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五年

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处,开着一家不起眼的小型蛋糕店。

田园风的圆拱顶镶着一圈奶油般的波纹,外面的墙面绘了一壁花草。

雨水落在屋檐上,滴滴答答地淌下。

将木质匾额上“半糖少女”四个字浸湿,折射出幽暗的光。

空气里泛着泥土的味道,混合着蛋糕香味。

棠初推开玻璃门,顶上风铃声混合在雨水滴答声中,叮铃作响,悠远又绵长。

身上穿着简单的T恤加牛仔裤,裤脚边缘已经溅上了些许泥点。

她收伞,进了店,这才注意到里面有一位顾客。

背对着门口站在蛋糕柜前。

身线利落,弧度落拓,单单看背影,是极其优越的身材气质。

身上墨色的西装像是雨雾下远山的黛色,一丝清冷又疏离的气息弥漫进了湿润的空气里。

见有客人,棠初急忙快步迎了上去:“请问,您想——”

话到一半,忽然噤声。

看清了那个转过来的清冷面容和锋利眉眼。

冷风裹挟着细雨扑面而来,一阵寒颤。

陆砚书目光从上到下掠过她,眼神里看不透情绪。

半晌,淡淡启唇:“我想,五年前怎么没有直接把你睡了?”

五年前。

啊!

棠初猛然从睡梦中惊醒,从沙发上直楞楞坐起身,几点了?

从地毯上捡起手机一看——八点半了。

天呐,要迟到了!

她一下子蹦起来。

今天,父亲命令她九点准时到公司,去见一位少年。

棠父棠建南的公司今年实施了“天才少年招聘计划”,录用之人可获百万年薪,一年后即享有股权奖励。

这位便是招到的第一位“天才少年”。

棠初三月份从英国本科毕业回国,但人回来了,时差没回来。

昨晚她才跟朋友去了夜店嗨了半晚,刚回家在沙发上倒了两个小时,就被闹钟吵醒。

她睡眼惺忪地使劲揉了揉太阳穴,强行让自己站起来,摇摇晃晃走到镜子面前。

镜面里显出独具特色的孔雀色偏光眼影。

棠初的五官偏幼态小巧,偏偏眼型是典型的狐狸眼,眼尾上扬,此刻在蓝绿色闪粉的加持下更显得眼波流转,潋滟万分。

她冲镜子里的自己眨了眨眼,不错,妆一点没花,可以直接出门了~

上班高峰期堵了一阵,四十分钟后才到达公司。有专人在楼下等着,一路领着她去了一间办公室。

棠初站在门口一瞧,父亲正跟一个人对坐在沙发上交谈。

那人背对着门口的方向,只能看到一个板正的背影,背脊削薄,笔直挺立,身上那件淡蓝色衬衣没有丝毫褶皱。

棠初撇撇嘴,光从背影坐姿都品出一种清寡无趣的白开水味道。

真是令人宫寒。

棠建南恰好对着门口的方向,一眼就看到了棠初。

刚才还和颜悦色的表情立马变得严肃起来,喝了一声:“还不快进来,我怎么叮嘱你的,这种时候还迟到!”

棠初哦了一声,缓步走了进去。

“来,小陆,我来介绍一下。”棠建南说着站起身,那人也随之起身。

棠初走到沙发边,正好对上那人转过来的面庞。

极其优越的五官,面容透露出斯文的书生气,干净柔和的轮廓将眉眼间的冷峻中和掉一些,只余浅浅淡淡的清疏感。

“这是我女儿,棠初。之前去英国读书,回来都半年了无所事事,我让她来公司跟着你学点儿东西。”棠建南道。

陆砚书对棠初微微颔首,不卑不亢:“棠小姐你好。”

“嗐,直接叫棠初就行了,从今天起她就是你学生。”说罢棠建南转头看向棠初,正色道,“这是陆砚书,青邶大学的博士后,马上要出站了,我让他提前来入职。人家砚书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进实验室独立做项目了,哪像你一天东游西晃的浪费时间?”

棠初一听就不服气了,声辩:“我没浪费啊,我抓可紧了,今早还用路上40分钟狂啃了40本专业书呢。“

“……”棠建南被她这胡说八道张口就来的性子噎得气极,忽地看清了她的眼影,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看看你在脸上乱七八糟画的都是些什么?不知道今天要来公司?”

“哦,爸,您不是说我整天没事做吗,所以我就参加了动物保护协会。昨天半夜去动物园救助孔雀去了,所以化了个孔雀妆。”棠初一脸坦然,“爸你不知道,这年头动物都比较社恐,你要是不让它们觉得是自己人,它们是不会搭理你的。”

棠建南视线在她眼影上定了几秒,却也没再说什么。

“那你看到孔雀开屏了么?”一旁陆砚书突然插了句话。

棠初一愣,没想到这人会对这个感兴趣,想也不想:“对呀,当然看到啦,可好看了。”

说完,她注意到陆砚书轻微扯了下嘴角,但并没有再说什么。

嘁,奇奇怪怪的一个人。

棠建南已经不想再跟棠初废话了,转而对陆砚书道:“行,小陆,那我们就一块去研发中心看看吧。”

“好。”

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三人一同朝着公司的核心部门——研发中心走去。

棠初走在边上,听父亲跟陆砚书交谈:“小陆啊,我听秦工说你一大早来已经去实验室转了一圈了,你这也太认真了,不着急的。”

“没关系,我只是想尽快熟悉一下实验设备。”

“那也好,你对前沿技术比较了解,要是觉得我们这里设备需要更新的就尽管提出来,反正为了研发嘛,这些投入都不要紧。我们接了国家的项目在做的,经费之类的你可以直接越级找我审批。”

“好,谢谢棠总。”

到研发中心时,棠建南却停住了,先叫过一位总工,到一旁似乎有什么事要说。

剩下陆砚书和棠初两人在门外等候。

父亲不在场,棠初浑身都放松了,伸了个懒腰,打哈欠的时候微阖的眼正对上玻璃窗上映出的陆砚书身影。

她这才仔细看清了他的衣着细节,身上那件衬衣看似普普通通,剪裁却很显利落,衬得他宽肩窄腰,身形气质都很出挑。

不错,还挺合她的审美。

只是纽扣将脖颈处系得严严实实,明明很好看的喉结弧度被遮住了小半。

这都不让人看全,棠初不满地腹诽。

在他看来,脖子以下的都应该非礼勿视吧。

这人搞芯片真是屈就了,他应该去晋江干审核。

棠初的眼神在他的影子上上下扫视,这浑身禁欲寡淡的老干部气质……

本来以为今天来见的真是一位“天才少年”,她还觉得,跟一个毛头小孩能学到什么。

到了才发现,这“少年”比她还大。

这叫什么天才少年?

天才老年吧!

想到这里,棠初心直口快嘟囔了一句:“我还以为真是个少年呢,没想到你这么老啊。”

听到老字,陆砚书蹙了下眉,反问:“你觉得我什么年龄?”

棠初想也不想:“56。”

“……”

这时,棠父回来了,对陆砚书道:“抱歉,临时有情况,让你久等了。”

“没有,您忙。”陆砚书从容而有礼。

棠建南又打量了他一番,很满意自己招的人风采俊逸的气质,忽地瞥见在一旁无精打采的棠初,对比之下气不打一处来:“这才多会儿就站不住了!你这一年好好跟着学,不要想着给我马虎了事,以后我会定期询问砚书你的情况,你的薪水就按照他的评估来定。”

棠初哈欠打到一半,定住,张个大嘴傻了眼。

不早说!

棠建南进了研发中心,陆砚书正欲抬步,突然被人轻扯了一下袖口。

他一顿,回头,是棠初。

她不知何时挪到他身边,支支吾吾小声道:“那个,其实我觉得你保养得挺好的,看起来最多只有55。”

“……”

研发中心内的工作人员已经严阵以待。

虽然一大早陆砚书已经来过一趟了,但只有个别人见到了他。

今天棠建南郑重其事地向众人介绍了他,并宣布陆砚书将在公司里担任技术总监的职位。

虽然之前对新招之人的履历早有耳闻,但亲眼见到这位大佬如此年轻,大多数人面上都浮现出复杂的神情。

一个年轻人领导众多前辈,众人自然免不了心里各有盘算。

即便棠初没什么工作经验,都能感受到这片空间里微妙的气氛。

但面对一众陌生前辈,陆砚书从容不迫,丝毫不怯场,应要求简单讲了两句:“我个人认为芯片是一个朝气蓬勃的领域,我本人也对这一领域满怀信心。很感谢棠氏给了我足够的信任,在其位谋其职,我会不余遗力发挥专长;但我同样也希望能借助各位的丰富经验,鼎力合作,研发前沿技术,实现科技福祉。”

棠初在一旁看着,不由自主地怔怔张了张唇。

她发现,这人当众讲话时有种莫名的吸引力,沉静而稳重,混合着书生气和将领风。

虽然说话腔调官方,但给人的感觉并不夸夸其谈。

陆砚书话音收尾后,整个实验室安静了好几秒,然后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棠初侧眸看了他一眼。

真有两把刷子,第一个场子镇住了。

三人从研发中心出来后,又回到刚才的办公室。

棠初这才得知,原来这间办公室就是为陆砚书准备的。

而她以后也要在这里工作,她的工位就在陆砚书办公桌的对角线上。

相距不到五米,简直是在他眼皮子底下!

她爸可真绝。

她不应该坐这里,她应该在他桌底。

棠建南丝毫没感受到女儿冲天的怨气,跟陆砚书交谈完毕,又回头对她叮嘱道:“砚书科班出身,实力很强,你要珍惜这个机会,专心跟着学技术。”

“我为什么一定要懂芯片技术,我没有自己的专业方向么?”棠初不满地嘟囔,非得把她给塞进来,也不管她喜欢什么。

棠建南皱眉:“你有什么专业方向?”

“我怎么没有了,我在英国的专业是哲学呀!”

说完,棠初余光瞥见陆砚书的表情微动。

她似乎看出来了,他眉眼间隐藏的一丝不屑。

看不起哲学?

她知道好多理工科人都瞧不上这类文科专业,尤其是哲学这种毫无成果转化和经济效益的,觉得是镜花水月,悬浮又无用。

但是,凭什么啊?!

术业有专攻,行行出状元。

再说,精神层面比他技术层面高级多了。

“你是不是看不起哲学?”棠初忍不住怼过去。

陆砚书目光平直对着她,淡淡道:“我不是看不起哲学。”

棠初扬了下眉,这还差不多。

算他识时务,很圆滑,会做人。

棠建南还有个会要参加,很快离开了。

棠初也跟着出去了,明天才是第一天上班,今天没必要留下来。

踢嗒踢嗒踩着高跟鞋走在长廊上,突然,她蓦地顿住脚步。

又回味了一下陆砚书那别有深意的语气。

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他没说完的后半句是——

我是看不起你。

作者有话要说:下本《月满西楼》求预收~

沈家二公子沈时铮含着金汤匙出生,又天赐一副极优越的皮囊,叛逆恣意,长成了混不吝的性子。

云家千金云锦书从小知书达理,众星捧月,清冷傲娇如天上月水中花。

两人青梅竹马长大,却从来不对付。

云锦书一向看不惯沈时铮这样的纨绔子弟,不务正业,游戏人生。

而沈时铮从来对云锦书这样的清高小仙女嗤之以鼻,眼睛长到头顶上。

一个说另一个不知道在狂什么,

一个说另一个不知道在傲什么。

沈云两大家族早有联姻意向,鉴于云锦书和沈时铮水火不容的关系,两边家长再三思量下,决定让云锦书嫁给沈家大公子沈怀庭。

订婚当天,云锦书一袭旗袍曼妙,袅袅走在去宴会厅的长廊上。

突然,被沈时铮扯进了一扇屏风后。

他掐住她下巴,气息逼近,擦过她的唇瓣:“你说,如果一会儿我当众吻了你,是不是你就只能嫁给我了?”

——

京市所有人都知道,沈家少公子和云家大小姐势同水火。

连两家聚餐的时候,沈家母亲都将两人的座位安排在最远的对角线上,说免得她家儿子惹锦云烦。

谁也不知道,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

沈时铮将云锦书压在身下,强迫她一遍又一遍地承认,爱的人是沈时铮。

混不吝世家少爷 X 高岭花千金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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