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知识分子之维

近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有比较明确的概念定义,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1902-1979)认为知识分子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文字的出现”,一是“哲学的突破”。“文字的出现”好理解,所谓“哲学的突破”则是指人对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宇宙世界有一个概念化掌握,即意识到自我与世界的关系,人不只是一个生物性的存在,除了生物性需求以外,他更有心理的需求,有对生命意义的追问,有对终极价值的探索……总之,他们有比一般人更加强烈的想知道“为什么”的渴望。

只有不断对世界和人生提出诘问的人才能够被称之为知识分子,知识分子降生到人间的目的,就是来解答这些问题的——这也是西方知识分子中大多都是教士、先知、哲学家的主要原因。知识分子从事的有关价值、观念、符号等的文化性活动,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渴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社会建立一个有意味的文化价值系统,在功能上,两者相辅相成。

社会发展早期,文字作为象征符号是极少数人才能够掌握的东西,具有一种神圣甚至于神秘的色彩。只有文字在一些人中成为必备的技艺,知识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知识分子才能做为一个阶层,一个身份集团出现,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从这个角度说,知识分子应当是“文化事务专家”,而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脑力劳动者”,或者说,知识分子是“脑力劳动者”中关心并从事创造、阐发、传播文化价值的那一部分人。

但是在古代中国,尤其是秦、汉之际,是没有这些概念的,如果非要给这个群体下一个定义,很难逃出我们熟知的“方士”和“儒生”之类的人物,我们可以粗略地认为这些人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知识分子——即使这样,我们也必须注意这个名称的内涵和外延都极为狭窄和拘束,有时候与我们心目中的“知识分子”概念会产生很大的冲突,此不细究。

“方士”与“儒生”作为简约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在他们活着的那个年代都做了些什么事情呢?

顾颉刚先生(1893-1980)的《秦汉的方术与儒生》一书考辨古史,“说明阴阳家和方士的气氛下成就的秦、汉时代若干种政治制度;说明博士和儒生怎样地由分而合,又怎样接受了阴阳家和方士的一套,成为汉代的经学,又怎样地从他们的鼓吹里影响到两汉时代的若干种政治制度;说明汉代的经学如何转入谶纬,谶纬对于政治又发生了怎样的作用。”(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序言》)令人信服地论证了大一统社会背景下“方士”与“儒生”的作为。

什么“作为”呢?

这就是嘤嘤在权力者身边,运用阴阳五行思想创立政治学说和政治制度,为统治集团服务——你看,他们从事的不是什么“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渴求”和“为了给社会建立一个有意味的文化价值系统”进行所谓“有关价值、观念、符号等的文化性活动”,他们的目的似乎也不是“为社会建立一个有意味的文化价值系统”,他们简直是为政治而生为政治而死,政治构成了他们全部文化活动的根基。正是这种作为构成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精神特征。

我非常赞同顾颉刚先生“‘方士’‘儒生’与统治阶级互动,‘层累地造成中国古史’”的观点。从顾颉刚先生的考证和辨伪中,我们在巍峨森严的皇宫总是能够看到知识分子忙碌的身影:忙着帮助统治者“治民”,忙着为统治者的统治寻找合法化借口,忙着为自己寻找一处安逸之所……孔子宣称“立志于道”,绝不是要立志于个体主义或者说文化意义上的人道,而是立志于政治的官家主义的官道,所谓士“重道义,轻王侯”,“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者,遮羞布而已。

西方出了一个马基雅维利就成了不得了的事情,四百多年以来不断有人对这个为君主出过主意的人进行道德谴责,好像他应当为所有时代的暴政承担责任一样。殊不知,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马基雅维利式的知识分子多得简直如同过江之鲫,其中一个典型代表就是韩非同志,仔细阅读,你会发现《韩非子》一书提出的阴森森驭臣、治民主张,远非薄薄的一本《君主论》所能及,就其虚伪、奸诈、阴险、凶狠程度而言,韩非同志也远在西方那个马基雅维利之上。

这样好的一些同志,得到了统治者怎样的对待呢?当然是好的对待了!

中国知识分子蝇营于“利出一孔”的专制主义政治机器面前,一般都为自己找到了舒适的位置,有的甚至位高权重,成为地位显赫的权势者,以至于你很难再把他归拢在知识分子名下——在我看来,韩非、李斯、董仲舒之流绝不是什么知识分子,而是地地道道的政客和帮凶,是国家统治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还有一些人,在巨大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诱惑下,即使勉强列入知识分子行列,也往往像意志被欲望击穿了的女人那样,在权力者的威逼利诱下做“妥善的”妥协,不再推拒,放弃了坚守,“让该发生的发生吧!”结果就失贞了——失贞了的知识分子不再顾忌被人指责为附庸和奴才,“反正我活得不错,就连皇帝也隔三岔五宠幸我一回呢,哪里还管得了那许多?”

顾颉刚先生的考据虽然着眼于辨伪,学术的色彩浓厚一些,但是我们仍旧可以从他的研究中看出来,所谓“方士”与“儒生”,大致上也就是这么一些东西,并不怎么让人敬重。

历史总是充满了悖论,就在我们艳羡知识分子常常得到好的对待之时,我们还同时看到这么好的同志却又经常遭受不好的对待,成为专制集团残酷惩治、戮害、诛杀的对象(“焚书坑儒”是一个典型案例),反倒从另一方面让我们对这个不值得敬重的群体敬重了起来。

敬重他们什么呢?难道他们也进入到帕森斯描述过的境界——“对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宇宙世界有一个概念化掌握,即意识到自我与世界的关系,人不只是一个生物性的存在,除了生物性需求以外,他更有心理的需求,有对生命意义的追问,有对终极价值的探索……总之,他们有比一般人更加强烈的想知道‘为什么’的渴望”——了吗?他们的精神原野真的有这样一种令人赞佩的维度吗?

我们通过另一桩有关知识分子命运的历史事件,即发生在东汉时期的“党锢之祸”来做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