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付周围的环境,以及探究与自己有关的不同事物所引发的不同感觉,人有了最初的自然活动。可以说,这种自然活动就是一门实验物理学,其目的是为了维持生存。在儿童时期,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熟悉自己与周围各种事物的关系。
事物首先经过我们的感官,才能进入我们的头脑。所以,我们对事物的最初理解都是感性的,只有以感性为基础,我们才能构建起理性的大厦。
我们的第一个哲学老师是自己的手脚和眼睛。如果用书本来代替实践,那我们学到的会是别人的推理结果,而自己永远也拥有不了推理的能力。
从事一门职业之前,我们首先有从事这门职业的工具,这些工具必须是经久耐用的,这样才能保证我们顺利工作。
所以说,在学习如何思考之前,我们首先应该有强壮的身体。我们的四肢、感觉以及各种器官都是我们挖掘智慧的工具,为更好地使用这些工具,我们就需要去锻炼它们。人的理性是建立在身体的基础之上的,只有拥有健康的体魄,才能建立健全的理性。
在所有的官能中,最先发展起来的是感官,可最容易被忽略的也是感官。我们训练感官的目的不是为了使用它,而是通过它形成正确的判断力。
训练感官指的是学会感受周围的事物。怎样去摸,怎样去看,怎样去听,这些能力看似简单,可如果不学习的话,我们不一定能做对。
有一些身体运动,诸如游泳、跑步、抽陀螺、丢石头等,它们对我们的胳膊和腿都有好处。虽然它们能锻炼我们的身体,却对提升我们的判断力没有多大作用。
除了胳膊和腿之外,我们就没有其他的器官了吗?我们的眼睛和耳朵难道对四肢的活动没有帮助吗?因此,除了身体之外,我们也要锻炼对身体有指导作用的各种感官,将各种感官都充分利用起来,并且用一种感官所带来的印象去印证另一种感官所带来的印象。
我们要学会并习惯于测量、承重、计算和对比。在使用自己的力气之前,先要估算一下阻力;在动手做某件事情之前,要先估计可能会产生的效果,然后再拟订行动方案。
对于自己的体力,既不要频繁地使用,也不要很久都不用。我们要养成事先估算效果的习惯,并且在实践中根据已有经验对错误加以纠正。只要能做到这一点,我们的智力会随着活动量的增大而增加。
触觉我们对各种官能的使用频率并不是平均的。醒着的时候,我们的触觉十分活跃,几乎遍布我们身体的每一寸皮肤。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们,让我们抵御那些可能对我们造成伤害的外部刺激。
触觉给我们带来了最初的人生体验,并且这种官能几乎不用经过训练。
众所周知,盲人的触觉比正常人要敏锐得多,这是由于他们丧失了视觉这种官能,所以只能用另一种官能来弥补,即用触觉来感知我们用眼睛感知到的事物。
我们可以练习走夜路或者在黑暗中拿取物件、感知环境等。也就是说,盲人做任何事情都是在黑暗中,只要我们用这种方式锻炼自己,就可以提高辨别事物的能力。
可以说,我们有一半的人生都是瞎的,而真正的瞎子不会受到黑暗的影响,而我们在夜晚却是寸步难行。
有人说,我们可以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说点灯。可是,你能保证你的手边随时都有灯可以用吗?换作是我,我宁愿让爱弥儿的手上长对眼睛,也不愿让他去买什么蜡烛。
假如有一天夜晚,你被独自关在一间屋子里,这时候,你可以拍两下手,通过回声来判断屋子的大小以及你是站在屋子的中间还是角落里。你可以站在原地转一个圈,感受一下风是从那个方向出来的,以此来判断门口的位置。
与此相类似的只能在黑夜里获得的经验还有很多,而在白天,我们的眼睛虽然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但同时也分散了我们的注意力。所以,就算我们用心去搜集,还是会将很多经验遗漏。
害怕黑夜是一种天性,不光是人,动物也是如此,所以我建议大家多从事一些夜间的活动。我曾经见过一些辩论家、哲学家和军人,他们在白天的时候是那么受人瞩目,可到了晚上,就变得跟个妇人一样,树叶掉到地上的声音都会让他们浑身颤抖。
有人说,这种对黑暗的恐惧源于小的时候保姆给我们讲的故事,这种说法实在太荒谬了。恐惧感是由自然原因导致的,这个原因也是聋子和普通人产生迷信的根源:对未知事物及其变化的不了解。
平时我们习惯了远距离观察事物,并且会对事物的影响做出预想,可在黑夜里,我们什么也看不见,就算待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也生怕被周围的什么东西伤害。要想对抗这种恐惧,我们就得保持理性的头脑,可在本能的作用下,我们根本就冷静不了。
既然找到了症结所在,我们就要对症下药。所有的恐惧都是我们的头脑想象出来的,而对抗想象的最好方式就是习惯。讲多少大道理都是没有用的,唯一的办法就是经常去适应黑暗,多么深刻的哲学理论都不如实践的效果来得快。
那些建筑工人无论站得多高都不会觉得头晕。同样,习惯了黑暗的人也就不会再害怕黑暗。
在所有的感官中,我们最常用到的就是触觉,但仅凭触觉做出的判断往往是片面的或者不准确的。
在我们运用触觉的时候往往伴随着视觉,因为目光到达物体的速度要比手到达物体的速度快得多,所以多数情况下,只要我们看到了某个东西就可以做出判断。
换个角度来说,依靠触觉的判断又是相当可靠的,毕竟我们能触摸到的东西是有限的。此外,当其他感官发生偏差的时候,也可以用触觉来弥补。触觉甚至可以代替听觉,因为发音体在发声的同时会产生振动。
比如说,我们无须用眼去看、用耳去听,只要把手放在小提琴的琴弦上就可以判断出它的音高以及发音的部位是高音弦还是低音弦。
人的感官能力有高低之分,并且是可以训练出来的,我敢说,只要我们勤加练习,我们的手指早晚会具备听曲子的能力。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们就可以同聋子交流音乐了。
视觉在所有的感官中,视觉是被运用最频繁的一个,同时也是可靠性最低的一个。由于视觉可以延伸到很远的地方,产生作用的范围太广、速度太快,所以当其发生偏差的时候,很难用其他的感官去弥补。
在训练视觉的时候,我们要采取特殊的办法:不要因为简单就忽略它,而是要将视觉训练和其他感官的训练结合起来。比如,可以用触觉的稳定来弥补视觉的轻率,这样依靠视觉判断的准确性就大大提高了。
当我们目测事物的高度、长度、深度或者距离时,往往会出现很大的偏差,其原因不是视觉本身存在缺陷,而是我们运用视觉的熟练程度不够。
换作那些工程师、测量师、建筑师或者画家,只要看一眼,他们就能给出一个相当准确的数字,特别是在空间的目测上,他们的眼力更加厉害。出于职业需要,他们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起了丰富的经验。
我们可以采取各种办法来引发孩子对测量和估算的兴趣。
面前有一棵结满果实的樱桃树,可树太高了,我们根本就摘不到果实,从仓库里拿把梯子过来能够着吗?一条小溪挡住了我们的路,可小溪太宽了,我们根本就迈不过去,从院子里拿块木板搭在上面能过去吗?
要用多长的钓鱼线才能从窗户里钓到沟壕里的鱼?如果新房子只有25平方米,那我们会不会住得很挤?我们饥饿难耐的时候,有两个村庄可以去吃饭,哪个离我们更近?
如此这些。
在所有的感官中,视觉同心灵判断的关系是最紧密的,所以我们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培养观察的能力。只有经常把视觉和触觉进行对比,视觉才能正确把握事物的形状和距离之间的关系。
如果脱离了触觉,没有了运动,仅凭一双眼睛不可能把握空间的样子,就算是世界是最敏的眼睛都不行。只有通过行走、触摸、测量或计算事物的尺寸,我们才能学会目测和估算。
不过,这样做有一个缺陷,如果我们长期采用这样的方法,就会对这些工具产生依赖心理,从而让感官变得越来越迟钝。
我让爱弥儿先目测或估算,然后再给他工具让他去测量,以此验证自己的判断。经过这样的训练,他的视觉判断力会越来越强。
我们的身高、一步的距离以及手臂的长度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进行估算时的参照。估算房屋有多高的时候,孩子可以参照他们的老师的身高;估算钟楼有多高的时候,孩子可以参照房屋的高度;估算一条路有多长的时候,孩子可以参照自己的脚步。
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些方法教给他们,等他们真正去做的时候,我们就不要再插手了。
要想对事物的大小和广延有一个准确的判断,我们必须了解它们的形状,并用语言将之描述出来。这就要求我们熟悉配景的法则,否则的话,我们很难根据事物的形状判断出距离的远近。
模仿是孩子的天性,看到什么都想画出来。我当然不反对让爱弥儿学习这门艺术,但我不是为了让他掌握画画的技巧,而是为了培养他敏锐的观察力和手指的灵巧度。
所以,我不会给他选择一位只会用仿真品来教学的老师,我希望他的老师是大自然,而他的模特就是他所能看到的一切。
我会让他画眼前的事物而不是临摹纸上的图画,我会让他坐在房子面前画房子,坐在大树面前画大树,坐在人面前画人,这样他可以变得越来越细心,从而养成善于观察事物的习惯。
除非他已经把某个事物的样子牢记在大脑中了,否则的话,我不会让他凭记忆去画画。他对事物的印象很有可能产生偏差,画出来的东西稀奇古怪,完全扭曲了其真实的样子,这样的话,他永远不可能拥有比例的观念和审美的能力。
我知道,这样的教育方法的结果可能是,他练习了很长一段时间,却还是什么东西都画不好,他的水平离一个真正的画家还很远,线条一点儿也不流畅,轮廓一点儿也不清晰,也没有鉴赏作品的能力。
可这并不代表这样做没有用,你会渐渐地发现,他观察事物的时候越来越仔细,手指变得越来越灵巧,而且能够把握各种动植物以及各种天然物品的大小以及比例,构图的技巧也越来越成熟,这些都是他积累起来的宝贵经验。
这就是我的目的,我不要求他能把什么东西都准确地画出来,只要他下次见到的时候能认出来这是什么东西就可以了。
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孩子们还没有学习几何这门学科的能力,可学校非要开这门课程。孩子们的思维方式和成人是不同的,几何锻炼的是人的推理能力,可孩子们只有观察能力,那些老师完全把这一点忽略了。
为了证明某个定理,这就要求我们用已知的定理或结论以及各种逻辑关系去推理,这样复杂的一个过程,就算是最严谨的推理家,如果他的想象力不够的话,也都没办法完成。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老师教给孩子的不是如何去推理,而是推理得出的结论,这样的教育对孩子有什么意义呢?充其量也就是训练了一下孩子的记忆力罢了。
老师只要画一些图形,然后把它们放在一起,或排列或叠加,然后让孩子去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可以了。你不用给他们讲什么定义或者推理,只要进行仔细观察,他们就会掌握几何的基本知识了。
在爱弥儿学习几何的时候,我不会教他,而是由他来教我。我会让他主动去发现那些关系,然后我去寻找那些关系,但我在寻找的过程中会引导他如何发现那些关系。
比如说,我不会用圆规去教爱弥儿画圆周,而是找来一根线,把线的一头固定在一个轴上,另一头绑上一支铅笔,然后转一个圈。
画好之后,我会把那些半径加以对比。爱弥儿发现了问题,他就嘲笑我说,如果把线抻直的话,画出来的半径就会是相等的了。
再比如说,我要画一个60°的角,然后以这个角的顶点为圆心画一个圆。这时候,我发现角的两条边之间的圆弧占整个圆周的1/6。
之后,我又以这个角的顶点为圆心画了一个更大的圆,经过测量我发现这个角的两条边截取的弧线还是占这个大圆的1/6。
接着,我又重复上面的动作,在大圆的外面又画了一个圆,结果还是一样的。当我准备画第四个同心圆的时候,爱弥儿按捺不住了,他惊喜地对我说,如果总以这个点为中心画圆的话,这个角所截取的弧形总占整个圆的1/6。
这样,爱弥儿就学会怎样用量角器了。
通常情况下,人们总是强调几何证明,而忽视了作图的重要性。我的做法恰恰相反,我非常注重培养孩子作图的能力。线条一定要流畅,直线就要笔直,弧线就要平滑。
我会利用不同图形的不同特点来验证孩子画出来的图形是不是规范的。
比如说,我会沿着某条直径把一个圆折起来,或者沿着某条对角线把一个正方形折起来,如果两部分恰好重合的话,就说明这个图形是规范的。当然,还有平行四边形,都可以采用这样的方法来验证其对称性。
对于我的学生来说,只要学会了如何使用尺子或者圆规画出精巧的图形来就够了,这就是我所要求的他们掌握的全部几何知识。
听觉以上关于触觉和视觉的训练方法也适用于听觉的训练。我想,把听觉和视觉进行对比的话应该能收到很好的论证效果,就好像我之前把触觉和视觉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一样。
同一件事情或者同一个物体可以对不同的感官发生作用,只是被感官接收的时间有先有后。
比如说,我们看见大炮口冒出火光,这时候我们还来得及躲避,可等到爆炸声传来的时候就来不及了,因为炮弹已经到了我们面前。又比如说,我们可以根据闪电和雷声之间的间隔时间来判断它与我们之间的距离。
孩子的这些经验都应该来自实践以及对原有经验的推理,如果是道听途说或者老师告诉他们的,我宁愿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与视觉不同的是,听觉有一个与之相配合的器官,那就是发声器官。在训练听觉的时候,我们可以把主动器官和被动器官结合起来,这样效果会好些。
人的声音有3种类型:说话、唱歌和传情。其中,最后一种类型可以赋予前两种类型以感情,让其变得更加动听。孩子身上也同时具备这3种类型,只是他们不能将之综合运用。
完美的音乐可以很好地呈现这3种类型,可孩子还不具备欣赏音乐的能力。他们的歌声里没有激情,就好像他们说话的语调里也不带感情一样。爱弥儿说话的声音很平淡,没有起伏,这是因为他的激情还没有被引爆出来。
所以,我不主张让孩子去背诵那些或悲或喜的台词,或者去学习一些辩论的技巧。他们不可能将那些都不懂的事情讲述得绘声绘色,更不可能将那些都没经历过的情感演绎得真挚动人。
从孩子刚一开始学说话,我们就应该教他语调要平缓而有重音,发音要清晰而不做作。同时,要敢于大声说话,保证别人能听清楚他在说什么。唱歌的时候也是如此,语调要平稳而柔和,发音要清晰而洪亮,耳朵要能把握节奏和韵律。
如果孩子能做到这些就足够了,教他更多的东西也是无用的。
由于年龄还小,孩子不适合唱拟声音乐或舞台音乐。我甚至主张不要让孩子唱歌词,如果唱的话,尽量让他唱一些符合他的年龄以及理解水平的歌词。
有人认为,我不教孩子识字,也不教孩子识谱。他们说得对,我不希望孩子把时间和精力都花在那些死板的符号上。
这的确很困难,因为孩子不识谱也会唱歌,就好像他们不识字也会说话一样。可唱歌和说话是不同的,前者表达的是别人的思想,而后者表达的却是自己的意愿,所以识谱是必要的。
因为听觉和视觉有互通之处,所以可以用听代替看。用耳朵去听比用眼睛去看更容易,而且能更快学会唱歌。除了学会唱歌,还要学会谱曲,这样才能称得上是一个精通音乐的人。
首先,你要先教孩子写出通顺流畅、朗朗上口的句子,然后给这些句子配上合适的调子,最后选择恰当的音韵和休止,用音符标出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可以了。
需要强调的是,谱出来的调子千万不能不伦不类,或者包含着悲观消极的情绪。好的曲子应该简单朴实,并且标注出了低音,很适合边听边唱。在训练嗓子和耳朵的时候,最好和着大键琴唱,这样的效果会好些。
味觉在所有的感官中,味觉的影响是最大的。有好多东西,在我们听到、看到或者触摸到它之后,往往没什么感觉。但是,我还没有听说过有一样东西,在我们尝到了它的味道之后还可以若无其事地从它身边经过。
此外,味觉是一种涉及肉体或物质的活动,其中几乎不掺杂任何想象的成分,或者说,其掺杂的想象的成分是所有感官中最少的。因为想象是一种主观活动,所以其他感官很容易受到主观意志的左右。
有人说,味觉不如其他感官重要,而且口腹之欲也不是什么高尚的行为。我认为恰恰相反,在孩子的教育中,味觉的作用是很大的。
食欲比虚荣无害,而且吃东西是人的一种自然欲求,由人的感官决定,而虚荣则是社会的产物,与人类的种种陋习相关。
贪吃是孩子最自然也是最大的欲求,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其他的欲求就会越来越多,从而盖过对食物的欲望。伴随着这些新的欲望而出现的是越来越强的虚荣心,而且终有一天,虚荣心会把他所有的情感都侵蚀。
然而,这个动机太过低级,我不希望人们胡乱利用它,更不希望用美味的事物去奖励正确的行为。自由嬉戏和玩耍是孩子的天性,我们可以用一些物质的东西去弥补孩子由于运动所耗费的体力。
比如说,马召尔卡岛上有一个小男孩,他看到树上挂着一只篮子,于是他就用弹弓把那只篮子射了下来,难道我们不应该给他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餐来弥补他失去的力气吗?但这顿丰盛的早餐只是对他耗损的体力的弥补,而不是对他的行为的奖励。
我在石头上放了一块点心,但这绝不是对爱弥儿跑得最快的奖励,但是我要让他知道,要想获得那块点心,他必须比别人先跑到那块石头那里。
不要限制孩子的饮食,只要他们不挑食,想吃多少就让他们吃多少,想怎样玩就让他们怎样玩。不用担心他们会吃太多,也不用担心他们会消化不良。
相反,如果他们经常吃不饱饭,而且也有办法逃避你的管束,那他们就会自己去寻找食物,而且暴饮暴食,直到吃得走不动路了为止。
有些人之所以会没有节制地吃东西,是因为他们违背了自然法则。在乡下,农民家里放菜的橱子和放水果的箱子都是敞开的,但很少有孩子或者大人患上消化不良。
嗅觉嗅觉和味觉的关系就像视觉和触觉的关系一样。嗅觉在味觉之前,它先对东西做出一个大致的判断,然后我们再根据这个判断做出趋向或者逃避这个东西的行为。
据说,野蛮人的嗅觉机制和我们是不一样的,他们觉得好闻的或许我们会觉得很刺鼻。我相信这是真的。气味对人的感官的刺激是很小的,与其说它触动的是我们的感官,不如说它触动的是我们的想象力。
那些我们通常认为的由嗅觉引发的身体的反应其实是由我们的想象力引起的。可以说,所有的气味触发的都仅仅是我们的想象力而已。
我们不应当过多地刺激孩子的嗅觉,因为孩子还没有太多的欲念,想象力也没有被激发出来,不容易受到外界情绪的感染。而且,孩子也没有凭借对一种感官的印象去预测对另一种感官的印象的能力。
这一点毋庸置疑,孩子的嗅觉很迟钝,甚至可以说没有。这并不是说孩子的嗅觉器官发育得不完全,而是因为他们头脑中的观念还太少,不会因为闻到了某种气味就引发关于快乐或者痛苦的诸多联想。
我想,如果我们像训练猎狗辨别猎物那样去训练孩子辨别事物的能力,那孩子的嗅觉肯定会变得非常灵敏。但是,除非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明白嗅觉和味觉的关系,否则的话,我觉得这样的训练没有丝毫意义。
第六感觉我称第六感觉为通感,它是在各种感官的配合下形成的,通过综合事物的种种外形做出对其性质的判断。所以,第六感觉不是由单独一个感官产生的,它源于我们的大脑。
有时候,我们又称这种感觉为“知觉”或者“观念”。我们可以以这些观念的多寡来判断一个人知识面的广度,或者以这些观念的清晰度和精密性来判断一个人思想的正确性。所谓人的理性,就是一门将这些观念进行对比的艺术。
几种感觉的组合就形成了简单的观念,我称之为“感性的理解”或“儿童的理解”;几种观念的组合就形成了复杂的观念,我称之为“理性的理解”或“成人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