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赴约

谢持光、江纵山与岳回夕这顿饭吃得匆匆,席上江纵山一直欲言又止,给岳向夕使眼色。

他在外人面前也是端雅风流的俊俏公子,在自己未婚妻面前却眼抽筋似的,故意作怪逗她。

岳向夕:“……”

两人青梅竹马、心意相通,几乎可以说,江纵山一个眼色她就知道对方要说什么,很神奇,不足为外人道也。

她给江纵山夹了块肉,“好吃。”

意思是给我乖乖看着自己的碗筷。

江纵山怏怏作罢,正觉得没意思,听到自己未婚妻平地一声惊雷,“持光,有喜欢的女子了?”

江纵山:“哦豁。”

谢持光皱眉,“瞎说什么?”

岳向夕笑,“好吧,那你刚才在跟谁聊天?”

谢持光道:“没什么。”

岳向夕不问了,和江纵山对视一眼,心想刚刚眼神温柔地都要让她怀疑谢持光被人易容替换了,怎么可能没有猫腻?

但是岳向夕是走质惠兰心路线的温柔女子,云淡风轻放大招,看破不说破,十分耐得住性子,点点头就不再问了。

反倒是一向冷得像冰块的谢持光面上透出点不自然,而且岳向夕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小子嘴变挑了。

谢持光其他用度都讲究得要死——

腰间玉佩从来只配千年玲珑玉,衣服要百年玉蚕吐的丝,长剑镶金嵌玉,就连香包都价值不菲,取得是天崖山嶙峋险峰冬天第一枝八角雪腊灵梅的花蕊。

唯独一点,在吃上从不计较。

据他掬玉师姐推测,这是因为小时候的心里阴影,五岁那年从南州千里迢迢来中境,防御、攻击法器一应俱全,唯独忘记了带吃的。

靠着一包糕点撑到玄天,见面刚开始还要面子,面色严肃问了好,“师姐好,替我给师父问安”,第二句话就是,“我暂时不能拜见他,我想吃饭。”

逗得现在的玄天掌门掬玉哈哈大笑。

所以谢持光深知“谁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件丢脸事也被他引为禁区,谁提都装失忆。

这是有人投喂了?

常言“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岳师姐表面温柔洒脱,实则也是和自己未婚夫有些“臭味相投”的。

谁也不知道两人将爱好干出风采、干到极致,中州最近一家异军突起的情报楼,就是小情侣俩合伙开的,每年收益颇丰。

谢持光至今不知道自己投资了个那么玩意儿,只知道江纵山给他借了十万灵石开酒楼,并且找了一堆好厨子,如今每年的分红不少。

岳师姐心道不急,我倒要看看是哪家小姐大显神通,收了这尊难搞的大神。

非心智过人者难为也。

吃过饭岳向夕便与谢持光告别了,江纵山黏黏糊糊还要把她送到扶摇山。

岳向夕在扶摇修行医术,与江纵山一个在北山之巅一个在中州,幸好两个人感情甚笃,从没因为异地出过岔子。

而且江纵山颇有一件风流潇洒的美谈在学院内流传:当时几人一起饮酒,他“嚯”一下站起来:“如此春景花月夜,与你们看有什么意思?”

边说边拿灵珠录下美景,朗声笑道:“美酒赠佳人,美景如此,当见卿卿!”

谢持光冷眼看他发疯,只觉得不能理解:“你又要干什么?”

一个“又”字,足以见得谢持光被他的种种奇葩举动无语过多少次。

倒是有同道至情至性的朋友一起笑:“你不会要去北山之巅找岳向夕师姐吧?”

江纵山冲他举杯:“有此知己,当浮一大白。”满杯美酒,畅饮而下,然后不知所踪。

十五天后才经由岳向夕陪同,春风得意回到玄天派。

“情之至者,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更何况千里去见心上人?”

一时间传为美谈,甚至颇成风潮。

许多朋友、师弟师妹嚷着要模仿。

谢持光白衣金冠,腰佩冰冷华贵长剑,姿态非常克制端雅,听闻这些夸奖只撩起眼皮道:“你们想逃课还要扯幌子?”

于是朋友们就说:“额……谢小爷生得玉质金相,怎么那么不解风情?”

谢持光不说话,众人不敢多拿他开玩笑,谈兴正浓,很快就换了话题。

谢持光聚会完,潇潇然出了门,先拐去玄天药峰,找长老要最好的伤药,抛几下玉瓶,闲庭信步回到自己居所——

那时候他还江纵山住一起,尚未独自拥有一个洞府。

进到院子,还没进门,谢持光就听到一阵鬼哭狼嚎:“啊啊啊啊我不活了。”

“老头子是要把他亲儿子打死吗,不怕绝后吗?!”

谢持光:“……”

他走进屋,把药瓶扔给江纵山,“自己抹。”

江纵山呲牙咧嘴,“没告诉长老是我要的吧?”

谢持光:“没有。”

药峰长老和江纵山母亲是师姐妹,早听江纵山母亲聊过此事:

“呵呵,不靠谱的混小子,逃了期末考核,去找向夕,扰得向夕没有考成试就算了,你猜他还干了什么?

喝醉了硬闯扶摇山,把我和他爹的老脸都丢尽了!”

果然,同一件事,在同龄人和父母长辈间,完全不一样的画风。

恰巧谢持光心性成熟,所以在看自己好友时,心情微妙地有些嫌弃。

“哈哈,她不知道就好,万一被她知道、不小心说出去,全玄天就都知道我被我爹妈混合双打削个半死,那还有什么颜面苟活于世。”江纵山激昂道,牵扯到屁股、腰上伤口,哎呦直叫。

谢持光坐在桌前,支着手肘看他,皮肤玉雪,浑似一尊玉雕,“你图什么?”

江纵山正给自己腰抹药,“快快快,谢师兄、谢小爷,救救兄弟,帮我抹一抹!”

谢持光:“不。”

他嫌弃道。

江纵山早料到他的回复,说:“你可真是无情无义。图什么?说出来你也不懂,不解风情的家伙。”

他神秘兮兮道:“那夜我逐月狂奔,第二夜到了北山之巅,那里的雪可大。

雪色无边,我看到巍峨的北境之山,还有巡逻的扶摇弟子……

当时我醉了,只记得要见向夕一面,可真是一片混乱,我差点被扶摇弟子认成别有用心之士一剑戳死在那——

当然哈,我不怪他们哈哈哈,当时我醉得太厉害,我自己都觉得太离谱。

反正也忘了解释,就一直要往里闯。终于,有人制住我,要给我好看。

向夕从天而降,将我护在身后,对他们说,‘各位同门,这是我的心上人’。”

江纵山激动地握住谢持光的手,“兄弟,你懂吗,那一刻,我死了都值了!“

月色与雪色,心上人是最艳的那一抹绝色。

偏偏记得那一刻。

酒虽醉人但依然一眼荡魂。

说着说着,江纵山还害羞了,“她给了我一个吻,啊啊,这是她第一次主动亲我,激动死了,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谢持光:“……别碰我,你手上有药油。”

他站起身,抚平白衣褶皱,“你继续发癫吧,记得找夫子申请补考。”

他只觉得莫名其妙,完全不能理解。

怎么会有人做出这种事?

当时,他只当是江纵山天性狂浪,未作他想。

殊不知情难自禁,自己也要栽进去。

当天和岳向夕、江纵山一起吃过饭后,他晚上又做梦。

其实他很少梦,因为日思夜想,而谢师兄向来心里冰澈空明、不留痕迹。

他梦到天光乍破、雪月流明。

他穿着单薄的白衣,没有背剑,一头乌发束着金冠,落满大雪,孑然一身不停往前走,要去赴一场约会。

嗯,是一场约会。愈走愈白头。

……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现实钟罄声响——

谢持光睁开眼:到了他与沈雀薇约定见面的时间了。

他眨眨眼睛,心底响起一个声音:“要快点去见她。”

要赶快去赴这一场约。

作者有话要说:情之至者,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

出自牡丹亭记。

杜丽娘为爱而死又为爱还魂,汤显祖在当时提出惊世骇俗的“至情论”,说:“一个人爱到极致,活着可以为爱而死,死后依然可以为爱复生,如果做不到这样,便是不够爱。”

老婆们,当时我看到被狠狠震惊,但还是很浪漫的(叼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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