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手轻脚地把绳子从掩藏的地方取出来。一端已经结好,准备牢牢地套在窗户里边。现在不费眨眼工夫他就能溜下地面又攀沿而上。他练习已经一年有余,能徒手沿绳上爬,完全不着墙壁,像影子般、猫一样敏捷灵活。他靠在窗口旁边,让绳子未固定的一端窸窣下坠。月光下,绳子看起来细得像蛛丝。然后,他把两只鞋拴在一块儿,插进背后的皮带内,沿绳一溜而下,如同影子似的一晃,越过两位老人的住房窗口。绳子正悬在窗口前面,他把绳子往一旁拉紧,贴着墙套定。然后,他穿过月光走到马厩,登上阁楼,从隐匿处取出那套新装。新装用张纸包裹着,裹得仔仔细细的。解开之前,他双手摸了摸纸裹的褶痕。他想:“他发现了,他已经知道。”他轻声地骂了一句:“妈的,狗杂种。”
他迅速地摸黑穿好衣服。他已经晚了,为小母牛大吵大闹之后他得让他们有时间先睡去;争吵本来已经了结,至少当晚没事,偏偏又有那女人插手。纸里包着一件衬衫和一条领带。他把领带塞进口袋里,却穿上外套,以免白衬衫在月光下太显眼。他下楼走出马厩。穿惯了常洗的柔软的工作服,他感到新衣的质料华贵却粗厚刺人。房舍蹲伏在月光里,黑魆魆的神秘莫测,暗藏危险;房舍仿佛在月光下获得了个性,充满威胁,是个陷阱。他急忙走过房屋上了小道,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廉价手表。这是他三天前花其中一部分钱买的,但他从未拥有过手表,忘了上发条。然而,用不着手表告诉他时间,他知道已经晚了。
小路平直地延伸在月光下,两旁树木投下枝叶的阴影,像黑墨般鲜明浓烈地印在盖着灰尘的地面上。他走得很快,现在房屋已被甩在背后,从那儿看不见他的身影了。前头不远就是横过小道的公路。他盼望着随时见到汽车驶过;他曾告诉她,要是他没在小路口等候,就会径自去那举行舞会的学校场所找她。但是,没有汽车驶过,他走到公路旁仍听不见有任何动静。公路,夜晚,都空荡荡的。他想:“说不定她已经去了。”他重新掏出停摆的表看了看。表停着不走因为他没有工夫上发条。他现在迟到了是他们造成的,因为他们没给他上发条的工夫,因此拿不准是早是迟。在暗黑的小路的那边,在那幢此刻望不见的房里,那女人这会儿正在熟睡,是她搅来搅去弄得他迟到的。他朝小路那边的方向望去,正在一边观望一边思索之际,突然他的整个身心好似猛然一震,他相信看见了小路阴影里有什么动静。过了一会儿,他又觉得没看见,也许是心里有事作的怪,像从墙上看见了幻影。“我倒希望那是他,”他想,“但愿那真的是他。但愿他会来跟踪我,看见我钻进汽车。但愿他会跟在我们身后,会来设法阻止我。”然而,小路上他什么也看不清。空荡荡的小路上只有令人疑心的影子不时晃动,不一会儿,他却真的听见了汽车的声音,从朝向城镇的大路的另一边老远传来。他举目凝视,立即看见车灯的亮光。
她是一家位于城镇的背街、狭窄而又暗黑的小餐馆的女招待。成年人只消瞟一眼便知道她已经三十多岁了。但在乔眼里,她个子那么小,顶多不过十七岁。她不仅个儿不高而且纤细得差不多像个孩子。可是,成年人看得出来她那纤细的身子不是自然的苗条,而是精神的某种内在腐败所致:身上没有任何年轻苗条的韵味,周身没有一根表明青春曾经留住过的线条。她的头发暗黑,面孔颧骨高突,老是埋着头,仿佛头颅生来就这样长在脖子上,有一点儿错位。她的眼睛像玩具动物的纽扣眼:谈不上质地坚硬,没有硬度可言。
正是由于她个儿瘦小,他才一见倾心,像是她的瘦弱保护了她,没招惹太多男人向她投去贪婪紧盯的目光,于是留给了他更好的机会。要是她身材高大,他很可能不敢问津。他会想:“绝对不行。她准有了相好,有了男人。”
事情开始在他十七岁的那年秋天。那是某周中间的一天。通常他们在星期六进城,带上食品——冷食,盛在专门买来携带食物的小篮子里——打算在城里过一天。这次麦克依琴进城找律师,希望办完事赶在正餐前回家。乔等在街头,将近十二点麦克依琴才出来。他一露面就看了看怀表;然后望望镇上法院塔楼上的时钟,再望望太阳,流露出一副恼怒不满的神色。他以同样的目光瞅了乔一眼,手里握着怀表,眼神冷峻,烦躁不安。他仿佛第一次审视打量这个他从小养大的孩子。然后,他转身说道:“快呀,现在来不及了。”
这个城镇是火车的大站。即使在一周中间的日子,街头也到处是男人。这地方带着男人世界匆匆过往的气氛,甚至在这城里住家的人,丈夫每隔多日或遇上节假日才在家——这些男人行踪靡定,活动场所远在外地,他们间隔的难得归家的情形好像剧院的赞助人难得光临剧场。
乔从未到过麦克依琴领他来的地方——背街的一家餐馆,狭窄而又暗黑,一条肮脏的门廊夹在两扇邋遢的窗户中间。起初,他还不知道这会是家餐馆。外面没挂招牌,听不见做菜的声音,也闻不到饭菜的香味。他只看见一张长长的木柜台前面摆了一排没靠背的独凳;靠柜台前方雪茄橱的后面站着一个个儿高大、头发金黄的女人,柜台另一端坐着一堆男人,并不在用餐。麦克依琴和乔走进烟雾缭绕的店堂,他们一齐转过头来,谁也没开腔,只是望着麦克依琴和乔,仿佛谈话一断都突然屏息静气了,甚至连烟雾也不再冒,现在听任余烟随处飘散。这些男人穿的不是工作服,大家都戴着帽子,一副面孔:既不年轻也不算老,不像农民也不像城里人。他们像是刚下火车的人,明天又会上路不见踪影,行踪无定。
麦克依琴和乔坐在柜台边的两只独凳上吃了起来。乔也吃得挺快,因为麦克依琴不停地直往嘴里塞。他坐在乔旁边,即使在吞咽时也似乎愤愤然挺胸直腰的。麦克依琴点的食品很简单,容易准备,下肚也快。乔明白他这样做绝不是吝啬小气。也许是节俭的考虑让他们挑选了这家餐馆,可是他点这种食品却是出于尽快离开的愿望。他一放下刀叉便说:“走。”说着已起身离开凳子。麦克依琴到雪茄橱边付钱给那位黄发女人。这女人带着一种无动于衷的闲散神情,傲岸不屑,漠然冷峻。她几乎没有瞟过他们一眼,无论是他们进店那阵子或是麦克依琴付钱的时候。她找钱时也不抬眼,动作麻利而又正确无误,几乎不等麦克依琴掏出钞票,硬币已溜到玻璃柜台上了。在她那副精心打扮的假发、假面孔后边,她显得颇为庄重,像镇守大门的一尊石雕母狮;摆出的那副尊容像是一块盾牌,在盾牌后面那些游手好闲、挤在一起的可疑男人才好歪戴帽子斜叼烟卷。麦克依琴点清了零钱便往外走,直走到街上。他再次盯着乔说:“我要你留心那个地方。世上有这样一些地方,大人可以去,小孩子,像你这样年纪的小青年,可不能去。那餐馆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也许你再也不应当跨它的门。但你应当见识见识这种地方,才会明白该回避什么样的去处。有我在场让你看看也好,好向你讲清道理,让你警惕。再说那儿用餐也挺便宜。”
“它有什么毛病?”乔问。
“那是这个城镇的问题,与你无关。你只消留意我说的话,除了我同你一道,不准你再去那儿。不会再去的。下次咱们要带上午餐,早也好晚也罢。”
这就是那天他坐在麦克依琴身边匆匆用餐时见到的情形:麦克依琴直着腰背,愤愤然闷不作声,他们俩单独坐在长柜台中部,柜台一端站着黄头发的女人,另一端拥挤着一堆男人;女招待面容拘谨,始终埋着头,一双大得过分的手摆盘放杯,她站在柜台的另一边,看上去只有一个大孩子那么高。然后,他和麦克依琴便离开了。他没想到还会再去。这并不是因为麦克依琴不准他去,他只是不相信这辈子还会逢着机会。他仿佛自言自语:“他们与我不是同一类的人。我看得见他们,但不明白他们在干啥,为什么要那样。我能听见他们的声音,但不明白他们在说啥,为什么那样谈话,在对谁谈。我隐约感到除了饮食用餐之外还在谈别的。但我闹不清,而且永远也不会明白。”
这事便从思维表层一晃而过了。在以后的半年间,他常有机会进城,可没再见到那家餐馆,连它的门前也没经过。他能够去,但并不想去,也许不需要去。更多的时候,他知道脑海里的思绪会突然汇成一幅图画,这画渐渐成形,呈现在他眼前:一张长长的柜台,没有任何铺饰,有些令人怀疑,一端站着那个一动不动、面孔冷漠、头发异样的女人,像在守护柜台;另一端男人们耷拉着脑袋,不住地抽烟,不断地点烟,扔烟头;而那个女招待不比孩子大多少,往来于柜台与厨房之间,胳膊上叠满菜盘,每次都得从那些男人身边经过,他们歪戴帽子,在烟雾缭绕之中对她谈话,咕咕哝哝,显出近乎兴奋得意的神情,而她面带沉思,埋着头,拘谨不安,充耳不闻似的。他想:“我连他们对她说的什么都不明白。”想着我甚至不知道他们对她说的话是男人不该对身边经过的孩子讲的相信我还闹不明白睡觉的时候眼皮合上的瞬间怎么会把她那拘谨忧郁的面容关进眼帘;悲哀、阴郁而又年轻,那神情老呈现在那儿、变幻出年轻人的欲望所具有的种种模糊无形的神秘色彩。这已经构成了爱情滋长的土壤,这种睡意蒙眬的想法使我明白三年前我为什么情不自禁地揍那黑女孩,她自己也一定明白我的用意,并且为之感到得意,带着等待和骄傲的心情。
他没期待与她重逢,年轻人之间的爱情不需要多少企求渴望就可以滋长。他对自己的举动及其表明的意味感到惊讶,惊讶的程度多半不亚于麦克依琴的反应。下一次会面是在春天的一个星期六,这时他已经满了十八岁。麦克依琴进城还是去会见律师,但这次他做好了准备。“我进去耽搁一小时,”他说,“你可以在城里到处走走看看。”同往常一样,他看着乔,目光严峻,若有所思,仍有些局促不安,像一个正直的人迫不得已要在法与罚之间做出妥协。“拿去,”他说,打开钱包掏出一枚硬币。那是一角钱。“一旦你发现有人想得到它,就不会把它扔掉。这是桩怪事,”他焦躁不安地看着乔,“但是看来,一个人要不先明白浪费是咋回事,便不可能懂得钱的价值。你一小时内回到这儿。”
他接过硬币便径直朝那家餐馆走去,连硬币都没放进口袋里。他并未筹划或盘算,几乎是不假思索,好像指挥他行动的不是他的头脑而是他的双脚。他把那枚小钱币紧紧捏在手心,捏得发烫,像孩子通常的做法。他笨拙地走进帘门,趔趄了一下。雪茄橱后边的黄发女人看着他。(半年来她仿佛一直站在那儿未曾动过似的,那一头硬直光亮的黄发丝毫未变,甚至还穿着同一件衣裙。)远在柜台那一端的一堆歪戴帽子斜叼烟卷的男人,身上还带着理发店里的气味,也在注视他。店老板夹在他们中间,这是他第一次注意到,第一次看见店老板。老板同别的男人一样戴顶帽子,正在抽烟。他的个儿不大,不比乔的块头大多少,一支烟有意地叼在嘴角,像是为了避免妨碍交谈。烟圈儿上腾,烟雾背后隐现出他眯着眼的凝滞的面孔;他从不用手去扶一下烟卷,直到整支烟抽完一口啐在地上,然后用脚跟踩灭;乔将从这副姿态获得他自己的一项举止,但不是现在。那是后来的事,当生活的节奏开始变得如此疾速,接受总是取代认识和相信。这时他只是瞧着那个靠在柜台里边的人,缠着一条脏围裙,他穿围裙的时候与拦路强盗偶尔戴一戴假胡须差不多。接受这一切是以后的事,将会随着他由愤恨到轻信的整个变化出现:这一男一女作为夫妻,开个小食店,引进一个又一个端菜上饭、手脚不灵的女招待,饭菜简便低廉倒适合这门生意。他接受了,实行了,在他那短暂而又不平静的假期里,他像匹小公马带着又疑又喜的惊奇,跳蹦在一片隐蔽的栖息着一群疲惫而又在行的母马的牧场上,而他到时候也成了那数目众多、无名无姓的男人中间的一个牺牲品。
但那是以后的事。这时他手里捏着钱币朝柜台走去。他相信男人都停住了谈话来注视他,因为他什么也听不见了,除了从厨房门那边传来的刺耳的炒炸声,心想她进厨房去了,所以没见到她他偷偷地把屁股移上一只凳子,相信人们都在注视他,雪茄橱背后的黄发女人在瞧他,老板也在瞧他,他面前的烟雾也会变得懒洋洋的不再往上冒了。这时老板只叫了一个名字。乔明白老板没有动身,也没有用手碰一下嘴边叼着的烟卷。“博比,”他叫道。
一个男人的名字。这不是在思索,只是一个念头一闪而过她不在这儿了,他们找了个男人来代替她。正像他说的,我白费了这枚钱币他相信现在已来不及后退;要是溜走,黄发女人准会阻止他。他相信背后那些男人明白这个,正在嘲笑他。于是他静静地坐下,埋着头,那枚钱币还捏在手心里。他没看见女招待,首先见到的是一双特大的手出现在他对面的柜台上,映入他的眼帘。这时他才看清她衣服上的图案,围裙的上部,一双关节粗大的手放在柜台边,木然不动,像是从厨房里端来的食品。“我要咖啡和馅饼,”他说。
她回答的声音低沉,有气无力:“柠檬椰汁巧克力。”
按她声音来自的高度,这双手绝不可能是她的。“行,”乔说。
那双手放在那儿没动,声音也一成不变:“柠檬椰汁巧克力,哪一种。”在旁边的人看来他们一定显得十分古怪。隔着沾满污黑的油渍、磨擦得光滑的柜台,他们面面相对,有点儿像是在祈祷:青年男人一副乡下人面孔,衣着朴素整洁,尴尬的神情使他显得天真单纯;他对面的女人埋着头,静静地等在那儿,由于个子瘦小,也显出同他类似的气质,不带任何情欲。她颧骨突出,瘦骨嶙岣,面部肌肉紧紧地绷在面颊上,眼眶周围暗黑;低垂的眼睑下面,她的眼睛似乎没有深度,仿佛不能反射出看见的事物。她的下巴狭窄,狭窄得托不住两排牙齿似的。
“椰汁,”乔说。他的嘴吐出了这两个字,但他立即又想收回。他只有一枚硬币。他一直紧紧地捏着,还没意识到它只不过是一角钱而已。他的手捏出了汗,汗湿了钱币。他相信四周的男人正在注视他,又一次嘲笑他。他听不见笑声,不敢抬头瞧他们一眼,但深信他们在注视他,嘲笑他。那双手消失不见了。不一会儿,它们又回到眼前,把一盘食品和一杯饮料摆在他前面。这时他望了她一眼,瞧着她的面孔,问道:“馅饼多少钱?”
“馅饼一角。”她隔着柜台恰好站在他对面,一双大手放在污黑的台面上,带着疲惫的神情等在那儿。她从来没有瞧他一眼。他说:“我想不要咖啡了。”声音微弱,充满绝望。
她愣了一会儿没动。然后一只大手端起咖啡杯,手和杯一齐不见了。他埋头静坐在那儿等待。这时有人过来了,不是老板,而是雪茄橱背后的女人。她问:“啥事?”
“他不想要这杯咖啡,”女招待说。她的答话脱口而出,不像是被问题难住了,声音平淡安静。那女人的话音也平平静静。
“他不是叫了咖啡吗?”她说。
“没有,”女招待说,声音平板,却仍然不紧不慢地答上了话,“我弄错了。”
当他出门,卑贱和悔恨使他精神痛苦不堪,巴不得钻进地下,他匆匆走过雪茄橱背后那个面孔冷漠的女人,相信自己再也不会,也不可能见到她了。他不相信自己还忍心再见到她,再见到这条街,这肮脏的门口,甚至远远地瞧上一眼。没想到年纪轻太可怕了。太可怕,可怕每到星期六,他总是寻找理由、制造理由避免进城,麦克依琴在一旁观察他,没产生具体的怀疑。他以埋头苦干打发这些日子,苦得过分;麦克依琴怀疑地琢磨他的这种苦干行径,但他完全无从知道,无法推测。他有的是活儿干,于是晚上也好过了,干得筋疲力尽,再没有睡不着的时候。随着时间的消逝,绝望、悔恨和耻辱感日益淡薄。当然他并没有把它忘记,还会重温那情景。但是现在,印象不那么深刻了,像一张留声唱片,由于纹路磨平,熟悉的声音变得模糊了。过了一些时候,甚至连麦克依琴也接受了这个事实。他说:
“近来我一直在观察你。现在我再也不怀疑自己的眼睛,只好相信你终于开始接受上帝选定的合适赐予。可是你不要因为我夸奖了你几句就得意忘形。你还会有时间和机会(我不怀疑也有欲望)使我后悔自己说过的这些话。你会再次变得懒惰闲散。然而奖赏同惩罚一样,也是为人而设的。看见那边的一头小母牛了吗?从今天起,它就归你。请注意,别让我以后为此感到后悔。”
乔向他道谢。然后他看着那头小母牛大声说:“它属于我。”他看着母牛,脑海里却不假思索地掠过一个念头那可不是件礼物,甚至说不上是一项许诺。那是威胁心想:“我并未要求得到它。他主动给我的,我没有要求过。”我相信上帝明白,它是我辛辛苦苦挣来的。
过了一个月,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上,麦克依琴说:“我想你不喜欢再进城吧。”
“我认为再去一次也没坏处,”乔说。他衣兜里有半块钱,那是麦克依琴太太给的。他向她要一枚镍币,她却坚持要他收下半块钱。他接过来捏在手里,态度冷漠,鄙夷不屑。
“是的,没有坏处,”麦克依琴说,“你的确干得挺卖劲。但对于一个还得艰苦开拓前程的人来说,进城绝不是好习惯。”
他用不着悄悄溜去,虽然他能这样办,甚至不惜蛮干。可是,麦克依琴提供了方便。他匆匆朝那家餐馆走去。这次进门他不再犹犹豫豫。女招待不在那儿。也许他看见——注意到她不在。他在雪茄橱前站定。橱后边坐着那个女人,他把半块钱放在柜台上,说道:“我欠你五分钱。一杯咖啡的钱。我叫了馅饼和咖啡,不知道馅饼就得一毛钱。我欠你一个镍币。”他没有朝后面望。那些男人就在那儿,歪戴帽子斜叼烟卷,老板也在其中。乔等在那儿,终于听见系着脏围裙的老板讲话了,嘴里仍叼着烟。
“啥事?他要什么?”
“他说欠博比五分钱,”女人说,“他要给博比一枚镍币。”她的声音平静,老板的声音也同样平静。
“噢,天哪,”他说。乔感到整个店堂都在倾听。他不想听却听见了,不愿看却看见了。这时他朝门口走去,那半块钱还摆在柜台上,老板在后堂也能看见,因为他问:“那是干什么的?”
“他说他欠一杯咖啡钱,”女人说。
乔快走近门边了。“拿去,杰克,”老板说。乔没有停步。“把钱还他,”他说,声音平板,仍然坐着没动,烟圈儿未受行动干扰照样在他面前翻腾。“把钱还给他,”老板说,“我不知道他在耍什么花招,但在这儿能骗得了谁。把钱还他。乡巴佬,你顶好回农场去,也许在那儿可以花五分钱玩女人。”
现在他踏上了街道,汗津津地捏着那半块钱,钱币湿漉漉地沾在他手里,感到比一块钱硬币还大。他在嘲笑声中走着,出门时就迎着笑声,那堆男人的笑声;到了街上他还被笑声推拥着前进,然后声音开始越过他,渐渐消逝,让他脚踏实地地走在地上,人行道上。他和女招待迎面相遇。她戴顶帽子,穿着暗色的衣服,正埋头疾走,起初没看见他。停下步了,她也没抬头瞧他;她早已瞧见他,看得清清楚楚,就像先前她把馅饼和咖啡摆上柜台的情形。她说:“噢,你专门回来还钱给我,当着他们的面,他们还取笑你。哎,真是。”
“我是怕你还得垫钱,你自己,我想——”
“嗯,你呀。别再说啦,行吗?”
他们面对面站着,却互不相视。在别人看来,他们活像两个修士在默祷的时刻巧遇在花园的小径。“我只是想,我……”
“你家住哪儿?”她问,“在乡下?噢,说吧,叫什么名字?”
“不叫麦克依琴,”他说,“叫克里斯默斯。”
“克里斯默斯?这是你的名字?克里斯默斯?哟,真怪。”
在青春期和青春期之后的那些星期六下午,他同其他四五个男孩一起去打猎捕鱼,惟有礼拜天在教堂里才能见到姑娘。她们总是同礼拜天、同教堂联系在一起。因此,他没有机会留意她们。而要那么做,他会认为是放弃对宗教的憎恨。可是,他和别的孩子在一起谈论姑娘。也许他们之中有人——比如,那天下午安排黑人姑娘到锯木棚里的那人——知道姑娘的事。那人告诉别的孩子:“她们都想干,但有时候不行。”别的孩子对此莫名其妙。他们不知道姑娘们都想干,更不明白还有她们不行的时候。他们各自想入非非,但要是承认不明白后半句就等于承认自己还未发现前半句的事实。所以那男孩谈论姑娘时他们总是侧耳倾听:“那种事每月在她们身上发生一次。”他描述自己对这种生理规仪的理解。也许他知道。总之,他谈起来绘声绘色,很能说服人。假若他只把它描述成一种生理状态,只谈他自己相信是怎么回事,别人绝不会听他的。可是他画图,画出人体,具体的情形,凭鼻子闻气味,甚至眼睛观气色,就可以发现。这使他们很动情:那短时的毫无办法的处境既令人心里痒滋滋的,又叫人垂头丧气;那光滑的妙不可言的形状里所包藏的欲望,遇上这无可回避的周期性污秽,只好甘守寂寞。这些就是那孩子的说法,其余五个男孩静静地倾听,面面相觑,满怀狐疑,神情诡谲。下一个星期六,乔没跟他们一块儿去打猎。麦克依琴以为他去了,因为猎枪不在。可是乔躲进了牲口棚,在那儿藏了整整一天。再下一个星期六,他的确去了,但独个儿一早离去,不等别的孩子来喊他。他没去打猎。他去了离家不到三英里的地方,在后半晌时分击中一头山羊。他在一条隐蔽的山沟发现一群羊,于是蹑手蹑脚地靠近,开枪击中了一头。然后他跪下,双手浸在那奄奄一息的动物所流出的尚温的血里,全身颤栗,嘴里发干,背部高耸。过了一会儿,他才镇定下来恢复平静。他没有忘记那孩子告诉过他的话,而且真听进去了。他发现自己能够忍受血,直接浸在血里。他仿佛在说,说得不合逻辑但非常镇静好吧,原来是这样。但是我可别这样做。别在我的生活中,我的爱情里这之后,三四年过去了,他已经忘掉这件事,好比当心里一旦坚信一个事实可真可假,便把它淡忘了。
他与那个女招待再次会面,发生在星期六去付那杯咖啡账之后的下个星期一晚上。那时他还没有绳子。他从住房的窗户爬出来,从十英尺的高处跳下地,步行五英里进了城。他根本没考虑如何回到自己房间的问题。
他到了镇上,站在她告诉他等候的角落里。这个角落很清静,他来得太早,心想我得记住。得让她教我咋做,在什么时间,怎么个做法。可又不能让她发现我不懂,又得通过她弄清楚。
等了一个多小时她才露面,他到得如此早。她走来站在他面前,个子矮小,低着头,一副稳重期待的神气,像突然从黑暗中出来。她说:“你来啦。”
“我一有机会走开就赶来了。我先得等他们睡熟。我还怕来迟了呢。”
“你到这儿很久了吗?多久?”
“不知道。一路上我大都在跑。我怕来迟了。”
“你跑?整整三英里的路?”
“五英里,不是三英里。”
“哟,真是。”有一会儿他们没讲话,只是站着,两个影子面对着面。一年多以后,他记起这天晚上她说的这声“哟”才突然明白她像是在等待我动手去碰她。
这时他开始有些发颤。他能闻到她,闻到她等在面前;一动不动,聪明冷静,有些倦意。他想她在等我动手,而我却不知道咋个动法他的声音在他自己听来也显得滑稽可笑:“我想时间晚了。”
“晚了?”
“我是想他们说不定在等你,等到你……”
“等……等到……”她的声音停歇,消失了。她说话时一动不动,他们像两个影子站在那儿:“我同玛米和马克斯住在一起。你知道的,那家餐馆。你一定记得他们,还去付过一枚镍币……”说着她开始笑。笑声里没有高兴的意味,什么也没有。“我一想起这事,一想起你到那儿去,带上一枚镍币。”然后她止住笑,笑声停止时也没有高兴的意味。她埋着头说话,一种平静的怜惜的声音传到他耳里。“今晚我犯了个错误。我把有的事给忘了。”也许她在等他询问忘了什么事,但他没问。他只是站在那儿,任那平静的埋头说话的声音从他耳畔悄然消逝。他已经把击毙那头羊的事忘记了。那个年龄大些的男孩告诉过他的事实,装在他脑子里太久了。枪杀山羊后的体验使他不再听信那话,时间一长就更难记起来。所以,开始他不懂她话里的意思。他们俩站在角落里,这儿是城镇边沿,街道开始变成小道,两旁不再是整齐有致的草坪,而是矮小的用石块垒起来的房屋和光秃的土地,简陋矮小的屋子构成了这类城镇的贫民地带。她说:“听着,我今晚病了。”他不懂,没话可说。也许他不需要去弄懂。也许他早已预料到会有某种注定的霉运,心想:“总之,当初把这想得太美了。”思维疾速,比想法还快马上她就要消失,不在眼前。然后我得回家,躺在床上,像没有跑这一趟似的耳边又响起她的声音:“我告诉你星期一晚上来会面的时候把日子给忘了。我想是你使我感到突然,那天星期六在街上。总之,我忘了那天是哪日。你走后我才想起。”
他的声音同她的一样平静。“病得多重?你家里没有可吃的药吗?”
“我没有可……”她的声音断了。她说:“哟,真会说。”然后她突然说道:“时间不早了。你还得走四英里地呢。”
“我已经走来了,现在到了这儿。”他的声音很轻,失去了希望,却沉着镇静。他说:“我想是不早了。”接着,像是有了什么改变。不用瞧他,不等听见他重浊的声音她便领会了他的意思。“你害的什么病?”
她没有立刻回答。过了一会儿,她才平静地埋着头说:“你还从来没有过情人呢。我敢打赌你还没有过。”他没答话。“有过吗?”他没有答话。她动了一下,第一次碰他。她走近一步,双手轻轻地抓起他的胳膊,握在手里。他埋头看见她低垂的头部轮廓,她的头生来就与颈项有些错位。她吞吞吐吐对他讲话,别扭地使用也许是她知道的仅有字句。可是他早听人说过了。他早已飞回往昔,掠过击毙山羊的经历并为获得的抵御力付出了代价,回到了那天下午他坐在溪边的情形:除了感到惊骇受到伤害之外,更感到愤恨。被她握住的胳膊猛地一下抽开了。她不相信他是有意冲撞她,事实上她相信恰好相反。但结果是一样。他消失在路上,他的轮廓、身影渐渐变得模糊,她相信他在快跑。身影消失后,有阵子她还能听见他的脚步声。他走后她没有马上离开,照样低着头站在那儿,像在等待领受刚才已受到的那一下撞击。
他并不在跑。但他在快步疾走,朝着更加远离他家的方向,家在五英里之外,他爬窗户出来,现在还没有考虑该如何进屋。他快速地沿大路走去,然后折身越过一道围栏,进入一块翻耕过的土地。犁沟里长了些作物。土地那边是一带林子,一片树林。他走到林地便钻进茂密的林间,左碰右撞,来到枝干阴影的深处,这儿万籁俱静,气息浓郁,隐匿在里边谁也看不见。到了这个看不见摸不透的林子像进入了一个洞穴,他仿佛看见一排形状讨人喜欢的瓮映照在月光下,灰白灰白地忽隐忽现。可是没有一个瓮完整无缺,不是裂了口便是破了缝,从每道裂缝里正在渗出液汁,颜色暗淡,气味恶臭。他扶住一棵树,两条胳膊支在上面,看着那一排排映照在月光下的瓮,他呕吐了。
下个星期一晚上他已备好绳索。他到先前那个角落等候,这次他又来得很早。终于他看见了她。她朝他站立的地方走来。“我原以为你不会到这儿来了,”她说。
“你真这样想过?”他抓住她的胳膊,拽着她上路。
“咱们往哪儿去?”她问。他没回答,只顾拽着她前进。她得小跑才能跟上。她笨拙地小跑着,一头动物,被她身上有别于动物的东西阻碍着——她的鞋、衣服和矮小的身材。跑到一周前他翻越围栏的地方,他拉她离开大路。“等等,”她说,话语从嘴里蹦出来。“围栏——我过不——”当她躬身从两条铁丝中间钻过时,衣服被挂住了;他已越过铁栏,靠过来猛地一拉,衣服唰的一声撕裂了。
“我会给你另买一件,”他说。她没作声,任自己被半拉半背地拽过作物,犁沟,进入林子,来到树林之间的地面。
他把绳子整齐地卷好,藏在顶楼那块松动的木板后面,这儿也是麦克依琴太太隐藏她大大小小的硬币的地方,不同的是绳子藏得更深,麦克依琴太太没法摸到。这主意就是从她那儿学来的。有时候,老两口在楼下熟睡打鼾,他悄悄拿出绳子时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事的反讽意味。有时他真想告诉她,让她看看他隐藏罪恶工具的地方,让她明白是受了她的启发学会如何藏绳子的。可是他知道,她只会更加帮他隐藏;她巴不得他去干坏事,好替他打掩护,最后她才会有许多机会窃窃私语,挤眉弄眼,把麦克依琴搅得疑神疑鬼,昏头昏脑。
从此,他开始偷钱,从隐藏的地方悄悄地拿。很可能,麦克依琴太太没向他暗示过,从未对他提起过钱,他甚至也不明白自己为了寻欢作乐在花钱。实际上,多年来他一直看见麦克依琴太太把钱往某个地方藏,后来他自己也有东西要藏,便把它藏在他知道的最安全的地方。每次取绳藏绳,他都看见装钱的铁皮盒。
第一次他拿了五毛钱,在五毛和二毛五分之间曾犹豫了一些时候。然后他拿了五毛,这恰好是他需要的数目。他用来买了一盒盖子上沾满污渍、放陈了的糖果,而这盒糖果是另一个人在店里玩弹子冲盘游戏赢来的,原来只值一毛钱。他把这盒糖给了女招待。这是他买给她的第一件东西,像是在他之前谁也没想到过要送她东西似的。当她一双大手接过这俗气的脏盒子,她脸上的表情有点儿异样。当时她正坐在自己卧室的床边,这是她与名叫马克斯和玛米的男女一块儿住的小屋子。大约在一个星期前的一天晚上,马克斯走进卧室,她正在床边脱衣服,刚好在脱长袜子。他走了进来,靠在衣柜边,嘴里叼着烟。
“找了个有钱的农场主,”他说,“从养牛场钻出来一个约翰·雅各布·阿斯特。”
她坐在床上,用床单遮住身子,平静地埋着头。“他付了我钱的。”
“用什么付?难道他还没花掉那枚镍币?”他注视着她,“这是为乡巴佬开的吗。这就是我把你从孟菲斯带来的目的不成。也许我也开始免费请人吃饭好了。”
“我并没有占用你的时间。”
“当然。我阻止不了你。我只是不愿看见你那样。一个毛小子,他长这么大还不曾见过一块钱呢。这镇上赚大钱的小伙子有的是,他们才适合你。”
“也许我喜欢他。你没有想到吧。”
他凝视着她,看着她那不动的埋下的头颅,这时她坐在床上,双手扶在膝头。他背靠衣柜站着,一面抽烟。他叫了一声:“玛米!”过了一会儿,他又喊道:“玛米!到这儿来。”隔墙很薄。不一会儿,黄头发的大个子女人慢悠悠地从门廊走来。他们都能听见她的动静。她走进卧室。“你听听,”男的说,“她说也许她非常喜欢他。好一对罗密欧与朱丽叶。我的天!”
黄发女人看着女招待的头。“那有什么稀奇?”
“没什么。挺好。请允许马克斯·康弗里介绍博比·艾伦小姐的青春伴侣。”
“出去,”女的说。
“马上就走。我只是来补她五分零钱。”他走了出去。女招待坐着不动。黄发女人走来靠在衣柜旁边,注视对方埋下的头。
“他付过你钱吗?”她问。
女招待坐着不动。“是的,他付钱。”
黄发女人像马克斯刚才做的那样,背靠衣柜注视着她。“从孟菲斯老远地到这儿。费了那么多劲儿弄到这儿又不想干了。”
女招待一动不动。“我不想伤害马克斯。”
黄发女人瞅着对方埋下的头。然后转身朝门口走去。“一定别伤害他,”她说,“这种事不会长久的。这些小镇的人不会长期容忍这事的。我知道。我就来自这样一个小镇。”
她坐在床边,双手捧着那盒价廉而包装花哨的糖果,黄发女人同她谈话时她也这样坐着。然而现在背靠衣柜、目不转睛看着她的是乔。她开始笑了。她那双关节粗大的手捧着俗艳的糖果盒,满面笑盈盈的。乔注视着她,见她起身,低着头从他身边走过。她穿过门出去,直呼马克斯的名字。乔还从未见过马克斯,除了在餐馆见他头戴帽子身上系着围裙。马克斯进屋时甚至不在抽烟,伸出手说道:“你好,罗密欧?”
乔还未辨认出这人是谁就已经同他握手了。“我名叫乔·麦克依琴,”他说。黄发女人也进屋来。除了在餐馆,这也是乔第一次见到她。他看着她跨进屋,仔细观察她,看见女招待打开糖果盒,伸手递过去。
“乔给我带来的,”她说。
黄发女人只瞟了一眼盒子,连手也没抬一下,说道:“谢谢。”马克斯瞟了眼盒子也没有动手。
“是呀!是呀,”他说,“有时候圣诞节会延续好一阵子。对不对,罗密欧?”乔从衣柜边移开一步。他从未到过这住处。他仔细打量这人,见他脸上带着一丝和解的神色,有些困惑但不慌张,他审视着这张看不透的僧侣般的面孔,但没有吭声。倒是女招待讲话了:“要是不喜欢,你们满可以不吃。”
他观察马克斯,瞧着他的面孔,当女招待讲话的时候。她仍然埋着头说:“不会对你,也不会对任何人,有什么害处……没用他的时间……”乔既不注意她,也不瞧黄发女人,而全神贯注地盯在马克斯身上,仍然带着那副迷惑不解的神色,和解的但并不惧怕的表情。这时黄发女人说,仿佛他们在当着乔的面谈他,而且以他们知道他听不懂的语言在谈论。
“喂,出去吧,”黄发女人说。
“天哪,”马克斯说,“罗密欧初到寒舍,我特地来请他喝一杯的。”
“他愿意喝吗?”黄发女人说。甚至当她明明在问乔,仍然显得像在和马克斯谈话。“你想喝一杯吗?”
“别因为他以往的举动搞得人家忐忑不安。告诉他这杯酒是请他喝。”
“我不知道,”乔说,“我从未沾过酒。”
“从没喝过不要钱的酒,”马克斯说,进屋之后还没有正眼看乔一下。“我的天。”他俩的谈话又明明在谈论乔,由他引起,却用一种叫他摸不着头脑的语言。
“行啦,”黄发女人说,“走吧。”
他俩往外走。黄发女人没瞅乔一眼,而马克斯虽不瞧他却喋喋不休。然后他们走了。乔站在衣柜旁边,女招待立在房间中央,埋着头,手里端着敞开的糖果盒。房里空气沉闷,一股陈腐的气味。乔从没到过这间房,不曾相信会有这样的机会。窗帘放下了。惟一的一只灯泡亮在一段电线的末端,围上一页杂志纸、用别针别着当灯罩,灯光的热力已经把纸熏得褐黄。“行,”他说,“行了。”她既不答话也不动弹。他想着外面黑洞洞的夜,想到他俩曾单独在外面的那个夜晚。“走吧,”他说。
“走?”她问。这时他瞧着她。“上哪儿去?”她问,“干吗?”他仍然不明白她的用意。他看着她走向衣柜,把那盒糖放在上面。他正瞧着,只见她开始脱衣服,几下解开,扔在地板上。
他说:“这儿?在这儿?”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女人的裸体,虽然他是她的情人已经一个月了。即使这时,他也不知道还会见到什么他不明白的事。
这天夜里,他们躺在床上,在漆黑的夜里谈话,或者说是他在不住地讲话。与此同时他一直在想:“天啦,天啦。原来是这么回事。”他也赤身裸体地躺在她身边,用手抚摸她,喋喋不休地谈她。不是谈她来自哪里,有些什么经历,而是赞叹她的身体,仿佛从未有人这样做过似的,无论是对她或是对别的任何人。他像是在一面絮语一面了解女人的身体,带着孩子般的好奇心。她告诉他第一次约会的那天晚上她所害的病。现在这不令他感到惊奇了,同样,赤身裸体和那具体的形状也不会令他惊奇,尽管原先好像根本没有过、绝不存在似的。于是他反过来把自己知道的事告诉她,谈到三年前那天下午与黑人姑娘在锯木棚里的事。他躺在她身边,镇静安详地谈着,一面抚摸她。可他闹不清她是不是在听他讲话。然后他说:“你注意到我的皮肤,我的头发了没有。”他等待她回答,抚摸着她身体的手也动得慢了。
她悄声地说:“嗯,我原以为你是个外国人,绝不是本地周围的人。”
“还不止那点儿区别。岂止是外国人。你猜不出。”
“什么?还有什么别的不同?”
“猜猜吧。”
他们的话语很轻。周围静悄悄的,夜深了,夜晚苦短,正在无情地悄悄消逝。“我猜不着,你是什么人?”
他的手缓慢而又轻柔地抚摸着她那看不见的胁部。他没有立即回答,不像是在故意逗她,只是没想到还要继续往下讲。她再次问他,他才告诉说:“我身上有黑人的血液。”
这下她躺着纹丝不动了,另一种静寂。但他似乎没注意到这个。他也安静地躺着,手沿着她的胁腹缓缓地上下抚摸。“你是什么?”她问。
“我认为我身上带有些黑人的血液,”他双眼闭着,手的动作放慢但未停止,“我不知道。我相信有。”
她没有动弹,但立即说:“你在撒谎。”
“就算是吧,”他说,躺着不动,手仍在抚摸。
“我不相信,”她的声音响在黑暗里。
“信不信由你,”他说,手仍然未停。
下一个星期六,他从麦克依琴太太的隐藏处又拿了半块钱给女招待。一两天后,他有理由相信她发觉少了钱,并且怀疑是他拿了,因为她专门寻找麦克依琴不会干扰他们的时机同他讲话。于是,她唤了一声:“乔。”他停步看着她,知道她不会盯着他看。她说话的声音平平淡淡,并不看他。“我理解正在长成大人的小伙子需要花钱。也许需要的比麦克依琴先生给你的更多……”他凝视着她,直到她住口,声音消失。显然,他在等待她把话打住。然后,他说:“钱?我要钱来干什么?”
下一个星期六,他帮邻居劈柴,挣了两元钱。他没对麦克依琴讲真话:要去什么地方,去过哪里,在那儿干了些什么。他把挣的钱给了女招待。麦克依琴发现了他帮人干活,相信乔也许把钱藏起来了;说不定麦克依琴太太就是这样告诉他的。
每周大约有两个夜晚乔和女招待一起到她的房间。起初,他不知道还有别的人这样做过。也许他相信这是天赐洪福,格外对他垂青。很可能直到最后,他仍深信马克斯和玛米只因为有他在场只好放随和点儿,虽然不赞成他俩在一起的事实。但是他明知道他们住在那儿,却没有在屋里再见到过他们。他不敢断定他们知不知道送糖果的那天夜晚他曾经留宿,以后又回去过。
通常他们在外面相会,到别的什么地方,或者溜达一阵,再去她的住处。也许直到最后他相信那是他的主意。后来一天晚上,她没到他等候的地方同他见面。他等了又等,直等到法院大楼的时钟敲响十二点。这时,他朝她的住地走去。他从未这样做过,尽管这时他还不知道没同他在一起时她会不会准许他去那儿。当晚他去了,原以为会发现屋里漆黑,人已入睡。不错,屋子一片黑暗,可是人并未入睡。他知道,在暗黑的窗帘背后,房里的人没睡,而且那儿不止她一人。他说不清自己怎么会这样认为,也不会承认他所知道的事。“那人是马克斯,”他想,“只是马克斯而已。”然而他心里更明白。他知道房里有个男人同她一起。于是他有两周没去见她,尽管知道她在等他。后来一天晚上,他到了那个角落,这时她出现了。他劈头就给了她一下,打在她身上。他甚至还知道一些他不敢相信的事。“哇,”她叫了一声。他又揍了她一下。“别在这儿!”她轻声地说,“别在这儿!”这时他发现自己在痛哭流涕。从他记事以来他还没哭过,这时他一边哭,一边骂,一边揍她。她一把抱住他。于是他揍她的缘由便荡然不存了。她说:“好啦,好啦。别哭了,别哭了。”
当天晚上他们没有离开那个角落,没有沿路溜达或闲逛,而是坐在一个倾斜的草坡上谈话。这一回是她讲,说给他听。但是,不用她多说。现在他恍然大悟,他现在的发现实际上他早就该知道:餐馆里那些闲坐的男人,他们叼着烟卷对她讲话,而她来来往往,走个不停,老是埋着头,一副可怜相。听着她讲话,他仿佛闻到了那些无名的男人的烟熏臭味。她讲话时头部微微低垂,一双大手放在膝头。自然,夜里他看不见、也不用去看。她说:“我以为你早知道。”
“不,”他说,“我不知道。”
“我以为你肯定知道。”
“不,”他说,“我绝没有这样想过。”
两周之后他开始吸烟,在烟雾中眯斜着眼,而且也酗起酒来。他总是在晚上同马克斯和玛米一起喝酒,有时还同别的两三个男人;他通常和一两个女人混在一起,有时是本镇的女人,但大多数是从孟菲斯来的陌生女人,她们呆上一周或一个月,在柜台后边充当女招待。成天闲散的男人聚在这儿,通常他不知道这些人的名字,但学着他们歪戴帽子。晚上在马克斯拉上窗帘的餐馆里,他翘起帽子,同别人谈论原先那个女招待,甚至当着她的面,用他那年轻人喝醉酒感到绝望的宏亮声音,称她是自己的婊子。他还常常开着马克斯的小车带她到乡下参加舞会,但总是留心不让麦克依琴有所风闻。“我不知道他会对什么更气恼,”他告诉她,“对你或是对跳舞。”有一次,人们实在没法可想,只得让他睡在一个他做梦也没想到会进入的房屋里。次日黎明时分,女招待开车送他回家,让他趁天明之前进屋,以免被发觉。而在白天,麦克依琴带着忧郁和纳闷的心情观察着他。
“可是,你还有充足的时间,使我懊悔不该给你那头奶牛。”麦克依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