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03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花蒙蒙

直到回到自己院子里,黄莲枝整张脸还是绿的,“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名声都快臭了,还当自己是根葱!”

骂骂咧咧回了屋里,女儿温秋苗正在试一条布拉吉,在镜子前左看右看,听见开门声,美滋滋地朝门边看去,“妈,我穿这布拉吉,好看吧。”

“好看是好看。”黄莲枝心里一紧,赶紧锁住门,拉了拉确认锁好了,往里疾步走去,“你也不锁门,要是被人看见了,给你扣个资本主义小姐的帽子,看你怎么办。”

“能怎么办?”语气有些狂,瞅着黄莲枝的脸色,温秋苗又改口道,“才不会,我就在我们屋里穿穿过过瘾,又不会穿出去显摆。”

“对了妈,你又给明曦介绍对象了,这次是谁啊?”

他们家的灶房靠着隔壁的堂屋,这年头墙都漏风,黄莲枝说到兴起嗓门又大,其实温秋苗已经听了一耳朵。

黄莲枝也没瞒着,把公社书记托她介绍的事告诉了女儿。

温秋苗撇撇嘴,“这么好的条件,你干嘛老给她介绍,不给我介绍介绍,我长得也不差吧。”

温秋苗确实长得不差,从小和隔壁的四妹温明曦、三妹温明心,被邻居戏说是温家三朵花。

黄莲枝摸摸她一头乌黑的秀发,因为她在供销社工作,这些年温秋苗吃好用好,被养得很好。

“我女儿当然俏,但是那个小儿子有什么好,自己不顶事,肥头大耳的,将来估计也不能顶门立户,又没什么手艺……妈给你找对象,一定要朝着最好的找,最好是个军人,把隔壁一家都比下去。”

帮温明曦介绍,黄莲枝算盘也是打得咔咔响,攀上公社书记做亲戚,将来再往上认识,不是更容易吗?

想到能把她们踩在脚下,温秋苗得意地转了个圈,满意地把布拉吉脱下来藏到木箱底。

温明心是个傻的,温明曦是个软的,长得好看又怎么样,脑子没用,呵。

这么多年,不是回回都被她比下去了。

863农场那边,韩羡骁刚在哥们面前“诬蔑”完卫生所所长是红颜祸水,送走黑子和雷子,转头就往卫生所去。

北大荒的冬夜,像是一头沉睡的猛兽,黑漆一片,连灯火都是腼腆的。

卫生所已经关上门,但里头灯还亮着,许爱卿还在工作,挑着灯写报告。

“吱呀”一声,没有半点生疏,门打开了,灌进一阵冰冷。

“妈,还没下班呢。”

韩羡骁摘下毛帽,随手搁在办公桌上,拉开椅子,大马金刀地坐下。

许爱卿虽然年近半百,但头上不见一根银丝,整个人收拾得干干净净,个头高挑,不算白,眼神清明。

确实如雷子说的,能看出年轻时是个大美人。

四年前,许爱卿从哈市调配到863农场当所长。

彼时卫生所缺人,农场和周围镇上没有有经验懂科学的妇科医生。

这里偏远,条件也一般,原本被分配过来的医生临时说腰疼复发,来不了。

许爱卿解放前还是个军医,解放后专做妇科医生,一是舍不得这个儿子,二是她行医多年,十年前就开始定期到周边农场跟场里,镇上村里的接生婆传授医学知识,条件确实符合,便来了。

“当了军人还这么没正行。你们部队离这里有多远?就在隔壁吧,怎么放个假,走回来还要走一天。”许爱卿哼哼的有点生气,她等一天了。

“许所长,您这可就误会您儿子了。”韩羡骁面不改色,“我今天,是跟雷子他们接知青去了,您儿子是在工作,军人嘛,百事群众为先。其他的,靠边站。”

“嘿。你倒是怎么说都有理了。”对着这个儿子,许爱卿心有愧疚,想生气也生气不起来,“本来是要给你介绍个姑娘的,你是收到风声了吧。”

“这还用什么风声啊。”韩羡骁拿着帽子在手里转了转,“隔着几里,我就嗅到了你们不怀好意。”

每回休假,哪次不是被架着去相亲的?后来他学聪明了,不去,人家倒也不傻,直接在家里等。

嘿,韩羡骁真是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多哑巴亏。

原以为许爱卿又要逮着人就念叨一番,谁知这次居然就这样放过他。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韩羡骁还纳闷着,就听许爱卿又道,“你爸最近也休假,后天从哈市过来,是私人行程,你去县城车站接他。”

“我说呢,难怪……”

“什么难怪?”许爱卿问。

“没什么。”韩羡骁吊儿郎当道,“我说又要我去县城接人。”

说完就将帽子往脑袋上套,正了正,站起身要走。

许爱卿有些无奈,每回提到他爸,这小子就跑,“你去哪儿呢?”

韩羡骁扬长而去,“我找我爹去,您要不要一起。”这说的是方银河。

那又不是她丈夫!许爱卿气不打一处来,只恨手边都是公家财产,没有个趁手的能砸他。

次日清晨,温明娇起得最早。

以前四姐妹一起睡,烧炕总是不均匀,中间最热,边缘冷,四姐妹挤在一起抢烧得最热的地方,最后抢不过的,总要使坏整个人猴在中间两个人身上……

现在倒是不用抢了,热得人像在烧。

温明娇坐起身,从白底牡丹花纹的搪瓷保温壶里倒了杯水,咕咚咕咚喝下去,解了渴,大叹一声,“热死我了。”

又把温明曦撺掇醒,才开始穿衣服。

自从穿过来这个没有手机没有无线,没有太多娱乐活动的年代,温明曦每天的睡眠时间,都是十个小时打底。

起来时,睡眼还迷离带雾,更是人面桃花娇,又把温明娇看晃了眼。

到了灶间,灶上已经温着红薯粥和馒头,原来陆英子起得更早,知道两姐妹要上山,早早就起来操持早饭。

红薯粥不顶饿,想到今天的活动量,两姐妹都吃的大馒头。

吃完早餐,背上背篓拿着爬犁,又拿布条各自带着口粮,就到隔壁找堂姐温秋苗。

要去团子山伐木的是分场的生产六队,队里有一半是知青,宋溪就是其中一个。

六队在团子山山脚的863农场五分场,从牡丹村到分场,走的都是平坦的大路和草甸子,走起来倒是不吃力。

进了分场就是半山区。

团子山之所以有这么个名字,是因为这座山是这一带唯一一座凸地而起的山。

团子山圆鼓鼓的,像一个被往下压的团子。

山脚下长满了榛材棵子、水柳,走到山腰,目所能及的地方,都是成片的白桦林,再到山上,又是挺拔粗壮的柞树、杨树、红松等等。

黑土地的物产特别丰盛,温明曦一路看着,虽然这时候树木凋零,整座山光秃秃的。

但她仿佛能看见夏天那座团子山,遍布松仁、榛子、木耳、猴头菇、人参……真是,金灿灿的,好晃眼啊。

来下乡当知青的,多少肚子里都有点料,宋溪是六队队长,看见啥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不少队员都爱跟着他走,枯燥的一路倒也不乏味。

宋溪时不时拿眼睛去看温明曦,有些意外,今天温明曦怎么不跟着他了。

两人因为工作,平时经常有接触,他能感受到,她对他是有好感的,所以才撺掇温秋苗带她上山。

宋溪眼里闪过一丝晦暗,他已经想明白了,温明曦虽然不是城里人,除了长得好,其他也一般,但是他眼下最好的选择了。

知青的苦他受够了,如果能娶了她……

从这些时日的相处和接触,能感受到她性子很软,人也贤惠好说话,娶回家应该能把他伺候好。

而且她家就在镇上,离分场不远,要是能住到她家里去,可不比知青点乌漆嘛黑的破房子好!

他也打听过了,老丈人是保管员,丈母娘是理发员,大舅子是打渔队的,住在她家里,虽然跟城里不能比,但伙食和住宿条件不会太差。

可是今天,她怎么突然这么疏远了。

乐呵呵地一路看着一堆光秃秃的树,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识。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本年代文预收求求收藏呀】

周韵第一次看见何湛其人,是在周家家主的葬礼上。

成熟、伟岸、矜贵、神秘的豪门继承人何湛,是香江狗仔扛着长枪短炮等了这么多年,也拍不到的大料。

没人知道他的私生活。

偶尔出现在公众视野,只有官方的活动照……

彼时,周家家主失散多年的亲女儿在棺木前哭得肝肠寸断。

一个是豪门大少,一个是回归的真千金……金闪闪的奖金啊!

使了计混在吊唁人群中的狗仔周韵二话不说,掏出手机,打开摄像机。

准备一箭双雕,拍个大料冲年底的KPI。

结果,闪光灯没关……

刺眼的白光和刺耳的咔嚓声突兀地在灵堂中响起……

白光闪在男人脸上,何湛敏锐地凤眸朝周韵投来,像鹰眼在捕食猎物。

男人身边的保镖察觉到主人的不悦,迈步朝周韵走来……

与此同时,周家真千金在棺木前晕倒,现场一片混乱。

周韵在一阵手忙脚乱和心虚中,假装当场昏倒。

她怎么也没想到。

再次醒来,她成了那个哭倒在棺木前,和她同名同姓的真千金。

她才知道,原来的她,只是一本豪门年代文中的小配角,打酱油的狗仔。

而那位真千金,早就被长辈和何湛定了娃娃亲。

周韵陷入沉默,看着破旧的土墙,发黄的报纸,身上打着补丁的蓝布衣……

现在是七十年代,真千金还没认祖归宗。

虽然她知道周家家主有三个老婆,她会有三个妈。

也知道何湛为人神秘莫测,没人摸得清他的底线。

但她还是要提前认回豪门父亲抱大腿,也要嫁给何湛,再好好念书走上人生巅峰!

但问题来了……

她现在在内陆的山旮旯,要怎么到香江去认爹?

还有那位何湛,你在哪里?

先婚后爱

年龄差,男主是大叔型,偏宠

文案写于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