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04

岑遥去医院看的就是这佳佳,真名叫李思佳。

人被打得实在是惨,岑遥光坐在床边看着,事后回忆起都心有余悸。

二十岁不到的时候她也跟过一个人,那人宠她疼她,恨不得把全天下的好东西都递到她跟前,她享受其中,也行了几次狐假虎威的做派。

穷奢极侈的生活容易让人忘记残忍的真相:她再受宠,也改变不了身为金丝雀的本质,她存在的意义不过是为了装点金主的门面,妄想和情人恩恩爱爱天长地久,无异于痴人说梦。

嚣张跋扈的行为很快遭到反噬,她被人惦记上了——好几拨人,等她被金主丢弃后,这些人接二连三地出现,估计也怕那人对她还怀有一丝的留恋,没下对李思佳这般的狠手,最厉害的一次是全身几处软组织挫伤,打完后又被拍了裸|照,传到暗网上供人观赏。

被迷恋的人抛弃,大概是岑遥那20年里最痛苦的一段经历,其他由此产生的后遗症也就显得无关痛痒了。

更何况人本来就是赤条条地来到这世上的,左右不过一具空壳,传呗,看呗,反正都被轻视成那样,再多看几眼也不会变得更廉价。

……

清晨麻药失效,李思佳硬生生被痛醒,躺在床上呻|吟,岑遥无法替她分担身体上的伤害,只能替她保全最后一丝脆弱不被围观的尊严,留下一张写着“有事扣我”的便签后,回到公寓。

那会歧桑刚煮好皮蛋瘦肉粥,还没来得及盛,玄关处传来很轻的开锁声,岑遥的走路也无声无息的,要不是她适时抬头,还真注意不到对方已经靠在弧形门洞旁,双手环胸,安安静静看她。

估计睡眠不足,脸色不太好,眼下像染了层被稀释后的墨,有不轻不重的黑色。

歧桑收回目光,盛了两碗粥,又把腌制好的榨菜切成小块装进碟里,转身的同时问:“你同事怎么样了?”

岑遥拉开椅子坐下,“伤的挺重,估计没两个月痊愈不了。”

歧桑轻轻哦了声,往碗里吹了几下,忽然听见她紧着嗓子问:“你脸上这伤怎么还变严重了?”

“有吗?”歧桑还真没注意。

岑遥点头,“一会陪你去医院看看,别到时候真毁容了。”

即便她把话往重了说,歧桑还是那副无关紧要的态度,仿佛伤的不是自己的脸。

“等休息日再说吧,这两天舞团忙,抽不开身。”

一听就是推辞,岑遥戳破:“你这次不是被那施什么的,分到了群舞名单里,而且她不是一直看你不顺眼,现在你脸伤成这德行,没准还会被她借题发挥,想着趁这机会把你给换下。”

施晗是舞团副团长,十多年前,还是舞团的首席演员。

不顺眼是夸张化的说法,用不喜欢、不对付更为准确。

岑遥有时候的直觉准得可怕,歧桑一到舞团,就被施晗叫了过去,先进行了一番说教,大意是说舞团现在正是忙碌的时候,她怎么能三天两头请假去疗养院?

说完像刚注意到她脸上的伤,皱着眉头问:“你这脸怎么了?”

心里清楚对面的人只是循例一问,事实上压根不在乎自己究竟怎么伤的,歧桑也就随口一答:“意外。”

“看过医生了没有?”

“看了。”

“怎么说?上台前能好吗?”

歧桑眼皮一撩,盯住施晗看了会,才说:“不确定。”

分不清是这三个字让施晗开始忧虑一个月后的演出,还是确实如岑遥说的那样,只是在寻一个合理的名义将自己不喜欢的演员换下,五秒后,她状似无奈地说:“这次你就先退出吧,到时候我会找人顶上你的位置。”

停顿片刻,施晗看了眼手表,和新投资商约好的会面时间在九点半,不到二十分钟,想说什么忍住了,最后摆了摆手,“行了,你先回去。”

抗争没用,歧桑也懒得跟她抗争,没脾气似的,点头接受这样的安排,去换衣间换上统一的短袖体操服,往排练室走去。

这个点,人到齐一半,歧桑和平时一样,找了个角落开始练功。

投入得专注,中途有人叫她也没听见,其他人不约而同地看了过去,刚才说话这人脸上有点挂不住了,以为她是故意无视自己,一时没忍住埋汰了句:“一样都是群舞,谁还比谁高贵了?在这傲给谁看呢?”

像是故意想让人听见似的,嗓音没有压低,反而比平时还高几度,一连说了好几遍,歧桑想听不见都难。

旁边的人伸手扯了扯她胳膊,示意她别说了。

空气安静了会,歧桑脱下染血的舞鞋,坐在垫子上,面无表情地将掰着新舞鞋,又将鞋头往地上狠狠砸了几下,然后才不紧不慢地搭腔,“一样?哪一样了?我怎么不记得你也当过首席?”

被这番绵里藏针地挤兑后,那人嘴角发沉,又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发火,只能强撑着说:“我是没当过又怎么样,你不也是过去式了吗?有什么好得意的,也不看看自己现在什么水平。”

直到规定的练功时间开始前,围绕的话题也始终没离开过歧桑,一会说她老是独来独往的,喜欢耍孤僻,一会嘲讽她是凤凰落架不如鸡。

一行人中资历较深的几个替歧桑说了句话:一开始挺随和一姑娘,是三年前,意外从四楼掉下去,摔断了腿才性情大变的。

至于什么意外会摔断腿,这是舞团讳莫如深的禁忌话题,没人敢提。

新鞋鞋头还是硬,歧桑把染血的那双穿了回去,离开排练室,拐进一侧昏暗的楼道。

装的声控灯,沉寂三十秒自动熄灭,歧桑心里打着节拍,每回数到二十九秒时,重重敲一下地。

陆清桉是在这时出现的,准确来说,歧桑是先听到他的脚步声,才看见的人。

黑色长款羊毛大衣,腰部用腰带收着,衬出宽肩窄腰的利落身形,肩膀处不知道从哪沾上几滴水珠,泛着光,像小时候玩过的玻璃珠。

他出现得毫无征兆,错愕支配下,歧桑差点忘了敲地的动作,只顾和他进行无比暧昧的四目相对。

那一双饱含缱绻的眼睛,在灯光下,是漂亮的茶褐色,含着几分笑意,会说话似的。

她甚至能预想到他的开场白,百分之九十九逃不过一句“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歧桑也觉得是真巧,原本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居然能在两天内见上两回,如果不是巧,那就只能是处心积虑的安排。

为一个半毁容的状态的人?多荒谬。

心里这么想着,她的眸光跳了跳,更加意味深长地看着他,哪成想,他说的却是:“不巧,刚才打眼到你的背影,才跟来的。”

承认得如此坦荡又出人意料,歧桑心头出现转瞬即逝的慌乱,不受控制地想:跟着她做什么?

还有。

“你只见过我一回。”

这句话还有另一种表达:你是怎么做到看见背影就认出我来的?

陆清桉眼角眉梢挂上柔和的笑意,意味不明地给出一句:“得分人。”

言下之意:我不是谁都能认出来,你是特例。

歧桑愣了愣,觉得他操弄话术的本领是真的强,三言两语就把自己堵得无话可说。

她别开眼,跺了下脚,延长了声控灯的发亮时间,在极静的环境里,轻声问:“你怎么会在这?”

“受人之托,来办点事。”陆清桉半真半假地回。

陆清桉外祖父母都是沪城人,四年前外公生癌去世后,留下外婆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本想把她接到北城,不曾想外公葬礼隔天,他也出了事,被迫去国外治病。

他了解外婆这性子,绝对忍受不了异国他乡的生活,也就没提要带她一起出国的想法。

一晃四年没见,外婆还是那个样,头发染成墨色,笑起来像个孩子,虽年事已高,精气神依旧好,话匣子一打开止都止不住,昨晚他从会所回来后,拉着他一次性聊了几个小时的天。

从她口中,陆清桉听到最多的是“芭蕾”两个字。

外婆年轻时跳过芭蕾,在舞团当过几次领舞,结婚生子后放弃了舞蹈事业,但骨子里的热爱始终没法磨灭,这几十年如一日地关注着芭蕾,也就在几年前,被她发现了一颗金子。

只不过这金子在舞台上发光的时间很短,转头就被命运无情的潮水吞卷,埋进厚重的沙石里。

“这姑娘条件是真的好,也是可惜了,自从她受伤后,我就没在大舞台上见过她了。”

老太太余光一扫,起了别样的心思,把主意打到自家外孙身上,“古有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

话还没说完,被陆清桉打断:“您是不是想说,今有陆小桉为博外婆一笑,挥金如土只为捧她偶像登台?”

老太太听乐了,赞赏地竖起大拇指:“是这个说法。”

陆清桉一阵好笑。

他又没有只手遮天的本领,还能操控一个人的前途不成?

就算能把人捧回原来的位置上,到时候这人往舞台上一站,脚尖一转,水平一暴露,只不准被观众扔臭鸡蛋轰下台去。

陆清桉没把外婆这些话放在心上,笑着打马虎眼,连声道您说的是,被您看上的那一定是顶顶好的人儿,改明我就找个机会托人引荐一番。

老太太被哄得眉眼弯弯,直说在国外待了几年,怎么变得油嘴滑舌的。

说完,调出那姑娘之前登台的视频,非要外孙陪自己一起看。

陆清桉心不在焉地扫了眼,视线停住了,“外婆,您这偶像叫什么名字?”

“这小姑娘叫歧桑。”光说的还不够,时髦老太太及时调出了百度百科,“这么写的。”

怎么写的并不重要,因为在那之前,他的全部注意力已经被照片上的人夺走了。

白霜一半般的肌肤,淡妆涂抹,和素颜时没多少差别。

觑见他这副反应,外婆抬眉好奇地问:“阿桉,你在笑什么呐?”

这姑娘长得也不喜感呀。

他含糊地说没什么,脑袋里跳出来的第一反应是这世界可真小。

怎么就小到,处处都能捕捉到她存在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