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丽希最后睡在我家沙发上。我送她到门口时才发现她鞋子也没穿好,睫毛膏都晕到脸颊上了,根本就没办法开车。她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廊,突然转身,问我知不知道她妈妈在哪里、要去哪里找她什么的,我听了立刻把她拖进门,让她坐在沙发上,帮她盖毯子,还替她做了一个芝士三明治。当她转身陷入昏睡之前,她把吃剩的四分之一三明治小心翼翼地放在她身边的地板上,结果从她口袋里滚出来三瓶乳液;趁她睡死之后我把它们悄悄放回她口袋里。
我起床的时候,她已经走了,折好的毯子上面还留了一个信封,信封背面潦草地写着:谢谢。对不起。
如果可丽希说的是事实,劳尔·凯兹就不是杀害我们全家的凶手。我相信她,至少在这件事情上。
我没有理会莱尔那两条留言,也不理会黛安阿姨那边没消息,决定开车南下去找我爸。开车去找我爸问个清楚吧!不管爸的女友怎么说,我都不认为他和凶杀案有任何关联,不过我怀疑他或许知道一些隐情,毕竟他欠债欠了那么多,喝酒喝得那么凶,又交了一堆道上朋友。也许他真的知道或听到什么,搞不好是他的赌债招致债主报复。也许我应该再相信我哥一次,我想要相信他。我现在知道为什么我从不去监狱看他了,因为我太想、也太容易相信他,相信到会忘了自己人在监狱,满心只想看到他,听他说话时特有的抑扬顿挫,他每句话说到最后尾音总是下降,好像已经说完了一样。光是看到他,就可以勾起好多回忆,也许是好事,也许是不怎么好的事,或者只是一些寻常小事,但足以让我嗅到家的味道,让我回到当年家人都还在的时候。天啊,我只要那样。
出城的时候,我在一家7-11便利店附近停车,买了一份地图和几包芝士口味的饼干,一咬下去,发现是减肥饼干,但我还是照吃不误,并往南开去,橘色的芝士粉掉得车内到处都是。在开往俄克拉何马州的公路上,食物的气味扑鼻而来,又是薯条又是鱼排又是炸鸡,我本来打算停车吃顿饭,却异常恐慌起来,莫名其妙地担心自己如果下车就会来不及见到爸爸,最后索性只吃减肥饼干和一颗我出门前在厨房料理台角落里找到的干巴巴的苹果。
如果那张内容低俗的纸条不是写给班恩的,为什么会跟蜜雪的东西放在同一个箱子里?如果蜜雪发现班恩交了女朋友,一定会对他颐指气使,他越害怕消息走漏,她就会越过分。班恩恨死蜜雪了。他对我还算包容,对黛比不屑一顾,对蜜雪则是恨之入骨。我记得他曾抓着蜜雪的手臂,把她从他房间里拖出来,蜜雪侧身、踮着脚在他后面走,免得被硬扯;他手一甩,她撞上墙并跌坐在地,他放话说:要是她敢再进他房间,他就杀了她。
班恩跟蜜雪说话的时候总是咬牙切齿,每次骂她都是因为她多管闲事,一天到晚总是在他的门边逗留、偷听。蜜雪总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而且一说起秘密总爱拐弯抹角。自从看过她那稀奇古怪的笔记本后,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如果你没钱,握有别人的把柄倒是不错的生财之道,就算是家人也是一样。
有一天吃早餐的时候,蜜雪大声地宣告:“班恩会自言自语。”班恩手伸过桌面打翻她的盘子,盘子掉到她腿上,然后他揪住她的衣领。
“少管我!”他厉声说。妈妈总是安抚他,叫他回房间去,接着训斥我们。后来我们在餐桌正上方的塑料吊灯上找到炒蛋的碎屑,吊灯很像在比萨屋看到的那种。
这是什么意思?班恩总不会因为被妹妹发现交了女朋友,所以干脆把全家人都杀了吧!
我开过一片饲养牛群的牧场,牛群纹丝不动地站着,让我想起在我成长的岁月里,不时会听到牛群惨遭屠杀的谣言,大家总说是魔鬼的信徒干的好事。魔鬼潜藏在我们堪萨斯城附近,邪恶的程度有如山一样自然,有形有体。我们教会的牧师虽然不常讲炼狱之苦,但是一定会灌输我们魔鬼的形象:残暴嗜血,眼睛如山羊,稍不留神,魔鬼就会把圣灵赶出去,住进我们心里。
在我住过的城镇里,总会有几个“魔鬼的小孩”,有几幢“魔鬼的房子”,就像总有个开着白色货车四处打转的“杀人小丑”。此外,大家也都知道城镇边缘有间废弃的老仓库,仓库地上有个沾血的床垫,那血是血祭魔鬼时留下来的;而大家也总会有个朋友,说他某个堂表兄弟姐妹看过血祭,但是因为太害怕,所以不记得细节。
我在俄克拉何马州里开了十分钟,还要再开三小时才会到;突然,我闻到一阵腐烂的腥甜味,刺得我的眼睛直流眼泪。我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冷战,担心是因为我想到恶魔而召唤了它。在远方,天空风流云散,呈现出乌青般的色彩。我看到了,原来是一家造纸厂。
我扭开收音机,一台转过一台:难听的音乐,噪声,汽车广告,又是噪声。我就把收音机关了。
我开过一块上头有牛仔图片的指示牌:伙伴,欢迎来到俄克拉何马州利杰伍德镇!我下了高速公路,直直朝利杰伍德镇开去,原来这地方是个没落的旅游景点。以前这里颇有西部风情,主要干道的商店门窗全用毛玻璃,中间夹杂几家伪西部酒馆。有家店的门面写着“老照相馆”,可以让客人打扮成西部垦荒者,拍摄出复古的全家福照。照相馆的橱窗里挂着一张海报大小的相片,相片里的爸爸手拿套索,戴上超大的牛仔帽,努力摆出要挟人的样子;小女孩穿着印花连衣裙,头戴包头软帽,因年纪太小而以为是在玩游戏;妈妈则打扮成妓女,笑得很尴尬,双手交叠放在大腿上,挡住衬裙开高衩的地方。这张全家福旁边挂着一面写着“出售”的招牌;隔壁的黛妃太妃糖也是“出售”,再隔壁的比尔牛欢乐世界也是“出售”,就连店名又臭又长的西部警长怀厄尔普思乐冰也还是“出售”。整座城镇仿佛蒙着一层灰。远方废弃的水上回旋滑梯也覆着厚厚一层泥。
伯特·诺兰男性收容所与枯燥的市中心只隔三条街,是一栋四四方方的低矮建筑,小小的前院里满是狐尾草。我小时候很喜欢狐尾草,我喜欢名副其实的东西,而狐尾草正好草如其名:细长的茎,顶端一截毛茸茸的,真的就像狐狸尾巴,只是颜色是绿色的。我们的农场上长满了狐尾草,整片草原都是。蜜雪、黛比和我总爱掐下那毛茸茸的一截,互相搔对方的手腕。妈妈教了我们所有植物的俗名,例如小羊耳、鸡冠花,每一种植物都有自己的名字。小羊耳摸起来跟小羊的耳朵一样柔软。鸡冠花长得真的好像公鸡红红的鸡冠。我下了车,用手拂过狐尾草顶端。我想要在花园里种满野草。风车草的顶端像风车的扇叶。皇后蕾丝会开出纯白的碎花。宛如魔鬼手爪的巫婆草也许很适合我。
伯特·诺兰收容所的大门是像潜水艇般的深灰色铁门,让我想起班恩在监狱里的牢门。我按了一下门铃,便在一旁等着。对街两个少年懒洋洋地骑着自行车绕圈,兴趣盎然地看着我。我又按了一下门铃,用力敲门,但是敲门声根本传不进去。我挣扎着要不要问问对街的少年,里面到底有没有人,至少打破这片死寂也好。就在他们一边绕圈一边朝我骑过来时,大门开了,里面走出来一位体型如妖精般的先生,他穿着白色球鞋、笔挺的牛仔裤,搭配一件西部格纹衬衫。他嘴里的牙签晃动,看都不看我一眼,只顾着翻阅手上的《爱猫人》杂志。
“我们还没开门呢,要到晚上……”他一看到我,立刻话锋一转,“啊,漂亮的小姐,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是男性收容所,你必须是个男的,而且要十八岁以上才行。”
“我是来找我爸的。”我拖拖拉拉地说,“他叫路尼·天。你是经理吗?”
“哈!是经理、会计、牧师、清洁工!”他一边说一边把门打开。“我以前是酒鬼,是赌徒,是无业游民,但现在全都改了。我是伯特·诺兰。这里就是我家。进来吧,甜心,你叫什么名字?给我一点提示。”
走进大门,室内满满都是行军床,地上散发着浓浓的漂白粉味。矮小的诺兰先生带着我穿过一排又一排窄小的行军床,每张床上都有人在前一晚睡过的痕迹。我们进入一间大小适合他和我体型的办公室,里面有一张小小的书桌,一个档案柜,两张折叠椅,我们一人挑了一张坐下。日光灯照得他丑态毕露,坑坑洼洼的脸上有好多黑斑痘痕。
“对了,我不是怪人。”他一边说一边朝我挥动那本《爱猫人》。“我最近开始养猫,以前从没养过。我到目前为止还是不太喜欢我这只猫。那只猫应该有好教养才是,但这只畜生只会在床上撒尿。”
“我也养猫。”我心中对美元的热爱油然而生,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猫咪如果离开猫窝,通常是因为生气了。”
“是吗?”
“嗯,其实猫咪挺好照顾的。”
“嗯哼。”诺兰先生说,“嗯哼。你……你是来找你爸的?啊,我想起来了,我们聊过,姓天嘛。他跟这里的人差不多,有人肯来找他们就该偷笑喽,这些人就只会给家里添麻烦。通常是跟钱有关的事,而且通常都是因为缺钱,没钱却又爱喝酒。这样说起来实在很糟糕。路尼……嗯哼。”
“他写了一封信给我。说他又回到这里了。”
“你想带他回家,好好照顾他吗?”诺兰先生像在说笑话给自己听一样,眼神变得又黑又亮。
“这我还不确定。我只是想来看看他。”
“哈,很好。我刚才那样问其实只是想考考你。口头上答应会好好照顾的,没有一个做得到。”诺兰先生闻了闻指尖,“我已经戒烟了,但是我该死的手指头偶尔还是有烟味。”
“我爸在吗?”
“不在。他又走了。我这里不欢迎酒鬼。这是他第三次违规了。”
“他说他去哪里了吗?”
“啊,小甜心,我不能把地址告诉你。不行就是不行。我发现最好的回答方式就是什么都不说。不过看在你好像挺正经的,我告诉你吧……”
外面传来一声怒吼。
“唉,别理他,只是一个想早点进来的人。这是我学到的另一件万万不能做的事:不管是谁,都不能太早进来。绝对不行。太晚进来也不行。”
他忘了自己刚刚说到哪里,一个劲地盯着我看,希望我提醒他。
“你刚刚说要告诉我什么?”我提示他。
“什么?”
“你要告诉我怎样才能找到我爸。”
“哦,对。你可以写信,我帮你转交给他。”
“诺兰先生,这我已经试过了。不然我也不会亲自跑来这里。我真的真的需要找到他。”我发现我的站姿简直是我爸的翻版:掌心抵在桌缘,准备发火时立刻推桌起身。
诺兰先生拿起一个石灰塑像,是个秃头,两手摊开像是恼火的老头,底座写着字,但是我看不见。诺兰先生好像从塑像上找到了安慰。他嘴巴微微张开,轻轻叹了一口气。
“好吧,小甜心,这么说吧,他也许不会来我这里,但是我确定他还在利杰伍德镇。住在这里的人说昨晚才在‘库尼’外面看到他。他虽然躲起来了,但一定还是在这附近。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要太失望。”
“有什么好失望的?”
“你一定会大失所望。”
诺兰先生起身带我离开办公室,他一背对我,我立刻拿走石灰塑像。最后我还是逼自己放下,改拿走他的铅笔和一包玉米脆果。有进步。当我开车前往最近的一家酒吧——库尼酒吧,那包零食和那支铅笔就陪在我身旁。
库尼酒吧没有向西部风格低头,以破烂的姿态傲视现在。一推开门,三张满是皱纹的脸转过来面对着我。其中一位还是酒保。我点了一杯啤酒,酒保嚷着要我出示驾照,并高举在灯光下检视,再拿低在肚子附近看个仔细;当看不出来有任何造假时便哼了一声。我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找位置坐下,先让其他顾客习惯我的存在,这才开口发问。我提到“路尼”,整家店立刻热络起来。
“那王八蛋从我这里偷走了三箱啤酒。”酒保说,“大白天跑到我这里来,从卡车上拿了啤酒就跑。我让他白喝了很多酒,真的。”
隔着我两张椅子而坐的中年男子使劲抓住我的手臂说:“你那天杀的老爸欠了我两百美元。我要要回我的割草机。告诉他我正在找他。”
“我知道上哪儿可以找到他。”一个蓄着海明威胡,身材像小姑娘一样纤细的老人说。
“哪里?”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我敢打赌他一定跟那些无业游民住在污染场那里。你应该亲自去瞧一瞧。”最后这句话与其说是对我说的,倒不如说是对酒保说的。“好像经济大萧条时的胡佛村[1],放眼望去都是棚屋,还生营火呢。”
“谁会想住在污染场啊?”酒保大声说道。
“哎呀,因为政府不会派人去那里啊。”
大家都发泄似的笑了。
“到那种地方去会不会有危险?”我问。我想象着那里满地是有毒废弃桶和荧光绿的淤泥。
“怎么会,只要你不喝井水就没事,你又不是蝗虫。”
我挑眉。
“是这样的:那里砷污染很严重,因为大家都把杀蝗虫用的杀虫剂扔在那里。”
“烂人也都在那里。”酒保补上一句。
[1] 胡佛村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非常著名的贫民窟。——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