,她没爱过你,也永远不会爱你,你这又何苦呢?”
赤裸的身体已经从聚光灯下的光圈中走了出来。莫朗躲到角落的暗影中,踩着地上湿漉漉的抹布,他明白自己已经退无可退。他看见斧子高举,便像流在岱纳广场的体育馆里教过他的那样跳了起来。索摩萨大腿中部中了一脚,脖子左侧挨了一劈。斧子斜飞出去老远。莫朗灵活地挡开倒向他的身体,抓住了那尊再无人护卫的玩偶。当斧刃落到索摩萨额头中央时,他还在低哑、惊恐地尖叫。
再次看向索摩萨之前,莫朗在工作室的角落里吐了出来,就吐在那块脏抹布上。他觉得像被掏空了似的,吐一下让他感觉好了些。他从地上把杯子拿起来,喝掉了剩下的威士忌,想着特蕾丝随时都可能来,他得做点什么,通知警察,解释清楚。他抓起索摩萨的一只脚拖着尸体,让它完全暴露在聚光灯光下,一面想着,他要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并不困难。索摩萨古里古怪,与世隔绝,明显是疯了。他弯下腰,将双手放在死者脸上和头发上流淌的鲜血中浸湿,同时看看手表,七点四十了。特蕾丝不会耽搁太久的,也许最好是出门到花园里或街上去等她,不让她看到偶像的脸上流着鲜血的一幕,那些顺着脖子往下滑的细红线,沿着乳房的边缘,在阴部那小小的三角区汇合,再顺着大腿滴下。斧子深深地嵌入祭品的头颅,莫朗将它拔出来,用黏糊糊的双手掂了掂。他用一只脚把尸体再推过去一点,让它抵着柱子。他在空中嗅嗅,然后向门口走去。也许最好把门打开,让特蕾丝能够进来。他把斧子倚在门边,开始脱衣服,因为很热,而且这股味道让人喘不过气,仿佛屋子里挤满了人。他已全身赤裸,这时他听到出租车的声音,听到特蕾丝的声音引领着笛子的乐音,他关上灯,拿着斧子在门后等着,他一边舔着斧刃一边想着,特蕾丝真是准时极了。
听着像玩笑话,但我们确实是永生不死的。我是通过反向推理知道这一点的,因为,我认识那个唯一难逃一死的人。他在康布罗纳路上的一家风味餐馆里跟我讲了他的故事。他喝得很醉,所以,虽然店老板和吧台旁的食客们都笑得快把酒从眼睛里喷出来了,他仍能轻松地吐露真情。他应该看到了我脸上印着某种好奇,因为他坚定地坐到了我旁边,我们后来甚至还要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可以安静地喝喝酒、聊聊天。他对我说,他从市政府退休了,老婆去她父母家住了有一阵子,这是用来表示她已经抛弃他的众多说法之一。他一点也不老,也不蠢,脸庞干瘦,眼睛像是得了结核病似的。他是真的在借酒消愁,五杯红葡萄酒下肚,他便一直大声地这样宣称。在他身上,我没有闻到巴黎人特有的那种气味,但是,那似乎只有我们外国人闻得到。他的指甲保养得很好,也没有一点头皮屑。
他说,他曾在95路公交车上见到过一个大约十三岁的男孩儿。见到那男孩儿的一瞬间,他就发现这个男孩跟他很相像,至少跟他对自己在那个年龄时的记忆很像。渐渐地,他意识到他们俩在所有方面都很相像:脸、手、落在额头上的那绺头发、分得很开的双眼,尤其是那股羞怯、那副把自己藏在一本漫画杂志后面的样子、那个把头发往后抹的动作,还有行动时的那种笨拙。两人相像得让他直想笑。当男孩在雷恩路下车时,他也跟了下去,把一个还在蒙帕纳斯等着他的朋友晾在了一边。他找了个理由跟男孩攀谈起来,他跟男孩打听了一条街,然后,毫不意外地,他听到的声音就是他自己童年时的声音。男孩正往这条街走,两人很不好意思地一起走了几个街区。突然,他恍然大悟。一切都没有解释,但是这种事本就不用解释,若是试图解释它,就像现在,它反倒会变得含糊,显得愚蠢。
长话短说,他千方百计进入了那男孩的家,借着曾经做过童子军指导员给他带来的权威感,他打入了这座固若金汤的堡垒:一个法国家庭。他看见的是一户虽贫寒却还体面的人家、一位挺显老的母亲、一位退休的舅舅和两只猫。然后,他毫不费力地让他的一个兄弟把自己十四岁上下的儿子交给他管。两个男孩成了朋友。他开始每个星期都去卢克的家,卢克的母亲用煮过头的咖啡来招待他,他们聊战争,聊军事占领,也聊卢克。原先的顿悟渐渐完整、明确起来,有了一种分明的轮廓,人们喜欢称之为命运。这甚至可以说得更通俗一点:卢克就是他重生的模样,不存在必死的天命,我们都是不死之身。
“全都是不死的,老伙计。您看看,从来没人能证明这一点,却让我给撞上了,在一辆95路车上。一个运转上的小错误、一个时间的褶皱,重生体与前世之身竟同时在世,而不是接续出现。卢克本应该在我死后再出生的,但是……更别提我竟在公共汽车上遇见他这惊人的巧合了。我相信我已经跟您说过,那是一种无需言语的、完全的笃定。就这么回事,结了。可是,疑虑却也随之产生,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人都会以为自己傻掉了,也许会吃些安眠药了事。但随疑虑而生的,是在将疑虑逐个消除的过程中出现的种种证据,证明我没有搞错,证明不必再有疑虑。有时候我也会想跟那些蠢货聊聊,而我现在要跟您说的正是让那些蠢货笑得最厉害的地方。卢克不仅仅是我的重生体,他的未来也会跟我——这个正在跟您说话的可怜虫——一模一样。看看他玩耍的样子,看看他每次摔跤都伤得很重,会扭到一只脚或是锁骨移位,看看他那些明摆在脸上的心思和有人问他随便什么事情时那股涌上他脸庞的红晕吧。他的母亲却不同,他们多喜欢聊天,即使那男孩就在那里羞得要死,他们也会口无遮拦地乱说,说他最不可思议的隐私,说他长第一颗牙时的趣事,说他八岁时的画作和生过的各种疾病……那好心的夫人一点也没有怀疑,这是当然,他舅舅也常跟我下国际象棋,我就像是家里的一分子,我甚至垫钱帮他们撑到月末。我毫不费力地了解了卢克的过去,只需要把问题穿插在大人们感兴趣的话题上:舅舅的风湿、女门房的坏心眼儿、政治。就这样,我在象棋将军和思考肉价的空隙中逐步了解了卢克的童年;就这样,证据更加完备、确凿了。但是,请您理解,我们也再要一杯酒:卢克就是我,就是我的小时候,但是您别把他想象成一模一样的复制品,倒不如说他是一个相似的镜像,明白吧,就是说,我七岁时手腕脱臼,卢克却是锁骨脱臼;九岁时,我们分别得了麻疹和猩红热;而且时代也会有影响,老伙计,我的麻疹持续了十五天,而卢克才四天就被治好了,医学的进步,诸如此类。一切都很相似,所以说,打个比方,街角面包店的老板很有可能就是拿破仑的一个重生体,他对此一无所知,因为这个顺序并没有被打乱,因为他永远不可能会在一辆公交车上撞破真相;但是,如果他不知怎么发现了这个真相,就会明白他是在重蹈覆辙,是在重走拿破仑的老路,他会明白从洗碗工变成蒙帕纳斯一家上好的面包店的老板就是从科西嘉一跃坐上法兰西王位的写照,若是在他一生的过往中慢慢淘,他就会发现那些可以与埃及之战、执政府时期和在奥斯特里茨的时候对应起来的那些时刻,最后,他会明白在几年内他的面包店就会遇上不测,他最后会流落到圣赫勒拿岛,不过到他这儿就可能是六层楼上的一间小屋,但同样是一败涂地,同样被孤独淹没,同样为他那曾经宏图大展的面包店而骄傲。您明白了,对吧。”
我明白了。但是,我提出,我们小时候都会在某个固定时期得些特有的病,我们踢足球时几乎人人都会跌破什么地方的。
“我知道,我之前只跟您谈了谈表面的相似之处。比如说,卢克跟我长得像,这本身并不重要,但对于公共汽车上的顿悟它就很重要了。而真正重要的是生活的经历,这很难解释,因为其中包括了性格、模糊的记忆和童年的轶事。那时候,我是说当我在卢克那个年纪的时候,我已经度过了一个病痛缠身的痛苦时期,之后,我还在恢复期中,就跟朋友们去玩,摔断了一只胳膊,刚刚过了这一关,我又爱上了一个同学的姐妹,很受煎熬,面对不停奚落自己的女孩时不敢直视她眼睛的人都受过这种苦。卢克也生过病,他刚好,就有人请他去看马戏,下台阶时他滑了一跤,一个脚踝脱臼了。没多久后的一天下午,他母亲撞见他在窗边哭泣,手里攥着一条蓝色的小手帕,那条手帕可不是家里人的。”
在这个世上总得有人当反方,因此我说,小的时候总会受伤、生病,恋爱更是必不可少。但是,我也承认,飞机的事情就不一样了。那是一架带弹簧螺旋桨的飞机,是他送给男孩的生日礼物。
“把飞机送给他时,我想起了我十四岁时母亲送给我的麦卡诺和我的遭遇。当时,虽然一场夏日的风暴就要来临,已经听得到雷声滚滚,但我正在花园里,就在临街的大门旁,正在凉亭的桌子上组装一台起重机。家里有人叫我,我不得不进去了一会儿。当我回来的时候,麦卡诺的盒子不见了,而大门敞开着。我绝望地叫嚷着跑向大街,但是已经一个人都看不见了,就在同一时刻,一道闪电砸在对面的房子上。这都是一瞬间的事,我把飞机给卢克的时候就在回想着这一切,而卢克盯着飞机,表情跟我当时看着我的麦卡诺时一样幸福。他母亲过来给我一杯咖啡,我们拉了会儿家常,这时,我们听见一声尖叫。卢克跑到窗户旁,就好像他想跳出去似的。他脸色苍白,泪水在眼里打转,结结巴巴地说飞机飞偏了,正好飞出了半开着的窗口。‘再也看不见了,再也看不见了。’他哭着一遍遍地说着。我们又听到下面有人嚷嚷,舅舅跑进来说对面房子着火了。您现在明白了吗?是的,我们最好再喝一杯。”
接着,因为我没说话,那男人又说,他从那时起开始只想着卢克,想着卢克的命运。他母亲想把他送进一间技术学校,这样他就能兢兢业业地打拼出她所谓的人生道路,但是,这条道路已经打拼过了,只是他不能这么说,否则会被人当成疯子,人们会把他跟卢克永远分开,所以,他只是跟男孩的母亲和舅舅说一切都是没有用的,不管他们怎么做,结果都是一样:卑躬屈膝、苟延残喘的单调生活,磨破衣衫、啃噬灵魂的一次次挫败,躲在街头小餐馆里的自怨自艾。但最糟糕的并不是卢克的命运,最糟糕的是卢克也会死,然后会有另一个人重复卢克和他自己的老样子,这个人死了,又会有下一个人接续这个轮回。对他而言,卢克已经不再重要,到了晚上,他难以入眠,只想着下一个卢克,想着那一个个也许叫罗伯特、也许叫克劳德、也许叫米切尔的后继者,想着那无数的可怜虫懵懵懂懂地重蹈前人覆辙,还自以为海阔天高,自以为人定胜天。这男人越喝越伤心,但谁也没法劝。
“后来,当我告诉他们卢克几个月以后死了的时候,他们都笑我,他们太愚蠢了,无法明白……是的,您可别也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他几个月以后死了,一开始是得了一种支气管炎,同样的,我在这年纪也染过肝炎。我被送去了医院,但是卢克的母亲坚持要在家里照顾他,我几乎每天都过去,有时候,我还会把我侄儿带去跟卢克玩。那一家子太过悲苦,因此,我的到访成了一种绝对的慰藉:卢克有人陪,还会有一包鲱鱼或杏仁糕。我向他们说起一家药店能给我特殊折扣,之后,他们也习惯了让我负责买药。他们最后还允许我当起了卢克的护理员,您可以想象,在一个那样的家庭里,医生来去都是漫不经心的,没有人会很在意后来的症状是不是完全符合一开始的诊断。您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我说错什么了吗?”
不,他没说错什么,尤其是考虑到他已经喝了这么多酒。正相反,只要不自己吓自己,可怜的卢克的死不过可以证明,任何一个喜欢幻想的人都可能在一辆95路车上异想天开,最后却在一个默默死去的孩子病床前眼见幻想支离破碎。为了安抚他,我把这想法告诉了他。他呆住了一会儿,然后又开口了:
“好吧,随您怎么说吧。事实上,在葬礼后的几个星期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某种有点像是幸福感的东西。我仍然时不时地去拜访卢克的母亲,给她带去一包松饼,但是我对她或是那户人家已经不怎么关心了。我好像还沉浸在一股惊喜中,因为我确信自己是第一个必死之人,我确切地感觉着自己的生命正一天接一天、一杯酒接一杯酒地流逝,最后可能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结束,一丝不差地重复着天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的某个不知名的死人的命运,但是,我是真的会死掉,再没有一个卢克来接续这场轮回,愚蠢地重复这种愚蠢的生活。您要理解这种完满感,老伙计,您该羡慕我这种今朝有酒的幸福感。”
因为,看上去,今朝很是苦短。证明这一点的,是小餐馆和廉价的葡萄酒,还有那双闪烁出心头燥热的眼睛。不过,几个月来,他一直在品味着他平庸日子的每分每秒,细细回想着他失败的婚姻、他一事无成的中年,当然,还有他没人能抢去的必死天命。直到有一天下午,在穿过卢森堡公园时,他看见了一朵花。
“它就开在路边上,一朵普通的黄花。我本来是停下来点根香烟的,却看它看得出了神。有点像是那朵花也在看我,那种触动,有时候……您知道,谁都会这种感觉,所谓的美。就是那个,那朵花很美,那是一朵美极了的花。而我却死定了,我会在某一天永远地死去。那朵花很漂亮,永远都会有漂亮的花给将来的人们看。突然,我明白了什么是虚无,我曾经以为那就是平静,是苦难的终结。我会死去,而卢克已经死了,再不会有一朵花留给像我们一样的人了,什么也不会有了,绝对不会有了。虚无就是这样,就是再也不会有一朵花。点燃的火柴烧痛了我的手指。在广场上,我跳上一辆不知开往哪里的公共汽车,开始荒唐地四处看,看尽了街上能看到的所有东西,看尽了公共汽车上的一切。到达终点站时,我下了车,又上了另一辆开往郊区的公共汽车。一整个下午,直到深夜,我不停地上车、下车,想着那朵花,想着卢克。我在乘客中寻找着某个长得像卢克的人,某个长得像我或像卢克的人,某个可能是我的重生体的人,某个一看就知道那就是我的人,然后任他离去,什么也不告诉他,这几乎就是保护他了,让他能继续他那愚昧可悲的生活,他那蠢笨失败的人生,直到下一次蠢笨失败的人生,直到再下一次蠢笨失败的人生,直到再下一次……”
我付了账。
时间,是个孩子,
在对弈中移动棋子。
——赫拉克利特,《残篇59号》
费德里科·莫莱斯博士的来信: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五日 星期二
致阿尔韦托·罗哈斯先生
洛沃斯城,F. C. N. G. R.
我亲爱的朋友:
像往常一样,每年的这个时候,就会有一种想再见见老朋友的强烈愿望涌上我心头。人生难测,造化弄人,令朋友四散,天各一方。我相信,您也同样殷殷渴盼着来上一次会餐小聚,我们可以幻想彼此没有如此历经坎坷,共同的回忆仿佛能让我们短暂地重拾逝去的韶华。
很自然地,我最先就想到了您,我提早给您寄出这封信,让它能促使您离开您在洛沃斯的庄园几个钟头,虽然那里的蔷薇花园和图书室比整个布宜诺斯艾利斯都更吸引您。但是,请鼓起劲儿来,接受这又得坐火车又得忍受首都喧嚣的双倍牺牲吧。我们会在家里吃晚餐,就像往年一样,都是些老朋友,除了……但是,我首先想定好日期,好让您心里有个数;您会看见,我很了解您,我已经摆好了阵势。那么,我们说好……
阿尔韦托·罗哈斯博士的来信:
洛沃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四日
致费德里科·莫莱斯先生
布宜诺斯艾利斯
亲爱的朋友:
在您家里那令人愉快的聚会之后才几个钟头就收到这封信,您大概会吃一惊,但是,聚会上发生的一件事让我的情绪深受影响,我必须向您坦承我的忧虑。您知道我不喜欢电话,也没有兴致写信,但是,我一独自思忖方才发生的事情,就觉得给您写这封信是最合情理的,甚至是最起码的反应。老实说,要不是洛沃斯离首都这么远(一个老病壳子计算路程的方法是不一样的),我相信我今天就会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跟您谈谈这件事情。好了,闲话不提,我们说正事。不过,在此之前,亲爱的费德里科,我还要再次感谢您为我们准备的绝妙晚餐,只有您才做得到。路易斯·富内斯、巴里奥斯、罗维罗萨都跟我一样,认为您真是个妙人儿(巴里奥斯如是说),是个无可比拟的东道主。那么,如果说虽然出了那样的事,我却还是对这次聚会十分满意,甚至有些留恋,这大概不会让您觉得奇怪,因为这次聚会让我得以再次与老朋友们相聚,重温那许许多多被孤独岁月渐渐消磨的记忆。
不过,我要说的事情,对您来说真的是件新闻吗?我一边给您写信,一边不住地想,也许是因为您身为主人,昨夜您才不得不掩饰住了罗维罗萨和路易斯·富内斯之间的不愉快可能给您造成的不安。至于巴里奥斯,他像往常一样大大咧咧,什么也没发觉,只是无比惬意地品尝他的咖啡,聆听各种趣事和笑话,随时准备来点儿他那种让我们大家都非常喜欢的漫不经心的幽默。总之,费德里科,如果这封信没有给您带来任何新闻,非常抱歉。但无论如何,我认为我还是应该写这封信的。
一到您家,我就发现,总是跟大家都很亲热的罗维罗萨却总在富内斯想跟他说话的时候避开他。同时,我注意到富内斯也感觉到了这种冷淡,找了好几次机会要跟罗维罗萨谈,好像想确认他的态度并不只是因为一时的走神。跟像巴里奥斯、富内斯和您这样妙语连珠的人一起吃饭,其他人即便相对沉默,也不容易为人注意。因此,我觉得很难留意到罗维罗萨只跟您、巴里奥斯和我说话——当我难得地不光聆听而更愿倾谈的时候。
到了图书室以后,我们正准备坐在炉火旁(此时,您正对您忠实的奥尔多涅兹吩咐着什么),这时,罗维罗萨离开我们,走到一扇窗户旁边,开始有节奏地敲击窗玻璃。我跟巴里奥斯聊了两句以后——他很固执地为那些该死的核试验辩护——正准备舒舒服服地坐到壁炉旁边,这时,我无心地转了一下头,看见富内斯也走开去了窗户那边,罗维罗萨还站在那里。巴里奥斯已经词穷理亏,心不在焉地看着一期《时尚先生》杂志,对那边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由于您图书室一种奇怪的传音效果,我意外地将他们俩在窗边的低声交谈听得清清楚楚。言犹在耳,因此,我可以一字不漏地重复一遍。富内斯问道:“哎,能告诉我你怎么了吗?”罗维罗萨立刻回答说:“你去打听打听在那个大使馆里他们给你安了个什么样的绰号。我倒知道有句话很可以描尽你的丑态,但是我不愿意在别人的家里这么做。”
这番对话很不寻常,尤其是其中的语气,让我非常疑惑,我觉得自己像在探人隐私,便别开了目光。这时,您跟奥尔多涅兹谈完了,正打发他下去;巴里奥斯则在欣赏一幅巴尔加女郎的画。我没有再看向窗户那一边,却还是听见富内斯的声音:“千万拜托,我求你……”然后,是罗维罗萨的声音,像鞭子一样打断了他的话:“唉,这已经不是几句话就可以解决的了。”您亲切地拍拍手,请我们坐到壁炉旁。您抢走巴里奥斯的杂志,他还在欣赏其中特别吸引人的一页。在欢声笑语中,我还听见富内斯在说:“求求你,别让玛蒂尔德知道了。”我隐约望见罗维罗萨耸了耸肩,背过了身子。您已经走到他们身边了,我猜想您也许听到了谈话的末尾。然后,奥尔多涅兹拿着雪茄和白兰地出现了,富内斯过来坐到了我旁边,我们大家接着聊天,一直聊到很晚。
亲爱的费德里科,我必须得再说一句,这件事让我心中一场如此美妙的聚会结束得不尽如人意,否则,我就是在撒谎。在如今这个充满了步步逼人的战祸、互不相通的国界和令人垂涎的石油钻井的时代,这样的指责是很严重的,从前的好日子里可不会这样。况且,它还来自像罗维罗萨这样步步为营坐上高位的人,这更加重了它的分量,要否认这一点就太天真了。更别提——您也得承认这一点——被指责者的沉默与哀求就透露出了默认的意味。
严格地说,无论我们的朋友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都只会间接地影响到我们。在这个意义上,这封信只不过代替了我的一番闲谈,因为当时的情况不允许我多说。我非常敬重路易斯·富内斯,因此,我很希望是我搞错了。我想,我的深居简出和孤僻常常遭到你们亲切的怪责,这次它更可能让我捕风捉影,产生了您几句话就能消除的误解。但愿是这样,但愿您会一笑而过,我从现在起就盼着您的来信,向我证明我这次真是头发越白、见识越浅。
拥抱您
阿尔韦托·罗哈斯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六日 星期三
致阿尔韦托·罗哈斯先生
亲爱的罗哈斯:
您要是想吓我,那您该高兴了:您大获全胜。虽然我不愿意相信,因为我老了,又是个怀疑论者,但是我必须承认您会通灵术,否则,我就得把您的胜利归功于凑巧,但这更吓人。总之,我愿赌服输,因此,我觉得应该完全坦承我的惊讶和不知所措,让您高兴一下。因为,是的,我的朋友,您的信寄到时,我正好在潦草地写下几行字,像往年一样邀请您在一两个星期内来家里吃晚饭。我才刚开始写一段,奥尔多涅兹就拿着一个信封进来了。我立刻就认出了您从我们刚认识时就一直用的灰色信封,这种巧合让我一下子将钢笔松开了,好像我手里抓的是条蜈蚣。伙计,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不过,撇开巧合不谈,我得向您承认,您的玩笑让我不知所措。一开始,我很是惊叹于您竟然猜中了所有的细节:首先,您猜到我不久就会向您发出到家里共进晚餐的邀请;其次(这一点已经让我惊呆了),您断定我今年不会邀请卡洛斯·弗雷尔斯。您是怎么猜到我的心思的?我本想,大概是俱乐部里的什么人跟您说过弗雷尔斯和我在农业条约的问题之后就疏远了,但是,话说回来,您可是住得很远、不跟任何人来往的呀。总之,我对您的分析天才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能称之为分析的话。我倒觉得这更像是魔法,而我就在给您写信的当口收到了您的信,这正神奇地为我的这种印象添上了形象的注释。
不管怎么说,亲爱的阿尔韦托,您高超至极的创造力也有让我担忧的另一面。您对路易斯·富内斯这么含沙射影的指责有什么目的?据我所知,你们一直是很好的朋友,即使生活让我们大家都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如果您有什么想责备富内斯的,您为什么要写信给我,而不是给他呢?最后,您的指责中为什么没包括罗维罗萨?毕竟,作为他最亲密的朋友,我们都知道他在外交部有特别职务。但您没有这么做,倒是来了个大杀三方的复杂把戏,其中的目的我这会儿不愿意深究。我无比真诚地向您坦承,面对这样的行径我非常不安,我无法相信这纯粹是个玩笑,因为这关乎我们一位挚友的名誉。我一直认为您是一位正直、忠诚的人,正是您的这些品质让您在腐败横行、贿赂当道的时候躲到了一个偏僻的庄园中,躲到了比我们更加纯洁的书籍和花朵之中。因此,虽然我很佩服,甚至很享受您信中玩的巧合或是猜谜游戏,我每次重读这封信时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有一种不安的感觉,我们之间友谊的定义本身似乎都因此受到了威胁。请您原谅我的直率,如果您不原谅我,那就请您为我澄清这个误解,我们来把这个问题解决掉。
不用说,这一切完全不影响我希望我们能在本月三十号在我家聚一聚的本意,我本就要写信通知您的,是您的信到了才令我停了笔。我已经写过信给巴里奥斯和富内斯了,他们人都在外地。罗维罗萨已经打过电话来接受了邀请。杰作不能无人欣赏,因此您应该不会奇怪,我对罗维罗萨说起了您信中的大玩笑。我可很少听到他笑得这么开心呢。不过,您的来信逗乐了我们的朋友,我却高兴不起来。我甚至希望,您能给我写来几行字,消去这种被人称之为心头重担的感觉。
下次来信再叙,或者说,下次我家再见。
您真诚的
费德里科·莫莱斯
洛沃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八日
致费德里科·莫莱斯先生
亲爱的朋友:
您说到惊吓,说到巧合,说到写信的胜利。非常感谢,但是,这种纯粹为了掩饰住欺瞒与哄骗的恭维我可不喜欢。如果您觉得我说得有些过分,请设身处地地听听您的那些犀利抨击,您就是靠它在法庭和政界成名的。然后,您就会承认,这种说法并不夸张。或者,这玩笑开过就算了吧,如果能称之为玩笑的话,我倒情愿这样。出于巧合,一场已让我万分后悔的巧合,我听到了一些事,而您,也许还有当时在您家吃晚饭的其他人,想把这些事掩盖过去,这我可以理解。我也可以明白,您与路易斯·富内斯的老交情迫使您假装我的信纯粹是个玩笑,希望我能就此上钩,从此闭口不提。我不明白的是,在您和我这样的人之间,为什么需要这么拐弯抹角。您原本只需要请我忘记自己在您图书室里听到的话就足够了。你们应该知道,我忘事儿的本领是很强的,只要我确信这样对人有益。
总之,我们就当作是孤僻的生活让这封信变了味儿吧;抛开这些,亲爱的费德里科,我还是您永远的朋友。确实,我有些困惑,因为我不明白为什么您还想让我们再聚一次。而且,为什么要把事情弄得这样可笑至极,说什么正要写邀请,却似乎被我的来信打断了?要不是我习惯把收到的所有信件都扔掉,我可是很乐意随信附上您的便条,上面说……
我之前搁下笔吃晚饭去了。我刚刚从广播短报里听说路易斯·富内斯自杀了。现在,不用多说,您也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宁愿自己没有一不小心亲眼看见这件事了吧,因为它可以很清楚地解释这一次也许会让许多人震惊的死亡。不过,我相信我们的朋友罗维罗萨不在这许多人之列,虽然,据您所说,我的来信内容让他哈哈大笑。您已经看得出来,罗维罗萨大可以对自己的工作感到满意了,我估计,在这场悲剧的倒数第二幕竟有一位目击证人,这会让他更是开心。我们都有各自的虚荣心,也许,罗维罗萨有时候会觉得难过,因为他对国家的忠心效力只能体现在极其无关痛痒的小秘密上,但除此之外,他也很清楚,在这件事情上,他可以确信我们会保持沉默。难道富内斯的自杀还不能让他完全放心吗?
但是,您和我都没有必要分享他的万般喜悦。我不知道富内斯有什么错,我只记得在过去更加美好、开心的岁月里的那个好朋友、好伙伴。我虽在隐居——也许我本就不应该出去的——仍为可怜的玛蒂尔德的不幸感到悲痛,您一定要向她转达我的哀思。
此致
罗哈斯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九五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星期一
阿尔韦托·罗哈斯先生台鉴:
您本月十八日的来信已敬悉。谨向您通知:为哀悼我的朋友路易斯·富内斯的过世,我已经决定取消原定于本月三十日举行的聚会。
敬祝
近安
费德里科·莫莱斯
纪念勒内·克雷维尔,
他也是因为这样的事情而死。
一九四七年二月,卢西奥向我说了他不久前遇到的一件奇事。同年九月,我听说他辞职出了国,便不由觉得这两件事之间有点关联。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曾想过这其中的联系。要是这对远方的他有帮助,要是他还在罗马或是伯明翰活着,我便尽量原原本本地把他这个简单的故事说一说。
卢西奥瞟见海报栏里说奥佩拉大影院正在放一部阿纳托尔·利特瓦克的电影,他以前常去市中心这些电影院时,错过了这一部。像奥佩拉这样的电影院会重放这个片子,让他很是惊讶,但是,四七年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已经少有新片了。六点钟,他结束了在萨米恩托街和佛罗里达街路口的工作,便带着地道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式的气派去了市中心。他到达电影院时,演出刚要开始。节目单上写着会有一段新闻短片、一部动画片和利特瓦克的那部电影。卢西奥要了第十二排的一个座位,买了份《评论报》,这样他就不用盯着大厅里的装饰和边上的阳台式包厢了,那会让他觉得实在头晕眼花。就在这时,新闻短片开始了,迈阿密海滩上游水嬉戏的俊男靓女堪比美人鱼,突尼斯落成了一座硕大的堤坝,很多人在这时进了大厅。卢西奥的右边坐了个大胖子,身上有一股亚特金逊牌“俄罗斯皮革”的味道,那味道真够呛的。那大胖子带着两个小胖子,两个小的不安分地闹腾了一会儿,直到唐老鸭出来才消停。这一切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电影院中都很平常,尤其是在下午场的时候。
灯亮起来了,那天花板本来仿佛布满繁星,又像乌云盖顶,难以形容,如今也清晰起来。我的朋友在开始读《评论报》之前打量了一下大厅。那里有什么东西不大对劲,某种说不清楚的东西。池座区的各个角落都站满了女士,她们大都胖乎乎的,而且,和他身边的那位女士一样,她们身边都跟着一群儿女,队伍都挺庞大。他很奇怪,这样的人怎么会买奥佩拉电影院的座位票。有好几位女士的皮肤和服饰就像是可敬的厨娘盛装打扮了一番,她们说话时带着许多纯意大利式的手势动作,她们教小孩靠的是东掐西拧、求神告佛。先生们则都把帽子放在大腿上(还用两只手抓着),在这么一个让卢西奥茫然无措的观众群中,他们就代表了男性一方。卢西奥看了看印好的节目单,见里面只提到了播放的电影和之后的节目。表面上看来,一切正常。
他不去管它,开始读起报纸来。他草草地看完了海外快讯。社论看到一半,他的时间观念提醒他,这中场休息长得过分了。他又扫了大厅一眼。有几对情侣进来了,还有三两成群的女士,她们的穿着若放到克雷斯波镇和莱萨玛公园倒还称得上雅致。在池座区的各个角落,都有人相见甚欢、彼此引见,人人激动万分。卢西奥开始纳闷,自己是不是搞错了,虽然他很难弄清楚自己错在哪里。就在这时,灯光暗了下去,但是,舞台上耀眼的聚光灯即时亮起,幕布升起,卢西奥难以置信地看见一个庞大的女子乐队在舞台上排好了队形,还有一张条幅上写着“麻鞋乐队”。当他(我还记得他讲给我听时的表情)还在惊喘的时候,指挥已举起了指挥棒,一片震耳噪声假借军队进行曲之名横扫池座区。
“你明白,那太不可思议了,我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卢西奥说,“我的理智,如果你允许我这么称呼的话,立即将所有的蛛丝马迹总结出来,由此明白了真相:这是一场为‘麻鞋’乐队的家人和职员举行的演出,奥佩拉的那些机灵鬼没把它写在节目单里,是为了卖出剩下的票。他们很清楚,如果我们这些外面的人知道了有这么个乐队,就是被枪指着也不会进场的。这一切我都看得很清楚,但是,你别以为我受的惊吓就这么过去了。首先,我从来没有想象过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有一支这么惊人的女子乐队(我是指就人数而言)。其次,她们正在演奏的音乐太可怕了,我耳朵受的罪让我无法协调地思考或做出反应。我既想大声嗤笑,又想破口大骂,还想立马走人。但是,我更不愿意错过老阿纳托尔的这部电影,唉,所以,我没有挪窝。”
乐队奏完了第一支进行曲,女士们争先恐后地鼓掌、欢呼。在演奏第二个节目时(一块小布景板完成了报幕),卢西奥开始了新一轮的观察。首先,这乐队就是个绣花枕头。在它那一百多名成员中,只有三分之一是真的在演奏。其他的人纯粹是在充数,这些女孩子跟真正的乐手们一样提着小号和军号,但是,她们唯一赏心悦目的地方却是她们那漂亮极了的大腿,卢西奥觉得那大腿才值得大力赞美、多加培养,尤其是他在美波剧院有过几次可怕的经历以后。总之,那个庞大的乐队只有四十来个管乐手和鼓手,其他人则凭借极其漂亮的制服和浓妆艳抹来充当养眼的花瓶。指挥是个非常莫名其妙的年轻人,想想看,在乐队大金大红的背景下,他套着一件燕尾服,就像皮影戏人物一样轮廓分明,这衣服让他有一种鞘翅目昆虫的感觉,而且与整个场景的颜色完全不搭。这个年轻人四面挥舞着一根极长的指挥棒,他似乎急切地努力着要让乐队的音乐奏出点韵律来,不过,在卢西奥看来,他离成功还远着呢。就演出质量而言,这是他这辈子听过的最糟糕的乐队之一。一支又一支进行曲,音乐会依然让大家听得陶陶醉醉、晕晕乎乎的(我是复述他满是叠字的挖苦话);每奏完一首曲子,他就再次萌生出希望:那一百多个小甜心们终于闭嘴了,而奥佩拉星光熠熠的穹顶之下将陷入沉静。幕布降下来,卢西奥登时高兴不已,但随即他注意到聚光灯并没有熄灭,这让他满心疑虑地在座位上坐直身子。就在此时,幕布再次升起,但这次有一块新的布景板:列队行进中的乐队。姑娘们都侧身站着,铜管中吹出一片呜里哇啦、乱七八糟的声音,隐约有点像《塔拉进行曲》。整个乐队都在舞台上有节奏地原地踏步,好像在列队游行似的。其中随便哪个姑娘的母亲都可以完美地想象出这场游行,尤其是前面还有八名美艳无双的姑娘转着圈挥舞着那种带流苏的仪仗,它们盘旋着,飞向空中,再被接住。年轻的鞘翅目昆虫引领着行进的队伍,假装很用心地走着。而卢西奥则不得不听着那没完没了的“da capo al fine”,他估计他们大概走了五到八个街区。结束时,人们适度地喝了一声彩,幕布就像一片宽宽的眼睑一样合上了,捍卫着人们惨遭蹂躏的享受黑暗与安宁的权利。
“我受的惊吓已经过去了,”卢西奥对我说,“但是,就算是在看电影时(电影很棒)我还是止不住地觉得自己待错了地方。我到了街上,感受到黏糊糊的热气,看见晚上八点的人群。我走进大帆船酒吧,想喝杯金菲士。我一下子完全忘记了利特瓦克的电影,那乐队倒是占满了我的脑子,好像我就是奥佩拉的舞台似的。我很想笑,但是,我其实很愤怒,你明白吧。我真该走到电影院的售票处,好好说他们几句。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人,我心里很明白。反正,你能有什么办法呢?你不觉得吗?但是,让我愤怒的并不是这个,而是另外一种更深层次的东西。第二杯酒喝到一半的时候,我开始明白了。”
到这里,卢西奥的叙述就挺难准确记录了。要点(不过,要点恰恰总是抓不住的)大概是这样:直到那一刻为止,他一直都想着那些零碎的反常因素:谎话连篇的节目单、不合时宜的观众、大部分成员都是充数的假乐队、荒腔走板的指挥、装模作样的列队行进,还有格格不入的他自己。但突然,他仿佛福至心灵,竟然莫名地明白了这一切。他觉得他似乎是最终撞见了现实。他对现实惊鸿一瞥,却以为那是假象,其实那才是真切的,是他现在已经看不到的真实。他刚刚目睹的就是真相,是对假象的揭露。他再不会因为自觉被一堆格格不入的东西所包围而尴尬了,因为,这是对那另一个世界的感知,他明白这种感觉能一直延续到大街上、大帆船酒吧里、他的蓝色西装上、他晚上的安排、第二天早晨要去的办公室、他的省钱计划、他三月份的避暑之旅、他的红颜知己、他的不惑中年,直到他死的那一天。走运的是他不会再看到这个了,走运的是他又回归平凡了。但,仅仅是走运而已。
有时候,我想过,要是卢西奥回到电影院调查一番,却发现那次演出从来不曾存在过,那才是真的有趣呢。但是,那个乐队那天下午在奥佩拉演出过,这事是可以证实的。事实上,没必要把事情说得那么夸张。卢西奥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他出国,都只是一时冲动,或是因为某个女人。而且,也不应该再说乐队的坏话了,可怜的姑娘们。
在那个游戏里,一切都要快。一号决定必须解决掉罗梅洛,而三号应该担任这个工作,贝尔特兰在几分钟后就得到了消息。他离开了科连特斯街与利维尔塔德街的街角咖啡馆,上了一辆出租车,并不慌张,但也毫不耽搁。在自己的公寓里,他一面洗澡,一面听着新闻播报,记起自己最后一次见到罗梅洛是在圣伊西德罗,赛马场上倒运的一天。那个时候,生活还没将他们逼上迥异的道路,罗梅洛只是罗梅洛,他也只是贝尔特兰,他们一直是好朋友。他勉强笑了笑,想着罗梅洛再次看见他会有什么表情,但罗梅洛的表情一点也不重要,他倒是该仔细想想咖啡馆的问题,想想那辆车。一号竟然想在科恰班巴街和彼德拉斯街的街角咖啡馆杀掉罗梅洛,还是在这个时间,这倒挺有意思。也许,如果某些传言可靠的话,一号已经有点老了。无论如何,这个愚蠢的命令倒给了他一个方便:他可以把车从车库取出来,停在科恰班巴街旁,但不熄火,然后等着罗梅洛跟往常一样在晚上七点左右来跟朋友聚会。如果一切进展顺利、他可以阻止罗梅洛进入咖啡馆,咖啡馆里的人就不会看见,也不会猜到他参与其中。这关乎运气,关乎算计,只消一个表情(罗梅洛肯定能看见,因为他眼贼尖),他就会一踩油门,飞驰而去。如果两人都不出差错(贝尔特兰像相信自己一样相信罗梅洛),一切就会在一眨眼的工夫解决掉。在这之后,在很久之后,他用某个公用电话向一号报告情况时,一号会有什么表情?他想着这些,再一次微笑了。
他慢慢穿好衣服,抽完那包香烟,照了一会儿镜子,然后从抽屉再拿出一包烟。关灯前,他确认一切都已安排就绪。修理厂的西班牙人修过后,他的福特车开起来如丝般流畅。他沿着查卡布科街慢慢开着,绕着街区兜了两圈,徒劳地等着一辆送货卡车给他让出个停车位来。七点差十分,他把车停在了离咖啡馆门口几米的地方。待在这里,咖啡馆里的人绝不会看见他。他时不时地踩一下油门踏板,不让引擎熄火。他不想抽烟,但又觉得嘴发干,这让他很恼火。
七点差五分,他看见罗梅洛沿着对面的小路来了。凭着罗梅洛那顶灰色的单翘沿帽和双排扣外套,贝尔特兰立刻就认出了他。他扫了一眼咖啡馆的玻璃窗,估计了一下穿过街、走到那里需要的时间。但是,离咖啡馆这么远,罗梅洛是不会有事的,最好还是让他穿过大街,上到小路上。就在这个时候,贝尔特兰发动车子,并把胳膊伸出了窗外。就像他预计的一样,罗梅洛看见他,惊讶地停住了。第一颗子弹打在他双眼之间,然后,贝尔特兰朝那具渐渐倒下的身体又开了枪。福特车斜开出去,利落地超过一辆有轨电车,然后在塔夸里街上拐了弯。三号不紧不慢地开着车,他心想,罗梅洛最后见到的是一个叫贝尔特兰的赛马场上的老朋友。
你们不会相信的,但这就好像是在电影院里看片子一样,事情就是那样了,你们就得接受它。你要是不喜欢,你就走,但钱是没人会退给你的。一不留神,已经二十年过去了,那件事老早就过了风头了,因此,我要把它说出来,谁要是觉得我在胡扯,他可以趁早滚开。
八月的一天晚上,蒙特斯在河滩被杀了。也许,蒙特斯确实跟个女人乱来,那女人的男人就连本带利地讨了回来。但我只知道,蒙特斯是从背后被杀死的,一枪打在头上,这是不可原谅的。蒙特斯和我是好兄弟,我们总是一起去赌场和黑人帕蒂利亚的咖啡馆。不过,你们应该不记得那个黑人了。他也被杀了,哪天你们要是愿意,我就给你们讲讲。
就这么回事,有人通知我说蒙特斯翘辫子了,我连滚带爬地赶过去,却只看见他妹妹发了狂似的扑到他身上。我看了蒙特斯一会儿,他还睁着双眼,我向他发誓那凶手不会就这么讨了好去。那天晚上,我跟巴罗斯谈了谈。在这一段,你们会觉得这故事是扯淡,因为巴罗斯是听到枪声后第一个到现场的,他发现蒙特斯已经就剩一口气儿了。巴罗斯是个机灵人,他想办法让蒙特斯告诉他是谁干的。蒙特斯是很想说话的,但是,他脑子里有颗铅弹,这就一点也不容易了。因此,巴罗斯没能问出多少东西。但无论如何,蒙特斯——你们听听这快死的人怎么胡言乱语——还是对他说了句类似“蓝色胳膊的人”的话。然后,他又说了一个词,应该是“文身”。我们由此推断出那人是个海员,非常感谢。你们看看,说个“洛佩兹”、“费尔南德兹”多容易啊,但是,他脑瓜子里挨了颗枪子儿,我也就不能怪他了。可能蒙特斯也不知道那人叫什么名字,文身是看得见的,但是,名字就得调查一番了,有时候,那还只是个诨名。
现在,我们要是告诉你们说八天以后我和巴罗斯就找到了那个家伙,而警界精英们都还在港口和其他地方瞎忙活,你们肯定要笑了。我们有我们的门路,我就不拿细枝末节来烦你们了。不过,你们会笑的并不是这个,你们会笑的是那个线人也不能告诉我们那个家伙的身家资料,他倒是告诉我们说那人要坐一艘法国船逃走,但是,他不是海员,而是乘客,你们看看,多奢侈。我们由此推断出那人是辞了职,但仍靠着这层关系来跑路。我们只知道,他坐三等舱,是个阿根廷人。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一个美国佬也对付不了蒙特斯,但是,这件事情最奇怪的地方是那个线人不能帮我们查出那人姓什么。更确切地说,他打听到的姓结果并不在旅客名单中。人们有时候会怕事的,伙计,也许那个为了三十个比索把资料泄露给我们线人的家伙给了他一个假名,以防万一。或者,天知道是不是那人在最后一刻弄到了别的证件。现在,电影继续演,我和巴罗斯谈了一整个晚上,第二天上午,我就去了外交部,开始办材料。那个时候,办个护照不怎么麻烦。好吧,长话短说,办事处的人通融了一下,那天晚上十点钟,我本人就已经上船了,船开往马赛,那是法国佬的落脚点。我已经看到你们的表情了,但是,耐心点。你们要是愿意,我就不继续说了。好吧,那么再倒点甜烧酒,就当作你们是在读《基督山伯爵》吧。我老早就提醒过你们,这种事可不是谁都碰得上的,再说,时代也不同了。
船几乎是空的,他们给了我一个人一间带四张床的客舱,你们看看,多奢侈。我可以把衣服全摊开来放,地方还多得是。你们去过欧洲吗,小伙子们?我就是开玩笑问问。看,是这样的:客舱都对着一条走廊,走廊则通往一间位于顶头的小咖啡厅;从另一边,你可以爬上一个楼梯,上到船头。头一天晚上,我就一直待在甲板上,看着渐渐消失不见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但是,第二天,我就开始四处打探了。在蒙得维的亚,没有人下船,船甚至都没靠岸。当我们进到外海时,我强忍住了反胃、恶心,希望你们不用这样。事情应该很容易办妥,因为在咖啡厅里什么都能立马就打听到。原来,在三等舱的二十多个乘客中,有差不多十五个娘儿们,其他的几乎都是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不算我,只有三个阿根廷人,没多久,我们四个人就一起玩玩摸三张、喝喝啤酒了。
这三个人中,有一个已经上年纪了,不过,论到精明,谁都比不过他。另外两个人都是三十多岁,跟我一样。我跟佩雷拉立刻就臭味相投了,而拉玛斯却不大说话,他似乎还有点忧郁。我支起耳朵,听听三个人中谁会说海员的切口。然后,我再对他们大谈这艘船,看看是不是会有人上钩。没多久,我就发现我走错路了,那个有心的人将自己防得滴水不漏。关于这艘船他们乱说一通,连我都听出来了。更糟糕的是,天已很冷了,因此谁也不会脱掉外套或羊毛背心。
三个人都跟我说过他们要去马赛,因此,到巴西时,我就特别留心,但是,没错,谁也没有异动。天热起来后,我便穿起了T恤,想带个头,但他们还是穿着衬衫,只把袖子卷到手肘处。老头费罗看见我向女侍应献殷勤就笑我,还为我客舱里有那么多床垫可用而恭喜我。佩雷拉也展开了攻势。而佩特罗娜这个热情的西班牙妞儿,把我们俩折腾得好苦。至于这船是怎么开的,还有他们给我们吃的那种猪食,我们就不谈了。
当我觉得佩雷拉已经向佩特罗娜发起进攻的时候,我就开始进行部署了。我在走廊上碰见她,就立刻对她说我的客舱进水了。她相信了我,我等她一进舱就把门关上了。她一甩手给了我一个耳光,但是她在笑。然后,她就像绵羊一样温顺了。你们就算算吧,每张床都用上了,就像费罗讲的一样。实际上,那天晚上,我们也没干什么特别的,第二天,我才又真正跟她来了一回。说实话,西班牙妞儿那一套真是值。真他妈的值。
我顺口跟拉玛斯和佩雷拉说了这事,一开始他们还不愿意相信,或者他们是假装吃惊。拉玛斯就像往常一样一言不发,佩雷拉则听得入了迷,我看得出他在想什么。我装傻充愣,他自以为得逞。那天晚上,佩特罗娜没来我的客舱,我先前就看见他们俩在厕所那一边聊天。你们肯定会觉得奇怪,这西班牙妞儿这么快就甩了我,所以我最好把一切都讲清楚。我给了她一百比索,并答应她,如果她给我弄到我需要的信息,我就再给她一百,佩特罗娜就飞也似的行动了。你们能想象得到,我没有告诉她我为什么想知道佩雷拉的胳膊上有没有记号,我跟她说是打了个赌,随便胡诌了一下。我们都笑疯了。
第二天上午,我跟拉玛斯坐在船头的一卷粗麻绳上,聊了很长时间。他告诉我,他去法国是要在使馆里当收发员或者做类似的职务。他是个沉默的家伙,有点忧郁,但是,他跟我还是很坦诚的。我看着他的眼睛,脑子里突然闪过死去的蒙特斯的脸、他妹妹的哭喊,以及尸检之后他被送回来时的守灵仪式。我很想逼着拉玛斯,直接问是不是他干的。但是,这有什么用呢,这样会把一切搞砸的。最好等着佩特罗娜来我客舱再说。
差不多五点的时候,她敲响了我的房门,她狂笑着进门,一上来就告诉我说佩雷拉胳膊上什么都没有。“我多的是时间把他看了个遍。”她说,一边疯了似的笑着。我想到了拉玛斯,我一直对他最有好感。我觉得自己这样被人牵着鼻子走真是太蠢了。什么好感,什么狗屁。如果费罗和佩雷拉都被排除在外,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完全是泄愤般地就地扑倒了佩特罗娜。她不愿意,我给她几下,便开始扒她的衣服。我一直到吃饭的时候才放她走,这还是为了替她省些麻烦,因为船上的人大概已经在到处找她了。我们约好她第二天下午再来,我就去吃饭了。我们四个阿根廷人被安排在同一桌,离那些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远远的。我对面坐着拉玛斯。你们不知道我心里想着蒙特斯却要若无其事地看着他有多难。他竟能胜过蒙特斯,现在这已经不会让人纳闷了,有了他那种能博人信任的深沉劲儿,他想害谁都绰绰有余。对佩雷拉,我早已不放在心上,但是,最后,我到底注意到他对于佩特罗娜的事什么也没说,他以前可是不住口地说着他要怎么把那个西班牙妞儿弄上床呢。我突然想到,除了告诉我那条重要的信息,她也没怎么跟我说过他。以防万一,我把门虚掩起来守着,大概半夜的时候,我看见她钻进了佩雷拉的客舱。我躺到床上,琢磨着这件事。
第二天,佩特罗娜没来。我在一间厕所里堵住她,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没什么,说她正忙着。
“昨晚你又跟佩雷拉在一起了?”我突然问她。
“我?为什么?我没有。”她撒谎。
被人抢了女人,这可一点也不好笑,尤其是这事还是你自己惹出来的,你们可以想见,我有多恼火。我逼她当天晚上来见我,她就开始哭,说船上的班长还是工长什么的看她不顺眼,说他起了疑心,说她可不想丢了这份工作,还有一些类似的鬼话。我认为,我就是在那一刻明白过来的,然后我就开始琢磨。对这西班牙妞儿我并不怎么在意,虽然受伤的自尊让我很不爽。不过,还有其他事情更加重要,我整个晚上都在想这些事。那天晚上,我又趁黑偷看到佩特罗娜再次溜进了佩雷拉的客舱。
第二天,我设法跟老头费罗聊了会儿天。我一直都没怀疑过他,但是我想更彻底地确认一下。他再次很详细地对我说他去法国是去看他女儿,她嫁了个法国佬,有一堆孩子。老头想在翘辫子之前看看孙子,他的钱包里放满了家里人的照片。佩雷拉来得很晚,还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而且……拉玛斯则在鼓捣一种学法语的方法。瞧瞧,都是些什么伴儿呀,嘁。
情况就是这样,直到到达马赛的前一天晚上。除了在走廊里堵到佩特罗娜一两次以外,我再没能让她回到我的客舱里来。她也已经不记得我答应要给她的钱,我可是每次都跟她提的。她一听到我说要给她钱,就一脸厌恶的表情,所以,我更肯定了自己的想法,一切我都看得很明白了。在到达的前一晚,我看见她在甲板上乘凉。佩雷拉就在旁边,他看见我经过,就假装若无其事。我等着机会。去睡觉的时候,我拦住了正忙得不可开交的西班牙小妞。
“你不来吗?”我问她,一边抚摸着她的屁股。
她往后一退,好像见了鬼似的,但之后,她就掩饰过去了。
“我去不了,”她说,“我跟你说过他们盯着我呢。”
我很想反手一下打烂她的嘴,让她再也没法把我耍着玩,但是,我忍住了。已经没时间犯傻了。
“告诉我,”我问道,“你对自己跟我说的佩雷拉的事很有把握吗?你看,这很重要,也许你没看清楚呢?”
我在她眼睛里看出来她想笑,同时又有点害怕。
“就是真的,我已经跟你说过了,什么也没有。你想怎么样,叫我再跟他来一次好确认一下吗?”
她在微笑,这贱货,她还以为我被蒙在鼓里。我轻轻地打了她一下,就回到了自己客舱里。现在,我已经没兴趣监视佩特罗娜是不是会溜进佩雷拉房间里了。
第二天上午,我的箱子已经理好了,需要的东西也放到了腰间。开咖啡厅的那个法国佬能结结巴巴地说点西班牙语,他跟我说过,一到马赛,警察就会上船检查证件,然后立刻发放下船许可。我们大家都排好队,一个个地过去出示证件。我让佩雷拉先走,等我们都通过了以后,我抓住他的胳膊,请他去我的客舱里喝一杯甜烧酒作别。他以前尝过那酒,还很喜欢,所以,他立刻就过来了。我关上门,插上插销,看着他。
“甜烧酒呢?”他说,但当他看到我手里拿着的东西时,他脸一白,往后退去,“别这么蠢……为了那么个女人……”他只来得及对我说出这些话。
客舱还挺窄,我必须从尸体上跳过去才能把刀丢进水里。我弯下腰看了看佩特罗娜有没有骗我,虽然我知道这已没什么意义了。我抓起手提箱,用钥匙锁上客舱,离开了。费罗已经站在跳板上了,他大声地跟我打着招呼。拉玛斯还在等,像往常一样一言不发。我走到他身边,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我以为他会就地瘫下去,但是,那只是我的感觉而已。他想了一会儿,就同意了。我早就知道他会同意。我们为彼此保守秘密,谁也不吃亏。他把我托付给他的法国佬朋友,之后我就再没听说过他的消息。三年以后,我就可以回去了。我有一点点想看到布宜诺斯艾利斯了……
献给哈辛托·库卡洛先生
在三〇年的马里亚诺·亚科斯塔师范学院的教育学课上,
他跟我讲起过苏亚雷斯的拳击赛。
你能怎么办,伙计,你倒了,人人都会踩你。谁都会的,伙计,再窝囊的人也一样。他们会把你顶在擂台围绳边狠揍,对你一通暴扁。得了,得了,你还想来安慰我。我可了解你,还装呢。每次我一想到这个,滚出去,滚。你以为我是绝望了,其实是我整天躺着觉得自己十分无能。冬天的夜真他妈的长,你还记得仓库里的那个小子怎么唱来着。真他妈的长……真的,伙计。长得让人绝望哪。你看看,我都没怎么见识过晚上的光景,现在却老是……我上床总是很早,九点,或十点。以前,老板总对我说:“小子,上床睡觉去,明天还得接着干呢。”要有一个晚上能避开他,那真是运气。老板……现在,却一直得这样,望着天花板。你看,又是一件我不会做的事情:仰面看天。大家都说过,这会对我有好处的,他们说我在两秒钟时就起身,真是蠢透了,赶什么赶。他们说得有道理,如果我等到八秒钟的时候,那金发佬就不会把我打得那么狠了。
好吧,确实是。不过,咳嗽起来更糟,因为之后就会有人拿着糖浆和针头来找你。可怜的小妹妹,我可麻烦她了。我连自己撒尿都做不到。小妹妹真是好人,她给我喝热牛奶,还跟我说话。谁能料到呢,小子。老板总是叫我小子。给他点厉害,小子。到厨房去,小子。当我在纽约跟那个黑人对上的时候,老板一直很担心。我走之前到酒店里去见他来着。“你会在六个回合以内打倒他的,小子。”但是,他抽烟都抽疯了。那个黑人,那个黑人叫什么名字来着,弗罗雷斯之类的。哎呀,很难对付啊。拳风很漂亮,一圈圈地跟我拉开距离。去呀,小子,给他点厉害。那老家伙说得对,到第三回合,他就像块破布似的瘫在地上了。脸都白了,那个黑人弗罗雷斯,我想,或者是类似的名字吧。你看看我有多昏头,一开始,我还以为那个金发佬会更容易解决。这就叫自以为是,伙计。他一把将我掀开,该死的。那个猪头趁我不备,将我打趴下了。可怜的老板,他都不愿相信。我起来的时候多火大呀,我都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腿了,只想就地把他生吞了。运气不好啊,小子。到最后,谁都是要挨揍的。打塔尼的那一晚,你还记得可怜的塔尼吗?那场狠揍呀。看得出,塔尼的状态回归了。那印第安人真帅,他可是全力出击,来呀,上面,下面,但他奈何不了我,可怜的塔尼。不过,我去角上跟他打招呼时,我的脸还是很疼的,他到底还是给了我一顿好揍。可怜的塔尼,你知道,他看了我一眼,我把手套放到他头上,高兴地笑了,我不是在嘲笑,你想象得到,我不是笑他,可怜的小子。他都没怎么看我,但我也不知怎么了,一下子,谁都能打到我了,漂亮的小子,结实的小子,啊,美洲小子。塔尼静静地待在他的人中间,他们的鼻子比五分钱的奶酪还扁。可怜的塔尼。我为什么会记起他,你跟我说说。也许,那天晚上,我也是这么看着那金发佬的。我怎么知道呢,我当时还会记得这个。一顿狠揍啊,兄弟。现在,你就不能再装了。他揍了你,结了。糟糕的是,我当时还不愿意相信。我躺在酒店里,老板抽着烟,抽啊抽,房里挺暗的。我记得当时很热。然后,有人给我敷上冰,你听着点,给我敷上冰呢。那老家伙什么也没说,这才糟呢,他什么也没说。我跟你发誓,我很想哭,就好像当她……但是,你干吗要白白难过呢。如果我能一个人待着,我发誓我会哭鼻子的。“点儿背呀,老板。”我对他说。我还能说什么呢。他就一直抽啊抽。我能睡着真是运气。就像现在,我每次能睡着,就是中了奖了。白天,还有小妹妹拿过来的收音机,那收音机……听着像是瞎掰,伙计。不过,还能听听它放几首探戈曲,播几出戏剧,你喜欢卡纳罗吗?我喜欢弗雷瑟多,伙计,还有彼德罗·马菲亚。我大概在擂台边见过他们,他们每次都来看我的。你可以想着这些事,时间走得就会快些。但是,到了晚上,多无聊啊,老伙计。没有收音机,没有小妹妹。然后,你突然就咳嗽起来,咳呀咳。然后,睡其他床的人就嘲你几句,吼上一声。想想从前……你看看,我现在比以前更容易上火了。报纸上说我少年时在火焰街跟车把式们打。纯粹胡说,嘿,我从来没在街上干过架。也许有个一两次,但不怪我,我发誓。你可以相信我。那是常有的事,你坐在吧台边,有人撞过来,有时候,就闹起事来了。我本来不喜欢那样的,但是,第一次卷进去的时候,我发现那滋味其实很妙。当然了,如果挨揍的是对手,怎么会不妙呢。少年时,我是用左手打拳的,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用左手揍人。我老妈第一次看见我跟一个三十来岁的人打架的时候,脸都变色了。她还以为我会被人灭了,可怜的老妈。看见那家伙倒在地上,她都不敢相信。我跟你说,我也不敢相信。你相信我,头几次,我都觉得是因为走运。到后来,老头的朋友去俱乐部里见我,跟我说我应该继续打。你还记得那些时候,小子。多狠的拳赛呀。场场难打,我都没法儿跟你说。“你就扁他。”老板的朋友说。之后,他说起了那些职业拳手,说起罗马公园,说起河床。我知道什么呀,我从来就没有半分钱去看什么比赛。就在那天晚上,他给了我二十比索,我都高兴坏了。那一架是跟塔拉还是那个瘦瘦的左撇子,我都不记得了。我两个回合就把他打趴下了,他都没碰到我。你知道我总是会把脸避过去。我要是能猜到金发佬的把戏……你还以为自己有个铁打的下巴,却立马被揍得哭爹叫娘。什么无敌什么鬼呀。二十比索,小子,你想想!我拿了五比索给老妈,我跟你发誓,就是为了让她瞧瞧。老妈想给我受了伤的手腕上弄点儿柑橘花精。老妈就这样,可怜的老妈。你要是留心,就会发现她是唯一会这么上心的女人,因为另一个女人她……你看见了,我一想到那女人,就好像回到了纽约。我已经不怎么记得拉努斯了,什么都模糊了。一件细格子的衣服,这倒是清楚的,现在我想起来了,还有福尔西奥先生家的门厅,还有那些马黛茶会。他们家对我多客气呀,小孩子围在一起隔着栅栏看我。而她,总在往她攒的剪报册里贴着《评论报》或《即时快讯》上的剪报,或是给我看《体育画报》上的照片。你从来没看过照片里的自己吗?第一次看会让你印象深刻,你会想,那人难道就是我吗,那么一张脸。然后,你就会发现,那照片拍得很漂亮,几乎总是你在打拳的时候,或者是打完了举起胳膊。我总是坐我的格拉汉姆·佩奇老爷车来,你想象一下,我去见她总要打扮一番,整个街区也要乱上一阵。在院子里喝马黛茶是很美妙的,大家都问我些不知道什么事情。有时候,我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到了晚上,睡觉之前,我都对自己说我是在做梦呢。当我给老妈买下那块地的时候,大家都大吃一惊。老头是唯一保持住了平静的人。“你做得对,小子。”他说,又拿着烟抽啊抽。我觉得就像是第一次看见他时一样,在利马街的俱乐部里。不,是在查卡布科,你等等,我不记得了,就是在利马街,没用的东西,你不记得那全绿的更衣室啦,脏得赛过……那天晚上,教练把我介绍给老板,他们原来是朋友,当他跟我说出他的名字时,我差点就要去扶擂台围绳了,我一看见他在看着我,我就在想:“他是来看我打拳的。”当教练把我介绍给他时,我好想去死。他一直没对我说过什么,真是老奸巨猾,但是他做得很对,这样我才能慢慢来,不会放纵得过了头。就像可怜的左撇子一样,他只用了一年就进了河床,但才两个月就垮了,真吓人。那时候,那可不是唬人的,小子。意大利佬都来打你,吓死人的西班牙佬也是,我就不跟你说那些金发佬了。当然,有时候你也会觉得挺美,就像王子来看的那一次,那可真叫人回味无穷呢,我发誓。王子就坐在擂台边上,老板到更衣室对我说:“你不要拖上好几个回合,别让他掌握主动,那些家伙可会玩这一手了。”你记得吧,人们说他是英国冠军,还是天知道什么头衔。可怜的金发佬,漂亮的小子。当我们彼此致意时,他莫名其妙的,天知道那家伙嘟囔了句什么,他好像是说他要正正经经地跟你打一场。而老板,你别以为他很镇静,我跟你说,他从来不知道我对他可一清二楚。可怜的老头,他还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嘁,王子就在那下面,可是不得了呢。金发佬对我发出第一下佯攻,我就给了他一记右勾拳,打个正着。我跟你发誓,看见他摔了个四脚朝天,我可吓了一跳。躺的那叫什么样子呀,可怜的家伙。那一次,我赢得并不开心,一场漂亮的对打也许会更精彩,打上四五个来回,就像打塔尼或是那个小崽子,叫赫尔曼的那个,他来时总是坐着一辆颜色鲜艳的汽车,模样挺唬人。他被海扁了一顿,但那场很精彩。多狠啊,我的妈呀。他不想松劲儿,而且,他的技巧好过……如今,要讲技巧,还得看“魔术师”,伙计。他是从哪里给我冒出来的。他是乌拉圭人,你知道,他已经不行了,但还是比谁都难对付。他就像蚂蟥一样吸在你身上,你试试把他从身上甩下来看看。我们完全扭成了一团,那家伙瞎打一通,他妈的给了我一顿狠揍。最后,我也把他揍得惨兮兮的,他露了个空当,我就挺乐意地放倒了他。拳手倒地,小子。“拳手倒地,嘿呀……”你知道,甚至还有人为我作了一首探戈曲呢。我还记得一小段,“从玛塔德罗斯到中心,从中心到纽约……”在见面会上,在电台里,到处都有人对我唱这首歌,在广播里听到自己的名字是很美妙的,伙计,我老妈会听我的每一场比赛。你知道,她也听我说话,有一天,她对我说,她从广播里才真正认识了我,因为那哥们儿播了我跟一个意大利佬打的那场比赛……你还记得那些意大利佬吗?我不知道老板是从哪里把他们找出来的,他就直接从意大利把他们给我拉过来,在河床组了几场拳击。他甚至让我跟兄弟俩打过,跟第一个打时很爽,但到第四回合时下起了雨,伙计。可我们还是很想继续打,因为那意大利小伙很上道,我们打起来可带劲儿了。就在这时,我们俩都开始脚打滑。我啪地倒地,他也啪地倒地……那可真是滑稽,兄弟……比赛暂停了,真没劲。第二次,那意大利佬两回合下来就被打败了。老板又让我跟他兄弟打,也是一场好打……多好的日子呀,小子,那时候拳击确实精彩,有那些助威的观众,你记得那些海报和汽车的喇叭声,嘿,看台区弄得多吵多乱呀……我曾经看报道说拳击手在打拳时什么都听不到,什么屁话,小子。当然听得见,不过,你以为我在美国佬中间能听得出个鸟来,幸好角上还有老板在。去呀,小子,给他点厉害。酒店里,咖啡馆里,多奇怪呀,嘿,你好像并不在那里似的。然后,在健身馆里,那些家伙跟你说话,你却半个字也听不明白。纯粹靠比画,小子,就像聋子一样。还好有她和老板可以唠上几句。我们可以在酒店里喝马黛茶,有时候会来个把美洲人,不停地签名、签名。看看你能不能好好教训一下那个美国佬,让他们看看什么才叫阿根廷人。他们满口不离冠军杯,你有什么办法,他们相信我,嘿。他们让我很想直闯出去,不拿冠军不罢休。但是,我也一直挂念着布宜诺斯艾利斯。老板放着小卡洛斯的唱片、彼德罗·马菲亚的唱片,还有为我而写的那首探戈。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晓得有人为我作了一首探戈曲。莱基也一样,他也有一首。我记起来有一次,我跟她还有老板一起去一个海滩,一整天都泡在水里,真是棒极了。你别以为我经常能轻松一下。总是要训练,要注意饮食,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头一直盯着我。“你很快就能享受了,小子。”老头跟我说。我记得跟莫克洛亚打的那一场,那才叫拳击呢。你知道,两个月前,老板就老说,哎呀,那左拳不对,你别这样让人靠近身。他不停地给我换陪练选手,光叫我跳绳、吃多汁的牛肉……幸好,他还让我喝一点马黛茶,但我还是一直喝不够。每天都没完没了,你要小心右拳,你扯得太开,你看看,那家伙可不是闹着玩的。你以为我不知道,我去看过他不止一次了,我喜欢那小子,他从不畏缩,很有样子,嘿。你知道有样子是什么意思:该你上场、有活儿要干的时候,你就去立刻办好,不要像那些人似的没个章法,哎哟,三分钟全都在瞎比画。有一次,《体育画报》上有个家伙写文章说我没有样子。我大受打击,真的。我不会跟你说我就像“小闪电”一样,那家伙可不是一般人啊,小子。莫克洛亚也一样。我能跟你说什么,开始没多久,我就红了眼,光顾着出拳,但是你不要以为我没发觉,只是我正顺手,如果我打得顺手,你又何必担心呢。你知道跟小闪电的那一场是什么样子,我并不比他强,这没关系,我还是赢了。对付莫克洛亚也一样,你还想怎样。一顿猛揍,老伙计,他把身子弯到了地上,从下往上猛朝我挥拳,他妈的。我就只打脸,我发誓,打到一半时,我们已经火了,只是疯打。那一次,我一点感觉都没有,老板抓住我的脑袋说,小子,你门户别张得这么开,打下面,小子,护住右边。我全都听见了,但是,之后上了场,我们两人还是乱打一气,直到最后,我们都打不动了,那可真是了不起。你知道,那天晚上打完拳后,我们都到一家小酒馆里会合,朋友们都在,我看着那小子笑,真是妙。他对我说真是棒极了,伙计,你打得真棒,我对他说,我虽然赢了你,但我觉得我们俩是打了个平手。所有人都举杯敬酒,乱糟糟的,我都没法儿跟你说……这么咳法真叫人难受,它冷不防来一下,叫你咳个半死。是啊,现在得照顾好自己,多喝牛奶,多休息,你能怎么办。就有一件事让我难受,那就是他们不让你起来,五点我就醒了,就只能仰面看着。你想啊想,想的都是些坏事情,当然。梦也一样。那天晚上,我梦到跟佩拉尔塔在打拳。为什么我要在那一晚想起这场比赛呢。想想发生过的那些事吧,小子,记不起来最好。你知道看见大家都在是什么感觉,一切又跟以前一样了,不像在纽约那样,不像跟那些美国佬在一起时那样……擂台边的长椅上,全是我的拳迷,好想赢啊,叫他们看看……得再赢一场,我要是不行呢,你知道维克多是怎么打拳的。我知道,我知道,我以前一只手也能赢他,但是,回来以后,就不一样了。我提不起劲儿,伙计,老板更是不行,你要是觉得难受还怎么好好训练。好吧,我在这里是冠军,他向我挑战,他有这个权利。我可不会躲他的,你不觉得吗。老板认为,我能靠得分高来赢他,你门户别张得这么开,别一上来就把力气用尽,你看看,那个人可是要跟你打满整个时段的。当然,他可是满场跑动,而且,我觉得不舒服,虽然大家全都在那里,我向你发誓,我的身体累得……就快睡着了,你明白吗,我没法跟你解释。打到一半,我就开始不舒服,之后,我就不怎么记得了。不记得最好,你不觉得吗。那些东西有什么可记的。我宁愿忘掉一切,睡着了最好,虽然你总是梦见打拳,有时候你还会打出漂亮的一击,又能爽上一回,就像王子来的那一场,多叫人念叨呀。但还是不做梦的时候最好,小子,你就这么睡着,那可真是舒服,你也不咳嗽,也不怎么样,只是睡着,睡一整晚,睡呀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