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走后,雾浓浓看了看时间,还不算晚,足够她做很多事情了。
例如香喷喷的泡泡浴。
雾浓浓踏出按摩浴池后,从宁墨的衣柜里翻出了一件丝质衬衫松垮垮地套在身上,然后在镜子前摆弄了一番,自我感觉十分良好,这算是半裸的诱惑吧。
于色、香、味三者来说都是绝佳,雾浓浓可从没下过这种血本。
雾浓浓又从手包里拿出了一小瓶香水,在手腕和耳后点了点,香水的魔力曾被无数人证明过。
女神玛丽莲?梦露曾经有一句性感无比的名言,“晚上睡觉我只穿Chanel No.5。”
雾浓浓的香水还是当初宁墨委托调香师调制的独一无二的一款,“浓墨重彩”,很能激发两人的欲望。
一切打整停当后,门外还没有响起熟悉的脚步,雾浓浓左顾右盼下,将视线集中在了宁墨的衣柜上。
心动不如行动,雾浓浓立马跑到那衣橱里四处翻腾起来,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可惜,什么地方都没有那件东西。
那件粉色、廉价的T恤。
雾浓浓犹记得张妈和杜若暗示过,宁墨对那件T恤的珍惜,每每一想到这里,雾浓浓总是忍不住笑出声,总觉得还有信心支持下去。
“你在找什么?”宁墨的声音从雾浓浓身后冷冷地传来。
雾浓浓压根儿没听见他的脚步声,吓得差点儿尖叫出来,捂住胸口,长长呼吸了一口才稳定了下来。
还好雾浓浓脑子转得快,又是有备而来,赶紧斜倚着着衣柜门,交叉着双腿,一脚脚尖点地,修长、笔直、莹洁如玉的双腿就那样不吝啬地展现在宁墨的面前。
这是一种无言的邀请。
雾浓浓拢了拢自己的头发,据非官方数据显示,这个动作,在女性众多的性感动作里高居前几位。
可惜雾浓浓是个藏不住话的人,“我送你的那件粉色T恤呢?”
话一出口,雾浓浓就后悔了,她也许该问,“要不要来杯酒?”然后让酒顺着她的脖子流下去,那样一切就都顺理成章的流下去了。
“那样廉价的东西,我早就扔了。”宁墨面无表情。
雾浓浓被刺激得瞬间就站直了身体,仿佛要作战的女斗士。
那T恤自然是廉价的,宁墨这种穿惯了高级定制的人不可能认不出来。可是当时那样长的时间他都不扔,现在扔了,这意味着什么?雾浓浓不愿去想。
可惜人有欲则不刚。
雾浓浓浑身的线条又柔软下来,与宁墨擦肩而过,爬上床,半跪半坐地面对宁墨,脖子微微后仰,颈部的曲线一直延伸到衬衣领口下面,引人探索。
其实雾浓浓这方面经验不多,都是根据男性时装杂志里的性感照片来学的,可称得上□而不□。
“是你自己出去,还是我让张妈来请你出去?”宁墨的人不进反退,已经走到了门边。
这是一个杀手锏,如果是后面一个选择,雾浓浓估计都没脸做人了。
“你……”雾浓浓跌坐在床铺上。
宁墨将一件大衣扔给雾浓浓,“穿上,出去。”
这里毕竟是宁家,是雾宁爷爷、奶奶住的地方,雾浓浓可没胆子冒险。她只能挫败地套上大衣,很显然她的个人女性魅力,对宁墨毫无用处。
十年前,雾浓浓为了可以歧视甚至嘲笑宁墨,特地□裸地站在宁墨的面前,本以为他会如野兽一般扑上来,然后她会将他推开,然后嘲笑他仿佛发情的禽兽,嘲笑他的欲求不满,嘲笑他的卑微。
很可惜,宁墨并没上当,当时还记得他说的也是同样的一句话,“穿上、出去。”
雾浓浓尽管高傲得像个女皇一般离开,可心里却被打击得够可以了。
再后来,雾浓浓痛定思痛,总结经验,从《如何做一个性感的女人》这种类似的书上学到了很多道理,例如,女人□一定不及半裸来得诱惑。
这一次雾浓浓再次厚着脸皮试验,哪知道结果还是这样子。
雾浓浓换了衣服,拉紧了领口,昂着脖子,尽量仿佛女皇一般高傲地离开,好似她从来不会被击倒。
可是,雾浓浓心里在怀疑,如果真如书上所说的,男人都是感官动物,发情不受任何时间、地点、人物的阻挡的话,那宁墨能拒绝她,是不是表示她根本无法撼动宁墨的自制力,而在爱情里,何来自制力可言。
情人眼里,母猪都可以赛西施,更何况一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儿。
“等等。”宁墨忽然出声。
雾浓浓可不会觉得宁墨会忽然转性,或者忽然被诱惑了。她僵硬着身体转过去,以为自己可以直面任何打击。
“我说过,雾宁的母亲不能是个随便的女人,雾浓浓,我不希望我们弄到要争夺雾宁监护权的地步。”
这真是原子弹威力一般的威胁,在那个瞬间雾浓浓觉得也许她再也不能从这个她失败的地方重新爬起来了。
“另外,别再搔首弄姿了,实在难看得很,老爷子要是还活着,非得被你气死不可。”宁墨顿了顿继续道:“何况,海伦身材比你好多了。”
也许是一天之内被多次打击,所以雾浓浓已经可以面不改色了,因为她的脸色始终是苍白的。
只有脖子一直高高的扬起。
只要你不低头,任何人也无法骑到你的脖子上。
宁墨说的话雾浓浓无从反驳,老爷子一向是把她当淑女教育的,淑女是不能诱惑男人的。
而至于叶海伦,雾浓浓无从评判。
雾浓浓的美从来都是精致的,无论是脸蛋还是身材。身材秾纤合度,比例完美,前凸后翘但是并不夸张。
而叶海伦其实真的称不上普通意义上的美人。她的额头太宽,她的嘴巴太大,她的胸部过于澎湃,她的臀部过于浑圆甚至偏大。
可是这一切综合在一起,便有了特殊的魅力,一种夸张的魅力。
也许从男人的角度上来说,会更喜欢叶海伦的那种体型,雾浓浓无从驳倒宁墨,只能忍了这口气。
雾浓浓没理会宁墨,昂首转头离开。一边向外走,一边低咒,“那么喜欢脂肪,怎么不去买头猪养着。”那海伦不就是该长脂肪的地方,多长了点儿肥肉吗?
雾浓浓将宁墨的大衣扔在宁家门口,狠狠地跺了几脚才算稍微泄愤,然后抓了自己的大衣,走出宁家大门。
“我让司机送你。”
雾浓浓一个转身,差点儿没摔倒在地上,“你走路难道不能出点儿声啊?”即使如今有“求”于人,雾浓浓的脾气也好不了。
“我要是出声,怎么能看得见你踩我的大衣?”
雾浓浓尴尬得有点儿脸红,所以恼羞成怒地道:“不用麻烦司机,我自己走。”
十二月的A市,凉意已经很深了,雾浓浓踩着细细的高跟鞋,拉紧了大衣,走在几乎没人的路上,有一种被全世界遗弃的苍凉,仿佛人生已经不知道该向什么方向前进,前面全是浓雾。
空旷的大街上回荡着她的脚步声,乍听之下,仿佛有人跟踪自己似的,瘆人得很,换了往日,雾浓浓早吓得尖叫了。
但是今晚,雾浓浓真是恨不得真有什么女鬼之类的出现,把她拖入地狱就好了。
可惜这都是幻想,身后打来两束光,雾浓浓有些木然地回头,不知道是该原谅宁墨刚才的刻薄,还是记恨他。
逆着灯光,雾浓浓大约能分辨驾驶室里的人,并非宁墨,而是宁家的司机。
雾浓浓愤怒地调头正视前方,一切真的变了。
犹记得以前她生气的时候,开着车跟在她身后的那个人一定是宁墨,如今却成了司机,爱情不在,留下的只有责任,或者对一个不相关的人的人道主义关怀。
雾浓浓曾经放肆地消费过宁墨的关心,如今想在求得一点点关怀,已经成了奢侈。
“雾小姐,请上车,我送你回去吧。”老周开车上前,从车窗探出头,对雾浓浓道。
“我想独自走走,你回去吧。”雾浓浓深有点儿一切都不在乎,特别是不在乎自己安全的意思。
老周在宁家开车多年,早就知道该怎么伺候人,也不多说话,只是默默跟在雾浓浓身后百步的距离,缓缓地开着车。
借着那车灯,路上晚归的人,能够清楚地看见一个美得惊人的穿着水红色薄纱晚礼服的女人,慢悠悠地走在路上。
冬夜的寒风吹起她的裙摆,仿佛要飞升似的,又或者是一个艳丽的女鬼,专门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寻找借尸还魂的躯体。
苍白的脸色,诡异的美丽,反而让有些跃跃欲试的人望而却步。
雾浓浓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久,她只觉得双脚冻得都麻木了,看到路边唯一剩下的温暖灯光,她毫不犹豫地就走了进去。
店面里由雾浓浓熟悉的香味,她诧异地抬头看了看。
老王记粥店。
冥冥中雾浓浓也不知道她怎么走来的,道路早就变了,她曾经试图寻找过这家粥店,但一直徒劳而返,今晚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冬夜里四处都没有人,而这家粥店的生意却出奇的好,那些夜猫子在归家之前,总要到这里来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粥,暖暖胃,一夜好眠。
“雾小姐?!”迎面是一个六十来岁的女人,系着围裙,有些不敢相信却又面带惊喜地看着雾浓浓。
“王大妈,你还记得我?”雾浓浓记得王大妈是应该的,因为她只爱喝这家店的粥,可是王大妈平日那么多客人,在时隔十几年后还记得雾浓浓,却让雾浓浓在寒冷的冬夜,寻获了一点儿惊喜与安慰。
雾浓浓摇摇头,厌恶自己已经沦落到要从陌生人的记忆里找安慰的地步了。
“当然记得,雾小姐这样的美人,谁看了能不记得。”王大妈热情地领雾浓浓走到一张小桌前,“不好意思啊,雾小姐,人太多了,你在这儿将就坐坐吧,我去给你舀粥。”
雾浓浓微笑着点点头。
王大妈的手脚特别麻利,很快就端来了粥,雾浓浓就着碗口深深地吸了口气,“真香啊,就是这种味道,你的皮蛋瘦肉粥还是以前那个香味。”雾浓浓忽然觉得食欲大振。
“谢谢,谢谢。粥里没放葱,这是你最喜欢的脆萝卜丁。”王大妈把拌菜递给雾浓浓。
雾浓浓道了一声谢谢,将拌菜倒入碗里,“谢谢你啊,王大妈,你怎么还能记得我不爱放葱,喜欢脆萝卜丁呢?”
雾浓浓觉得这家老王记神奇极了,数十年如一日。在周围的高楼大厦包围里,依然还是一家小小的店面,连装潢都还是十年前的样子。而老板的记忆,也仿佛停留在十年前似的,什么都记得。
王大妈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见隔壁桌的客人嚷了起来,“喂,老板,你不是说皮蛋瘦肉粥卖完了吗,怎么她还能吃上,你这样做生意也太不地道了。”一个男人粗声粗气的嚷着。
皮蛋瘦肉粥是老王记的招牌,每天都供不应求,稍微来晚点儿就买不到了。
王大妈赶紧上去安抚,“你误会了,你误会了,最后一碗皮蛋瘦肉粥一直是给这位小姐留着的。”
雾浓浓诧异地看着王大妈,“大妈?”
“哎,要说你们还能喝上老王记的粥,可全靠了这位小姐。”王大妈笑呵呵地道,“你们也知道这条街现在是咱们A市地价最高的地段,咱们老王记生意再好,也买不起这儿的店面。要不是宁先生买了送给咱们,我们老王记早就散了。”
周围的人都是知道这A市的变化的,地价比十年前至少翻了十倍,更何况是这种商业地产,最高的翻了二、三十倍的都有,现在都不兴说多少人民币一平方了,张口就是多少多少美金。
所以很多人也觉得老王记的确是个奇迹,今天才知道奇迹的来源。
“宁墨?”雾浓浓呢喃出这个名字。
“是啊,宁先生真是个怀旧的人,说咱们老王记的粥太好喝了,实在舍不得它散掉。只是宁先生把这间粥店买下来白租给我们还附带了一个条件,就是每天都一定要给雾小姐留一碗皮蛋瘦肉粥,所以你瞧这不,这位小姐才能喝上皮蛋瘦肉粥。”
在场的人恍然大悟,还有不少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吃惊地咋呼,觉得这事太过浪漫。
一个男人,只为了能让他心爱的女人喝上合意的粥,就买下一间店铺来。
这种需要金钱做后盾的浪漫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特别稀少,也就格外让人羡慕了。
如果没有发生刚才在宁家的那一幕,雾浓浓也许会激动得睡不着,可如今只觉得冷,宁墨曾经的温暖,映衬着这个冬天格外的冰冷。
王大妈走近雾浓浓道:“雾小姐,你好多年不曾来了。”
“是啊,有些年头了。”雾浓浓也随之感叹。
王大妈大约是看到了雾浓浓的无名指上并没有戒指,所以叹息了一声,“这些年,宁先生有时间的时候,总是要抽空到我们店里喝一碗粥,每次都是一个人,点两碗粥,一碗不要葱,加一份脆萝卜丁。”
随着王大妈的话,雾浓浓几乎能看见在那个平行空间里,宁墨一个人独自坐在这家店里,仿佛一匹孤寂的受了伤的狼,正在舔舐他的伤口。
可惜那个时候,她不在他的身边。
而如今,却换成他不在她的身边了。
雾浓浓的眼泪顺着脸颊滚入粥碗里。
王大妈叹息一声,在雾浓浓的旁边坐下,“姑娘,虽然大妈是局外人,可是大妈真要说一句,这年头像宁先生这样执着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大妈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哪个男人有他那样痴情的。大妈看见宁先生一个人喝粥的时候,好多次都红了眼圈的。你们十几年前多好啊,那时候,虽然小吵小闹的,可是别人一看就知道你们感情好得不得了,听大妈一句话,没什么是过去不去的,你可得珍惜啊,俗话说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儿了。”王大妈还安慰地拍了拍雾浓浓的手。
雾浓浓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也许她早就错过这家店了。
之后仿佛想起什么似的,雾浓浓跟抓住救命稻草似地抓住王大妈的手,“大妈,最近一年多,宁墨来过这家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