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03

岑遥是在去上班的路上捡到的歧桑,大冬天,这姑娘上身只穿了件薄薄的针织打底衫,浑身被雨浇湿,衣服黏在皮肤上,勾勒出瘦削的身体线条,尤其是那腰,细的好像能掐断似的,短裙下的两条腿又细又长,白的像刚做出来的豆腐。

眼神雾蒙蒙的,仿佛在控诉着什么,又像是被雨劈头盖脸折磨后激起的生理性不适。

岑遥脑袋里倏地蹦出四个字:丧家之犬。

她不是那种同情心多到泛滥的人,原本不打算管这闲事,偏偏下一秒让她看见地上横着的两根医用拐杖,停顿几秒,她的目光落回到那两条艺术感十足的腿上,这一次的打量,让她注意到女生膝盖处明显的术后创伤痕迹。

这么多年下来,干了太多没心没肺的荒唐事,偶尔发一下善心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于是岑遥说服自己,第一次翘了班,决定在这凄风苦雨的夜里,陪这可怜兮兮的人来场推心置腹的谈话。

可不管她说什么,对方都不搭理。

不知道是进入防御姿态,还是个人习惯,女生的背始终挺得直直的,看上去狼狈不堪,但也为自己留下了最后一分体面。

见她一副刀枪不入、软硬不吃的样子,岑遥所剩无几的耐心彻底告罄,拍拍屁股准备走人,忽而听见哗哗的雨声里混进一道含糊的声线,估计是太久没开口,哑到拼凑不出完整的调。

怀疑是错觉,于是她扭头,女生蓝棕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住她,安安静静等她的回应。

十余秒后,女生一字一顿地重复了遍,“你家有灯吗?”

谁家没灯?

岑遥听得莫名想笑,当时也没想太多,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带着几分戏谑,“有啊,那你要和我回去吗?”

她点了点头。

毫不犹豫的一下,岑遥看愣住了,鬼使神差般的,她最后真将人领回了家。

这姑娘是真的怕黑,晚上睡觉也都开着灯,一开始岑遥不知情,见她睡着,自认为贴心地把灯关了,随即听见床上传来不轻不重的动静,借着窗外微弱的光影,看见了蜷缩在床头的瘦小身影,那张脸一片刷白。

岑遥想着她一直待在自己家也不是办法,有次装作不经意地向她问起她家里的情况,她明显一慌,本来就沉默寡言的性子,变得更加安静。

孱弱的身体,精致到几乎没有瑕疵的脸,自带破碎感的气质,有那么一段时间,岑遥觉得自己家里多出了一件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艺术品。

但和中看不中用的装饰有本质区别,歧桑的存在,让岑遥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每天凌晨回到家,餐桌上都有准备好的早餐,估计是掐点做的,温温热热,喝下去胃都是暖的。

岑遥知道,这是她表达自己诉求的方式,就像在说:我不是累赘,我是有用的,所以你别不要我。

从那之后,岑遥摒弃了要送她回家的想法,过了差不多半个月,岑遥在网上刷到一条过时的新闻,才知道自己半路捡来的女孩是跳芭蕾的,还是曾经舞团唯一的首席。

“曾经”,指的是她摔断腿之前。

18岁的首席,天赋卓然,本该前程似锦,却被突如其来的命运折断双腿。

她没有抱怨过一句,但岑遥知道,她是不甘心的。

——换做是谁,都不会甘心。

……

“歧桑,从小到大,是不是有一堆人夸你长得漂亮?”

显而易见的答案,岑遥没给她回答的时间,自顾自往下说:“可我怎么觉得,你只有在跳舞的时候,才是漂亮的。”

表达抗拒某个话题的方式有很多种,沉默或者引导出新的话题以此来转移注意力,歧桑习惯性地选择前者。

岑遥说:“我不知道在你身上究竟发生过什么事,这条腿究竟是怎么折的,我只知道,要是你真放弃了芭蕾,别说熬到下半辈子,你隔天就能后悔。”

空气有了一霎的凝滞,手机见缝插针地响起。

和岑遥乖张的气质不同,她喜欢的歌偏向颓丧风,截取的铃声也是。

在听见那句“裙子又轻舞落寞美丽又不是她错/喉咙力竭对世界爱着在意的有谁呢”,歧桑眼皮颤了颤。

两秒后,铃声截然而止,紧接着响起岑遥辨识度极高的嗓音,带点柔和的沙哑。

不知道对面说了什么,她嗯了几声,说:“行,我现在就过去。”

歧桑把茶几上的空罐子一一捏扁,装进塑料袋,等岑遥换好衣服出来后问:“你要出去?”

岑遥嗯一声,看了眼时间,“今晚就不回来了,房间门自己锁好。”

歧桑没问她要去哪,正要点头,听见岑遥自己解释了句,“我同事出了点事,现在在医院,没人陪,我得去看看。”

据说是因为得罪了什么权贵公子哥,事后被经理教训了一通,伤得挺严重,手臂骨折,脑袋也开花了。

岑遥和这人关系没好到需要大晚上去陪护的程度,只因之前欠了她一个人情,得还。

歧桑应了声好,岑遥走后,她回到自己卧室,换上轻便的练功服和舞鞋,把放在墙角的全身镜上的黑布取下。

窗户半开,头发被吹散,刮着脸颊,又痒又难受,她把手背在脑后,扎了个丸子头,一抬眼,看见镜子里的自己。

整个人顿了下,不知道是第几次想起问她借火那人,口味究竟是有多奇葩,才会找她搭讪。

思绪千回百转间,又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误会他了,兴许人家真的只是来借个火呢。

她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给岑遥发起一条消息:【你觉得我这脸吓人吗?】

那会岑遥还在出租车上,秒回消息:【不吓人。】

两秒不到:【瘆人。】

歧桑:【……】

歧桑:【那你觉得我这瘆人的样子站在路边,会有人来搭讪吗?】

岑遥:【你确定那是人?】

歧桑看明白了,这是拐个弯在骂受伤后的她像鬼呢。

她没回,直接掐灭屏幕,眼不见为净地把防尘布盖了回去。

盛桥会所有专门对svip用户开放的空中花园,得知陆清桉乘坐的飞机于今天下午降落在虹桥机场的消息后,易恒忍痛花了一笔大价钱,把整个顶层包下来,美其名曰给他这朋友接风洗尘。

易家早年在北城发展,靠房地产事业起家,赚了个盆满钵满后,转而将目光对准杭城尚在襁褓之中的新兴电子产业。十余年前,易氏举家搬迁,陆清桉就很少见到易恒,但这圈子就这么大,经常能从别人嘴里听到不少关于易家二公子的花边新闻。

一想到两个人确实有段时间没见过面了,陆清桉就应了他的邀请。

顶楼的风凛冽不少,陆清桉这身算不上厚实,脸上没东西挡着,被时不时扑面而来的风吹僵了表情。

以至于看见倚在躺椅上的易恒后,没来得及摆上笑容,就被对方放在桌几上的黑白棋子和盛着葡萄美酒的夜光杯夺去注意力。

“不愧是易二少,红酒配围棋,格调非一般人能匹敌。”他冷嘲热讽道。

在空中花园喝洋酒端的是风月姿态,在风月中下围棋却是附庸风雅,而易恒最爱的就是这种矛盾,笑着打趣:“这叫情趣,陆清桉你这木头不会懂。”

这话不失偏颇。

只不过有些时候易恒也会纳闷,他和陆清桉算是从小就认识,也常年跟随各自家中父辈辗转于各种名利场中,怎么一个被酒色喂成了花蝴蝶,另一个还能保持着洁身自好,能不沾烟酒就尽量不沾,活得跟个戒酒戒色的真和尚一般。

“你的人生真无趣。”易恒中肯地评价。

陆清桉觑到秋千架上的粉水晶发卡,松散一笑,“自然不及你,花叶缠身。”

易恒从来不觉得桃色丰富是件让人烦恼的事,相反他乐在其中,这会也就没把陆清桉的讥诮放在心上。

但口头上多少还是得表示一下抗议,“我要活得像你这般清汤寡水的,倒不如直接在脑袋上烫几个小圆点,一天二十四小时只管敲敲木鱼。”

陆清桉没搭腔,易恒转入正题:“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半个月前。”

易恒又问:“不在北城待着,跑来沪城做什么?”

“办点事。”陆清桉言辞含糊,把话题带了过去,“你又来跑沪城做什么?”

易恒虽爱干附庸风雅的事,肚子里却没多少墨水,说不出“游戏人间”那种高逼格的话,只直白地丢下轻佻的两个字:“玩呗。”

后来那一个多小时,易恒极力向陆清桉证明自己这回答有多真诚,叫来在沪城认识的几个酒肉朋友,那几人各自带着女伴,其中一个带的是一对双胞胎,他很贴心地把妹妹匀给了易恒。

易恒笑着揽住妹妹的肩,怕陆清桉孤家寡人的太寂寞,摁了摁手边的服务铃,叫来几名陪酒的,然后下巴朝陆清桉那一点,“我就不需要了,都去——”

话没说完,在插科打诨的笑声里,接收到不远处清清淡淡的一瞥,瞬间收敛玩笑的心思,把人赶了下去,只留下一位看上去年龄最小的,梳着双马尾,说话时喜欢在尾音加语气词,自称“佳佳”。

易恒的兴趣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就把佳佳扔到一边,转头和双胞胎妹妹嬉戏打闹。

佳佳不死心,环视一周,主意打到场上唯一一个落单的男人身上,气质斐然,皮囊也是这一行人中最出众的。

于是她不怕冷似的,脱下外套,解开几粒纽扣,欲盖弥彰地露出饱满的丰盈,黑色蕾丝边性感勾人。

酒杯里的酒在她走到陆清桉跟前时,撒出去一半,她装作惊慌失措的模样,连声道歉,拿纸巾的手不安分地在他身上乱蹭着。

和走红毯时为博眼球,“一不小心”掉下半截礼裙的女星有的一拼,手段低级到一目了然。

陆清桉不动声色地擒住她的细腕,往反方向一折,疼得佳佳顿时惨叫一声,引来其他人的注意力。

陆清桉长着一双雾沉沉的眼,看人时自带深情滤镜,眯起时锐利几分,这会说不上发火,但多少是不悦的。

易恒在一旁乐了,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笑出声,“佳佳妹妹,揩油呢,怎么不来我这?白给你揩。”

经理不知道从哪听来风声,很快赶来,一个劲地赔笑。

易恒摆起“陆清桉监护人”的架子,大手一挥说多大的事,赶紧把人领下去吧,别让妹妹着凉了。

经理点头哈腰好一阵,干巴巴地应道您说的是,在这群公子哥的视觉盲区,将这位名叫“佳佳”的女人后腰处的软肉拧成了麻花状。

下了狠劲,指甲都嵌进去了,还觉得不够,把人丢进仓库,手脚齐齐上阵,又踢又踹的,完全不把她当人看,没一会工夫,头破血流。

嘴里骂骂咧咧的:“你当谁都能捞呢?也不看看他什么身份,你什么身份?得罪了他,拿整个会所去赔都赔不起。”

佳佳被责打这事,顶层那几个公子哥浑然不知,易恒继续调侃:“你是对男人感兴趣,还是真打算进和尚庙?”

这种场子实在无趣,陆清桉已经准备走了,手意外摸到兜里的打火机,想起一个人,心口微微一滞,对易恒后半个问题有了再明确不过的答案。

——他并不是心如止水。

要不然,也不会有来之前的那段插曲。

时间在他的回忆中慢了下来,像电影画面般,一帧帧地倒退回去,回到他坐在车上那会。

昨晚,沪城罕见地下了场大雪,凌晨四点才停歇,气温低,下午才出的太阳,雪消融得很慢,几处尚未融化的积雪镶嵌在黑沉的夜里,斑斑驳驳的。

无端搅乱他心神的人,就那样冷冷清清地融进身后的白色幕布中,神色寡淡无味,像糖果外的那层糯米纸,你尝得出它的存在,却尝不出它的味道。

一张脸倒是“浓墨重彩”,两者对比,画面冲击感极强。

陆清桉也不知道自己当时出于什么心态,才会叫停了车。

那烟,和那没了油的打火机都是他问司机借的。

他就用如此简单又廉价的东西,创造出了一场临时起意的低级搭讪。

确实是荒唐,荒唐到都不像他了。

可这世界上总有那么几件事情是说不清的,也总有一些猝不及防的情绪是道不明的。

他享受这种脱离掌控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歌是太一的《负重一万斤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