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机场抵达酒店, 秦措只休息了不到五小时。其中足有一半时间,他躺在床上想事情。
四周悄无声息,只有黑夜见证了时间的流逝。
窗帘外, 天空泛起鱼肚白。
秦措下床洗漱, 经过落地窗, 随意一瞥。
高楼之下,曙光之中,冷清的街道已经迎来了第一批行人。正因为这些勤劳而忙碌的人们,这座城市才得以繁华, 得以风光。
秦措给常佑发了一条信息,走进浴室。
一刻钟后,常佑穿戴整齐, 站在总统套间外等候。
作为秦总的秘书, 出差期间,再累再困, 调整时差再难受, 他也必须打起精神,先一步替老板将行程安排妥当。
门一开, 他顺着通讯录的名单搜寻,边走边说:“秦总, 我这就给伯格先生的秘书打电话。这会儿才六点,太早, 我会和他们沟通, 看能不能在两小时内——”
“没有必要。”
“……秦总?”
秦措洗完澡, 黑发还在滴水。
因为心思沉郁,更因为缺乏睡眠和休息,他的嗓音沙哑:“现在这个时间, 约瑟夫·伯格在加勒比海的私人岛屿度假。”
常佑愣住。他放下手机,眉头皱了起来,“他什么时候离开的?故意失约,这也太失礼了——”
秦措说:“伯格不知道我来,那只是说给纤纤听的借口。”
常佑:“……”
他的思绪转的飞快,小心试探:“所以这次的行程,秦总,你另有计划?”
秦措不答,只道:“九点出门。”
常佑说:“我马上通知司机——”
“不必,司机和保镖都不带。”秦措面无表情,吩咐他,“你买一本温德尔自传的电纸书,核实地点。”
常佑完全跟不上对方跳脱的思路,甚至有点点想骂街。看在丰厚的工资和年终奖的份上,他赔着笑,询问:“什么地点?”
“奥斯汀·温德尔落魄的时候,曾经住过的街区。”
常佑一怔。
*
吹风机呜呜的响。
秦措面对镜子,手指很随心所欲地抓了两把头发,微微湿润的触觉,让他记起了和白纤纤在酒店共度的一晚。
那似乎是白纤纤回国后,第一次真心实意的示好。
她从身后抱住他,她的脸颊紧贴他的背脊,她还拿着干毛巾,温柔地帮他擦头发。
当时他久旱逢甘霖,幸福来的太突然,来不及细想,如今冷静下来,却发现,根本经不起推敲。
那个女人在心虚。
抛夫弃子,五年天涯相隔,无法让她动摇。
这样的白纤纤——究竟出于哪一方面的顾虑,才会内疚,才会愿意留在他身边?
他必须找到答案,不为其它,只为掌握足以留下她的东西。
他绝不能容忍第二个五年分离。
*
九点整,从酒店出来,他们坐进前台叫来的计程车,目的地是整个城市最危险、最乱的贫民区。
外籍司机见两人衣冠楚楚,又住那么奢华的酒店,一看就是有钱的体面人,忍不住提醒:“先生,虽然是白天,但是你们也要小心,那里的扒手特别多。”
常佑笑了笑:“我们会注意的,多谢你关心。”
这是他今天立的第一个flag。
下车后,才走了几步路,两个瘦得像小猴子、衣衫不整的男孩你追我赶地跑了过来,领头一个撞到他身上,摔了个跟头。
男孩红着脸,一叠声地道歉。
常佑说:“没关系,走路看着点啊。”
男孩连连点头。他的同伴向他招手,嘴里喊着‘let’s go’,他又看了常佑一眼,忙不迭地爬起来,跑远了。
常佑叹气,整理衣服,然后懵了。
他摸摸裤子的右口袋,手机还在,又摸左口袋,空空如也。他猛地回头,到处找东西。
秦措问:“少了什么?”
“……皮夹。”
常佑很快意识到,他的皮夹不是掉了,而是被偷了。他又悔又恨,低低骂了句娘,又骂那两个不讲武德的小兔崽子。
秦措难得善解人意:“前面就是警局。”
“啊,这……”常佑受宠若惊,“我待会儿自己报案就行,不用为了我耽误行程,这我多过意不去——”
秦措已经向警局走去。
常佑忙跟上。
负责接待他们的是一名叫戴维斯的警员。
他拿起笔,问了名字,又问几个简单的问题,熟练地写下几行字,看着常佑一会儿,突兀的说:“你今天穿错了衣服。”
常佑皱眉,“什么?”
戴维斯警员叹气:“你长着异国人的脸,行为举止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还穿着西装打领带。在附近的几条街,你这样的打扮,等于邀请小偷和强盗对你展开袭击。”
常佑脸色一变,冷冷道:“先生,这是受害者有罪论。”
“如果我的表达方式冒犯了你,我道歉。”戴维斯警员摊了摊手,“可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你下次在外面多注意,你的财产也会更安全。”
常佑听他那语气,心里清楚,他的皮夹多半找不回来了。
这一地区的犯罪率常年居高不下,不少命案都毫无头绪,偷窃什么的,还得往后排。
同时,他也知道,只要秦总亮明身份,打一通电话,半小时内,小偷就会落网,皮夹也能物归原主。
他转过头。
他那西装笔挺的上司坐在一旁,长腿交叠,无意为他出头。
常佑清了清喉咙,用眼神无声暗示。
漫长的五分钟之后,在他无比期待又恳切的目光中,秦措终于开口了。
他说:“我们来参观温德尔先生的故居。”
常佑:“……”
戴维斯警员一点儿也不惊讶,嗤笑了声:“我猜也是。像你们这样的年轻创业家,商务人士,每年总得来几十个,迷路的也不止一个两个了。”
他的同事笑说:“还有很多热情的女孩子呢!奥斯汀可真是厉害啊,他一个经商的男人,比明星和球员还受欢迎。”
秦措随意的问:“你们对他很熟悉么?”
那名同事挑了挑眉,“多亏了奥斯汀的前女友——”
“你怎么知道是前女友?”戴维斯警员反驳,“他那么喜欢那个女孩子,总跟在人家屁股后面,好不容易发达了,有钱了,我猜他们已经结婚了。”
“你不懂,有钱发达了,才会分手。”
“乔伊,你要跟我赌一把吗?”
“哈,好啊!”
他们一人一句,说了一会儿,才消停。
戴维斯警员用笔指向另一边的墙壁,说:“你们不是来瞻仰温德尔先生发家奇迹的吗?喏,过去看看吧,就在那里。”
他说着,又笑了两声:“当年,奥斯汀和他的女朋友——那对小情侣在我们这一带太有名了,尤其是他的女朋友,每年都得跑几趟警察局,同事们给她起了个响亮的外号,荣誉警长。”
他的同事笑道:“因为那个小姑娘,犯罪率逐年降低。依我看,比起奥斯汀的崛起之路,那个女孩子才是真正的奇迹啊!”
常佑越听越茫然,一头雾水。
他抬起头,愣了愣。
秦措脸沉如水,起身走开。
常佑跟在他身后,来到那面挂着布告栏、贴满各种告示和相片的墙壁前。
他目光一扫,原本对那些照片并不感兴趣,却突然呆住,惊骇异常,瞪着其中几张。
他猛地凑过去,额头差点撞到透明的玻璃上。
那、那个人……
一连五年,标明年份的贴纸之下,都有同一对男女的合影留念。
白裙女孩捧着警察送的花,微微笑着,对着镜头比了个胜利的手势。而在她背后,站着一名高挑的金发男子。
白纤纤和奥斯汀·温德尔。
常佑张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死死盯着那几张照片。
白纤纤和……温德尔?
两个明明不会有交集的人,两个怎么想都不该出现在同一张照片里的人——!
为什么?
“又是来参观温德尔旧宅的吗?”
一名年纪大些的警司从门口进来,看见直愣愣盯住墙壁,一动不动的异国人,他见怪不怪,笑了笑。
“这个小女孩——”他指着白色长裙、黑色长发的东方女孩,说道,“她一定是圣经里所说的上帝拣选的人。别的线人,我们忙着帮他掩饰身份都来不及,就她不一样,上帝和命运眷顾她。”
秦措收回视线,神色不动,“抱歉,我不太明白。”
警司看着照片里的人,棕色的双眸变得深邃,“最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见了她也只能绕道走。这孩子住在我们辖区的几年,凡是对她动手的歹徒,伤的伤,病的病,死的死,一个比一个惨……这种事情,根本不能用科学和逻辑解释,上帝派天使保护她!”
常佑不信上帝,也不信天使,他只感受到了阴谋的气息。
于是,他动了动嘴唇,努力发出一点艰涩的声音:“警官,她后面的那个男人,是温德尔?”
“奥斯汀·温德尔。”警司念出这个名字,又笑了笑,“五年前,谁能想到他会走出贫民区,摇身一变,成为华尔街的国王呢?当时,他只是一个因为连续拖欠房租,被房东频繁投诉的失业青年。”
左边,有人说:“我们是不是还把他带回来,问过话?”
警司抬起杯子,喝了口咖啡,闻言一怔,“对,对……”他失笑,“因为他的异国小女朋友看起来像未成年。”
旁边的人又是一阵唏嘘。
“谁能想到呢……”
“温德尔这个名字,现在的价值,足够买下整个街区了!”
“人生就是这么神奇……”
等周围的人走的差不多,各忙各的,常佑才回过神,眼前天旋地转。
他急忙扶住墙,双腿发软,勉强站稳,喃喃道:“……我的亲舅姥爷啊!”
脑海中闪过一些片段,他越想越惊心动魄,双拳紧紧攥着,压低声音说:“那小祖宗和温德尔一直认识,她、她回来到底图的什么?为什么要隐瞒认识温德尔的事实?莫非……商业卧底,刺探重要情报?”
秦措毫无反应。
常佑又说:“秦总——”
秦措:“你过去,问温德尔旧宅的具体地址。”
“不是,秦总!”常佑急道,“这根本不重要,眼下我们的关键问题在于——”
秦措看他一眼,“常佑。”
常佑一凛,“在,您有什么吩咐?”
秦措双手伸进裤袋,转身就走,“等你的智商恢复人类平均水准,再跟我说话。”
常佑:“……”
*
常佑问出了地址,步行前往旧公寓的路上,他失去的理智也回来了。
白学妹当然不可能是商业间谍,否则她不会整天待在秦园的咖啡馆消磨时光,她大可以光明正大地留在秦总的办公室。
秦总对她掏心掏肺,从来没有秘密。
可这么一来,她的动机就更可疑了。
秦措说:“纤纤是那个人的室友。”
室友。
他说的轻飘飘的,常佑听在耳朵里,如同冰水灌进身体,毛骨悚然。
按时间算,白学妹和温德尔作室友的日子,正是Utopia起步的阶段,她极有可能见过Mr. GF本人。
况且,警察局的人都说,她和温德尔形影不离,那个男人是她的小跟班、前男友。
他偷偷瞥了身边的人一眼。
秦总过于淡定,分不清是装的还是真的释然。
前方就是那栋老旧的公寓,灰蒙蒙的。
这栋楼,这个街区,这里的人们,都是如出一辙的灰暗,死气沉沉,失去了生命鲜活的色彩。
秦措停住脚步。
常佑回头,“秦总?”
“你觉不觉得——”秦措开口,比起询问意见,更像自言自语,“奥斯汀·温德尔和我相似?”
常佑:“……”
他觉得,秦总自带一百八十层恋爱滤镜,病入膏肓。
到了这时候,他还在为学妹反常的行为找借口,甚至不惜强行把温德尔打成替身。
“秦总,你和温德尔先生,从种族到肤色、长相,完全就是两个类型。”他咳嗽几声,委婉的加上一句,“当然,你们的身高差不多,这一点还是类似的。”
秦措不语,继续往前走。
温德尔住在四楼。
公寓太老、太旧,没有电梯,早已被时代淘汰。
他们爬了四层楼梯上去,站在4A的门口,没有钥匙,进不去,只能干站着,面对这扇紧闭的门。
幸亏他们运气好。
没等多久,有人从楼下来了。
那是一名购物归来的卷发女郎,浅棕色的头发蜷曲着,凌乱地垂落肩头。她瞧着才四十多岁,满脸沧桑,被生活打磨得失去了棱角和锐气,分外疲惫。
她从口袋里掏出钥匙,走到四楼,突然看见两个陌生的大男人,怔了怔。
“……你们找谁?”女人神情警惕,目光倏忽戒备。
常佑露出尽显亲和力的笑容,解释:“女士,你好,我们来找温——”
“我的妹妹曾经在这间公寓住过几年。”秦措打断他,拿起手机向女人展示,“这是她的高中毕业照。”
常佑蹙眉,看他的眼神越发微妙。
妹妹?
那是他孩子的亲妈。
女人眯起眼,盯着手机屏幕,很快认出了照片里的人,脸上的表情舒缓。
秦措说:“她已经回国了。”
“原来是这样……”这位住在4B的邻居恍然大悟,多瞧了他几眼,“你是Faith的哥哥?果然也很年轻。”
她的态度转变明显,不像先前那么防范。
“我是莎拉。”她说了一句,用钥匙打开自家的门,犹豫片刻,让开一条路,“请务必进来坐坐。你们是Faith的家人,那就是我的朋友。”
秦措道谢。
常佑悄声问:“秦总,妹妹?”
秦措放慢脚步,“刚才的警察说,纤纤看起来未成年。”
她一向不喜欢过多的提及自己的事,对他尚且如此,何况是萍水相逢的外人。
邻居对她的了解有限,这种情况下,贸然自称是她的男朋友或丈夫,只会引起对方的抵触。
莎拉为他们一人倒了一杯水,接着便开始将超市买回来的食物分类储存,有的放进橱柜,有的放进冰箱。
“待会儿,我得去接我的儿子,他还在上学。”莎拉说,“Faith在的时候,经常教那孩子功课,每次都不收取报酬——”她顿了顿,神色有些怀念,又有点自嘲,“好吧,我本来也付不起家庭教师的费用。”
常佑疑惑:“学妹的英文名字叫Faith?我怎么记得,高中那会儿叫爱丽丝?”
秦措说:“她不喜欢。”
爱丽丝是英语老师取的名字,白纤纤嫌弃的很。
她说:“名字具有特殊意义,是最重要的人才能给取的,哪能随随便便送人一个外文名?我不要,我以后一定改。”
他笑了笑,环顾四周。
这个家庭无疑在经济方面非常拮据,捉襟见肘。这一点,从破损的沙发,还有磨损严重的餐桌、书架子上,可见一斑。
公寓里的居民,大都如此。
“当年——”他沉吟,斟酌用词,“我的家庭爆发矛盾,妹妹和家里人争吵,一气之下,离开自己的国家,孤身来到这里。”
莎拉笑道:“像一束久违的阳光,照进这座已经被世界遗忘的腐烂墓地。”
常佑怔住。
……好沉重的比喻。
莎拉把蔬菜塞进冰箱最底层,抬起头,“请放心,Faith过的很好——企图伤害她的人都得到了命运的审判,上帝狠狠惩罚了他们。邻居们特别喜欢她,那个女孩为所有人带来了幸运。”
她顿了顿,语气淡然:“Faith住进来的第一个星期,我那个暴力倾向严重的酒鬼前夫,终于被送进了监狱,终身服刑,再也不能来骚扰我和孩子,感谢上帝。”
秦措沉默。
一位家暴、酗酒的前夫。
好在他自称兄长,不然绝对进不了门。
莎拉看着他,突然叹气:“你们的爸爸妈妈也真是的。当年,你的妹妹才几岁,怎么能放任她一个人出国,一个人生活呢?你们知道这有多危险吗?奥斯汀总是缠着她,我差点报警。”
秦措眉眼清冷,“她提过有个室友。”
“就是奥斯汀!”莎拉说,“当然,他现在已经是温德尔先生,名气大的吓死人!你一定听过他的名字。”
“略有耳闻。”
“那时候,他可没这么风光。他一直在追求Faith,整栋楼的人都知道……那个男人总有一些浪漫的鬼点子。”她摇摇头,笑了一下,“但是Faith偷偷告诉我,奥斯汀比她的前男友差远了,她才不要喜欢他。”
常佑看了过来。
秦措微微垂下眼睑,声音依然平淡:“是么。”
唇角却弯起,眼底染上暖意。
常佑移开视线。
多少年了,从高中开始,只有碰到白学妹的事情,他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暗搓搓的得意,克制的温柔。
当年的秦学长,如今的秦总,经年不变。
*
奥斯汀买下了他曾经租过的房子,并且把钥匙留给了邻居。
莎拉说:“我每个月都会打扫。他们的东西,我没有动过。”
一切还是原来的样子。
秦措走进其中一间房——桌子上有财经杂志和报纸,有金融类书籍,一定是白纤纤住的。
常佑忽然出声:“秦总,你看。”
书桌前的白墙上,贴着一张撕下来的杂志内页,纸张泛黄,充斥着岁月的痕迹。
那是几年前的报道。
那一年,他代替祖父,登上了财富榜首的位置。
白纤纤把这则报道撕下来,黏贴在她一抬头就能看见的地方。
秦措又去隔壁转了一圈。
这个曾经属于奥斯汀·温德尔的房间,证实了他见到那个男人之后的猜测。
他拿起书架上的包装纸盒。
温德尔玩的游戏,他也玩过。
温德尔购买的电玩期刊,他每期都买,至今收藏。
五年前,白纤纤怀着怎样的心情,留在这个身高,口音,兴趣爱好与他一模一样的男人身边?
当时,她有五百万,大可以住在更安全的地方。
白纤纤她——
十二月底的严寒天气,秦措却觉得闷热,一口气闷在胸口,意难平。
她有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
她找了一个他的替代品,一个粗制滥造的复制品。
那个男人颓废,消极,她引导他走出阴霾,走向阳光。她抱着对他的留恋,救赎了另一个男人。
秦措气极了。
整件事,荒唐又可笑。
白纤纤心里有他,五年前就有,比他以为的,比她自以为的,都要深刻。
可她不知道,她偏偏不知道!
早在相处之初,他就发现,白纤纤和正常人不太一样,她的情感有所欠缺,所以她会有目的地观察、学习别人。
她面对感情总有一种置身事外的态度,恨而不自知,爱而不自知。
她真的不懂。
她爱他,她不懂。
*
回到酒店,秦措看了一眼时间,国内还没到半夜。
他走到阳台,拉上移门,先打了个电话,联系相熟的人,想办法取回常佑丢失的钱包。然后,他拨通另一个号码。
铃声响了几下,对方接了起来:“你到了?休息的怎么样?”
秦措听着那道熟悉的声音,心底情绪翻涌,一时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一时又想立刻站在她面前,紧紧拥抱她。
半晌,他开口:“白纤纤。”
“干什么?”
“圣诞礼物,喜欢吗?”
“喜欢,你再给我做一个道琼斯指数,当新年礼物。”
“……”
秦措闷笑。过一会儿,他又唤:“白纤纤。”
“在听。”
他沉默,相隔万里的长途电话,只剩彼此轻微的呼吸声。
“秦措,你有话直说。”
男人轻笑,凉凉道:“想我了吗?”
于是换成白纤纤沉默,她低哼:“你无聊。”
“想了吗?”
“……想啦。”声音很轻。
“有多想?”
“……”白纤纤说,“你没别的事情,我挂了。”
可她没有马上挂断,停顿几秒,用蚊子叫的微弱音量,飞快的说了两个字:
“很想。”
*
秦措从阳台进来,常佑也刚打完电话。
他说:“秦总,你等一等,午餐马上送过来。”
秦措说:“下午飞B国,约见康特郡公爵的前律师。”
常佑一愣。
他想起这个名字——康特郡公爵已经去世了,离世前,他见过奥斯汀·温德尔,那之后,他的遗嘱之中,多半财产留给了神秘的教子。
秦总曾经怀疑,那位教子和Mr. GF有关。
常佑点点头,走出去,又打了两个电话。
等他再次回来,踌躇良久,开口:“秦总,你不想先和白小姐谈谈吗?问一下总会比较安心。当然,我绝不相信她会帮温德尔做事,但是……”
“常佑。”秦措在沙发上坐下,容色沉静,“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
“你一定有自己的见解。”
“我认为——”男人低声,目光清透如雪,“你那句话,说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