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变女郎

百变女郎

作者:方凌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她这个人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找份「安定」的工作,让她能一偿领三节奖金、年终奖金和退休金的小小「愿望」,可是这个小小的愿望对她而言,却始终是遥不可及的幻想──她不但一年换了二十四个老板,还曾经在二个小时内换了三个工作,好不容易终于让她在「空姐」这个工作上撑了二个多月,只差一个小时就可以破了自己工作从不超过三个月的诅咒,结果……结果竟被一个死沙猪给破坏了──她双手一张围抱住他,两手还用力地在他的屁股上张手抓──一双眼挑衅地看向他:「怎样?被摸两把又不会少两块肉。」熊熊给它忘记了「三个月」的誓言,更没想到──他竟是她的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结果……因一个小时之差而饮恨……她……她、又、被、开、除、了!很好、非常好、她跟他杠上了!…

最新更新第十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方凌
    这女人一定是老天爷给他的大试炼!她迷糊,老是搞不清楚状况也就算了,还把人家当成跟她一样没带脑袋在身上吗?开会迟到已经是罪大恶极,这女人还猪头的学什么匍伏前进,以为这样站在前面对大家宣布事情的他就会没看见?天啊!他的头好痛--因为她的迷糊与猪头行为,害他每天都想对她吼一声:「妳被开除了!」可是,话到了嘴边,怎么就是说不出口,因为他们曾经有过一段共同的美好回忆……但,这迷糊的小女人却完全忘记他了!很好!他就等着看,看这迷糊的女人,打算到什么时候才会想起他!
  • 作者:方凌
    她先是莫名其妙地被爹爹给抛上轿,接着呢,娘亲谨遵「夫唱妇随」的妇道名言,也将她给丢上了船,让她就这么晃啊晃到了一个老爱说「阿里阿多」的怪地方,还让她遇上了一个吓死人的臭男人──他一见到她二话不说就将她扔进府中,而这么一扔就是七年……什么嘛!难道她长得粉像球的亲戚吗?大家怎么老爱将她抛来丢去的!而他更是过分,将她一扔就扔出了他的记忆……直到有一天她「不小心」把他的府邸搞得鸡飞狗也跳,又粉「刚好」地被他给撞见,让他记起有她这么一号人物存在,让她又这么「滚」进他的记忆中,而他一忆起就马上给了众人「明确的暗示」──然后她就这么被众人「洗乾抹净」直接装盘,以最快的速度将她这道「人肉沙西米」呈上「桌」……想当初她「轻薄短小」得让他几乎忘了她的存在,而这会儿竟然要她「喂饱」他??ㄟ……这会不会太过分了些…
  • 作者:方凌
    她这个记者是专门挖人八卦的,没想到现在却被同行追着讨新闻──可恶!若她那天没碰到那名男子,她也不会每天过的如此昏天暗地,她想,上辈子他一定是她的佣人,所以这辈子才会出现来报复她,可是,他这样整她到底有何好处啊?况且她也不想变得像他那样有名呀!不过,他的手段倒是一次比一次让人难忘,让她都身陷其中而无法自拔了……
  • 作者:方凌
    这男人真让人火大!之前跟她说有人会来接她去报到,结果不但让她在大太阳底下苦等两小时,她打电话去问他什么时候会派人来时,他竟然还无礼地挂掉她的电话!可恶!这跩得要命的杰森?海特,一定是个秃头、啤酒肚,和满脸豆花的怪老头!不然也会是个心理不平衡的沙文主义的猪头!但是……眼前这个充满气势的俊美男子,怎么说他就是她的新老板──杰森?海特!?他怎么不是秃头、啤酒肚,和满脸豆花的怪老头!?可是--哼,就算他条件优到爆又怎样?她还是不会轻易原谅他对她的无礼行为,他在挂她电话的那一刻,她就决定和他杠上啦!
  • 作者:方凌
    「下一个就是妳!」完了!那新娘捧花是长眼还是装了自动导航?竟然毫不客气地落在她这个「情妇」的手上!!是哦!人家抢捧花接的可是「祝福」!为什么她就接到一堆霉不完的「咒符」!?哎!没人当情妇像她当得这么称职的耶!娇、软、媚、懒,哪样不是她精通拿手的?老天爷竟然派那个冷血没眼泪的工作狂来收伏她!?不结人家上诉就罢了,还好意思说她有权保持「沉默」她明明就是别人的情妇,什么时候又变成他的「宠物」没听过「他人妾,不可窃」吗?哟!他可偷得光明正大、顶天立地的呢!可不是吗?每次碰到她,他那里就会开始「长大」,顶着顶着,还真的会「立」了起来……下去!下去!人家都说「下好离手」了……呜……呜……原来「只融你口不溶你手」是真的……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火织星
    【预收《误娇》】4.25零点入V,谢谢大家支持!俞文姝孤身借住在远房姨母家,她姿容艳绝,却克己守礼十分低调,日常只喜礼佛,在府中没有存在感。一墙之隔,住着喜静的沈府长子沈肃。沈肃乃当朝最年轻的内阁首辅,前途不可限量,却无欲无求、不近女色,手中时常捏着一串念珠。然而俞文姝却觉得近日这名义上的表兄有些不对劲。总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露骨又阴沉,似乎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沈肃克己自持,从不为外物而影响心绪。哪知某日无意窥见美人出浴,自此美人夜夜入梦,让他不能安寝。他知道自己想要她。他第一次想让无欲无求的画中仙女,为他而动情。一同沉沦。沈府众人近日颇觉不对,他们家那古板冷厉的大爷,近日时常嘴角含笑,还日日往那偏僻的表了八千里的表妹屋里送奇珍异宝。那日雨后,众人只见沈肃蹲在地上,亲手为表妹换了鞋。众人:就离谱!夜里,美人颤颤,细细的手腕被念珠缠绕男人掩住眸中疯狂:姝儿,这是我最爱的珠子,可别弄掉了。PS:1.架空勿考究,1VS12.看个乐呵,勿人参公鸡——*——*——*——完结文:《侯夫人精通茶艺》《东宫宠婢》——*——*——*——预收《误娇》陆岑渊是前途无量、铁面无私的大理寺卿,因办案而借住桑府,成了桑府的座上宾。桑玉萝是桑家有名无实的嫡姑娘,仙姿玉骨的她不过是桑家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只待孝期一满便会被送出门。陆岑渊启程回府那日,桑玉萝远远站在人群之外,水眸盈盈看着他,如同昨夜一般。她身姿柔弱,在风中颤巍巍如同一朵欲凋的小白花,唇角牵出一抹勉强的笑。陆岑渊只觉刺眼,大步走到她面前,沉声道:阿萝随我走。*桑玉萝得了陆岑渊这位小叔的照拂,在京中明里暗里寻觅佳婿。只是佳婿尚未有眉目,便被陆岑渊抵进假山之中。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陆岑渊紧紧攥着她的手腕,咬牙切齿道:阿萝想离开?桑玉萝垂着眼,低低吸气,小叔误会。是夜,桑玉萝仰着脖颈低低啜泣,陆岑渊你是狗吗。陆岑渊欣赏着玉色之上的点点红梅,点头,阿萝怎知我属狗。
  • 作者:古灵
    咦?什么?啥?可能吗?他真是集天下「坏」之大成,心很狠、手很辣的坏胚子吗?可她横看竖看上看下看,怎?看都不像啊?还一不小心就被他煞到了,当两双眸、四只眼睛在空中交会的一剎那,她就知道,他──是她今生的伴侣!而他也明白,她──是他今生永远的最爱!所以,一切不利于他的言论,她相信,应该……都是谣言惹的祸,其实他是被冤枉的!嗯~~这样一来,她就可以放心的和他谈一场甜甜蜜蜜的乱爱了,只是,她不懂,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见不得他们好,使尽浑身解数、出尽坏招,就是要拆散他们呢……
  • 作者:倪匡
    《瘟神》是倪匡所著的卫斯理系列科幻小说第七十六部,连载于1987年7月5日至1987年10月19日的《明报》。世界排名第一的小偷古九飞无意间偷了两件不起眼的东西,卫斯理和白素发现,其中一个失主是瘟神,另一件宝贝的主人是……
  • 作者:艾佟
    她将成为第一个因为毛毛虫把自己卖掉的女人!小时候为了拯救毛毛虫死而复生,她傻傻的答应在他脸上啵一下当代价,但没人说这一下是如同在恶魔契约上盖手印啊?!害她从此开始了与魔共舞的悲惨人生──她不得不怀疑自己的资料是不是上网搜寻得到,不然他怎么可能连有人跟她告白都知道?还知道她换下运动服改穿清凉睡衣睡觉,很有兴致的在她睡死的早晨跟她讨论关于裸睡的事!为了躲开他的紧迫盯人,她决定到台东避风头,没想到这一避,让她成为继毛毛虫卖身事件后,第一个可能因为盐酥鸡而被揍的女人,早知道会让他看到她跟学长去买盐酥鸡的一幕,那她宁愿饿死也不敢挑战恶魔杀人似的眼神……
  • 作者:张志浩
    我知道大多数人听到法医这个词会联想到什么。血腥的凶案现场、恐怖的尸体、阴暗简陋的工作环境。我也曾看见年轻人仰慕的眼光,热切地企盼了解我的经历。鄙视也好,仰慕也好,我在人群中快乐地生活着,我只想说,我不曾后悔我的选择。其实,和中国大多数法医一样,我本科毕业并不是法医专业。临床医学的学历把我带上了外科医生的工作岗位。几年外科医生的生涯让我感触良多,回忆起当初的日子我仍然觉得阳光灿烂。也许是太年轻,日复一日重复而单调的手术和日见严重的椎间盘突出把我送上了忍耐的边缘。我决定考研究生,报考时我的选择让大家大跌眼镜:法医。当时选择的原因很简单:我翻遍了当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目录,护士专业不到十名,法医不到二十名,我选择了后者。时光如电,转眼六年又过去了,世界在变,我也在变,时光如果能够倒流,我作出选择的原因可能不会再如此简单,但是我仍然会作出同样的选择。我从不曾后悔过我的选择——因为我无法忘怀民事案件中冲突到白热化的当事人双方因为我们的到来而冷静下来的场景;因为我无法忘怀刑事案件中当我们从蛛丝马迹中成功地重建起现场的成就感;更因为我无法忘怀死者家属感激的目光。我想轻轻地说一声,我是法医,我为我的职业感到自豪。当然,作为一名法医,我非常清楚这个职业现在面临的种种不公正待遇。我无法去改变世界上所有人的想法,我想做的只是通过这个博客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个职业,了解我们这一群人。不可避免地我会在这里讲述一些在我身边发生的案件,当然,因为法律的缘故我只能讲述一些过去的故事,出于对案件当事人的保护,人名和地名我也必须虚构。我不知道这些故事会给人带来什么样的想法,血腥?惊险?还是不可思议?这一切已经不是我可能预测和把握的,我能做的只是真实地再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经历,我不能肯定接触到一些血腥的照片社会公众会作何评价,因此,还是让我们从文字的讲述开始吧。本书分刑事系列、毒系列、医疗系列、民事系列、枪火系列、灾难系列、民工系列几大部分,由《一起强奸案》《母爱》《压力》《蛇咒》《混战》《烈焰》《硅肺》《异梦》等23个独立成篇风格各异的故事组成。
  • 作者:草灯大人
    下一本《献臣》或《饲狐》求收藏!微博@Dear草灯大人-叶薇作为女配。没金手指,没气运,运道还悲催。她不想早死。为了苟活,叶薇要挑一株好攀的树,缠绕而上。她看中了大乾国二皇子裴君琅。裴君琅母族卑贱,唯有容貌惊艳,勾人神魂。可惜,他不良于行,终日只能困于轮椅之上。叶薇心生怜悯,五分心机,五分真情,循循诱之。直到一日,她得知——看似病弱美丽的少年郎,其实杀人不眨眼。叶薇呆。她养的那么大朵温柔白莲花呢,怎么黑了……那么,问题来了。嗯……亲近反派,算投敌么?*于裴君琅而言,宫闱高墙不过一口口囚笼。在他身残那日,心便死了。可叶薇厚颜闯入他的禁地。妄图与恶鬼裴君琅交友,谈天。即便他嫌她烦,她也不走。渐渐的,阴郁少年开始习惯有人陪伴。每一日,裴君琅都推动轮椅,在叶薇能看到的阳光下等待。少年不喜说话,却在心里一遍遍想:今日,叶薇会不会来。#白切黑咸鱼美人x黑莲花阴郁反派。【阅读指南】1.双处,江湖打怪升级谈恋爱,双向救赎本。2.江湖武侠,宫廷宅斗。武学、苗疆蛊毒、民俗。非女强文,文很白话偶尔沙雕。3.架空古代,谈恋爱和剧情五五开,是纯爱甜饼。4.设定原创,八大世家设定参考我21年完结的百万字《民国第一娇探》,请勿ky碰瓷。******推荐灯灯完结酸甜纯爱文《刀尖蜜(重生)》白切黑公主x高岭之花老师*预收《献臣》求收藏~庆春三年,隆冬季下了一场千载难逢的大雪。长公主虞珠于茫茫夜雪,相中了那一名和郎君们策马嬉闹的少年江疏月。国难当前,长公主把持朝政,摄政操控年幼的少帝。为摆脱困境,从虞珠手上,夺回江山社稷。世家大族投虞珠所好,献上江疏月。江疏月为家族弃子,唯有刺杀女君虞珠一条路可走。他曾无数次绝望,恨毁他一生的长帝姬入骨。江疏月卧薪尝胆数年,终得偿所愿。清君侧,踏青云梯。此去经年,又是一夜雪。谁也不知,如今国士无双的权臣江疏月。也有一日,折骨躬身,求人垂怜。江疏月机关算尽,只求虞珠能够回头。再看他一眼。谈恋爱,俩拧巴人。
  • 作者:一之舟
    【3.14入v】【更新时间中午12点】嘴硬心软爱脑补糙汉X戏精大美人叶婉宁年纪轻轻就做了国宴大厨,川菜、鲁菜、粤菜、淮扬菜……样样拿手。只可惜天妒英才,一朝穿越成了红旗公社叶家的小女儿叶婉宁。叶家重男轻女,要把她卖给大队长的痴傻儿子做媳妇。叶婉宁:……她决定跑路。霍骁此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只可惜性子古怪,无心婚姻,在整个军区都是出了名的单身汉。霍母急得不得了,拍了电报过来:你不结婚可以,总得找个人照顾生活吧?霍骁理都没理,没想到出海三月回来,家里突然多了个拎着包袱的女人。叶婉宁怯怯地道,宋阿姨让我来给你当保姆的。霍骁:什么年代了还玩小布尔乔亚那套!限你三天之内给我离开!可三天又三天三个月过去了,小保姆没走,霍团长的脸倒是圆了一圈六个月过去了,小保姆没走,霍团长训练破洞的衣服有人补了一年过去了,小保姆还是没走,肚子却像吹气球一样涨了起来众战友(吃惊脸):霍团长?!!霍骁(搓搓手):你们不知道,她手段多得很。找机会帮我整理衣领,故意贴得我很近(叶婉宁:做保姆的职责罢了)特意在我开会晚归的时候替我做暖胃的夜宵(叶婉宁:明明是你半夜把我闹起来的,还说不吃东西不让睡!)甚至,甚至穿着修身的衣服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叶婉宁:赶集贪便宜买的衣服洗了缩水)阅读指南:1.女主前期明珠蒙尘,后期超级大美人2.对内是保姆,对外称远房表妹3.待定
  • 作者:梨花兔兔
    白悦穿进了一本全员都是大佬的龙傲天小说中,而她只是一家炮灰豪门的私生女,除了长了一张过于好看的脸,其他方面过于一无是处。白悦决定小心翼翼活着,混吃等死,绝对不出风头,靠身边的大佬们养着她。但是有一天,龙傲天男主上门来寻仇,在白家大势已去,濒临破产的时候,一直躲在桌子下面的白悦发现龙傲天男主冰冷的视线落到了她的身上。眸光阴鸷的男主在众人簇拥下走到一脸懵逼的白悦面前,冷冷的碰了碰薄唇:我们有血缘关系,你明白我是什么意思吗?白悦歪了歪脑袋:……?救命!龙傲天男主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唯有一点,如果他有了后代,他的所有能力都会转移到后代的身上,所以小说中的龙傲天男主最忌讳的事情就是让自己拥有后代。小说里还交代,龙傲天男主为了留住自己所有的能力,决对不会让自己的血脉存活在世上。惶恐不安的白悦当着龙傲天男主的面摇了摇头,不……不怎么知道。她看到男主伸过手来,吓得急忙缩了缩脖子,结果男主的手只是落在她的发顶。男主:呵,你之前的家就这么穷,怎么把你瘦成这个样子?白悦沉默不语的低头看了一眼自己五位数的鞋子:穷?————沈玉卿,豪门沈家的掌权人,自始至终都站在商业金字塔顶端。他冷酷无情,对自己残忍,对敌人更是心狠手辣,绝不允许自己的东西被其他人夺走,断情绝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说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一点都不为过。但是在接回白悦后,沈玉卿画风突变。白悦今天胃口不好,没有吃多少饭。沈玉卿一脸阴沉,叫来厨师,对着助理说道:饭都不会做,把他赶出北城。白悦:……倒也不必如此白悦摸底考试成绩出来了,依旧很差,她忐忑不安的盯着自己的脚尖。沈玉卿将成绩单放到了一旁,没事,家里有钱,不需要你成绩好,我可以一直养着你。白悦想到小说中沈玉卿的确很长寿,连忙点了点头。就是如此断情绝欲的人,会有一天将所有事情丢掉一边,在商场里认真挑选漂亮的小裙子。在综艺节目上,会与其他自称也是白悦父亲的男人大打出手,争风吃醋。网友画风也跟着发生了巨变。我的天,沈董怎么可以拥有长得像是洋娃娃的女儿,好羡慕。救命!也太可爱了,不要骗我生女儿!为什么要对女儿提那么多苛刻的要求,当初在产房外等待不也只是希望孩子能够平安无事的来到这个世上吗?————白悦摸了摸鼻尖,她好像不仅从龙傲天男主的手中活了下来,并且还成为了国民女儿。ps:1.白悦是用沈玉卿心脉血在炼丹炉里炼制而成2.涉及一点灵气修仙内容——————隔壁【大佬们能读心后更加宠我了】求个预收文案:霍姿穿成了小说中的女炮灰,干啥啥不行,作精第一名,空有一张漂亮的脸蛋,身为霍家养女却想要巨额遗产,最后被净身出户,睡大街了。她看着自己身边的大佬,决定低调做人,高调在心中吐槽他们。最近,霍家人发现霍姿有些不太对劲,每天拿着钱就是花花花,乖巧地不行,直到他们看到了霍姿头顶吐槽气泡。霍家老大掏出一张黑卡给了霍姿,霍姿冷冰冰的接了过去,似是并不怎么高兴。他目光落到霍姿头顶,看到一行字快速划过,【霍家老大也太好了吧!这么多钱说给就给了,爱死这个便宜哥哥了。】霍家老大:……自家小妹是个傲娇?霍家老二把自己的亲签专辑给了霍姿,没想到你这么喜欢听我的歌。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挂上太久,就见霍姿头顶一行小字划过,【这张专辑怎么也能卖少五位数,好喜欢好喜欢!】霍家老二:……不行,得找老大说道说道,多给霍姿一点钱,怎么能够让霍姿穷到得去卖他的专辑为生。霍家老大的儿子冷冰冰的撇了一眼霍姿,离我远点。他见到霍姿站远了一点,神色才稍微好了一点,直到他看到霍姿头顶上的吐槽。【小屁孩真是不讨人喜欢,亏着我之前还给他换过尿布,不过他小时候长得真俊俏呀,要是不脱下裤子瞧一瞧,说什么我都不相信他是男孩子。】霍家老大的儿子唇角抽搐了好几下,黑着脸主动走到了霍姿身边,你说什么?是最近钱不够花了吗?————霍姿选择当一只咸鱼躺平,但是账户里的钱越来越多,好耶,最大的愿望就是混吃等死了!#霍家人今天也在疯狂给霍姿打钱,希望霍姿一天天的不要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