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的脚步声瞬而变得几不可闻。
阮渔被拉进屋内后大脑一片空白,她趔趄着低下头,与沈北明的胸膛极度贴近,薄薄的潮气润湿她的面颊。鼻尖飘着香柑与薄荷混合的清冽淡香,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又沉淀出柏树的冷感,似春雪化净后破出的草苔,无边无际,刺透她的灵魂。
沈北明蓦然松开手。
被他紧握过的手腕浮起一圈粉红的痕迹。
阮渔乍然回过神,弹簧一般杵直了身体,穿着板鞋的双脚不自觉向后退了一步。
“那,那我先回去了。”
不知为何,她的嗓音变得沙哑混沌。在两次用力的清嗓后,才恢复如常。
沈北明弯腰捡起车钥匙,往玄关柜的挂钩上一放。
随口一问:“吃晚饭了?”
“嗯?”阮渔抬眼,上目线朝向他,愣了一秒,“没有。”
“那一起吃。”
沈北明说完背过身,踩着双灰色的拖鞋,拿起挂在椅背上的毛巾,单手伸过头顶擦了几下头发。
阮渔觉得自己幻听了。
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沈北明邀她一起吃饭的理由。
于是她直白地问:“为什么?”
“朋友临时有事。我一个人吃不完,既然你来了,不如一起吃。”
沈北明说话的时候往阳台走去,毛巾不知道往哪个篓子里一扔,脚步又折返回来。一来一去间,他的声音也忽远忽近、忽响忽轻,但从始至终很平淡。
阮渔一直站在玄关口,被那只灰狼盯着看,脚底像是往下打了地钉,挪不开。
她根本没功夫想他话里的朋友是男是女,直觉告诉她这理由很是牵强。
因为怕浪费菜,就留前女友一起吃饭?那是骗三岁小孩子的话。
“不用了,我家附近很多餐馆,随便吃点就行。”她想了想,顺着沈北明牵强的理由补了一句,“你吃不完的话就放冰箱,不想吃剩菜的话就丢掉。”
沈北明忽然停下脚步,立在她面前。
沉声替她回忆:“阮渔,是你说过不能浪费食物。”
阮渔噎了噎,她确实说过。
可是,“你吃不完是你的事,要怪也是怪你的朋友放了鸽子,与我无关。”
沈北明望她片刻,颔首,漠然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
她一直是这样,声音清脆温和,说话语速不急不缓。外人以为她是被牧的绵羊,不知她是在陡峭岩壁上跳跃的岩羊,即使雪豹在身后咬住她的腿骨,也依旧会向前奔跑。她不是那需要犬只保护的绵羊,她是坚毅的。
沈北明转头看向阳台外的城市景貌,染红半边天的晚霞将要隐去,夜幕正在升起。入冬后的白昼缩短,而黑夜被拉长,人的情绪也不似夏日那般一点就着。
“晚高峰堵车,吃了饭再走。”
阮渔随他的目光看去,“没关系,我慢慢——”
她话还没说完,沈北明似乎就料到了她要说的所有话,掐在中间截断。
“阮渔,你在怕什么?”
他转回头,直直看着她,眼里却没有掺杂一丝情绪。
阮渔有些懵,没料到他会这样问,一时没有答上话。
“怕我对你余情未了?还是怕我对你图谋不轨?”
阮渔一怔。
是啊,怕什么?
怕他对自己做什么?虽然人性不可信,但沈北明一定不是那样的人。
还是余情未了?
下一秒,沈北明回答了她脑海里的问题。
“你是不是想太多了?”他勾着唇角,眉眼处透着冷漠,“我对沈云璃的朋友,没有兴趣。”
一字一顿的答案被篆刻在她心上。
明了地解答她的心问。
阮渔沉默近半分钟后抬起头,不卑不亢看向他说:“我没有想太多,原本只是不想麻烦你。但既然你不嫌麻烦,那我又为什么不白嫖一顿美味的晚餐呢?”
阮渔不喜欢被人说她在害怕什么,也不喜欢被人看作是自作多情。
吃一顿饭有什么大不了的,还能少块肉不成?
她闭眼深呼吸一次,睁开眼自然地向地上看去,“有拖鞋吗?”
沈北明俯身从右侧鞋柜里拿出一双崭新的拖鞋。
“穿这双。”
定眼一看,是阮渔颇喜欢的烟青色。它靠在其他鞋边上,显得格外娇小,一看就是女士鞋。
阮渔没多嘴问这是为谁准备的。或许是为沈云璃,或许是为母亲,或许是为朋友,再或许是为以后的女友。
总归不关她的事。
踏进从未涉足过的沈北明私人领地,阮渔这才发现餐桌上已摆满菜肴。红烧肉、青椒牛柳、青菜面筋、粉丝扇贝、糖醋排骨、豆腐汤……糖色浓郁,香气扑鼻,粉丝吸满汤汁晶莹欲滴。阮渔抿了抿嘴,心说白嫖一顿也没什么不好的。
她曾在与沈北明同行的旅途中见识过他的厨艺。
那次他们坐火车跨过了大半个国家,停留在雪山景区内。阮渔水土不服,格外想吃家乡菜,于是沈北明借用了酒店的厨房,而她则坐在空旷的餐厅内眺望窗外的风景。金灿灿的光线落在雪白山尖上,像金河漫开流淌,世人说那叫做日照金山。他做了一桌关城风味的家常菜,落座时身上还裹着淡淡一丝烟火气,有别于阮渔曾经认识的他。他说厨艺是在美国留学时练出来的,为了满足他自身挑剔的口味。
他比阮渔挑剔得多,合他的口味,也自然合阮渔的。
阮渔数着餐桌上碗筷的数量,下意识像在家中一样道:“先提前说好,我不会因为吃了你做的饭就负责洗碗,我讨厌洗碗。”
沈北明看了她一眼,指了指厨房左侧的区域。
洗碗机。
阮渔咬着上唇,机械地坐下。
虽然洗碗机在国内普及率并不算高,但像沈家姐弟这样的自然是有的,而她想当然地以为所有老城区的房子都和自己家一般。每每回到家中,她都躲避洗碗这件事,久而久之,为了不吃人嘴短,她都在晚饭后才回家,只偶尔在家吃早餐。她厌恶和漂浮在水面上的油水打交道,也厌恶穿戴上塑胶手套,更厌恶被指引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在阮渔心里,似乎总是默认滨江与老城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地方。一个代表繁华先进,一个代表老去的时代。
沈北明盛了满满压实的一碗米饭摆到阮渔跟前。
“我在减肥,随便吃点就回家。”阮渔蹙蹙眉。
沈北明头也不抬,筷子翻了个方向拿,用干净的尾端从她碗中挑走一小团饭。
“……”
还是很多。
算了,今天就敞开肚子吃,等明天再减。
阮渔一语不发低头开始夹菜,吃得怪斯文,量却不少。沈北明的厨艺很合她口味。
“为什么减肥?”
阮渔抬头,发现他垂着眼夹了块排骨,从头到尾没看她。沈北明执筷子有个习惯,喜欢捏在筷子的最尾端,故而筷子在他手里显得极长。在一起的时候阮渔问过他,不觉得这样很累吗?他说不觉得。阮渔喜欢看他捏筷子的手,因为用力,手背上的青筋纷纷凸起,顺着指中的指骨延续下去,藏进收拢的袖口中。她喜欢那青蓝的颜色,像是从顶峰流淌而下的清澈雪水,也像如洗的碧空。
她收回视线,如实说:“陪云璃一起。”
“她是她,你是你。”沈北明漠然道。
“你不懂,女生一起做一件事会比较有动力。”阮渔顶回去。
沈北明不语。
晚餐过程中,沈北明没再提起任何话题,阮渔也一言不发。
她吃得比预想中的多。虽然脑海里不断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块排骨”、“这是最后一口面筋”,但最后之后,总伴随着她舌尖对食物的强烈渴望,又有了下一块。减肥计划显然被搁置了。
终于,她搁下筷子,摸着鼓起的肚子,“我吃饱了。”
沈北明起身,眼睛也不看她一下,顺手就将桌上的碗筷收走,“嗯。”
阮渔也端了几个碗到厨房,打开水龙头一边洗手,一边说:“那我回去了,谢谢……你的晚饭。”
半晌她悬着湿答答的手问:“有擦手的布吗?”
沈北明侧身经过她,从墙上取下一块蓝色的布递给她,不经意一提:“听说空云杂志社搬去滨江了。”
他低下头,目光紧紧锁在她身上,看她的手与布纠缠在一起,“你知道吗?”
阮渔点点头,听见水声又起,沈北明在一旁洗手。
“今天才知道他们搬去那了,租金贵些,但地段好。”她说。
沈北明自如地从她手里接过布擦拭手,“今天?看来是遇见故人了。”
阮渔脱口而出:“嗯,和以前一个……”
声音骤然消失。
沈北明抬起眼,凝睇她,攥着手心里的布。
阮渔抿起嘴,目光投向餐厅的那盏灯,“遇到前同事了。”
她快速踱步走出厨房,从餐椅上拿起自己的嫩绿色腋下包,嗒嗒地行至玄关。
灰狼又在盯着她瞧了。眼神如此栩栩如生。
阮渔转过身,“那我先走了,你记得去取车。”
沈北明站在落地灯边,半干的头发有些凌乱,像是烫过一般微微卷曲,透着股慵懒的美感。
“嗯。”
夜晚的街上仍旧车水马龙,行道树边的临街商铺纷纷亮起招牌上的灯,大多是白色的,也有大红的,灯管周围发散出一圈毛茸茸的光,亮得晃眼。
车辆虽多,但好歹是顺畅了,一个路段不至于堵上多个红灯的时间。阮渔花了不到半小时到家。
原来白马花园离家这么近。
推开门,许芙正侧躺在客厅沙发上,阮平楠还没回来。
电视机亮着,正在播关城本地的家庭调解节目。阮渔最不喜欢看别人的家长里短,更不喜欢节目组劝人放下。阮渔觉得那句“劝人大度,天打雷劈”很好,应该被贴到节目组的脑门上。但许芙爱看这类节目,阮渔也就被迫知晓许多人间冷暖。
小时候扔了女儿,长大又哭着来认亲的重男轻女父母;不照顾父母,等分房的时候又如雨后春笋全冒出来的子女……
听多易对生活生厌。
“回来了?晚饭吃了吗?”许芙的声音透着浓浓倦意,她刚才在沙发上眯着睡着了。
“嗯,在朋友家吃的。”阮渔脱掉外套去洗手。
许芙说:“先去洗澡吧,我好把衣服拿去洗了。”
“好。”阮渔脱衣服的动作一顿,“妈,要不我们请个阿姨吧,再装个洗碗机。”
闻言,许芙的瞌睡虫忽然跑光,啧了一声:“花那钱做什么?你真以为如今的社会赚钱容易?”
阮渔深吸一口气说:“我能挣。”
“挣得再多也存起来,你说的这些我都能做,不要浪费钱。好了,别说这些小孩子话,快去洗澡。”
阮渔不说话了,回房拿换洗衣物去洗澡。
老旧的卫生间没有浴霸,老房子也格外阴冷。一到冬天,热腾腾的水一停止浇灌,人就开始冻得发抖。
阮渔披上浴巾适应温度,看着镜面上的雾气发呆。
为什么明明她赚了足够多的钱,还是要和妈妈一起过这样的生活呢?
她一直想改变,可做起来却不容易。
阮渔擦着头出去,随口一问:“爸今天几点回来?”
许芙淡淡道:“不回,和你蒋叔叔去山里钓一夜鱼。”
“……哦知道了。”
钓鱼本身没什么坏处,但阮平楠不好。
他不像许芙的丈夫,更像是许芙的老板,不给工资的那种。
阮渔麻木地回到自己房里,往床上一倒,眼神没有聚焦地看着天花板。
她躺了很久,直到身体在被窝里暖起来,才探身拿过手机。
手机上有几条消息。
姜天如:「林朗说空云想让他给我们的比赛做个专题,需要全程跟进,我要不要答应?」
还有,半小时前沈北明发来的。
Northern:「到家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步,抓住渔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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