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顺境与逆境

听过一个故事,据说在北欧一座教堂里,有一尊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受难像,大小和一般人差不多。因为有求必应,因此专程前来这里祈祷、膜拜的人特别多,几乎可以用门庭若市来形容。

教堂里有位看门的人,看十字架上的耶稣每天要应付这么多人的要求,觉得于心不忍,他希望能分担耶稣的辛苦。有一天他祈祷时,向耶稣表明这份心愿。

意外地,他听到一个声音,说:“好啊!我下来为你看门,你上来钉在十字架上,但是,不论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可以说一句话。”这位先生觉得,这个要求很简单。

于是耶稣下来,看门的先生上去,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般地伸张双臂,本来受难像就雕刻得和真人差不多,所以来膜拜的群众不疑有他,这位先生也依照先前的约定,静默不语,聆听信友的心声。

来往的人潮络绎不绝,他们的祈求,有合理的,有不合理的,千奇百怪不一而足。但无论如何,他都强忍下来而没有说话,因为他必须信守先前的承诺。

有一天来了一位富商,当富商祈祷完后,竟然忘记手边的钱便离去。

他看在眼里,真想叫这位富商回来,但是,他憋着不能说。接着来了一位三餐不继的穷人,他祈祷耶稣能帮助他度过生活的难关。

当要离去时,穷人发现先前那位富商留下的袋子,打开,里面全是钱。穷人高兴得不得了,耶稣真好,有求必应,便万分感谢地离去。十字架上伪装的耶稣看在眼里,想告诉他,这不是你的。但是,约定在先,他仍然憋着不能说。

接下来有一位要出海远行的年轻人来到,他是来祈求耶稣降福他平安。正当要离去时,富商冲进来,抓住年轻人的衣襟,要年轻人还钱,年轻人不明就里,两人吵了起来。

这个时候,十字架上伪装的耶稣终于忍不住,遂开口说话了。既然事情清楚了,富商便去找冒牌耶稣所形容的穷人,而年轻人则匆匆离去,生怕搭不上船。

化装成看门的耶稣出现了,指着十字架上的人说:“你下来吧!那个位置你没有资格了。”

看门人说:“我把真相说出来,主持公道,难道不对吗?”

耶稣说:“你懂得什么?那位富商并不缺钱,他那袋钱不过用来嫖妓,可是对那穷人,却是可以挽回一家大小生计;最可怜的是那位年轻人,如果富商一直缠下去,延误了他出海的时间,他还能保住一条命,而现在,他所搭乘的船正沉入海中。”

这是一个听起来像笑话的寓言故事,却透露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自认为怎么样才是最好的,但事与愿违,使我们意不能平。

所以我们必须相信,目前我们所拥有的,不论顺境、逆境,都是对我们最好的安排。若能如此,我们才能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旧心存喜乐。

不过,显然我不是一个感恩于顺境、喜乐与逆境中的人。

第二天一早,整晚上都没有休息好的三人,陆续从帐篷里转出来,张三做了一顿简易的早餐。

吃完饭将行李打包好,再次踏上了去向那个坐标的路,一路上我们又遇到了几个石头胎煞,我默不作声的打破,然后安葬了起来。

这些被杀死、封入石头中的孩子都未满九岁,而且心脏也被人挖了出来,死相异常凄惨,让人不忍心看下去。直到遇到其中一个胎煞。

张三在埋葬的时候突然愣了一下,大声对我说:“小夜,这个孩子的眼睛,刚才好像冒出了一些绿幽幽的光芒。”

“怎么可能,现在可是白天,你不会衰的白天都能碰到鬼吧?”林芷颜哼了一声。

我也有些不信,“这些孩子的尸体,眼睛都被人用麻绳缝起来了吧。”我说着蹲下身检查了一番,这具幼小的尸体的眼睛缝的并不严实,稍微有些空隙,乍一看之下,真的有一丝绿色的颜色反射了出来。

我被吓了一大跳,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抽出刀将那些麻绳全部挑开。只见尸体的眼眶里赫然被挖空了,黑洞洞的眼眶中盛放着一些泛着冷冷的绿色光芒的颗粒形物体。

“这是什么?”林芷颜好奇的拿起来凑到眼前看了看,刚看清楚,就惊叫了一声,猛地将那东西扔在了底上。

“好恶心,居然是蜻蜓的眼珠子。”她恶心的差点吐了出来。

女人这种生物果然很奇怪,前一秒还能面不改色的在尸体的眼眶里拿东西,下一秒却被昆虫的某一部分吓得魂不附体。

我也将那些东西拿起来看了看,确认道:“不错,是蜻蜓的眼睛。”

“那个邪教为什么要把蜻蜓的眼睛,装在尸体的眼眶里?”张三皱眉问。

“不知道你们听过一些附近的习俗没有。”我淡淡的道:“例如小孩子忌吃鸡爪,吃了以后手会变成鸡爪形状;晾晒在外边的小孩衣物忌夜不收回,万一沾染了露气,邪气就容易上身;忌屋内打伞,打伞则不长高。忌捕捉蜻蜓,客家以蜻蜓为雷公之鸡,捕之会被雷击中;忌讳血迹不能沾到树上,以免树见血成精后,会回来缠扰小孩子。

人类对养育子女的认识,曾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人们千方百计从孩子的身体入手,沿袭并遵守这些习俗,希望孩子无灾无病长大成人。尽管从科学的角度出发,许多都是无稽之谈,但它反映了人类对承嗣的一种普遍而热切的愿望。不过就某种方面而言,那个邪教组织对此,似乎有其它的见解和看法。”我慢慢的挑开那具尸体其余被麻绳缝住的地方。

尸体的嘴里含着一对鸡爪,而鼻孔里甚至插入了两根被削的极为尖锐的树枝。

又是些似是而非的客家巫术,我越来越搞不懂那个组织的头领,究竟是天才还是白痴了。好像他对客家文化的了解真的很直观,而使用的所谓巫术也在胡乱改动……

不,不对,或许他并没有改动过,说不定他的方法才是真正的客家巫术。只是这些巫术流传于民间,流传到现在时已经成了习俗,严重变形了。

要知道,所谓的习俗如果要延续下去,就如今的社会而言,便不能太残忍。

将这具尸体安葬后,我们继续向前走。没走多久,便又遇到了情况。

狼的尸体。在不远处的空地上,遍地都是狼的尸体,多到数也数不清。

那些狼尸有的被撕裂开,有的被咬成了几块,还有的脑浆都被摔了出来,死相千奇百怪。

我们全都被惊呆了。我蹲下身就近检查了一具尸体,那上边有个极大的爪痕,要想留下如此大的爪痕,杀死狼的东西至少要有三米多高吧。

“昨晚从我们那里逃掉的狼恐怕全死在这里了!”林芷颜愣愣看着眼前的惨状,许久才道。

我在心里粗略计算了一下,昨晚我们杀掉了三百多只,今天死在这空地上的狼更多达五百多只。那这群狼的总数量超过了九百只。这种种群数量之大,不要说在山中,就算是在人迹罕见的大草原上都很难出现。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列为濒临灭种的国家级保护动物,聚集在人类经常出没的市郊?一直以来我认为它们是受到了熊家婆的影响,但现在看来又不太像。

如果真是受到熊家婆的影响而聚集的话,那又是什么将它们统统杀死的呢?

迷惑的看着遍地狼尸,我有些黯然,恐怕在凌山附近方圆几百公里之内,是不会再有狼的存在了。

对这个地区而言,它们已经绝种了。

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了一阵低沉的吼声。张三警觉的抬起枪,笔直的对着声音的来源处。

只见有一只浑身是血的狼,吼叫着艰难的想要爬起来,它的腿部在不断的发抖,双眼早已经瞎了,身体上原本雪白的毛色夹杂着大量的血迹,大部分皮毛上都遍布着累累的伤痕。那些伤痕再再揭示着,它昨晚曾经历过怎样惨烈的战斗。

伤口处血肉模糊,但它依然坚强的用四肢,想支撑起自己全身的重量,不管会有多痛苦,彷佛有一股力量,一股骄傲,一股尊严在支撑着它。

“恐怕,它就是这群狼的狼王了。”我说道。

张三点点头。林芷颜惊讶的嚷着:“它为什么要站起来?”

“狼王是很有尊严的生物,它不容许自己死的时候和其它的狼一样,就算死亡也要死得很骄傲吧。”

我解释道,对这只执着的狼肃然起敬。

终于,狼王的四肢艰难的支撑起了它的身体,它站立在地上,脚下是满地的狼尸。风呼呼的刮着,吹动了它早已被血液染红的皮毛,突然它长啸了一声,这啸声极为刺耳,不断回荡在树林间,然后它就这么站着,再也没有动弹。

“它死了。”我轻轻叹了口气:“我们把它埋了吧。”

面对这么有骨气的狼王,恐怕大多数人都会自愧不如吧。至少我不想它就这么曝尸荒野,被其它野兽吃掉。

在空地边缘处挖出一个两米长的坑洞,我和张三将狼王的尸体抬了起来。刚一抬起,张三就惊讶的叫道:“奇怪,这是什么?”

我低头一看,只见狼王的身体下,压着一只接近两米的树枝一般的爪子。那个爪子我从来没有见过,甚至联想不出拥有那只爪子的生物究竟是什么。

爪子长达一米八,外皮上遍布这灰白色的毛,那些毛都很粗糙扎手,如同倒刺一般,一不小心就会扎进皮肤里。

爪子有五根指头,大拇指的位置比人类的手低了不少,大约在脉搏处的地方。

整个手掌都泛出一种狰狞的感觉,彷佛能够撕碎一切物体。

爪子干巴巴的,细长尖锐,指甲极长。长着这个爪子的怪物,至少高达三米以上,让我不禁想起了在四0二号房间做的那个梦,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林芷颜看到后也是脸色一变,她面露异样,似乎想到了什么。

“小夜,这个爪子除了大一号以外,和发生在那四十九起凶杀案中凶器的模样十分吻合。”她掏出掌上型计算机,调出凶杀案现场的图片比对着。

“还有,发生在凌山山坡上,因为赏月被杀的五个年轻人身上,也有同样的伤痕,当时市民纷纷以为他们是被熊杀死的。我看,真正的凶手就是拥有眼前这只手臂的怪物。难道那些凶杀案和儿童尸体失踪事件,并不是人为的?”

“肯定是人为的。”我摇摇头,“这只手臂或许就是熊家婆这种生物的右手,在昨晚和狼群厮杀时,被狼王拼死给咬了下来。恐怕那个邪教组织已经多多少少能够用到熊家婆的力量了!”

脑子里逐渐开始将整个事件勾勒了出来,就如同从前猜测的那样,熊家婆果然是存在的,眼前的手臂就能作证。只是不知道那个邪教组织是豢养了一些熊家婆,还是熊家婆本身就拥有着一些超自然的力量。

从以前的文献数据上能够得出一个结论,熊家婆这种生物的名字,不论在人类的世界里怎么流传、怎么变化,其基本的描述也是一致的。它是个怪物,千变万化,有神秘的力量,而且永远不死。

它喜欢吃小孩子的手指脚趾以及心脏,更喜欢吃未成形的胎儿。这个怪物,从洪荒时代就已经出来了,它一直都在人类社会中潜伏着,虽然从千年以前就不知为何,再也没人见过它的样子,但古文献以及民间故事流传了下来。

那个邪教,恐怕就是想利用它达成某种目的。但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非要用上熊家婆呢?这生物嗜血、残忍、而且恐怕也不受任何人控制。他们使用了大量的客家巫术,为的是什么?难道他们就不怕被反噬吗?

看来要尽快赶到老男人给的坐标位置,希望那里有解答一切疑惑的答案吧。

我们三人加快了爬山的速度,越是朝着山里走,越是能感到一种怪异的气氛。

那气氛很古怪,彷佛如同实质一般弥漫在心底深处,让人止不住的心底发悚。

终于进入了凌山的内圈。我们越发的感到奇怪。

根据资料,凌山内圈是鸟类的乐园,常年栖息在这里的鸟类达到两百一十八种,甚至还有白冠长尾雉等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但我们一路上却看不到任何的鸟类,或者其它动物,就连虫鸣都完全没听到。

虽然现在还没有开春,气候也有些异常,但是,树林里完全没动物找食的情况,也不应该出现才对。

凌山内圈又称雾山,海拔一千九百米,距离凌山市六十九公里,不远处就是凌山主峰狼崖。雾山的山势雄伟、云雾缭绕、森林茂密、古代时因有大量道家在此修行而得名。

剧烈的造山运动,使雾山在经历海洋到陆地到海洋再到陆地的几次变迁后,自凌山山脉脱颖而出,主峰周围山高谷深,地形地貌奇特。

由于交通不顺畅,古道教并没有在此地留下多少遗迹,建造为开放区的事宜,恐怕也是不知道哪年才能够搞定。

老男人给出的坐标就在狼崖下,按照现在的前进速度,恐怕要临近傍晚才能到。

越是向前走,气氛越压抑的严重,老是觉得彷佛背后有一双眼睛在一眨不眨的监视着我们。顶着这种诡异的压力走了许久,突然有一些奇怪的树木从树林里露了出来。

说它们奇怪并不是没有理由。

这些树被人用刀砍去了所有的枝桠,只剩下主干光秃秃的露在外边。每个主干相同的位置都被钉上了一个口袋,里边胀鼓鼓的,不知道装了些什么。

我仔细数了数,那种树一共有四十九棵。顿时,一种不好的预感窜入了心头。

“这又是些什么?”几天来层出不穷、怪异莫名的东西见了不少,林芷颜都有些审美疲劳了。她软软的问,似乎并不想知道。

“是魂树。”我看着那些树,解释道:“在人类传统的认识观念中,人是由肉体和魂魄两部分组成的,它们互相统一、协调,共同构成了一个有生命的人。但魂魄有时也会由于某种原因而游离人体,因此需要进行叫魂和招魂,使游离的魂魄重新返回人身。招魂用在活着的生物身上,而死掉的,就会用到魂树了。”

“魂树?那挂着的口袋里装的是什么?”

“里边的东西恐怕你不太想知道。”我淡淡的笑了笑,脸色有些难看,走过去用刀将其中一个麻布口袋划开,一大堆花花白白的东西“哗啦”一声全部倒了出来,顿时,空气中弥漫开一种腐烂的恶臭味。

林芷颜和张三只看了一眼,就各自倒抽了一口冷气。

“内脏!”他俩异口同声的喊了出来。

“不错,是内脏。”我蹲下身用刀将那些内脏挑了一点起来,臭味很浓,不知道已经放了多久。

“这些都是人类的内脏?”林芷颜凑到跟前看了看,不确定的问。

“恐怕全都是那些失踪的孩子的。”我深深吸了口气。

“太残忍了,这些人究竟想干什么!”她咬牙切齿的说。

“干他们想干的事情。”我耸耸肩膀,“把这些麻袋全部埋进土里安葬吧,我们也只能为他们做这些事情了。”

将所有的内脏都丢入坑里埋葬好,我们继续前进。傍晚五点十五分的时候,终于到了杨俊飞给出的坐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