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年纪不大,充其量也就二十左右岁,五官俊秀,皮肤白净,给人的感觉很干净,但最特别的还是要属他的那对眼睛,仿佛有种勾人魂魄的魔力,就是让人禁不住想盯着他的眼睛看。
另外,他的穿着不同寻常,虽然无法一眼认出牌子,但看做工和材质,也不难猜出是价值不菲的名牌。
她已到嘴边的拒绝之词又咽了回去,对吴尽欢微微点下头,笑问道:“你也是一个人吗?”
“巧了。”吴尽欢笑吟吟地向女郎近前凑了凑,又吧台内的酒保说道:“来两杯百利。”
百利是甜酒,很适合青年男女饮用。
酒保送过来两杯百利甜酒,年轻女郎拿起杯子,对吴尽欢含笑道谢,而后问道:“先生是做什么的?”
吴尽欢说道:“开家贸易公司,混口饭吃。美女,你呢?”
年轻女郎咯咯地笑了起来,说道:“你这么早就出来工作了?我还在上学。”
“大学生?”
“是啊!”
“留个联系方式,以后有空,大家一起出去玩。”
“好啊!”
吴尽欢可是情场高手,知道女人喜欢什么,也很清楚什么样的自己最招女人喜欢。
两人聊天时,吴尽欢很有风度,绝不会动手动脚的占便宜揩油,而且他懂的东西也多,上至天文,下到地理,中外文学,就没有哪方面是他不能侃的,说话时,既能引经据典,又幽默诙谐,不时把年轻女郎逗得笑个不停。
两人边聊天,边喝酒,不知不觉,已到晚上九点多钟。
年轻女郎看看腕表,对吴尽欢歉意道:“时间太晚了,我得回学校了。”说话时,她站起身形,但没有马上走。
吴尽欢哪会错过这个机会,他拉住她的手,目光深邃地说道:“今晚,就别回去了。”
“那……那怎么可以呢?被学校抓住,是要挨处分的!”
“如果真被抓住,真要挨处分,我帮你去打点。”说话时,吴尽欢贴近年轻女郎,在她身边低声说道,说话时,他特意在她耳旁喷了两口热气,年轻女郎的脸颊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绯红。
他将她的手握得更紧,含笑问道:“怎么样?”
年轻女郎没有开口回答,只微微地点下头。
吴尽欢拉着她的手,走出酒吧,直奔附近的便捷酒店而去。
他在这里早已定好了房间,位于三楼。
进入房间里,年轻女郎还未来得及开口说话,吴尽欢便已吻住她的唇,两人双双倒在床铺上。脱下吴尽欢身上的西装时,年轻女郎还特意看了看领口的商标。
见到阿玛尼的标牌后,她与吴尽欢拥吻的更尽兴了。
没过多久,两人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脱个精光。年轻女郎面带春潮,躺在吴尽欢的身下,呼吸急促,见他的桃花眼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她羞射地闭上眼睛。
然后,这一晚上,她的眼睛就再没有睁开过。
吴尽欢的一记手刀砍在年轻女郎的脖颈处,让她直接昏睡了过去。他从女郎身上爬起,提起被子,盖到她的身上。而后他顺了顺她凌乱的头发,低声细语道:“好好睡一觉吧。”
说完话,他从柜子里把事先放进去的那套休闲装找了出来,快速地穿在身上。
休闲装的尺码太大,把他整个人都包在其中,看上去,他似乎也胖了好大一圈。
他把自己脱下的西装归拢到一起,装进塑料袋里,而后推开窗户,向下面看了看,三楼的高度,于他而言,只是小儿科而已。
吴尽欢几乎没费什么劲,便下到酒店后身的小巷子里。辨别了一下方向,他直奔鼎泰物流公司而去。
鼎泰物流公司,正是彭征一伙人的大本营。
彭征和金守业一样,开物流公司,完全是为了给易货生意做掩护的。
鼎泰物流公司位于城西,生意还不错,库房里装满了要运送的货物。
昨天晚上,和吴尽欢通话时,后者说今晚会来找他,彭征还真没把吴尽欢的话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就算借吴尽欢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跑到自己的地头上撒野。
今晚,他和平常一样,与几名亲信的手下人在公司里赌钱。
彭征这晚的手气不错,把几名亲信赢得脸红脖子粗的。
正当他们堵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公司的门外传来嘭嘭的敲门声。
一名小弟快步走过去,透过玻璃门,举目向外一瞧,见站在门外的是一名邋里邋遢的陌生人。
之所以邋里邋遢,是他身上的衣服太肥太大,看上去很不利整,另外,运动衫的帽子罩在他的头上,把他的大半边脸遮挡住,看不清楚他的五官样貌。
“你找谁啊?”小弟站在玻璃门内,歪着脑袋问道。
门外的陌生人没有回答,只是慢慢抬起手来,向里面的小弟比了个中指。
“我操!”小弟见状,立刻炸了,门外的兔崽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吧,竟敢跑到这里来挑衅,当真是太岁头上动土。
他连想都没想,随手操起一根棍子,打开门锁,拉开房门,大步流星地冲了出去,叫骂道:“我操***的,敢来这里找茬……”
他话还没说完,猛然间戛然而止,一支碳素笔由他的下颚插入,从他张开的嘴巴里,能清楚看到这支直上直下的猩红笔身。
他甚至都未感觉到痛,对方猛然把笔身从他的下颚抽出,顺势横着一插,碳素笔由他的左侧脖颈深深刺入进去。
小弟瞪大惊恐的双眼,两只手紧紧握着脖子,倒退两步,软绵绵的瘫倒在地。
那人走上前来,探出带着白色塑胶手套的手,揪住小弟的头发,像拖死狗似的把他拽进物流公司里。
此时此刻,物流公司里的人都傻了,包括彭征在内,人们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他不紧不慢地转回身,把物流公司的玻璃门重新关上,然后,手摸进口袋里,抽出一张白色的面具,慢慢带在脸上。
“我操***的,你是谁?你把他怎么了?”两名年纪不大的青年回过神来,双双向他冲了过去。
他把双手伸进裤兜口袋里,从里面又抽出两支碳素笔,然后歪着头,好整以暇地看着那两名冲过来的青年。
眨眼工夫,两人到了他近前,其中一人抡起手中的棍子,对准他的头顶,恶狠狠砸了下去。
他不退反进,一把擎住对方持棍的胳膊,让对方的木棍砸不下来,紧接着,他另只手向前一探,扑的一声,手中的碳素笔精准地插进对方的喉咙。
力道之大,大半截的笔身都没入进去。
另名青年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呢,他身形一晃,又到了这名青年近前,另只碳素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插入青年的心口窝。
这一笔,直接洞穿他的心脏。
没有虚招,没有花架子,出手就是直取人的性命,这才是他的真正实力。
三支碳素笔,干脆利落地结果了三名青年的性命。
这一下,在场的众人,包括彭征在内,无不是又惊又骇,看着对方,看着对方带着的白色面具,浑身上下白色的运动装,人们感觉站在自己眼前的不像是一个人,而像是黑白无常中的白无常。
彭征激灵灵打个冷颤,双只眼睛爬满血丝,嗷的爆吼一声,对周围的手下叫道:“给我做了他!”
七八名青年各持片刀、钢管,一股脑地向他冲了过来。
片刀挂着劲风,直劈他的面门。
他侧身闪躲,顺势一笔向前直插过去。
噗!笔尖不偏不倚,径直地刺中青年的右眼窝。青年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但很快,他的叫声便戛然而止。
‘白无常’接踵而至的一拳,正打在碳素笔的末端,把还有一截留在青年眼窝外的笔身,彻底打进青年的头颅里。
青年直挺挺的仰面而倒。他跨过青年的尸体,腰身下弯,躲过横扫过来的片刀,与此同时,手中又多出一支碳素笔,他握笔向下一插,笔尖刺在那名大汉的脚面上,后者闷哼一声,腰身不由自主地弯曲下去,他拔出碳素笔,又顺势向前一捅。噗!笔身没入大汉的喉咙。
不等大汉的尸体倒地,他侧身一脚踹出,把大汉的尸体踢得倒飞出去,与随后跟上来的两名大汉撞到一起。
嘭、嘭!
两个大活人和一具尸体在地上摔滚成一团,那两名大汉连重新爬起来的机会都没有,‘白无常’已如同猎豹般扑了上来,一走一过之间,两支碳素笔同时刺入两名大汉的眼窝。
力道之大,只剩下一点点的笔尾露在外面。
两名大汉躺在地上,声都没吭一下,再也未能站起。
说时迟,那时快,整个过程,只是眨眼工夫的事。
眼睁睁看到己方又有三名同伴被他干净利落的干掉,余下的几名大汉虽然还拿着武器,但却不由自主地连连后退,豆大的汗珠子顺着他们的额头流淌下来,腿肚子如同转了筋似的,不停地哆嗦着。
人们瞪大眼睛,可眼中毫无战意和斗志,只剩下惊恐、骇然和慌乱。他们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对手,这样的敌人,此时此刻,他们感觉自己面对的简直就是一台毫无情感,冷血到极点的杀人机器。
‘白无常’不理他们的恐惧,他手上戴着的白色塑胶手套,现在已完全被染成红色,下垂的双手,血珠顺着指尖,滴滴答答的向下流淌。他一边向对方走过去,一边不慌不忙的把手插进口袋里,左右双手又各拿出一支碳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