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瑟斯
记忆里,小时候的暑假,基本上都是酷暑烈日,然后是自己不知疲倦地奔跑玩耍,能让我安静坐下来的,只有一件事儿—看小说。
当然是武侠小说。
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卧龙生、司马翎。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欢乐英雄的七种武器再加上侠骨丹心的四大名捕。那是个翻开就只有江湖的世界。
除了武林至尊,就是恩怨情仇。
而青梅竹马,也是在那个时候才知道的一种男女间的关系。
年少初识,相伴成长,情窦初开,夫唱妇和,情深意切,执子之手,天下我有。多美的事儿!
可惜当时合上书,试图找个合适的青梅竹马对象,抬头却只能看到院子的沙坑里流着鼻涕厮打成一团的脏兮兮的发小们,他们大多都是男的,女孩儿也长得性别模糊。
生不逢时。
小说里都是骗人的。我恨恨地想,然后忍不住继续看。
多年以后,当首尔跟我深情地描述青梅竹马百般美好时,我却忽然想起,原来在所有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里,青梅竹马的男女很少会有好下场。
并非是因为写小说的先生们如我般凉薄,反而是因为他们参透了男女之爱后的觉悟吧。
青梅竹马就适合长相厮守吗?
我并不这么认为。
在我遇到的很多人里,对爱人之间的了解非常看重,她们把遇不到爱人归结为遇不到了解她们的人,把热恋归结为彼此无比了解,把分手归结为并不够了解对方。
但,在我看来这些只是借口而已。
“了解”只是个愿景。
本质上你想了解一个人,是因为有兴趣。
而爱或者不爱一个人,也是因为有兴趣或者没有兴趣。
“了解”是爱的延伸。
早就说过这个观点,人不可能完全了解别人,更别提每个人都是在变化的。
而青梅竹马之所以被拿出来当榜样,是因为理论上这是相互最为了解的一种关系模型。
她不是你十八岁的时候红着脸堵住你表白的女孩。
他也不是你二十六岁的时候打顺风车遇到的职场小鲜肉。
他或者她,是从三岁开始就看着你,是知道几乎所有你的事儿的那个异性朋友。
你小时候穿什么颜色的开裆裤,你几岁淘气被你爹追着打,你上学的时候暗恋什么类型的人,你撒谎的时候的习惯表情……
论了解,青梅竹马,无出其右。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你可以在操场上拉着她抽烟咳嗽出眼泪,你可以在失恋的时候抱着他哭到湿了衬衫;你可以在半夜拖着他下楼打着哈欠陪你发呆,你跟她可以在KTV唱嗨歌喝大酒直到天亮;你甚至,可以跟她合衣躺在一张床。
但是你不会跟青梅竹马的人终成眷属。
不是因为不够了解,而是因为太了解。
了解是把双刃剑。它面对他人为你披荆斩棘,面对面时却会割伤自己。
最好的爱,一定要有新鲜感。
无论是否承认,人就是这样喜新厌旧的动物,了解在某种时候会让你认清一个人的脆弱,但也会放大无力感。而且本质上来说,了解在时间面前不堪一击,境遇、努力甚至运气都会改变一个人。用了解做自我安慰的情感绑架,毫无意义。
人们说越长大越孤单,本质上并不是不能了解陌生人,而是不愿再花时间去了解别人。以了解为爱情做注解的,都是幌子。
愿不愿意为了了解做改变,还是只了解想了解的那些,都只有自己心知肚明。
这就像人们听过那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一生。并非是人们不接受道理,只是不愿改变自己而已。
青梅竹马的两个人,做爱人很简单,而真踏出了那一步就没有了退路。
因为从青梅竹马做成爱人,若翻脸了回头太难。
所以,大部分青梅竹马,最终都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这种状态安全得很,最少不会同时失去爱情和友情。
这不是悲观,反而是我的善意。
夜幕降临,开车回家,堵在高架上,收音机里在放不知名字的歌:“我不想长大,那时说过的话你还记得吗?多年以后,相遇街头挥一挥手不会回头。”
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