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宁烨走出咖啡馆,身后传来店内服务人员的声音──
“谢谢光临。”
自动门在他身后再度阖上,连带将店里的谈话声与柔美的音乐掩去。
浓眉、长目、挺鼻、薄唇组合出一张十分俊挺、充满阳刚味的男性脸孔,但此刻,他轮廓分明的五官却微露一丝阴郁。
左颊隐隐浮著泛红的五指印痕,很显然,不久前似乎有人“不小心”将手掌挥到他脸上。
他举步要离开,一旁略嫌激动的声音窜入耳膜,他冷锐的黑眸循声睐去,瞥见一名女子在讲手机。
“你知道我在这里等你多久了吗?两个小时,结果你到现在才打电话来跟我说不过来了!”聆听著彼端传来的解释,向欢的胸口急促起伏著,“……所以为了安慰她失恋受伤的心灵,你宁愿陪她也不愿意陪我过生日?你难道不知道我今天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你说?!”
五指紧握手机贴在耳上,听著男友不豫的轻责,她的脸上是伤心多于愤怒。
“你知道这是你第几次为了别人放我鸽子吗?第三十次。”她悲哀的说出一个数字,然而男友竟责备她小心眼,她闭了闭眼,心里有了决定。
她受够了!不想再忍下去。
“对,我任性、不成熟、没有度量,又不懂得体谅,你说的都没错,既然我这么惹你厌烦,我们还是……分手吧。”
心痛的说毕,她面无表情的将手机重重砸向一旁的墙壁,然后垂下脸,拚命忍著不想让眼泪流下来。
她无法再忍受男友的温柔与体贴不独属于她,而且在成为他的女友后,她分到的温柔与体贴反而愈来愈少,与王文谦交往两年,在所有属于情人的重要节日,他不曾陪她度过。
因为那种时候,总有人需要他,一通电话便轻易把他给召了过去,让他一次又一次的对她失约,让她每每像个傻瓜一样的苦等著他,最后等到的是,他一通告知她不来了的电话。
就像今天,明明是她的生日,而且她事先就提过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他说,但他还是宁愿去陪一个失恋的女性朋友……
终究没有人在乎她,母亲死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爱她。
管宁烨瞥了眼那支被狠狠砸向墙角的手机,然后做了个自己也不明白的举动,他走过去捡起,缓步来到她面前。
向欢低垂著螓首,迷蒙的视线里出现一双黑色的皮鞋在她面前停下,一只手掌忽然伸到她面前,掌心上躺著的正是那支被她丢弃的手机。
“我不要了。”她哑著嗓说。
他浓眉微扬睨著她,性感的薄唇轻吐出一句话,“小姐,就算你不要,也不应该乱丢垃圾。”
闻言,向欢一愕,抬首迎上一双冷黑的眼眸,那眼神里似带著一丝嘲弄睨觑著她。
心在阵阵抽痛著,她没有多余的力气反驳他的话,瞥向他掌心里的手机,她只觉得这一切荒谬得好笑。
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这么任性的摔东西,结果,却有人要她别乱丢垃圾。
弯唇想笑,适才强忍住的眼泪却在此时不争气的滚落眼眶,一滴接著一滴。
管宁烨垂目望向手掌,有几滴泪滴到他的掌心,他微蹙起眉峰,似是嫌恶又似是有些错愕。
不是没看过女人哭,但这是第一次有人的眼泪直接落在他的掌心,明明是温凉的泪水,在落下来的那一刹那,竟感觉有些烫手。
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掉起眼泪,向欢慌张的用身上外套的袖子,胡乱的替他擦了擦,然后接过手机。
逼自己吞回所有的眼泪,她深吸一口气后,拨了一组电话,却懊恼的发现手机被她摔坏了,再无法拨通。
“用我的吧。”随著低沉的男嗓落下,在她面前出现了一支黑色的手机。
她默默的接过手机,拨了一组号码,接通后,木然的开口,“爸,是我,你说的那件事,我答应。”
***
向欢走向餐厅的脚步有点迟疑,虽然她答应了父亲的安排,但此刻,她忽然觉得自己的决定太草率了。
可她都亲口答应了,以父亲的个性,是不可能同意她反悔的。甩甩头,她要自己不要再多想,走进了餐厅。
“爸。”来到包厢,她一眼就见到父亲那抹霸道魁梧的身影。
“怎么这么晚才来?”向勤责备的看了她一眼。
她低头觑了眼腕表,刚好七点半,她并没有迟到,是他们早到了,但她只是垂首并没有为自己辩解。
管志彬略带病容的脸上扬起温和的笑,招呼她,“不晚不晚,我们也才刚到不久,过来坐啊。”
她安静的走过去,在父亲身边的位子坐下。
向勤指著坐在对面的年轻男子为两人做介绍,“他是宁烨,你管伯伯的儿子。宁烨,她就是我女儿向欢。”
她抬眸望去,却在看到对方面容时愣住了。
竟然是他?!昨天借她手机的那个男子。
“向小姐,你好。”管宁烨不动声色的朝她点头。在她进来包厢时,他就看见她了,他的惊讶不比她少。
“你好。”惊讶过后,她也点了点头。
“叫她向欢就好,你们都要结婚了,没必要这么生疏。”向勤扬声笑斥。
这个女婿可是他千挑百选才挑中的。他与志彬是多年朋友了,可以说看著宁烨从小长大的,他一直都很欣赏他,不论是人品或是能力,他都很出色。
四年前,宁烨学成返国,没有像一般企业第二代进入家族事业工作,而是另行集资创立一家光电公司。
四年下来,公司竟已赚进两个股本,惊人的获利成绩归功于他优异的管理能力与研发团队。
未婚的他,自然成为不少名媛的目标,他之前也曾开玩笑似的提过想将女儿嫁给他,却被他以已经有女友而婉拒了。
事实上向欢是他的私生女,她母亲是他众多情妇之一。
元配没有替他生下一儿半女,求子若渴的他在外头养了不少的情妇,但除了向欢的母亲,并没有其他人为他留下任何血脉。
他庞大的事业需要一个继承人,然而唯一的女儿不仅没遗传到他的商业头脑,平凡无奇的她对经商更是没有丝毫兴趣,对一向力求完美的他而言,这个唯一的女儿简直像是个失败品。
这让他一度十分苦恼,直到前阵子,志彬的公司发生了重大的财务危机向他求援,他于是想到了个办法。
他答应借钱给志彬,但条件是他的儿子必须娶向欢,而两人所生的前两个孩子必须姓向。
亟需金援度过难关的好友没有考虑多久,便同意了他的条件。
他不在乎女儿与宁烨之间有没有爱情,只要她能为他生下两个孙子继承他的公司,以后就算他们要离婚,他也无所谓。
“老向,他们两人第一次见面难免陌生,不如让他们年轻人自己聊聊。”管志彬温和的提议,眼带歉意的看了儿子一眼。为了挽救公司,逼迫儿子娶向欢为妻,他有说不出的内疚。
“也好。”向勤站起身,交代女儿道:“你跟宁烨慢慢聊,我跟你管伯伯先走了。”
“嗯。”向欢低头轻应了声。
两人离开后,包厢里只剩下她与管宁烨,一时之间静默下来。
管宁烨双臂环胸,唇边挂著一抹嘲讽的笑。
他昨天与女友分手,而她昨天显然也跟男友分手了,今天他们两人却坐在这里相亲,然后,一个半月后即将一起步入礼堂。
简直像出可笑荒唐的肥皂剧!
抬头觑向他,向欢迟疑的问出心里的疑惑,“昨天是巧遇,还是……刻意安排的?”
“刻意安排?”管宁烨冷嗤,“你觉得我有必要这么做吗?”
这么说是巧遇!她竟然借用他的手机,打电话给父亲,亲口答应了这门婚事。
他冷漠的眼神睐向她,“你不需要想太多,我们结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我的精子跟你的卵子结合。”
听到他这近乎无礼的话,向欢疑惑的轻拧秀眉。从他冷峻的神情,她可以感觉得出来,对于这件婚事他并不是很情愿。
“你……为什么会答应这婚事?”她忍不住问。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甚至可以说根本是陌生人,她是对男友绝望,加上来自父亲的压力,但他呢,也是被逼的吗?
“为了钱。”他自嘲的回答。“你父亲答应借给我父亲一笔周转金,条件是要我娶你,我们生下的前两个孩子必须姓向,以传承向家的香火。”向勤把话说得很清楚,只要她产下两个孩子,以后还要不要在一起都随便他们,所以他跟她只不过是向勤的生产工具而已。
向欢愣了愣,父亲并没有对她说明原由。
当初父亲要她嫁给管伯伯的儿子时,为了王文谦,她第一次断然违逆了父亲的命令,一口拒绝了,一度令父亲十分震怒,还扬言就算她不答应,绑也要将她绑进礼堂。
讽刺的是,最后她肯答应这婚事,为的还是王文谦,他伤透了她的心,现在的她,只求能将他彻底的忘记。
但她没想到父亲安排这一门婚事,目的只是为了要借用她的子宫替向家传宗接代。
真是可悲!
她神色漠然的问:“只要能生下两个孩子就好了吗?”
“应该吧,我想他的目的只是想要个继承人。”
“那我们可要好好努力了。”她扬起一个没有笑意的笑容,朝他伸出手。“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尽快将爸要的小孩生给他。”
她脸上那种仿佛一切都不在乎的冷淡神情,令管宁烨俊眸微眯,打量了她片刻后,他徐徐伸出手握住她的。
她的掌心很冷,如同她的眼神一样。
***
向欢醒来,瞥了闹钟一眼,早上七点。
自结婚以来,她总是固定在七点起床,刚开始的头一个月,还必须设定闹钟她才起得来,但第二个月开始,她的生理时钟便调整过来,不再需要设定闹钟,每天便自动在七点醒来。
她轻手轻脚的下床,尽量不去吵醒睡在一旁的丈夫。
拉开窗帘,迎进灿亮的阳光,她深吸几口新鲜的空气,对著在树梢鸣叫的麻雀露出微笑。
走进浴室梳洗后,她来到厨房,做好早餐,再煮了杯咖啡,接著从冰箱里取出鲜奶倒了三十c.c.进咖啡里,放到餐桌上。
听到脚步声,她知道丈夫下来吃早餐了。
“早。”她出声打招呼。
“早。”管宁烨在她对面落坐,吃著妻子为他做的早餐。
除了刚才的那声早安外,两人没有再交谈,直到管宁烨用完早餐,喝完那杯不加糖只加牛奶的咖啡。
“我去公司了。”他说。
“嗯,路上小心。”
他离开后,向欢开始清理桌上碗盘与整理家务。
虽然是向勤的女儿,但她并不是在向家长大,而是跟在亲生母亲身边,因此养成了做家事的习惯。婚后,搬进这里,她便辞退了管宁烨请的钟点佣人,一切自己动手。
她小的时候就知道,母亲只是父亲众多情妇里的一个,父亲对于喜欢的人,出手一向大方,但对于不再受宠的情妇,却十分吝啬。
母亲很早就失宠了,加上她这个女儿又一直不得父亲欢心,所以父亲给的生活费并不多,但若不过于挥霍,日子还是过得下去。
偏偏母亲为了博回父亲的宠爱,将钱泰半都花在打理仪容上,心思完全不在家里,家里因此总是一团乱,所以她从小就学会收拾整理。
她十九岁那年,母亲过世了,父亲也没有将她接回向家的意思,于是从那时候开始,她就一个人独自住在这与母亲生活了十几年的小公寓。
她也许不够聪颖精明,但独居这些年来,她一直将自己照顾得很好。
跟管宁烨结婚,搬进这栋房子后,她也将他的生活起居照料得很周到。
花了一个多小时打扫完,她为自己打了杯新鲜果汁,翻看著今天的早报。
浏览了几则新闻,不经意间瞥到报纸上头印的日期,她喃喃说道:“这么快,结婚已经三个月了。”
两人结婚这段日子来,向欢归结出,管宁烨不是个温柔体贴的丈夫,但也不算太差劲,他不曾对她疾言厉色过,不曾挑剔过她所做的事,若要晚归,一定事先打电话知会她一声。
刚结婚时,她不知道他喜欢吃半熟的蛋,喜欢喝只加牛奶的咖啡,她每次都将蛋煎熟,在咖啡里加入糖与奶精,但他从不曾说过半句话,总是默默将早餐吃完。
一直到一个月多前,她无意中听公公说起,这才知道他的习惯。
她思忖著她与他之间的关系究竟算什么。
他们不相爱,但却成了夫妻,为了生下后代,有了频繁而亲密的肌肤之亲。
即使没有感情,但在每一次的亲密行为里,肉体却还是能感受到高潮时所带来的愉悦,想著想著,向欢的脸颊忍不住染上一抹红彩。
听到电话声响,她收回漫游的心思,接起电话。
“喂。”话筒里传来管宁烨的嗓音。
“我有一份公文忘在二楼书房里,我待会会叫秘书过去拿,你先帮我拿下来,是一个蓝色的卷宗。”
“你不用叫秘书过来拿,我刚好有空,可以帮你送过去。”
挂上电话,向欢走向二楼的书房。
一进去,便在他的书桌上看到那只蓝色的卷宗夹。
她拿起来,走出书房,到车库开了另一部车,前往上鑫公司。
在车上时,她忽然想到一句话可以形容她和管宁烨之间的关系──亲密的陌生人,因为她与他互不交心,却夜夜同床共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