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0

    我放下那叠冥纸。

    不需要仔细思考或特别细密的推理能力,手中那叠冥纸所记录的幽暗人生都透过指尖扎进了我的灵魂,告诉我“黑白”跟我之间的业障轮回。

    不再嬉皮笑脸的心理医生看着我,那眼神仿佛来自无限遥远的陌生过去。

    “如果不是你,那天晚上死在暗巷里的就不是那两个流氓,而是我了。”

    心理医生没有叹气,而是用很平静的语气陈述一个很平静的句子:“你黑暗的人生,我有一份责任。”

    “……”我不知道我用什么样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医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医生娓娓道来黑白与他之间的情谊。

    当年年幼的他们在他家豪宅相遇后,黑白教衣食无缺的他偷窃的技术,以及另一个黑暗世界的残酷生活,对他来说那简直是一个充满魔法的奇幻国度,他深深着迷。

    此后他们一起偷窃,一起销赃,一起计划更大更复杂的窃案,他们发誓祸福与共,要成为世界上最厉害的窃贼搭档,有朝一日要联手潜入法国罗浮宫偷走《蒙娜丽莎的微笑》。

    当黑白为了保护他走上极端的杀戮人生时,他却胆小退却了。他很愧疚自责,但孤单一个人活在蝉堡符号里的黑白从没有怪他,潇洒一走了之,更让他不知如何回报。

    努力用功读书考取医学院的他原以为他与黑白从此再无交集,却在后来有了诡异魔幻的际遇,一个征服了蝉堡的黑暗怪物,传授他极高深的“意念操控”,而“催眠”仅仅是“意念操控”太肤浅的一种简称。

    他一度相信,黑白与他在曼哈顿的重逢绝非偶然,而是命运之神的善意安排,这些年他所学会的意念操控,一定可以重新启动黑白的人生,让他从零开始毫无负担的新生命。

    我无意识望向诊间墙壁上的达利仿制画《记忆的永恒》。

    空旷的海滩,三个瘫软的时钟,不知是否枯死的树,一头像马又像鸟的怪物蜷缩在地上,画中的一切看起来都很疲惫,仿佛在无限延长的时间里完全松弛了原本的结构。时间死了,或只是永远死在这幅画里。

    医生总算又笑了,耸耸肩。

    仿佛他曾经告诉过也曾坐在这里的黑白,那幅达利最知名的画当然是真迹,而原本应该好好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展示的真迹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当然是他为了有朝一日完成两人联手偷窃《蒙娜丽莎的微笑》前的单人演练之作。

    或许永远也没有那所谓的有朝一日,但这医生在戒备森严的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里用他独有的催眠技术动手行窃时,肯定是怀抱着奇怪的联手梦想吧。

    “所以……?”我失去了辨识自己表情的能力,只知道我的手指正敲着脑袋。

    医生没有说话。他等着那话从我的嘴巴里自己说出。

    “黑白就是我……我就是黑白。”我不得不闭上眼睛。

    “黑白不是你,你也不是黑白,但你们之间的联系让彼此无法挣脱相似的命运。”

    “联系……见鬼了能有什么联系?”

    “光是见鬼了这三个字的口头禅,就是黑白跟你之间的联系。”

    医生有条不紊地解释:“我履行了我对黑白的承诺,我毫不留情地炸光了他脑袋里的所有人生,当然也炸掉了他对我的记忆。留下来的都是黏着在黑白身体里根深蒂固的基本能力,那些跟回忆无关的事物反而是无论如何都挖不掉的东西,例如黑白本来就会的华语跟闽南语、以及后来学会的上海话、一点点马来语跟生疏的韩语。卓别亲自指点过,黑白当然会开锁,各式各样的锁都难不倒他,他连打瞌睡的时候都可以将别人的皮包摸进自己的口袋里。他喜欢看电影,每一部他看过的电影都如数家珍,最中意的就是异形系列。他热爱摇滚乐,那些震耳欲聋的嘶吼全部都留在他的耳朵里。诸如此类,全都变成他身体里不可拆解的密码。当然了,他杀人的能力也没办法拿走,只能祈祷他一直没有机会发现。”

    “只能祈祷……”

    “为了彻底断裂你们之间的联系,你花了一个礼拜写这封埋葬自己的祭文同时,也把握时间做了一些防范措施。你杀了一些足以证明黑白存在的关键人物,包括你两个倒霉的经纪人。你烧去护照等所有能证明身分的证件,还有一些医疗纪录等。你说你想回马来西亚杀一些人,但我不知道你最后有没有来得及这么做。”

    “……来得及?可能来不及吗?”

    “我放在你脑中的记忆炸弹什么时候会引爆,我自己也不知道,应该说我放记忆炸弹的技术还不够精确吧。只知道依照我的经验,你的记忆并不会在一两个礼拜内忽然炸掉就是了。但最久不会超过三个月。”

    “……”

    “在那个并不稳定的记忆待爆期里,你也对自己的身体做了合理的处理,比如你做了整形手术,虽然在我看来并不是太成功。你对身上的伤疤做了大费周章的美容、植皮跟雷射复原手术,当然无法百分之百消除太夸张的疤痕。你也找了原先帮你纹身的那一个女刺青师,她用延伸的覆盖技术,将胸口的黑白脸改成了一只甲虫,总之不让关于黑白的任何蛛丝马迹留给下一世。”

    “甲虫?”我愕然:“什么甲虫?”

    医生打开抽屉,从里头拿出一支样式陈旧的录音笔,上面已插了耳机。

    我接过,将耳机塞入耳中,按下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