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灵感、幸福
爱情是体现人的个性奥秘的最重要方面,同时它又完成重要的社会职能。首先,在个人自由这种每个人都直接体验到的各方面的综合中,爱情有很大作用。
政治自由(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是社会自由)是爱情可能实现的条件。压制个性的社会制度总是或多或少地歪曲亲昵关系的内容。自由必不可免地需要各种有利于的感情交往的良好气氛。在以政治利益至上的年代里,作为皇室的男男女女们是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爱情的。两性关系美的高级形式是爱情,爱情的结晶是婚姻。
然而在人类历史上,婚姻常常是政治需要的手段。最富有戏剧性的是罗马皇帝马克西米连的联姻活动。马克西米连为皇子时,勃艮第公爵查理为了换取一个国王封号,主动提出把女儿玛丽嫁给马克西米连,联姻没有成功。四年后查理死去,新继位的玛丽为对抗法国入侵,再次要求与马克西米连成婚。马克西米连飞速前往成婚,目的是借婚姻把尼德兰纳入罗马帝国版图。1482年,尼德兰叛乱,法国乘机逼进,为了向法国妥协,马克西米连把年仅四岁的女儿玛格丽特嫁给法国王太子查理。1488年,马克西米连为了控制布列塔尼,便主动与布列塔尼新继位的女公爵安妮订婚,因自己不能分身,就派代表前往举行结婚仪式。但这时法王查理为了争夺布列塔尼,抢先娶了安妮,把十岁的玛格丽特退还给马克西米连。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许多,在政治需要面前,个人的爱情自由被扼杀,这是封建社会的一大特点。在多数情况下,政治对情爱的干预其作用是负面的,政治交易的成功,几乎总伴随着爱情的悲剧。
我们早就听腻了男女平等的口号,但是,在情侣的相互关系中,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呢?是否存在表达自由意见的条件呢?换句话说,已经产生的爱情在两人的亲密交往中是有利于达到双方的平等,还是一方盛气凌人、高于另一方呢?对这个问题的各种回答常常是十分有趣的。
屠格涅夫的《乡居一月》中,拉基金宣称:“爱情里是不存在平等的。只有老爷和奴隶,所以诗人说爱情是锁链,这话是很有道理。您等着瞧吧!您大概会看到,这双温柔的小手多么会折磨人,它们是多么含情脉脉地把一颗心撕得粉碎……您会看到,拜倒石榴裙下是什么滋味……这种奴隶地位是多么丢人,多么恼人。”
在《烟》里,波图金也说了类似的话:“男子软弱,女子有力,机缘更有无穷威力。安于淡泊的生活是困难的……这里有美貌和同情,这里有温暖和光明,——怎么抗拒得了呢?你就像婴儿扑向保姆一样奔过去……反正兔不了要落入什么人的手心就是了。”这种奴役是不可免的,就像铁屑投向磁石一样不可抗拒。直到有朝一日,“死亡来解脱我们”。
既然女子像是一块磁石,而男子像是铁屑,那男子就不可没有自由的权利了。两人之间的平等只是徒具虚名,因为女子的随心所欲压制了男子的自由。但是男女之间的位置相反的情况更为普遍。男子在历史上一直在压制女子的自由。在传统的一夫一妻制旧式家庭中这确是常有的事。这种不平等,由于正在产生的真正深厚的爱情而逐渐消灭,而推动互爱双方的自由。在交往过程中,亲昵感情越是深厚,平等的趋势就表现得越明显。
爱情容不得压迫,容不得颐指气使和发号施令。罗素说过:“爱情只有当它是自由自在时,才会叶茂花繁。认为爱情是某种义务的思想只能置爱情于死地。只消一句话:你应当爱某个人,就足以使你对这个人恨之入骨。”
爱情关系是最亲密的,双方都得承担责任的“两人联盟”。其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承诺,恪守承诺可能束缚他们的自由。但是男女双方的感受还是亲密无间的,双方完满的融合在一起以至难分彼此,就使这种遵从和承诺具有了另一种性质。由于兴趣和愿望一致,调整行动的做法就不再像是从外部硬性注入的那样,而在很大程度上给予人更大的自由,达成默契和一致。相互承担的责任往往变成对行动的自由选择,换句话说,“我要”同时也意味着“她要”,反过来也是一样,“她要”也就是“我要”。这样一来,责任转化为自由的表达。在共同的生活中,男女共同协调自己的行为,达到共同的生活目标,而没有驱使的感觉。
当然,爱情绝不是相互关系中单纯的安逸恬静,绝不是表现价值体系的完全契合。在某些场合中,一方的想法并不符合另一方的意愿。个性的差异是很自然的。但是只要存在爱情,那么在共同生活的主要问题上,双方的愿望还是可以达成一致或者相近的。“我要”同“她要”越是矛盾冲突,爱情就越是退化。相互承担的责任就开始转化为对个性自由的压制。这就是彼此的爱情逐渐熄灭的过程。相互关系的自由具有了强制的性质。对个人本性的限制和压抑使爱情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
男女在爱情上的自由,就是每个人都按照心灵的意愿、思考、情感、直觉和评价自己挑选自己喜欢的爱情对象,而不受任何外部私利的限制。各人按照对自己对责任的认识,决定自己爱情的强度和持久程度。如果男女双方都尊重彼此的自由,爱情就可以长期是幸福的,并得到不断的延续。因为正是这种在一致范围内的相对自由能够促进感情并使它日益丰富。在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小说《怎么办》中,罗普霍夫对薇拉·巴甫洛夫娜说:“爱一个人就是希望他幸福。可是没有自由便没有幸福。你不愿束缚我,我也不愿束缚你。如果你因为我而受到束缚,你就会使我感到痛苦。”
爱情帮助人们明智地利用自由的可能空间。因此,爱情有助于丰富人的精神面貌。在人与人相互关系的复杂的网中,社会自由的发展有一定作用。社会自由的范围历史地表明实现爱情自由的有限性。山道尔·裴多菲曾经用诗句表达了人的这两种特征的价值次序。
我要的只是——
爱情和自由。
我愿意用生命
去换取爱情,
而为了自由
爱情又何足惜。
昔日的许多伟大思想家都指出过爱情在人的生活中的巨大作用。爱情能加深一个人对世界的感受,全面刺激他的生命力。因此,爱情能使男子和女子精力旺盛,精神焕发。
文艺复兴时代的先驱但丁热情洋溢地写道,爱情是“与阳光同在的上天的光芒”,它“照亮了人的理性”。爱情启迪思想、为社会的精神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彼特拉克在《歌集》里说,真正的爱情是一股神秘的力量,它使人上升到“光明的峰顶”。
卢梭认为,情人的智慧变得“更加敏锐”。爱情是“吞噬一切的火焰,它使其余的感情燃烧起熊熊大火……给它们注入新的力量……所以人们才说,爱情创造了英雄”。
傅立叶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断言爱情具有生产的功能,只是力量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他把人类的这种强大力量包括在未来合理的社会制度中,具体到经济生活中。他说:“爱情在文明制度下是动乱、懒惰和耗费的萌芽,而在和谐的制度下则成为创造收入和生产奇迹的源泉。”
人们曾经一再指出过爱情同劳动的完善和加速之间的联系。凡·高有一句格言:“会爱的人才会生活,会生活的人才会工作。”爱情使一个人的体力和精神力量更加振奋,使他准备有所作为,使他集聚起生活的勇气。
爱情作为本能的体现,能加强机体生活的紧张程度。爱情可以促使运动着的身体保持平衡。爱情同一个人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的其他方面联系在一起,能够提高机体的生命力和主动性。
这种有利的生理基础决定了心理的某种状态。沉浸在幸福而深厚的爱情中,人是不知道什么是抑郁、寂寞、冷淡的。在情侣的思想里只有欢乐的激动和一种特殊的轻快感,他们仿佛体验到一种内心的净化、“灵魂的升华”。这种心境使人的各种力量都得以充分发挥出来。
爱情从内部推动人的各种力量去最地克服困难。在布鲁诺的喜剧《教士》中,玛尔塔说:“爱情足以使任何沉重的劳动都变得不仅轻松,而且愉快。”
另一方面,在心理上也必然出现一些特殊的趋势。一个正在热恋中的人总是有强烈的愿望,去把某种不同凡响的事情做得很成功,或做到了某种其他人做不到的事情,以求赢得爱情对象的青睐,得到他,使自己配得上他。女子希望自己更漂亮、更性感,更温柔,男子则希望自己更英勇、更机智、更有创见,更有幽默感。
个人在爱情的基础上自我发展的冲动自然而然地表现为灵感。文艺作品中描绘过精神从内部积极活动的这种形式。灵感是意识内在的亢奋状态,是意识进行创造和克服困难的一种志向。灵感的到来是困苦的,是人长期思考问题的结晶,是人内在积极性所产生的。灵感的作用是进步的,因为,它首先发动一个人的体力和精神力量,从而提高他的活动效果;另外,它还能使这种活动变得愉快而富于感情。
灵感并不总是来自同一个社会领域。提到他,我们主要是认为是诗歌、文学的范围,其实它可以在政治生活、劳动功绩、道德、科学等领域都存在。由爱情激发的灵感有巨大的行动力。灵感可以说是一个人日积月累修养的产物,它是一股深厚的感情力量,仿佛能从根本上改造人的精神和身体。而灵感的促进剂却是那让人期待的爱情。女人是美的源泉,给男人以生活的芳香,给男人以智慧的火花。或许正是这个原因,那些哲人、智者、艺术家,如歌德、海明威、罗丹、毕加索……在他们短暂的或漫长的一生中多次更换情侣,每次更换一个女人,他们就为人类献上一部作品。在艺术中,他们寻找女人和爱情;在爱情中,他们寻找艺术的灵性。他们寻找的不是这个女人、那个女人,而是抽象的女人,他们的女人就是他们的心灵,而他们的心灵又宽阔得似乎能包容下所有的女人。道德败坏!我们不能这样斥责他们,除了满身心的伤痕,还有作品。他们真的没有得到多少欢乐,为爱情或者为艺术,他们用了一生去寻找,谁也说不清楚他们找到了没有。但有一点是清楚的,他们至死离不开女人。
莎士比亚的喜剧《爱的徒劳》中说,爱情“使每一个器官发挥出双倍的效能”。爱情蕴含的力量大得出奇。“它使眼睛增加一重明亮,恋人眼中的光芒可以使猛鹰眩目;恋人的耳朵听得出最微细的声音,任何鬼祟的奸谋都逃不过他的知觉,恋人的感觉比戴壳蜗牛的触角还要微妙灵敏;恋人的舌头使善于辨味的巴克科斯希腊神话中的酒神。显得迟钝;……爱情像斯芬克斯一般狡狯;像那以阿波罗的金发为弦的天琴一般和谐悦耳;当爱情发言的时候,就像诸神的合唱,使整个的天界陶醉于仙乐之中。”
巴尔扎克在《高老头》里写道,爱情给凄楚的眼睛注入生命,给苍白的面颊抹上红润。当巴黎女人“真正倾心相爱时,她们就超越自己的猥琐品格而变得心灵崇高”。
爱情是艺术家灵感的源泉。由于爱情迷人的魔力的影响,各种艺术形式的优美和神奇才得以产生了。人类几千年的历史都让人信服这一点。
爱情的能量,有时还是一种催化剂,给人思维的活力,给人创新的灵感。古今中外,许多男人都是因对女人的爱才成为某某“家”的。普希金的《给凯思》,是1819年在彼得堡遇见一位叫凯思的美丽女郎,一见钟情触发灵感而写成;裴多菲的《小树颤抖着》等为数可观的动人诗篇,是在1664年秋诗人热恋尤丽时而写的献诗;舒曼与女钢琴家克拉拉相爱时,写出的《c大调幻想曲》可以说是他用音符对她发出的心灵的呼唤。他说:“爱情的火花使我的创作热情愈燃愈旺。”莫扎特由于爱情的鼓舞,写出《费加罗的婚礼》、《唐璜》、《魔笛》等一系列伟大作品。他对恋人说:“我所以能很快写出这些作品,一半功劳是属于你的。”相反,爱情的失去或中断,有时则会摧毁一个男人的精神世界。舒伯特因爱情而获得了不竭的创作灵感,但爱情的失去又使他陷入了极度的忧伤和失望之中,30岁便在无数的生活磨难和疾病的摧残中死去……无数的事例都说明了爱对灵感的激发力量。
奥维德说,爱情不是浪荡的“游手好闲”。他在《爱情的悲歌》里写道:“如果你不愿意做一个无所事事的懒汉,你就去爱吧。”古罗马诗人图克西安十分了解爱情善良的力量:“歌曲产生爱情,而爱情也产生歌曲。”
文艺复兴时代的艺术尤其鲜明地表现了爱情的鼓舞力量。爱的激情不断推动着诗人、画家、建筑师和音乐家的创新。爱的光辉照亮了彼特拉克和薄伽丘、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歌德和席勒、拜伦和雪莱、司汤达和巴尔扎克、普希金和莱蒙托夫以及许多其他诗人的审美视野。
在文艺杰作的内部气氛上,幸福的爱情借助创作者的灵感也有很强的反映。幸福的爱情通过心理的概括使这些作品的感情是充满生机的,对世界的看法是乐观无畏的,它驱散了忧闷不乐和悲观失望的心情。
在科学中爱情也是一支鼓舞的力量。要考察爱情在学者生活和创作中的作用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它在这方面远不如在文艺创作中表现得那么直接。只有一些偶然的自白才稍稍揭开了这层帷幕。维涅尔写道:“在讲述我作为一个学者的经历时,我毫不吝惜地舍弃同妻子的共同生活中那些最令我感动的情节,如果这些事情同我的学术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话。可是,如果因此而给人造成一种印象,似乎我的内心生活只局限于关心自己的前程,似乎忽略了随时给我以帮助的忠实的爱妻,我也能正常地生活了这么多年头的话,那是让我很不愉快的。我深信,家庭生活是纯属私人的问题,这使我现在难于启齿。我觉得,要使读者了解我生活的这个侧面,就势必要谈到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某些东西。”
很难指出一种社会活动是不受爱情的积极影响,或者可以说根本没有不受它影响的。我们之中的每一个人时刻都在体验着爱情的鼓舞力量。不过,这在他们生产活动的结果中却并没有得到如实记录。
当然,情侣也可能对劳动没有什么热情,而宁愿游手好闲,悠哉游哉地过日子。这种情形是罕见的,不过它们表明,爱情不会自动地发挥良好的作用。爱情是同教育、亲近的人的榜样等其他因素一起,共同对人的意识产生有益的促进作用。
爱情激励人去克服前进路上的困难,去创造奇迹。杰克·伦敦在长篇小说《紧箍衣》里在世界历史的背景上把妇女理想化了。“我有时觉得,一个男子的历史就是他对‘某个女子的恋爱史……我一直在爱着她。在我的梦里萦回的是她,不论我白天胡思乱想些什么,归根到底想的也是她。她是无处不在的……我和在我之前的所有贤哲一样,了解女人的真实面目,了解她的种种弱点……可是,命中注定的事总是避免不了的:她的腿是漂亮的,她的眼睛是迷人的,她的双手和乳房是天堂,她的诱惑力是头晕目眩的男子所不能抗拒的……女人吸引着男子,就像北极吸引着罗盘的指针一样。”
“因为女人在男子眼中……是美妙绝伦的。他品尝到她的甜蜜,嗅得出她的芬芳,她使他热血沸腾……所以女子才有权力去震撼那光明与黑暗的大力神都不能使之颤抖的男子的心灵。”
“为了她,也为了她未来的孩子,我在大树的顶端奄奄待毙,在山洞的入口处同敌人拼搏,在围困中坚守在土墙后面。为了她我在天上划出黄道十二宫。我把十块玉石看成是宜于耕种的月份,朝它们膜拜时,我是在向她祈祷。”
“女子就像掩护自己雏儿的母鸡,总是紧贴着大地。而我浪迹天涯的愿望却老是把我引向闪烁发光的旅途。”
爱情是同个人幸福的最高境界联系在一起的。这两种体验的内容之间存在的依存关系由来已久,紧密相连。日常生活的联想是很牢固的,两个语词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说到一个方面就会召唤另一个的出现。如果一个人没有体验过深沉的爱的激情,就未必能说他是完全幸福的。这种观点被生活中的事例不断地证实着。
自然,幸福并不仅仅限于爱情和对爱情的亲切体验。幸福涉及人的整个生活的各个方面。幸福从古至今都引起热烈的争论。人们通常赋予幸福的含义是各不相同的。
从亚里士多德和伊壁鸠鲁到斯宾诺莎、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这些快乐论者把幸福看作长时间的、合理的个人满足,看作最高的福利。他们认为人生的这个目的是主要的,并坚定地同禁欲主义做斗争。
从柏拉图和塞内加到爱比克泰德、康德这些伦理学上的严肃派认为自己最高的道德任务,不是个人满足,而是合理地服从“命运”或者义务。他们把意识引向另一种现实,即先验主义的现实。
这样提出问题就使爱情和幸福的共同因素更加显而易见。问题直接涉及到满足和义务,因为爱情不仅是一种愉快的、长时间的个人体验,而且是在现实中具体地实现某种社会联系。因此,爱情会给人带来享受,同时又符合他的义务感。也正是爱情的不同方面总体的渗进个人的心理,形成个人幸福的感受。
不同的人对理想和自己的义务有不同的理解,因此他们赋予幸福这种个人生存的最高需求以不同的内容。个人对各种生活价值的看法在这里有很大作用。有的人认为为艺术和科学而工作是幸福,有的人认为拥有物质财富是幸福的,如此等等。但是,无论是哪种情况,幸福都要求满足社会层面的情感需求。因此,个人在追求自己最高的人生目标的同时,就最充分地表现了自己。
爱情同完成社会义务有关,使日常平凡的生活具有了强烈的、长期的满足,开辟了最深厚、最亲昵的情感源泉。因此互爱双方的个人生活就更充实,充满了优美和愉快的感受。爱情在建立个人内在幸福这种特殊的情感和精神状态方面有重要作用。
一般说来,爱情有一种奇妙的功能,它能使它所触及的东西在个人眼中提高价值。这样一来,爱情就使个人的日常平凡生活具有新的、更高的意义。席勒在《爱情的凯歌》中,用诗的境界表现了人对这种状态的主观认识。
神仙因爱情而幸福,
我们有了爱情,
宛如神仙一样。
在有天堂般爱情的地方,
那里人间的一切,
仿佛都是天堂。
社会的发展必不可兔地也要求爱情的发展。爱情的内容成为衡量一个人的精神高度的重要标准。爱情的精神本质不断丰富,它积聚着日益发展的精神文明中的审美价值和道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