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

    蓝姊是一群在泰缅边境卖春的女人之一,这群女人共同的特色,是脸上都有一条疤,这条疤是她们属于黑山老大的财产证明。

    任何人,任何混混,当然也包括任何嫖客,只要一看到她们脸上的疤,就知道她们是不能被欺负的。

    要上床,简单,上床前这些女人说多少钱就多少钱,别想赖也别想打折。当然了,打着黑山老大的招牌,她们也包准将你服侍得妥妥帖帖。

    当然当然,这条精心砍在脸上的疤,也提醒了这群可怜的女人,黑山老大随时随地想对她们做什么事,她们都只有乖乖接受的份。

    是这样的,黑山老大在两个礼拜前死了……报应啊报应。大家都说他是坐在马桶上被自己的手下乱枪打死的。然后那些个个都想当新老大的手下又花了十多天把其他手下给打死,理由是帮老大报仇。要命的就是,黑山老大的手下很多,打了十几天大家都没死干净,现在还有一种延长加赛的气氛,甚至引来其他帮派落井下石的枪火。

    现在这群卖春女人没有帮派可以依靠,许多女人宁愿不开腿赚钱,也不想冒着被白骑的可能出门,过一天是一天。

    危机就是转机。

    蓝姊的意思很简单,她想试试看让姊妹们自立门户,如此一来就省去应该给帮派的那一份。一群妓女自立门户的前提当然是找一个可靠的男人,这个男人最好看起来很凶,最好动手狠辣,最好狠到杀人不眨眼,最好这个男人并不想在她们的皮肉活上动抽成的歪脑筋……嗯,至少别动太多。

    “我们供你吃住,你呢,每天晚上都可以跟一个没客人的姊妹睡觉,不,每天晚上让你随便挑一个姊妹跟你睡,你只需要保护我们不被欺负,帮我们把坏客人赶走。”蓝姊一边说,一边用舌头复习我身上的敏感带。

    “怎么听起来像是吃软饭的小白脸。”我皱眉,有点痒。

    “嘻嘻,这里坏男人很多,这工作不可能让你觉得自己像小白脸喔。”

    “也好,不过我不知道我会干多久,反正我现在没事,先试试。”我丑话讲在前头:“总有一天我会走,我要走的那一天你可不要说我没人性就好。”

    这可是说真的,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放下这些逼人的枪林弹雨,到某一间酒吧展开我的摇滚歌手第一站,之后我会唱到什么样的舞台我没设限。我很清楚那才是我想要的真实人生。

    “你想去哪?”

    “我们还没那么熟呢……蓝姊。”

    “说不定在你说要走之前,你就横尸街头了呢哈哈。”

    蓝姊口无遮拦地开玩笑,一口含着我的要害当赔罪。真是见鬼了。

    于是我就展开了每天在不同女人旁边醒来的日子。

    这份差事一开始的确十分棘手,因为制造尸体并不是这群妓女希望我用来保护她们的方法,尤其过多的尸体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能不开枪就不开枪,就算要开枪我也得强忍把对方爆头的冲动,把膝盖射烂就算了。

    唉,只是不用枪,光用拳脚,我又不是什么功夫高手,怎么可能每次都完美得把对方揍成猪头,我偶尔还是会反射性将不识相的烂客人整个脖子给扭断——“上一世的我”,肯定是一台超凶狠的杀人机器吧。

    是的基本上我很可靠。前些日子有几个想白嫖的烂男人被我打成残废后,就很少有人敢欺负这群脸上有疤的妓女,这群妓女笑吟吟地做了好一阵子生意。

    但当黑山老大那些手下自相残杀过后、终于确定新老大诞生的那一天,新老大就派人来跟蓝姊说,明天开始他们会重新向她们收规费,她们最好识相地给,不然她们的脸上就准备再多一条充满意义的刀疤,跟上一条加起来,正好组成一个大叉叉。

    蓝姊问我怎么办。

    我说,能怎么办。

    当天晚上那个新老大就死了,据说是在阳台抽烟时被乱枪打成蜂窝。我猜干掉他的那个枪手一定是个很大方的人。

    黑社会嘛,那群新老大疑神疑鬼的手下又开始拿枪轰来轰去,等到那些白痴轰出更新的老大之前,那群妓女又赚到一些不用被抽成的好日子可以过。我瞎猜至少有两个月吧。这两个月我实在没力气去想当驻唱歌手的事,不是我偷懒,而是我的手太勤劳当这些妓女的枕头。

    那一段无暇摇滚的日子真的很废,肉欲蔓延,我一遍又一遍上了所有脸上有疤的妓女。妓女嘛,靠被干维生,自然有各式各样被干的拿手好招,绝活都不一样。有人的舌头超灵活、没有一条老二可以在她的嘴巴里硬过五分钟。有人擅长用奶子夹老二直接蹭到喷汁。有人流的汗有一股让人发疯的骚味。有人的阴道特有弹性好像每天晚上都是处女。有人喜欢在上面摇来摇去说什么也不肯下来。夜夜睡觉我都被当成皇上一样服侍。

    其中我最喜欢上一个叫“跳跳”的女人。

    跳跳不是最漂亮,也不是最年轻,做爱也没什么稀奇古怪的绝活,而是跳跳跟我聊天的样子很可爱,嘴唇嘟来嘟去的很性感,我光是听她抱怨上一个客人卫生习惯有多差我就会欲火焚身,她还没抱怨完我就脱掉裤子开始上她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这肯定不是爱情,见鬼了我怎么会对妓女动情呢?干当然不是。只能说每个女人性感的点都不一样,跳跳正好有个地方吸引了我。

    “喂,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啊?”跳跳正在煮饭。希望这次别又焦了。

    “那你以前又是做什么的啊?该不会你第一个工作就是当鸡吧?”

    我不是故意反问,而是她第一个问题就考倒了我。

    “问那么多要做什么啊?要娶我啊?”跳跳瞪了我一眼,作势要踢我。

    “……哈哈娶你没问题啊,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用脚趾切换电视频道,慵懒地说:“不过咧,我还真不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我对现在的自己做的事有点印象,大概是从三年前才开始的吧。你不是常看电视剧吗?跟那些智障男女主角一样,我得了见鬼的失忆症。”

    “失忆症?真的假的?”跳跳帮我盛了一碗饭:“哇!”

    “既然都忘光了,我也不是那么在乎,反正我现在过得不错啊。”

    跳跳帮我拿筷子,表情有点难以置信:“所以你真的忘了你以前的事啊?三年前的事都忘了?这怎么可能啊,好夸张喔,你的脑袋有被什么很重的东西打到吗?还是你出过车祸?”

    “我连怎么搞丢的都忘了。”我拿起筷子,满不在乎地夹起了豆芽菜:“反正!忘了就不会在乎,如果真的忽然想起来的话才恐怖吧?如果说我真的有介意的地方,那就是……我很好奇我是怎么弄丢我的过去的?哈哈哈,吃饭吃饭。”

    “怎么那么随便!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

    话匣子打开,跳跳就成了我第一个失忆症的真正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