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过了。克里斯默斯上床已经两个小时,但他还未入睡。他还没看见布朗的人影便先听到了他回来的声音。他听见布朗朝门边走近,然后摸索着往门内闯,门框里显出他端直地靠在门上的轮廓。布朗呼吸沉重,用两条胳膊扶住门框站在那儿,开始用带着鼻音的甜蜜男高音哼唱,拖长的高音仿佛散发出威士忌酒味。“住嘴,”克里斯默斯说,他躺着没动,话音也不高,但布朗立即不唱了。他在门边又站了一会儿,笔直地靠着。然后他松手离开了门框。克里斯默斯听见他跌跌撞撞地走进屋来,不一会儿他撞在什么东西上。有一阵子只听得见紧促费劲的喘气声。接着砰的一声响,布朗跌倒在地,碰在克里斯默斯睡的床上,屋里顿时充满他高声的傻笑。
克里斯默斯从床上撑起身。他看不清床下的布朗,布朗躺在床边地板上,大声笑着并不想爬起来。“闭嘴!”克里斯默斯说。布朗仍然笑个不停。克里斯默斯下床跨过布朗,伸手去摸当桌子用的木箱,那上面放着提灯和火柴。可是他没摸着木箱,这时他记起刚才布朗倒地时提灯摔碎的声音。他弯下腰,跨着布朗的身子,摸到他的衣领,把他从床下提起来,托起布朗的头便打,手又疾又重又凶狠,一直打到布朗止住了笑声。
布朗浑身无力。克里斯默斯扬起他的头,咒骂他,声音低得像耳语。他把布朗拖向另一张床,仰面扔进床里。布朗开始大笑。克里斯默斯伸手按住他的口鼻,用左手紧紧合上他的下颚,右手又开始揍布朗,下手又重又慢,有条不紊,好像在边打边计数似的。布朗停住笑,极力挣扎。他被克里斯默斯按在手下,开始发出哽噎的咯咯声,身子扭来扭去。克里斯默斯紧紧抓住布朗,直到他不再挣扎,没了动静,这时克里斯默斯才稍微松手,问道:“现在该安静了吧?还笑不笑?”
布朗又开始挣扎。“放开你那双黑手,你这该死的混血鬼——”手又勒紧了,克里斯默斯用另一只手揍他的面膛。布朗又一次停止挣扎不再动弹。克里斯默斯又松开手。隔了一会儿,布朗狡黠地说,声音不高:“你是个黑鬼,明白吗?你自己说的,亲口告诉过我。我是白人,我是白——”手又勒紧了。布朗再次挣扎,发出闷塞的声音,口水流到手指头上。他停止挣扎不再能动弹时,手又放松了。直到后来他一动不动地躺着,气都喘不过来了。
“现在服了吧?”克里斯默斯说。
“服,”布朗气喘吁吁地说,“让我透过气来。我不会再笑了,让我透透气。”
克里斯默斯松了手,但并未拿开。布朗躺在下面,呼吸轻松些了,不像刚才那样大声喘气。可是克里斯默斯仍然不移开手。他俯在布朗倒卧的上方,黑暗中他感到布朗的气息一冷一热地冲在他指头上。他暗自在想我就要肇事啦,我就要下手啦他不用移开按住布朗面膛的左手,右手就能伸到他的床边,他的枕下,那儿放着一把剃刀,刀片有五英寸长。但他没有伸手,也许思绪已经飘远,变得十分暗淡,并且告诉他这不是该干掉的人总之他没有伸手去拿剃刀。隔了一会儿,他的手移开了布朗的脸。然而他没有走开,仍然站在床边。他的呼吸如此沉静平和,连他自己也听不见。布朗躺在黑暗里,现在呼吸平静些了,过了一会儿克里斯默斯退回自己的床边坐下,从挂在墙上的裤兜里摸出火柴和香烟。火柴的亮光照亮了布朗。点烟之前,克里斯默斯举着火柴瞧了一眼布朗。布朗懒散地仰卧着,一只胳膊无力地伸向地板,嘴巴张开。克里斯默斯瞧着他,他开始打起鼾来了。
克里斯默斯点燃香烟,把火柴棍往敞开的门口一扔,看着余光在半空里消失。这时他倾听熄灭的火柴棍着地时发出的细微声息,仿佛真的听见了似的。然后他坐在床边,屋里漆黑,他仿佛听见各种各样的声音,音量虽然不大:飒飒的树叶声,黑夜里的嗡嗡声,大地的低吟;人们的声音,他自己的声音;还有唤起他对许多名字、时间和地点的记忆的其他声音——这一切他随时随地都能意识到,却不明白;这便是他的生命,他想上帝也许同我一样,对这些也不明白这句话呈现在他眼前就像书本上印着的字句,清清楚楚却又稍纵即逝上帝也爱我这几个字则像经过日晒雨淋的布告牌上那残留的往年字迹上帝也爱我。
他不用手扶一下就抽完一根烟。他像扔火柴棍那样把烟头朝门口扔去。但它不像火柴棍那样在半空中熄灭,他瞧着烟头忽闪忽闪地翻转着穿出门外。他躺在床上,两手托着后脑勺,像一个不期望能够入睡的人那样躺着,他想从十点钟就上床,可现在还睡不着。我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但准过了半夜,而我却还没有睡着“这是因为她开始为我祈祷,”他说,说出了声,声音在黑暗里显得突然而又响亮,盖过了布朗醉后的鼾声。“是的,因为她开始为我祈祷。”
他起身下床,光着脚,没弄出任何声响。他穿着内衣站在黑暗里。布朗在另一张床上打鼾,克里斯默斯侧过头来,站在旁边听了一会儿,然后朝门口走去,穿着内衣光着脚离开了小屋。屋外略微明亮一些。头上星辰缓慢移动,他知道这些星星已有三十年了,但叫不出任何一颗星的名字;星星的方位、亮度、形状对他也不具有任何含义。前方,一丛密林的背后耸立着一根烟囱和楼房的一壁山墙。楼房本身黑黝黝的看不清楚。他走到她卧室的窗户下,里面没漏出一线灯光,也没传出半点儿声响,他想要是她也睡了。要是她睡着了以往各道门从不上锁,从傍晚到黎明的任何时刻都这样,他要是想进去可以畅通无阻,可以进屋到她卧室,在黑暗中熟悉地径自走到她的床边。有时她醒着正在等他,会呼唤他的名字;有时他会粗手粗脚、鲁莽地摇醒她;有时不等她完全醒过来,他就野蛮地、粗暴地占有了她。
那是两年前的事,离现在已经两个年头了,他想也许这就是愤恨的根源。也许,我相信自己被骗了,受了愚弄。她对我撒了谎,隐瞒了她的年龄;没对我说真话,没告诉我女人到了某个年龄会出现的情况他在黑夜里独自站在她那黑洞洞的窗口下,大声说道:“她不应该为我祈祷。要是她不为我祈祷,她会安然无事的。年岁大了不中用并不是她的过错。可她应该明白点儿,通情达理一些,而不是为我祈祷。”他开始咒骂她。他站在黑洞洞的窗下,慢条斯理地一句又一句地用尽了最肮脏的话语去咒骂她。他没有抬头看窗户。在晦暗的夜色里,他仿佛在注视自己的身躯,看见它像一具在浓腻死寂的黑水里溺死的尸体,缓慢地在重浊污黑的咝咝作响的泥坑里漂浮转动。他用扁平的双手抚摸身躯,两手紧压着内衣罩着的身体,顺着腹部和胸膛向上挪动。内衣只有衣领口的惟一的一颗纽子扣着。他曾经穿过纽扣齐全的衣服。女人给缝上的。但只有那么一段时间,只在那段时间以内。然后那段时间过去了。此后,不等她拿到他的衣服、缝上失掉的纽扣,他便从洗衣房偷偷把它们拿走了。她令他灰心失望之后,他专门坐下来回想过哪些纽扣是掉了又给缝上的。他用自己的小刀,带着外科医生那样的冷峻无情,仔细地把她刚缝上的纽扣统统割掉。
他的右手麻利得像刀片一般,迅速滑向内衣的领口,突然将剩下的那颗纽扣轻轻一拽。内衣滑下落到腿部后,夜风吹在他身上,舒舒服服的,他感到了黑夜的凉爽嘴唇,柔软凉爽的舌头。他继续走动,感到夜气如水,感到脚下的露珠,这是他从未有过的感觉。他穿过破裂的大门,站在大路旁边。八月的野草高过膝头,草叶和草茎上积满一个月以来过往马车扬起的灰尘。大路伸展在他面前,比黑乎乎的树木和大地显得灰白一些。路的一端通向城镇,另一端直爬上山岭。过了一会儿,山那边开始亮起一道光,显示出山的轮廓,然后他听见汽车的声音。他站着不动,两手扶在光屁股上,附着尘埃的野草高及腿膝;汽车驶过山岭开到面前,头灯直射在他身上。他看着自己的身躯由黑暗变成白色,就像柯达胶片在显影药水里变色那样。汽车从面前飞驶而过时他直视着汽车的头灯。车里传出一声女人的惊叫。“白杂种!”他大声说,“这不是你们臭娘儿们第一次看见……”然而汽车一闪而过,没有任何人听见,没有任何人在倾听。汽车驶去了,带着照亮一路的灯光和扬起的灰尘,带着女人那一声渐远渐逝的惊叫。现在他感到冷了。仿佛在最后时刻他特地来这儿露露面,现在既然终局已定,他再次获得自由了。他转身回屋去。在那扇黑洞洞的窗户下边,他停下来寻找他的内衣,找到后重又穿上。现在内衣上惟一的一颗纽扣都没了,他只好一路上用手抓着内衣回小木屋去。不久,他便听见布朗的鼾声。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一声不吭地静听那又长又粗、每次末了带着长短不一的咯咯梗塞的鼾声。“我准把他鼻梁伤得够厉害的,”他想,“这可恶的龟孙子。”他进了小屋,走到床边准备躺下睡觉。他刚要倒在床上又突然停下,半倒半坐着。他想,要是在这儿躺到天亮,伴着醉汉在黑暗里发出的鼾声,鼾声间歇里又不断听到五花八门的声音,他会受不了。他坐起身来,静悄悄地摸索床下的鞋子,穿上鞋,从床上卷起一张半截的棉毯——这就是他的整套卧具,离开了小木屋。大约三百码远的地方立着一个马厩。这儿三十年没养马了,已经破败不堪,然而他朝马厩走去,走得很快。他心里边想嘴里边说出声来:“他妈的,我干吗要来闻马的气味?”接着又咕噜道,“因为马不是女人,即使是匹母马也有点儿男人气味。”
他睡了不到两个小时。刚到黎明时分他便醒了。他裹着一条毯子,睡在稀疏下陷的地板上,废弃的旧马厩里洞穴般晦暗,往日的草料上积了一层薄薄的尘埃,隐约地散发出令人窒息的霉腐气味;他透过东边墙头没装窗板的窗户,看见渐渐泛黄的天空、盛夏天穹上苍白的晨星。
他感到休息得很好,像是连续睡了八个小时似的。这是一场意料之外的睡眠,因为他根本没期望能够入睡。他穿上没有系鞋带的鞋子,腋下夹着折叠起来的毯子,他用脚试探着看不见的腐朽楼梯,一级一级地沿着垂直的单扶手旋转式的梯子走下地。他走进灰白发黄的晨曦里,空气冷冽洁净,他深深地吸气。
小木屋正对着渐亮的东方,大楼房却仍然隐在树丛里,只露出一根烟囱。茂盛的野草沾着沉甸甸的露珠,他的鞋很快湿了,皮革冷冷地沾在脚上,湿漉漉的草叶像柔软的冰条刺着他赤裸的双腿。布朗的鼾声停了。迎着东面窗口溢进的晨光,克里斯默斯能够看见布朗。现在他的呼吸平和了。“清醒了,”克里斯默斯心想,“清醒了一些,但他自己还不知道,可怜的家伙。”他瞧着布朗。“可怜的人,醒来后发现自己清醒了他会恼怒的。也许他又得花费一个钟头的时间再回到醉迷的状态。”他放下毯子,穿好哔叽裤子和略微弄脏的白衬衣,结上领结。他抽起香烟来。墙上钉着一块破镜片,他打领结时从破镜里注视着自己模糊的面孔。硬边草帽挂在一颗钉上。他没有取下来。他从另一颗钉上取下一顶布帽,从床下地板上拾起一本杂志,这种杂志的封面上要不是身穿内衣的年轻女郎,便是手执短枪相互射击的男人。他从枕头下拿出剃刀,一把牙刷和一块刮胡香皂,一齐揣进衣兜里。
他离开小屋时天色已经大亮了。鸟雀在尽情地欢唱。这一次他背对着那幢房屋向反方向走去,经过马厩进入那边的牧场。他的鞋子和裤腿很快被灰色的露水湿透了。他停住脚,小心翼翼地把裤管卷上膝头再走。走完牧场便到了树林的地界。这儿露水不那么重了,他放下裤管。又走了一会儿,他来到一处小山谷,那儿涌出一泓泉水。他放下杂志,拾来树枝和干柴,生起一堆火,然后背靠一棵树坐下,双脚朝向火堆。很快,打湿的鞋开始冒热气,接着他感到热力升到腿部;等他突然睁眼一看,太阳已经升得老高,火堆早已完全熄灭。他知道自己睡着了。“他妈的,我要没睡着才怪呢,”他想,“我准是又睡了一觉。”
这次他睡了不止两个小时,因为太阳已经照在泉水上面,映得源源涌出的泉水闪闪发亮。他站起身,伸了伸蜷曲僵硬的腰背,唤醒发痛的肌肉。他从口袋里掏出剃刀、牙刷和香皂,蹲在泉边刮脸,把水面当镜子,在皮鞋上磨了磨长而发亮的剃刀。
他把刮胡用具和杂志隐藏在一丛灌木里,重新打好领结。他离开泉边时,这地方离楼房已经相当远了,待他走上大路便足有半英里之遥。再往前走一段,他到了一家小杂货店,门前立着一个汽车加油泵。他走进店里,女店主卖给他一包饼干和一听罐头肉。他重又回到泉边和熄灭的火堆旁。
他背靠着树干用早餐,边吃边阅读杂志。在此之前只读完一篇故事,现在开始读第二篇,像读小说那样从头到尾读这本杂志。他会不时抬起眼睛,一面咀嚼,一面观看映照着阳光、荫蔽着沟渠的树叶。“也许我已经那样做了,”他想,“也许那事现在不必急着去做。”他仿佛看见炎黄的天日宁谧地展现在他眼前,像一条长廊,一张挂毯,渐渐成为一幅明暗对照的素描画面。他坐在那儿,仿佛炎黄天日像一只四脚伸展、困倦欲睡的黄猫在懒洋洋地端详研究他。然后他继续阅读,不快不慢地翻动着书页,但有时却仿佛又停在一页,一行,甚至一个字上,陷入沉思。这时他并不抬头,他会一动不动,显然深深地被吸引住了,也许被一个还吃不透的单词困住了,他的整个身心在静静的阳光下被几个字母的组合悬挂了起来,而这样轻飘飘悬着的时刻,他仿佛看见时光在面前缓慢地流动,心里想着我所向往的只是宁静想着“她不应当开始为我祈祷”。
他读到最后一个故事,停下来数了数还剩多少页,然后望了望太阳,又继续往下读。现在,他像一个人沿着街道,边走边数铺路石上有多少裂缝那样读着,一直读到最后一页,最末一个字。然后他起身划根火柴点燃杂志,耐心地戳着它,直到它烧成灰烬。他把刮胡用具装入口袋后沿着沟壑往下走。
不一会儿,沟壑变宽了:底部是一片平坦的干沙地,夹在陡峭的岩壁之间,岩壁上长着茂密的荆棘和灌木丛。草丛上边还耸立着枝叶交织如盖的树木;在一侧岩壁上有个洞穴,堆满了干枯的树枝。他开始把灌木树枝掀向一旁,从洞穴里找出一把短柄铁锹,然后用它刨起刚才被灌木枝遮掩的泥土,一连掘出六个带螺旋盖的金属罐子。他不拧开盖子,只把几只罐子侧放在地上,然后用铁锹的锋利边缘戳开它们,罐下的泥土随着威士忌喷射四溢而变得暗黑,阳光照耀下的这个僻静处,空气里顿时弥漫了酒的芳香。他把罐子一一倒光,有条不紊,面色冷峻得差不多像一副面具。他倒光之后又把罐子扔回洞里,胡乱地用泥土埋起来,盖上灌木树枝,再藏好铁锹。干树枝掩得住酒的痕迹却盖不住酒的气味。他抬头看看太阳,这时已经是下午时分了。
当晚七点他到了城里,在一条小街的餐馆里吃晚饭;坐在一只没有靠背的独凳上,在摩擦得十分光滑的木制柜台边用餐。
九点的时候,他站在理发店外面,透过窗户张望那个他视为伙伴的人。他不动声色地站在那儿,两手插在裤兜里,烟卷的雾气掠过他沉静的面孔,头上的布帽像顶硬边帽般歪戴着,那姿态既傲慢又邪恶。他站在店外,神情冷漠恶狠;店内身穿弄脏的红条裤子和彩色衬衣的布朗,正在粗声粗气地比比划划地讲话,刚说到一半,忽然抬起一双醉眼,看见了玻璃窗外他的目光,尽管店内灯光辉照,空气里浓密地布着香波皂沫。他的神情那般冷酷邪恶,一个打着口哨慢吞吞地沿街走来的黑人青年,看见他的侧影连忙停住哨声,绕着道儿从他背后溜了过去,走远之后才侧回头瞧他一眼。可是这时克里斯默斯也开始走动了,仿佛他停在那儿完全是为了让布朗能瞧见他。
他离开广场继续前进,走得不快,他来到一条终日静寂的街道,此刻更是空荡无人。从这儿往下走,穿过黑人居住的弗雷曼区可以抵达车站。要是在七点钟,他会撞见不少人——白人和黑人,往广场去或者上电影院;而到了九点半,这些人又会纷纷往家转。但是这时候电影还未散场,他独自走在街上。他继续往前走,穿过白人的住宅区,从一盏街灯到另一盏街灯,橡树和枫树枝叶的浓密阴影像零碎的黑天鹅绒布的布块掠过他的白衬衣。再没有什么比一个走在空荡荡的街上的大个子更显得孤零零的了。虽然他块头不大,个儿不高,不知怎么回事,他却显得孤苦伶仃,比荒野上独立的电杆更孤凄。在宽阔空寂、阴影浓重的街头,他像一个幽灵,一个幻影,从自己的天地游离出来,不知到了何处。
过了一会儿他知道自己到什么地方了。不知不觉间,街道开始倾斜,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来到弗雷曼区,这儿看不见黑人,却弥漫着黑人在夏天的气息和他们在夏夜聚在一起的声音。他似乎被这些无形的声音包围了,到处咕咕哝哝,嘁嘁喳喳,有说有笑,使用一种他不熟悉的语言。他仿佛看见自己置身于无底的黑沉沉的深渊,被点着煤油灯的模模糊糊的黑人小屋团团围住,街灯反而显得更加遥远;好像是黑人的生活、黑人的气息跟呼吸的气体搅混到了一起,使种种声音、游动的人体和光线,都彼此消溶,慢慢地连成了一片,与此刻重浊的黑夜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现在他站立不动了,呼吸十分困难,瞪着眼睛东张西望。他四周都是小木屋,昏暗发黄的煤油灯光使小屋在漆黑的夜里呈现出模糊的轮廓。从四面八方,甚至在他体内,都咕咕哝哝地响着黑人妇女发出的没有形体的芳醇甘美、生殖力旺盛的声音,仿佛他和四周所有的男性生命都被推回到了暗黑无光、潮湿炎热的原始状态。他开始逃跑,眼里射出愤怒的目光,龇牙咧嘴地倒抽着冷气,直往下一盏街灯处赶。那盏灯下有一条狭窄不平的巷道往上拐,接上一条与之平行的街道而脱离黑人居住的这片低洼地带。他折身跑进巷道,奋力爬上陡峭的斜坡,心咚咚跳个不停,终于踏上高处的街道。然后他停下来,喘着气,瞪着眼睛,心房咚咚地跳着,仿佛不敢相信已经呼吸到白人居住地带的凉爽硬朗的空气。
现在他冷静下来,黑人的气味和声音已被抛到身后、留在下边了。广场在他的左边,亮着簇簇的灯光,像浑身透亮的小鸟栖在低枝,展开翅膀颤抖地悬在那儿。右边是一排往前延伸的街灯,每隔一段距离闪亮在兀立不动的灯柱架上。他背对着广场继续慢慢前行,再次穿过两旁的白人住宅。游廊里也有人,草坪的椅子上还坐着人,可是他在这儿能安静地行走。他不时看见他们:头部的侧影,身穿白色衣装的模糊体形;他还看见一个有亮光的阳台上,四人围坐在一张牌桌边,几张白面孔在低矮的灯下全神贯注,轮廓分明,女人白皙柔嫩的光亮的手臂在薄薄的纸牌上晃来晃去。“这便是我向往的一切,”他想,“看来这要求并不显得那么过分。”
现在这条街本身开始呈现斜坡,但坡度不大,行走安稳。他踱步的黑黝黝的双腿和缓缓曳动的白衬衫,在伸得老远的阴影中间显不出来了,这些影子映着八月的星光显得格外庞大宽阔:一幢堆放棉花的货栈,一个横卧的圆形大油箱,像个庞然大物被砍掉头颅后剩下的身躯,还有一列货车。他跨过铁路,铁轨在转辙信号灯照射下,短暂地闪现出两道绿色的光亮,一直伸向远处。过了铁路便是一片树林。他准确无误地踏上林间小路。这条路穿过树林直往上爬,城镇的灯光隔着铁路、延伸的山谷再次呈现在眼底。但他爬到山巅后才回过头来。这时他能看见城镇,城区的光亮,从广场辐射出来的街道上亮着的一盏盏街灯。他看见他走过的街道,还有那条差点儿使他露出真相的街;更远处,呈直角的地方还能看见城镇的光亮城墙,以及他带着咚咚心跳和龇牙咧嘴的神情仓皇逃离的低洼黑人区。那个地区没有灯光,在这儿不再闻到那气息和臭味了;它只是躺在那一带,漆黑一片,深不可测,它周围却是八月的闪闪烁烁的灯光织成的花环。那地方也许就是原来的坑洼,原来的深渊。
尽管走在树林里,林间黑魆魆的,他还是能够辨路,即使在看不见的情形下也不会迷路。树林绵延长达一英里。他穿过树林走上一条大路,脚下带着尘土。现在他能看见模糊展开的原野,远处的地平线。远远近近隐约闪现出透亮的窗户,但多数小木屋没有任何光亮。尽管如此,他的血液又开始活跃了,像在不住地咕哝。他走得很快,和着脉搏的跳动;他似乎觉得附近有几个黑人,不等他看见或听见他们,甚至在他们透过死气沉沉的尘埃模糊地进入他的视线之前,他已经感觉到他们的存在。他们一共五六个人,稀稀拉拉的一群人,却又隐隐约约地像是成双作对;他又一次听见女人宏亮的咕哝声,声音高过他体内血脉的跳动。他迎着他们走去,步子迅疾。他们已经看见他,让过半边路,声音停止了。他随之改变方向,朝他们横跨过去,像是存心要走去镇住他们。几个女人像是听到一声命令突然一齐后退,敬而远之地绕开他。男人之中有一人跟着她们,像在驱赶她们,当克里斯默斯走过时他回过头瞅了一眼。另外两个早已停在路中央的男人则面对克里斯默斯。克里斯默斯也停下步子。双方似乎都没有行动,但他俩却在靠近,像两团黑影赫然飘到了面前。他闻到黑人的气味,嗅到廉价的衣服的气味和汗臭。那黑人的头部比他的更高,像是背靠天空、从天穹俯瞰。“是个白人,”他平静地说,没有回过头去。“你想要干啥,白人兄弟?在找什么人吗?”这声音既不带威胁的口吻也没有谦卑的意味。
“到这边来,丘普,”跟在女人后面的那个男人说。
“你在找谁,老兄?”那个黑人问。
“丘普,”女人中有人说道,她的声音略微高一些,“嘿,你过来。”
又隔了一会儿,两个一白一黑的头颅仿佛在黑暗中悬挂着,相持不让。然后从什么地方吹过一股凉风,黑人的头恍若漂流散去。克里斯默斯缓缓转过身来,看着他们消散、重新没入灰白的道路;他发现手里早已握着那柄剃刀。刀没有拉开。他这样做并非出于恐惧。“狗娘养的!”他大声骂道,“几个龟孙子!”
风刮起来了,暗淡而又冷凄,连那吹进他鞋子里的尘土也带着凉意。“他妈的,我怎么啦?”他心里纳闷。他把剃刀放回口袋,停下来点燃香烟。他舔了几下嘴唇才叼起烟卷。在火柴的光亮里他看见自己的手在发抖。“这一切麻烦事,”他想,“他娘的这一切。”他骂出声来了,一面又开始举步。他仰望天空,天空里的繁星,心想:“现在准快十点了。”恰好这时,他听见从两英里外的法院大楼传来的钟声,悠悠缓缓,响亮地敲了十下。他边听边数,再次停在空寂的路上。“十点钟,”他想,“昨晚我也听见敲十点。还听见敲十一点,十二点。可是没有听见敲一点,说不定是风向变了。”
这天晚上,他听见敲十一点时正背靠着破门内的一棵树坐着,背后那幢楼房同样黑魆魆地隐没在草木丛中。今天晚上,他想的不是也许她也没睡着现在他什么也没想,心思还没开动,心里的种种声音也没有开始。他只是坐在那儿,一动不动,直到听见两英里外的时钟敲响十二点。这时他起身朝楼房走去,步子不快。这时他甚至没想就要出事,我就要肇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