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比·天/现在

卑鄙像器官,实实在在地长在我的身体里;把我的肚子剖开,它会掉出来滑到地板上,多肉且黝黑,让你尽情地踩。它在天家的血液里。天家的血统大有问题。我从小就不乖,在那件凶杀案后更是越来越爱使坏。小小年纪就成了孤儿,被爸妈的亲友丢来丢去,有时住表姐家,有时住姑妈家,有时住爸爸的朋友的朋友家;我在堪萨斯州四处为家,在各种活动式房屋、乡间平房里长大,长成阴郁又没骨气的个性。我穿着死去姐姐的旧衣服上学,衬衫腋下都已泛黄,长裤后面太宽,所以臀部松垮垮的,只能用一条有裂痕的皮带扣住最后一格孔洞。照片里,我的头发总是乱成一团,发夹歪歪地卡在纠结的发丝中间,好像头上沾着脏东西;而且眼睛下方总有眼袋,像酒鬼一样泡泡肿肿的;原本应该上扬的嘴角,也似乎总是不满地下垂。一副很哀怨的样子。

我从小就不得宠,长大后更是没人爱。如果要画我的灵魂,大概会是一张满是獠牙的涂鸦。

凄惨的3月,天气阴湿到骨子里,我躺在床上,一心想着要自杀。我的嗜好是在午后的白日梦里纵情徜徉:猎枪,我的嘴巴,砰,头颠一下,两下,血飞溅到墙壁上,唰,唰。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她要土葬还是火葬?应该请谁来参加葬礼?”没人知道答案。前来观礼的人(天知道有谁会来),一个个盯着彼此的鞋尖,或者拼命看着对方的肩膀。礼毕,一切归于沉默,有人煮水,泡咖啡,动作轻快,器皿乒乒乓乓。咖啡跟猝死真是绝配。

我从棉被底下伸出一只脚,却没办法把脚踩到地板上。大概我有抑郁症。这二十四年来,我每天都为抑郁症所苦。我觉得在我这发育不良的幼小身体里还藏着另外一个善良的丽比,她可能躲在肝脏后面,或是脾脏底下,她要我站起来,做点事情,她要走出阴影,快快长大,但最后还是卑鄙占了上风。七岁那年,大哥杀了我们全家。妈妈死了,两个姐姐走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努力,反正没人指望我会有任何成就。

十八岁那年,我继承了321374美元,这是各地善心人士多年来的捐款,这些大善人读了关于我的报道,得知我悲惨的境遇,对我感到由衷的同情。每次我听到这句话(我还是能经常听到的),我就会想象一颗颗大大的爱心,中间画着花哨图案,两边是小鸟的翅膀,扑扇着飞往我童年住过的各个破屋;小小的我倚在窗边,挥着手,抓住一颗颗鲜艳的爱心,花花绿绿的钞票从天上洒下来,谢谢,谢谢,感激不尽!

我还小的时候,大人帮我把捐款存在户头里,只要每过三四年哪个杂志或电视台报道我的近况,户头里的数字就会暴增。譬如:“小丽比崭新的一天:堪萨斯大屠杀的生还者出落成青涩甜美的十岁少女”(照片上的我梳着两条辫子,站在黛安阿姨的房车前面,四周是散发着负鼠尿骚味的草坪。黛安阿姨难得穿裙子,站在我后面,一双象腿扎根在黄色草堆里,跟我一起入镜)。或是:“勇敢的丽比·天,甜美的十六岁!”(生日蜡烛照亮我的脸庞,我的个头仍然娇小,但上衣胸前鼓胀,丰满的罩杯让我就像漫画里的美少女:滑稽而色情)。

这十三年来,我都靠着这笔财产生活,但也花得差不多了。我下午要见一个人,以确定我还有多少钱可用。多年来有个总瞪大眼睛、气色红润,名叫吉姆·杰弗里的银行员,专门负责管理我的账户,而且每年都坚持要请我吃一顿午餐,说是“例行察看”;我们通常都吃二十美元左右的餐点,边吃边聊近况。他可是从我“这么高”的时候,就认识我直到现在,至于我,我对吉姆·杰弗里一无所知。我从来不问他任何问题,一直还是用小时候的眼光看待我和他之间的约会。我告诉自己要有礼貌(但通常事与愿违),快点吃完快点了事。我通常只用一个字回答他的问题,或是不耐烦地叹气(我只对吉姆·杰弗里的一件事感兴趣,那就是我猜他是基督徒,而且很虔诚。他很有耐心,又很乐观,因为他相信“上帝正在看着”)。虽然“例行察看”是八九个月后的事,但吉姆一直来电唠叨,还留了好多语音消息,用正经八百的口气压低嗓子说他已经尽量妥善利用“账户里的存款”,但现在是进入“下一阶段”的时候了。

说到这里,我卑鄙的一面又显露出来:我想起另一个也常上报纸的小女孩,叫什么婕米的,也是在1985年成了孤儿。她爸爸那时放了一把火,烧死了除她以外的其他家人,害得她局部毁容。每次我去提款的时候都会想起这个叫婕米的女孩,想当年要不是她抢了我的风头,我的存款一定比现在多一倍。该死的婕米现在一定拿着我的钱在百货公司里购买珠宝和名牌包,顺便买化妆品遮盖脸上的烧伤。有这种想法实在很可怕,至少我还明白这点。

我呻吟了一声,终于、终于、终于让自己从床上爬起来,慢吞吞地踱到房子前面。我住的是平房砖块屋,左邻右舍也都是;这一整排平房砖块屋整齐划一地蹲踞在一块峭壁上,俯瞰底下的堪萨斯城[1],以前这整片都是广袤的放牧场。我说的堪萨斯城,是指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不是堪萨斯州的堪萨斯城。这两者可不一样。

我住在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连个地名也没有,路人提到这里都说“就是那边再过去”。这里是个诡异的次级城区,布满死胡同和狗屎。一堆上了年纪的老人家挨挨挤挤地住在其他平房砖头屋里,他们在砖头屋完工的那一年就住进来了。老人们坐在纱窗后面,灰扑扑的,如木偶一般,一双眼睛整天往外面看。有时,他们会蹒跚地踩着小碎步,小心翼翼地走到车子旁边,这让我过意不去,总觉得好像该扶他们一把才对,但他们偏偏又不要人扶。

这些老人一点也不和蔼可亲,个个瘪着嘴,满脸不高兴,不欢迎我当他们的邻居,嫌弃我这个新来的。整个社区流传着对我不以为然的耳语,还有那帮老人的轻蔑。隔壁人家的那条狗会狂吠,瘦巴巴的,一身红色毛皮,早上汪汪叫,晚上常哀号,这不变的叫声总是吵到你快疯掉了才停止。

小区里唯一令人欢喜的声音,是一大早我在睡梦中听到的咿咿呀呀:一群脸蛋圆滚滚的幼童,身上裹得密不透风,摇摇摆摆地从我的屋子后面走过。他们要穿过比老鼠窝还脏乱的街道去上托儿所,大家排成一路纵队,手上拉着绳索,跟着最前面的大人。每天早上,他们都像企鹅似的左摇右晃地经过,但我从没见过他们折返。我想他们应该是环游世界一圈后,在隔天早上同一时间回来,刚好又从我窗户外面经过。呵呵,想太多了。

总之,我很喜欢这些小朋友。有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他们都很喜欢穿红色外套。如果我早上睡过头,没有看到他们经过,我的心情就会很“蓝”,比平常还“蓝”。我妈妈不喜欢“忧郁”这么严肃的字眼,她喜欢说“心情有点蓝”。我的心情已经“蓝”了二十四年了。

我换上衬衫,套上裙子,准备赴约;成年女装对我来说总是太大,穿在身上感觉好像小矮人。我号称身高一米五,实际上只有一米四六,但,四舍五入嘛。我今年三十一岁,但大家总爱用娃娃音跟我讲话,把我当成是手上沾满颜料的小朋友。

我走下屋前荒草遍地的斜坡,邻居的狗又多管闲事地狂吠起来。我走到车子旁,地上有两具被车碾过的雏鸟骸骨,鸟嘴和翅膀都被压扁了,看起来倒像是爬虫类的尸体。这两只幼鸟已经横尸在这里一年了。我每次上车前都会忍不住瞥一眼,希望哪天发大水,把它们的尸体冲走。

街对面有两个老太婆站在屋前的台阶上聊天,我感觉她们故意不往我这边看。我不知道那两个老太婆叫什么,要是哪天其中一个死了,我才不会假惺惺地说:“查林斯太太过世了,真是可怜。”我一定会说:“对面那个老家伙终于完蛋了。”

我觉得自己像个小幽灵,悠悠地坐上我那辆杂牌车;不论怎么看,这辆车都像塑料做的。我一直等着哪天制造商跑过来,开门见山地说:“不好意思,这车根本不能开。”

我出神地开着我的玩具车,到市中心与吉姆碰面。十分钟后,我驶进一家牛排馆的停车场,迟到了整整二十分钟,我知道吉姆只会慷慨一笑,对我的迟到不予置评。

本来我到了以后应该给他打电话,让他冲出来护送我进餐厅。这家老式牛排馆附近都是人去楼空的建筑,这让他很担心,仿佛这些空屋里长年盘踞着一群强奸犯在等我上门。吉姆誓死保护丽比,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丽比好勇敢,这个红头发蓝眼睛的七岁小女孩逃过了“堪萨斯疯狂杀人事件”(又称“牧场大屠杀”“魔鬼活人祭”),孤苦伶仃地活了下来。我妈和两个姐姐都惨遭班恩毒手,只有我逃过一劫,跳出来指认元凶。大家都说我是好孩子,将我那崇拜魔鬼的哥哥绳之以法。我那时红得不得了,照片曾经登上《国家询问报》的头版,标题是“天使的面孔”。

我瞥了一眼后视镜,镜子里反射出我儿时的轮廓:雀斑淡了,牙齿也矫正过了,但我的鼻子还是很塌,眼睛也还是像猫咪的眼睛一样圆。我把头发染成白金色,但根部的红发已经长出来,在夕阳余晖下我的头皮好像在流血。挺吓人的。我点了一支烟。我好几个月没抽烟了,但这时突然觉得:我需要烟。我就是这样,一点恒心也没有。

我大声说:“走吧,宝贝。”每当我厌恶自己时,就会这么叫自己。

我下了车,往牛排馆走去;右手拿烟,这样就不用看我残废的左手。天快黑了,浮云像水牛,成群结队地飘过天空;夕阳西斜,给万物涂上一层粉红。往河边望去,在千回百转的交流道中间,荒废旧谷仓外墙的升降机黑压压一片,大而无当。

我独自走过停车场,脚下的碎玻璃像天上星斗一样闪闪发光。我没有遭受任何袭击。毕竟现在才刚到下午5点。吉姆晚餐吃得很早,而且引以为傲。

不出我所料,我走进牛排馆时,他正坐在吧台喝汽水,一看到我就马上把手机从外套口袋里掏出来,盯着屏幕使劲看,好像疑心手机坏了。

“你给我打电话了吗?”他眉头紧锁。

“没有,我忘了。”我骗他。

他笑一笑:“那,好吧。人来了就好。准备好要谈正事了吗?”

他大手一盖,把两美元钱留在吧台上,然后带我走进一间包厢。里头的红色真皮座椅上,黄色海绵从破损处爆出来。我坐上去,刚好坐在裂口上,破裂的表皮刮擦我的大腿后侧,椅垫散发着陈年的烟臭味。

吉姆从不在我面前喝酒,也不会问我要不要来一杯,不过侍者来点餐的时候,我故意点了一杯红酒,然后瞟了他一眼,看他有没有强装镇定、失望透顶,或是有任何不像他会有的反应。侍者追问:哪一种红酒?我对酒没有概念,真的!我向来记不住那些红酒白酒的名字,而且永远搞不清楚那些简称,所以我随便点了一杯。他点了牛排,我点了双馅焗烤马铃薯,然后侍者带着菜单离开,他便像医生似的叹了一口气说:“呃,丽比,我们要一起迈向崭新的人生阶段了。”

“那么,到底还剩多少?”我一边问,心里一边默念一万一万一万。

“你看我寄给你的财报了吗?”

“有时候会看。”我又撒了谎。我喜欢收信,不喜欢读信。那叠财报应该是堆在我家的某个角落。

“你听我的留言了吗?”

“我觉得你的手机好像怪怪的,信号时断时续。”(我听是听了,但一听到有麻烦三个字就立刻挂掉电话,通常他一讲完那千篇一律的开头我就挂掉了:我是吉姆·杰弗里,丽比……)吉姆不满地噘着嘴,左手指尖与右手指尖对碰,又弹开,再回碰,弹开。

“余额只剩九百八十二美元十二美分。我跟你说过了,如果你肯找份全职工作,定期存款,可能还撑得下去,可是……”他双手一摊,扮了个鬼脸,“看来事情没有想象中顺利。”

“那本书呢?那本书不是……”

“丽比,对不起,那本书一点帮助也没有。我每年都这样跟你讲。这不是你的错,但那本书就是没用。唉,算了。”

前几年,我满二十五岁时,有家出版社想借机大捞一笔,写信来问我愿不愿意出书,谈一谈我如何克服“往日的阴霾”。虽然我根本没摆脱任何阴霾,但我还是一口答应,反正有个在新泽西州的女人会帮我捉刀,我只要通过电话口述就行。书在2002年圣诞节出版,封面上的我顶着一头据说是充满动感的随兴短发,但看起来跟鸟窝没两样,书名叫《崭新的丽比!她不只克服了儿时创伤,甚至超越了自己,开创新生活!》。书里有我和我家人的合影,还有两百多页琐碎的废话教读者如何正向思考。

出版社付给我八千美元的酬劳,之后陆续有一些生还者互助会邀我去演讲。我曾飞去俄亥俄州的托莱多市,听众跟我一样从小就是孤儿。我还飞去俄克拉何马州的塔尔萨市,台下来参加聚会的青少年都很特殊,他们的妈妈都是死在自己的爸爸手中。

我帮一群张大嘴巴的笨小孩签书,他们问的问题都让人心头一紧,譬如我妈会不会烤苹果派。我帮一群银发老先生签书,他们的目光从老花镜后面射出来,嘴巴张开就可以闻到胃酸和咖啡焦掉的味道。我在书上写下“开创美丽的一天!”或是“美丽的明天近在眼前!”

我很庆幸我的姓可以有各种变化。我的书迷都神色憔悴,一副走投无路的样子,个个裹足不前,零零落落地围在我身边。来听演讲的观众很少。后来我发现演讲没有酬劳可领,就再也不肯出席了,反正书的销路那么差。

我嘀咕道:“出书应该很赚钱才对啊。”我真的很希望那本书可以帮我大赚一笔。我跟小孩子一样死脑筋,以为只要天天祷告,上天就会实现我的愿望。上天应该实现我的愿望啊!

“我知道。”吉姆苦口婆心地劝了我六年,劝到现在已经无话可说了。他静静看着我喝酒。“不过,丽比,换个角度想,这个时间点很妙,正好是你步入下一阶段的契机。也就是说,你现在长大了,有没有想要做什么?”

我知道他是一番好意,但一谈到工作我心里就有气,因为他妈的我就是什么也不想做。

“真的没有钱了吗?”

吉姆哀伤地摇摇头,拿起盐巴往刚送来的牛排上撒,红色的肉躺在血泊里,跟樱桃汁一样红艳。

“会不会有新的捐款呢?二十五周年纪念日就快到了。”我再次感到怒火中烧,恼火他为什么要逼我把心里的盘算说出来。

1985年1月3号凌晨2点,班恩噬血狂欢,这是我们一家惨遭杀害的日子,而我却期待这一天到来。谁会像我这么没良心?为什么账户里面连五千美元都没有?

他再次摇头。“不会再有人捐款了,丽比。你都多大了?三十?你已经是成年人了,谁还理你。大家还要帮助其他小女孩。”

“没人要理我了,这是真的吗?”我觉得自己遭人遗弃,好像小时候被某阿姨、某表姐丢到某某阿姨、某某表姐家。我受够了,换你照顾她。新接手的阿姨或表姐一开始都对我很好,铆足全力想讨好顽劣的我,但是过了一个星期,她们都再也无法忍受。

老实说,都是我的错。真的都是我的错,不是我非要自责。我曾在某某表姐家的客厅到处喷发胶,然后再放一把火烧掉。黛安阿姨是我妈的姐姐,她是我的监护人,也是我在世界上最喜欢的人。她把我接过去住,再送走;又接回去,再送走,来来回回不下六七次,最后再也不准我踏进她家大门。这都要怪我对她实在太过分了。

“丽比,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每天都有新的谋杀案发生。”吉姆又开始说教,“人的注意力很短暂。你看看现在大家有多关注那个莉赛特·斯蒂芬斯。”

莉赛特·斯蒂芬斯是个漂亮的二十五岁褐发女孩,在与家人吃完感恩节大餐的回家路上失踪了。整个堪萨斯城,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全部动员起来帮助寻找她;只要打开电视,就会看到她的照片冲着你笑。今年2月初,她的新闻更是闹到全国家喻户晓,但这一个月来案情没有突破,不用想也知道莉赛特·斯蒂芬斯已经死了,但没有人肯放弃寻找。

吉姆继续说:“不过,我想大家都希望你有很好的发展。”

“嗯。”

“要不要考个大学?”他咬了一大口牛排。

“不要。”

“那么安排你到公司打杂,比如整理文件?”

“不要。”我防备起来,点的菜一口也没动,只顾着发泄怨气。我妈以前常说,心情很差的时候,为了发泄怨气而说出来的话也许会伤人于无形。

“嗯,要不给你一周的时间,你回去好好考虑一下?”他狼吞虎咽地吃着牛排,叉子在嘴巴和盘子之间迅速移动。吉姆想离开了。吉姆也受够了。

他离开前交给我三封信,还露齿笑了笑,要我乐观点。那三封信怎么看都是垃圾。以前吉姆给我的信都是用鞋盒装着的一整箱,每封信里几乎都有支票。我把支票签好交给他,然后捐款人就会收到一张感谢信,上面印着我方方正正的大字:“感谢您的捐款。因为有您,我才能期待光明的未来。丽比竟上。”我真的把“敬上”写成“竟上”,吉姆却认为我是故意的,想让大家看了会更心疼。

收到整箱捐款的岁月已经过去了,现在我手里只剩三封信以及一个不知如何打发的夜晚。我开车回家,看到迎面驶来的车刺眼的大灯时,才赫然想起自己没开车灯。堪萨斯城的天际线在东边闪烁,一栋栋不起眼的企业大楼、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广播电视塔。我想象自己工作赚钱,从事各种大人的工作:戴着护士帽,手拿温度计;穿着贴身的女警制服,护送小朋友过马路;系着花围裙,戴着美美的珍珠项链,在厨房准备晚餐等老公回来吃。我心想:看看你有多不长进,对成人世界的看法还停留在图画书阶段。虽然我脑子里这样责怪自己,心里的画面却是我拿着粉笔,正在黑板上教眼睛明亮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写ABC。

我逼自己想象一些实际的工作,跟计算机相关的,例如数据输入员,这也算是一种工作吧?或是去当客服?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女主角以遛狗为生,她每天穿着毛衣和连体裤,手里捧着花,牵着一群流口水的可爱小狗。不过我不喜欢狗,狗好可怕。

最后,我终于想到了:对了,我可以种田!我们家世代都以务农为生,到我妈那一代都还是种田的,只不过班恩把妈的头砍掉了。田地后来也卖了。卖掉就算了,反正我也不会种田,我只有一些农忙时节的回忆:班恩翻动冰冷的春泥,一边鞭打挡路的牛犊;妈妈粗糙的手伸进樱桃红的种子包衣里,这些像弹丸一样的小家伙以后会结出高粱。谷仓里传出蜜雪和黛比的尖叫声,她们在一捆一捆的干草堆里跳上跳下。

“痒死了!”黛比每次都这么抱怨,抱怨完却又继续跳。我不敢沉醉在这些回忆里太久,我把这些记忆列为危险禁区,是深埋在心底的黑暗之处。我妈急中生智修咖啡机的身影;蜜雪穿着针织睡衣,中筒袜拉到膝盖上,在一旁乐得手舞足蹈;想着想着,一不留神,我的心灵就被吸进暗处:鲜血哗啦哗啦地在暗夜里疯狂泼溅;节奏单调的斧凿声不免又在耳畔响起,有如劈柴般,随之而起的是走廊上的枪响,还有我妈松鸦般的惊惶尖叫。她的头被砍伤,却依然誓死护卫着孩子。

行政助理要做什么?我暗自揣测。

我把车停在家门口,跨出车门,踩上人行道,刚好踏到一块刻着字的水泥砖:“吉米爱蒂娜”,应该是好几十年前刻的吧!我脑海里有时会闪过这对情侣的下场:男的在小联盟打棒球,女的在匹兹堡持家兼抗癌;男的是离过婚的消防队员,女的是律师,去年在墨西哥湾溺毙;女的执教鞭,男的死于动脉瘤,享年二十岁。这种脑力激荡很不错,只是很残忍。我总是把他们其中一个杀掉。

我看着我租来的屋子,心想屋顶是不是一边高一边低?不过就算屋子倒塌了,我也没什么损失。我身边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只有一只叫美元的老猫忍受我这个主人。屋前的木头台阶潮湿凹陷,我拾级而上,听见美元在屋内愤愤不平地喵呜喵呜叫,这才想起今天还没有喂它吃东西。我打开大门,老猫缓慢地跛着脚蹭过来,像一辆爆胎的老爷车。

家里的猫粮吃完了,我本来写在纸条上提醒自己要买,但过了一星期还是没办成;我走向冰箱,拿出几片瑞士芝士打发美元,便兀自坐下来拆信。我的手好臭,都是馊奶味。

我看完第一封就不想再读其他信了。

亲爱的天小姐:

你好像没有开通个人网站,但愿这封信能顺利到达你手上。我已经关注你的新闻好几年了,想知道你的近况,也想了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你愿意在公开场合亮相吗?只要你答应,我们社团愿意付你五百美元的出场费。欢迎你随时跟我联络,我很乐意提供你更多信息。

莱尔·沃斯敬上

附注:此系合法的工作。

要我露点?还是拍A片?几年前出版的那本书里有一章是“丽比的成长过程”,刊登了我从小到大的照片,其中最显眼的是我十七岁那张:我穿着俗气的吊带裙,几乎包不住我颤动的成熟双峰。有好几家杂牌色情杂志征询我有没有意愿出镜,不过他们出价太低,我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就算是现在,五百美元就要我全裸出镜,好像还是太低了。但说不定(凡事多往好处想,乖宝宝!)这真的是一份合法的工作,对方是某某失亲会的成员,希望我去露个面、抛砖引玉,让大家说出各自的心路历程。五百美元换几个小时的同情,可以考虑一下。

信件内容是电脑打印字体,只有最下面一行的电话号码是手写字,字体刚劲有力。我按照上面的号码拨过去,内心祈祷能直接转进语音信箱;没想到,在一段洞穴般的空寂过后,电话接通了,只是没人开口。我觉得很尴尬,好像朋友开派对没邀请我,我却在大家玩得正嗨时突然闯入。

三秒后,电话另一头响起男人的嗓音:“喂?”

“嗨,请问是莱尔·沃斯吗?”美元的鼻子在我脚边磨蹭,急着讨吃的。

“你是谁?”电话那头是一片巨大的空无,他仿佛置身在矿坑底部。

“我是丽比。你之前写信给我。”

“哦哦……不会吧!真的吗?丽比。嗯,你现在人在哪里?你在城区吗?”

“你指哪个城?”

电话另一端的男人(或许是男孩,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不知回头跟谁嚷了句什么,好像是“我早就做好了”之类的,接着便回来对着话筒说话。

“你在堪萨斯城吗?你住在堪萨斯城,对吧,丽比?”

我正想挂电话,但那小子开始“喂?喂?”地喊了起来,好像在呼唤上课心不在焉的我。

我说我的确住在堪萨斯城,然后问他到底想要干什么。他嘿嘿嘿地笑,好像在说你一定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这种事。

“这个嘛,我说过啦,就是想请你亮个相之类的。”

“亮相?”

“嗯,我们这个俱乐部很特别……我们这周刚好有个特别的聚会,然后……”

“什么俱乐部?”

“嗯,我们跟别人不太一样,有点类似地下组织……”

我没接话,让他继续吹牛。我听他一开始讲得头头是道,现在竟然支吾起来。很好。

“嗯,在电话里根本讲不清楚!我能不能,嗯,请你喝杯咖啡?”

“现在喝咖啡太晚了。”说完后我才意识到,说不定他根本没有想要请我今晚喝咖啡,而是想在这周另外找时间,那我接下来五个小时要怎么打发才好。

他问:“那喝啤酒呢?还是要喝红酒?”

“什么时候?”

他顿了一下。“今晚?”

“好。”

莱尔·沃斯的外表很像杀人狂魔,这表示他大概不是杀人狂魔。一个人如果真的变态残酷,会尽量把自己装扮得尽可能像正常人。莱尔·沃斯坐在烧烤店正中央。桌面非常肮脏。克拉克烧烤店是一家低级酒吧,开在跳蚤市场里,向来以烤肉闻名;店面装修过,店里的常客是白发老头和头发垂下盖到眼睛、身穿紧身牛仔裤的瘦巴巴型男,整体画面并不协调。但莱尔·沃斯不是老头也不是型男。他大概二十出头,一头褐色的自然卷发,可能为了抚平自然卷而抹了大量发胶,只可惜抹错了地方,以至于油亮的太油亮、毛躁的还是毛躁。他戴着无框眼镜,穿着会员专属紧身风衣,配上一条紧身牛仔裤——不过就只是很紧而已,并没有帅气的感觉。他的五官很精致,但男人要粗犷才有魅力。男人的嘴唇像花苞是一种罪过。

我走向他,他与我对视,上下打量,一脸茫然,完全没认出我来;等我走近他的桌子,他才把照片跟我本人联系起来:雀斑,小鸟似的骨架,越看越扁的鼻子……

“丽比!”他喊了出来,喊完后似乎觉得太过亲昵,又补上我的姓:“天!”他站起来,为我拉开折叠椅,接着似乎后悔自己太过殷勤,又默默坐了回去。“你把头发染成了金色。”

“嗯。”我冷淡地应了一声。我讨厌别人一开口就聊一些既定事实,这要我怎么回答?对啊,今天真的好热?

我看看四周,想找服务员来点酒。一个女服务员用她美丽的背影对着我们,她穿着紧身迷你裙,丰盈的黑发起伏如波浪。我用手指头敲了敲桌面,她转过身,一张少说也有七十岁的面孔,浓妆艳抹,脂粉全卡在皱纹里,紫色的微血管爬满她的手背。她弯腰帮我点餐,不知哪里的关节“喀啦”一声。我说我只要一杯蓝带啤酒,她就用鼻孔出气。

莱尔说:“这里的牛排很好吃。”不过他自己没点菜,只是一个劲儿吸着奶昔的残渣。

我不吃肉,真的不吃,自从看到我家人遭到开肠破肚后就不吃了。我还在努力忘掉吉姆中午大啖牛肉的模样。我耸耸肩,表示不用,接着便耐心等待我的啤酒,像观光客一样左顾右看。

莱尔的指甲很脏,这是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服务生大婶的假发歪了,露出底下汗湿的白发,一绺一绺黏在颈背上。大婶把白发塞回去,再从加热灯底下拿了一包酥脆的薯条。我们隔壁桌坐了个胖子,一面啃牛排一面检视他从跳蚤市场买来的战利品。那是一只俗气的旧花瓶,瓶身画着一条美人鱼。他用油腻的手指玷污了美人鱼的胸部。

大婶一声不响地把啤酒放在我正前方,然后转头去招呼隔壁桌的胖子,娇媚地叫了他一声“帅哥”。

“请问你们社团是做什么的?”我主动发问。

莱尔满脸通红,开始在桌子底下抖脚。

“嗯,你知道有些男人喜欢搜集棒球卡,或是组梦幻足球队?”我点点头。“有些女人喜欢看八卦杂志,八卦到对明星的大小事全都如数家珍,连他小孩叫什么、老家在哪里都知道。”

我把头斜向一边,警觉地点了一下。

“嗯,我们社团差不多就像这样,只是,嗯,我们的名字比较特别,叫‘杀手俱乐部’。”

我灌了一大口啤酒,鼻子上冒出汗珠。

“听起来很怪,但其实还好。”

“听起来真他妈的怪。”

“你知道有人就是喜欢解不开的谜,有人就是沉迷于犯罪纪实的报道。我们社团有很多这种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着迷的案子,像莱西·彼得森[2]、杰弗里·麦唐诺[3]、莉兹·波顿[4]……你和你们全家。你在我们社团太红了,真的很红,比选美小皇后琼贝妮特还红。”他看到我的脸皱了一下,赶紧补上一句:“悲剧,这一切都是悲剧。还有你哥,他被关了……多久?二十五年有吧?”

“不用同情班恩。他杀了我们全家。”

“嗯。没错。”他含着一颗奶昔冰块。“那,你跟你哥聊过这件事吗?”

我突然起了戒心。有一群局外人坚称班恩是无辜的。他们会把班恩的报道剪下来寄给我,但我从来没读过,一看到他的照片就直接扔进垃圾桶。记得照片里的他红发披肩,跟耶稣的发型一样,刚好搭配他容光焕发的安详脸庞。他快四十岁了。这些年来我从没去监狱探望过他。他被关在我老家堪萨斯州金纳吉镇[5]的郊外,就是当年凶案发生的地方,我去探监也方便,但我毕竟不是恋旧的人。

班恩的拥护者大多是女性:耳朵很大,牙齿很长,头发烫卷,穿着裤装,一个个抿紧了嘴,一副义正词严的坚毅模样。她们偶尔会出现在我家门口,眼神里闪动着执拗的光芒。她们说我的证词有误,说我那时候脑筋糊涂了,我才七岁,一定是受人强迫才会出卖我哥,竟然一口咬定他就是凶手。她们通常会口沫横飞,对着我吼叫,有几个甚至扇我巴掌。她们满脸通红外加歇斯底里,眼神充满轻蔑、嘲笑以及刻薄,如果她们对我好一点,也许我还会说实话。

“没有,我跟班恩没有联络。如果你们找我是为了这个,那我没有兴趣。”

“不是不是不是,不是这样的。你只要人来就好,这有点类似我们的社团聚会,你听我们发问就可以了。你真的从来不会去想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吗?”

“不会。”

“那你可能会听到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我们社团里有一些粉丝……嗯……专家,他们比警探更了解这件案子,其实这也没多难。”

“这么说你们社团里有一堆人想说服我班恩是无辜的。”

“……大概吧。不过你也可以说服他们班恩有罪。”我觉得他的口气有点过于自信。他凑近我,耸着肩,很兴奋的样子。

“我要一千美元。”

“我可以给你七百。”

我扫视室内一圈,没有说出我真正的想法。其实不管莱尔开价多少我都会收,不然我很快就得找事做了。我一点都不想工作。我没把握可以一周连上五天班。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哪怕让我连续五天下床都有困难。连续五天固定吃三餐也很不容易做到。要我每天都到办公室报到,一坐就是八个小时(一天待在外面整整八个小时!)我做不到。

“七百就七百吧。”我说。

“太好了。到时候会有很多收藏家过来,你最好多带一些纪念品……呃……多带一点你小时候的东西来卖,包你轻松就赚两千美元。有信的话就带信,内容越私人越好,接近案发日期的更好。1985年1月3号嘛。”他很熟练地说,“或是你妈的任何东西都好。大家都对你妈……很感兴趣。”

大家都对我妈很感兴趣。大家都想知道,什么样的妈妈会被亲生儿子杀死吧?

[1] 此处的堪萨斯城(Kansas City)指的是密苏里州西部的一座城市,位于密苏里州与堪萨斯州的交界处,面对堪萨斯州的堪萨斯城。——编者注

[2] 莱西·彼得森(Laci Peterson,1975—2002)在怀胎七个半月时,与儿子一起离奇失踪,其丈夫史考特被指控为凶手,电影《与杀手共枕》(The Perfect Husband:The Laci Peterson Story)即根据此真人真事改编。——编者注

[3] 杰弗里·麦唐诺(Jeffrey MacDonald,1943—)1970年谋杀怀孕中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当事人辩称凶手另有其人,检方亦因证据不足而撤销对麦唐诺的诉讼,经过漫长的调查,直至1979年才将其定罪。——编者注

[4] 莉兹·波顿(Lizzie Borden,1860—)美国马萨诸塞州人,她的父亲及继母在1892年被人以手斧砍杀,莉兹·波顿是首要嫌犯。媒体追踪报道每一场审判,此案举国哗然,后来莉兹·波顿因罪证不足而被释放,却成为民间传说当中的恶女象征。——编者注

[5] 金纳吉镇为作者虚构的美国地名。——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