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丝同埃里克已经相好五个多月了。在八月的第一周,她接到了一个来自荷兰的朋友的电话。这个朋友是她多年前在马萨诸塞州夏令营里认识的。
“还是把实情告诉我吧。那人是谁呀?”莫尼卡问。
“他叫埃里克,在银行里工作。”
“这事有多久了?”
“噢,天哪,有好几个月了,大约半年了吧。”
“性感吗?”
“哎,还行吧。”
“他相貌怎样?”
“相貌怎样?”
“对啊,这你知道的。”
“我真的不知道。”
“你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你跟他好上了啊。”
“嗯,他……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说,他有点……他只是有点儿怪,”艾丽丝说着,自己也笑了,因为她并没有打算这样说,可“怪”这个字眼就从她嘴里滑了出来。
“怪?”莫尼卡问,“你交的男朋友一向都很正常啊,你怎么啦?”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艾丽丝以各种动作倒错症所具有的精确性,意识到“怪”这个词儿也许比其他礼貌的说法更能反映她的真实感情。埃里克在表面上并不怪:他并不认为自己是拿破仑,也不戴着浴帽睡觉;但总的说来,他的行为使艾丽丝觉得很怪,因为她根本拿不准他到底要做什么事。
我们如何对待别人,这种行为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种下意识的观念决定的,我们不知不觉中会猜想对方大概会作出怎样的反应来。我们心中会对别人的特点勾勒出一幅图画,然后以此作为指南,决定自己在同对方打交道时该说什么话,采取什么行动。这一模式是这样运行的:“假如我做或者说了x,那么他/她就会做y……”由于这一模式的内涵要丰富复杂得多,它还是能让我们作出多少带有试探性质的声明,说我们对某人有所“了解”。艾丽丝想起她曾看见过美国画家简尼·霍尔泽在广告牌上写的一条警句。它很简单,是这样的:
如果你想要
迅速发现
某人的为人
含一口牛奶
吐得他满身就行
艾丽丝当然还不至于真的向某人吐牛奶,但她有时候会自娱自乐地想象向别人进行这项试验的情景:在火车上坐在她对面正在阅读体育新闻的那个人会作出何种反应?这个政府大臣又会如何?出租车司机或者花店店员会怎么样?这一想象中的试验自然很荒唐,尽管如此,它却能够很快地揭示一个人的性格特点,是会勃然大怒呢,还是会觉得幽默或者完全受不了?艾丽丝发现,在她想象着进行这项试验时,对有些人的反应她总是具有十足的把握,而另一些人呢则使她完全摸不着头脑。
例如艾丽丝可以把握十足地声称“了解”(即可以预见)同事赞德娜的行为和性格。赞德娜三十五岁,是个会计,办公桌就在艾丽丝对面,她身穿黄色和紫红色的上装,你可以将她的行为图描摹得惟妙惟肖,其精确程度简直令人发笑。
赞德娜在本质上也许是个心理活动很复杂的人,但她听完别人的话之后的反应会如何,这一点别人一猜一个准。她惟一的话题便是别人命定比她过得好,她有责任让别人知道(每当喝咖啡休息时)她是多么失望。要是艾丽丝同她说她周末过得很愉快,赞德娜的第一反应肯定不会是“向你祝贺”,而是“我的周末怎么从来就过得不愉快呢”;假如有人得到了提升,她总会说:“他们这样做只是故意惹我生气。”如果有个英俊的男子走过她们的办公室,在一到三分钟之间(艾丽丝为了取乐,替她计算过),赞德娜肯定会发表一通言论,啰啰嗦嗦地抱怨自己的男友是多么不如别人——她的男友是个体重超常的电工,确实显得很差劲,精神正常的人都奇怪赞德娜怎么会挑中了他。甚至到楼下小吃部买一个别具特色的夹心三明治也会引出这样一番话来:“我怎么从来没有买到过这样好的夹心呢?”
没有哪个人比这位可鄙的同事更令艾丽丝讨厌的了,但是她不得不承认,同赞德娜的交流也还可以。糟糕的是,她同埃里克的关系就缺乏这一点。她不像“了解”赞德娜那样“了解”埃里克,她同他在一起时无法参照赞德娜那一套固定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在她心中,他多多少少仍然是个谜;他这人一会儿突然来阵脾气,一会儿又大方得要命,他在情感上存在着盲点,在认识上又极具洞察力。这一切,同艾丽丝熟悉的各种心理模式全然对不上号。
有时候同埃里克在一起时,她会发觉两人的谈话很有些尴尬,很不自然。“今夜我们仿佛是陌生人。”她总是说。
“是吗?”
“对啊,我觉得昨天晚上我们真的很愉快,今晚呢,仿佛刚刚才见面似的。”
“嗯,是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是吗?冰箱里还有没有意大利面条呀?”(埃里克有一种出色的本领,他能使自己显得一点没错,问题都是别人惹起来的。艾丽丝觉得自己真傻,方才竟然把这件事提了起来。埃里克高高兴兴地吃起剩下的那点卤汁面条来。)
艾丽丝也无法预料埃里克什么时候会发脾气。要是她焦虑不安,她就习惯用针织套衫的袖子掩住自己的面孔。那天坐车去汉普斯特时,她又下意识地这样做了,埃里克突然踩了刹车,朝她大声吼道:“见鬼,你别这样!”
“别怎样?”艾丽丝大吃一惊,问道。
“你的手,哦,还有套衫,”他的话夺口而出,几乎没法把他的恼怒之情说清楚。
“对不起,好,天哪,这有什么了不得的呀?”
“不为别的,我看了就是生气。”
那么,是不是就可以断定他是个脾气极坏的混蛋,为了一点小事就要乱发火呢?不,使她惊奇的是,对有些会使别人紧张不安的事情,他的反应却很平静。在公司派她去彼得伯勒访问主顾时,埃里克把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了她,谁知她在皇家十字车站打电话时把它弄丢了,要不就是被偷了。一想到得把这事告诉他,说是他的VISA卡被她在某个繁忙的车站丢了,她就忐忑不安;想到他的反应她害怕极了,最后决定作最坏的准备,她严肃地对他说:“看来我们的关系就要到此为止了。”
“什么?干吗呢?”
“因为我出了件可怕的事,简直不可原谅,我们最好还是就此一刀两断吧。等会儿我把自己的东西从卧室里拿出来,叫辆出租车,我们还是分开过一段时间,然后也许会……”
“你这是怎么回事?你在说什么呀?出了什么事了?”
“噢,糟透了,”艾丽丝说,咬了咬自己的嘴唇。
“什么事呀?”
“我不能告诉你。”
“你一定得告诉我才行。”
“我不能。”
“别犯傻了,什么事呀?”
“我把你的信用卡丢掉了。”
“就是这件事吗?天哪,你真把我给吓坏了。”
“你是说你并不在乎?”
“不在乎,没有关系,只要打个电话到发卡的银行,他们会把原卡作废,到星期一再寄一张新卡给我的,再简单也不过。艾丽丝,别这么愁眉苦脸的,没关系,真的,我不骗你,丢了一张旧信用卡有什么要紧?你没有丢掉什么更值钱的东西,这就很好。喂,这事就别再提了,根本不值得为它多费口舌。”
埃里克的行为难以捉摸,这无法满足艾丽丝的需求,她总希望能有确切的把握,她不断勾画他的性格,但是由于他脾气善变而不得不重加修改。她愿意并且尽力对这种混乱状态作出最好的解释来,这证明她是爱他的。要是他动不动就发怒,那只是因为他工作压力太大;要是他沉默寡言,那只是因为他累了或者饿了。她一度对埃里克下的定义是“这个人对自己的善良大吃一惊,从而感到屈服投降的危险,他只好乱发脾气,以冲淡这种印象”。在他又一次无缘无故地发火时,她告诫自己:“别把这看成是针对你的,他这个人本性善良,但出于某种不清楚的精神创伤,他会生别人的气,其实他是对自己不满。”
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把他同别人在情感上缺乏沟通归结为“羞怯”这一心理状态。对他做爱后的生硬态度,或者打电话时突然把话筒挂掉都归结到这一点上去。除此之外她还有这种想法:他很有英国人的脾气——这类内涵并不清楚的概念来自对民族特性的通俗看法,据说英国人喜欢把蔬菜煮得烂熟,不喜欢谈论自己的感情。尤其在她与他父母一起板着脸一声不响地吃过一顿饭后,她更形成另一种看法:“他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无怪会这样。”
因此,艾丽丝将他说话不多以及其他一些令她心烦的行为归结为三个含蓄的标题:
(1)羞怯
(2)英国人的脾气
(3)父母的影响。
可是,她刚刚对他的这些性格稍有习惯,他们到伦敦郊外一个朋友家度周末时,埃里克却又表现出绝然不同的一面:他和朋友在一起时十分健谈,性情温和,体贴人,显然没有英国人的脾气。看来,得从其他方面对他的寡言少语作出解释:
(1)工作压力太大
(2)生活在城市里
(3)(更令她忧虑的)他内心很热情,但她没法让他表现出来。
仿佛埃里克有一种免疫力,使你既无法全心全意爱他,又无法全心全意恨他。他能敏锐地感到艾丽丝会在什么时候对他们关系的实质寻根问底,但在别的时候对她的感情却毫不关心。他这样做很可能是故意为之,有时候他会好几天不理睬她,使他们的关系处在岌岌可危的境地,只是在她准备同他摊牌之前,才忙不迭打招呼修复关系。
她不得不承认,对这个心爱的男友,她了解得真是太少了,他的一举一动对她仍然是个谜。埃里克仍然像他们第一次共度良宵那天夜里一样令人不解。在他们初次相逢时,她似乎对他已经有所“了解”,如今,她却没法这样说了。他仿佛是一件远观时相当完整的物体,走近一看,却有千万道裂痕。她心中暗自纳闷,这么多显然无法相容的东西如何共存在一起,再不大想去费力解读这一无法预见的特性,这种不稳定的性格;你得不断地对它加以探询,进行解释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