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太太们还没有起身,打猎用的轻便马车,有四轮的,有双轮的,已经停在门口了。拉斯卡一早知道要去打猎,就一直狂吠滥叫,欢蹦乱跳,接着又坐在车夫的驭座旁,因为猎人们迟迟不出来,它紧张而不满地望着大门——他们应该从那里出来。第一个出来的是维斯洛夫斯基,他脚蹬一双靴筒高到他的胖腿肚的崭新大皮靴,身穿一件绿色上装,腰里束着一条散发着皮革味的新子弹带,头戴那顶有飘带的苏格兰帽,手里拿着一支没有背带的英国新猎枪。拉斯卡蹿到他跟前,跳起来向他致意,汪汪地叫着,仿佛在问,其余的人是不是快出来了?但没有得到回答,只好又回到原地等候,歪着头,竖起一只耳朵,又不做声了。大门终于格格响着打开了,奥勃朗斯基的黄斑猎狗克拉克飞了出来,在空地上奔突了几圈。接着,奥勃朗斯基手里拿着猎枪,嘴里叼着雪茄,走了出来。“别动,别动,克拉克!”他亲切地对那在他腹部和胸部乱扑乱抓、钩住他猎袋的狗叫道。奥勃朗斯基脚蹬软皮鞋,裹着包脚布,身穿一条破旧的马裤和一件短大衣。他头上戴着一顶破烂不堪的帽子,但那支新式猎枪却漂亮得像个玩具,子弹带和猎袋虽旧,材料倒是挺讲究的。
维斯洛夫斯基以前不懂得真正的猎人风度:衣服要穿得破烂,但猎具必须是最讲究的。如今他看到奥勃朗斯基优雅、肥壮而生气勃勃的身体穿上破烂的衣衫,别有一种风度,他才懂得了这一点,决定下次打猎也要这样打扮。
“咦,我们的主人怎么搞的?”维斯洛夫斯基问。
“有了年轻的太太嘛!”奥勃朗斯基笑嘻嘻地说。
“是啊,而且又是那么迷人。”
“他已经穿戴好了。大概又跑回她那里去了。”
奥勃朗斯基猜对了。列文又跑回妻子那里,再次问她是不是原谅他昨天的蠢事,还恳求她看在基督分上格外保重。最要紧的是要她留神孩子们,因为他们总是乱冲乱撞。然后又要她再次保证,他出门两天,她决不生气,而且明天一早就派人骑马送一个条子给他,哪怕只写上两个字,也好让他知道她平安无事。
吉娣要同丈夫分别两天,照例感到很难过,但是看到他穿着猎靴和雪白的短衫,显得格外魁梧,以及她所不理解的那种兴致勃勃的打猎劲头,她就因他的快乐而忘记了自己的难受,高高兴兴地同他告别了。
“对不起,各位先生!”列文跑到门口说。“午饭带上了吗?为什么把枣红马套在右边?嗳,没有关系。拉斯卡,安分点儿,躺下!”
“把它们放到没有配过种的羊群里去吧,”他对站在门口问他怎样安排阉羊的牧人说。“对不起,又来了一个捣蛋鬼。”
列文又从马车上跳下来,向手拿量尺朝台阶走来的木匠走去。
“嗐,昨天你不到账房来,现在又要来耽误我的时间了。那么有什么事?”
“您让我们再做一个转弯吧。只要再加三级就行了。我们一定把它配好。这样就稳当多了。”
“你早就该听我的话了!”列文恼火地回答。“我说过,先装侧板,再配上楼梯。现在可无法补救了。照我的话办,再做一副新的吧。”
事情是这样的:木匠在厢房里做楼梯,没有算准高度。结果装上去的踏级都是倾斜的,把活儿搞坏了。现在木匠仍想把这座楼梯装上去,只另外增加三级。
“这样就会好多了。”
“再增加三级,你要把楼梯通到哪儿去?”
“您别见怪,老爷,”木匠神气活现地笑着说。“不高不低,刚刚好。就是说,从下面走起,”他做着满有把握的手势说,“一级,一级,一级走上去。”
“要知道加三级就得增加长度……叫它通到哪儿去呢?”
“就是这样从下面一级一级上去。”木匠固执地说。
“那它就会通到天花板,穿破墙壁了。”
“您别见怪。就是从下面上去。一级,一级,一级走上去。”
列文拉出猎枪通条,动手在沙土上画楼梯的图样给他看。
“来,看见吗?”
“随您的便吧。”木匠说,他的眼睛顿时炯炯发亮,显然领会了他的意思。“看来得重新做一个了。”
“对,就是要照我的话办!”列文一面坐上马车,一面吆喝道。“走了!把狗拉住,菲利浦!”
现在列文把家务和农事全抛开,深深体会到生活和希望的快乐,连话都不想说了。此外,他还产生了猎人在接近目的地时常有的聚精会神的紧张心情。要是说他现在还有什么操心的话,那也只是他们能在柯尔本沼地找到什么野味,拉斯卡同克拉克比起来哪一个强,他自己今天打猎顺利不顺利。他在这位新客人面前怎样才能不丢脸?怎样使奥勃朗斯基打猎的成绩不超过他?——这些思想也在他的头脑里掠过。
奥勃朗斯基也有这样的感觉,同样很少说话。只有维斯洛夫斯基兴致勃勃地说个不停。列文现在听着他说话,想到昨天对他的误解,感到害臊。维斯洛夫斯基确实是个好小子,单纯,善良,乐天。列文要是在结婚以前遇见他,他们准会成为好朋友的。列文本来不太喜欢他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和放荡不羁的神气。他留着长指甲,戴着苏格兰便帽,打扮得不伦不类,还自以为超群脱俗;但由于他心地善良,举动文雅,这一切是可以得到人家原谅的。他博得列文的欢心,是因为教养好,能说一口漂亮的法语和英语,而且出身和列文一样。
维斯洛夫斯基非常喜欢左边那匹顿河草原马,对它赞不绝口。
“骑着草原马在草原上兜风,该多美呀!您说是不是?呃?”他说。
他把骑草原马奔驰看作是一种富有诗意的浪漫行为,其实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不过他那天真烂漫的神情,再加上英俊的相貌,可爱的微笑和优雅的举动,确实很招人喜爱;不知是他的天性博得列文的好感呢,还是列文想补偿昨天的唐突,列文看到他身上的种种优点,同他在一起觉得很高兴。
他们走了三里路,维斯洛夫斯基忽然发觉雪茄烟和皮夹子都不见了。他不知道是丢了,还是放在桌上。皮夹子里装有三百七十卢布,不能就此算了。
“我说,列文,我想骑这匹顿河马回家去一下。这太有意思了。好不好?”维斯洛夫斯基一面说,一面准备上马。
“不,何必呢?”列文估计维斯洛夫斯基的体重约有一百公斤,回答说。“我派车夫去就行。”
车夫骑着那匹骖马跑了,列文就亲自驾驭剩下的一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