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二十以前,意兴风发。在马来西亚,中学还未毕业,就凭一己之力,办诗社,在新马成立十大分社,发扬马华文文学,文武兼修,还做了一干对文学艺术狂热不止的兄弟姊妹们的“大哥”,一次送我到台湾大学进修的饯行之夜里,来自各州各镇的男子为我醉倒的有二十一个,女子为我哭倒的有十五个,还没倒下的不是向我聒聒不止的就是听我的谆谆善诱,他们用手掌碎冰块,斫酒瓶,破砖头。还人还要说自尽,就是为了不舍得我走。
话说二十以后,负笈台湾,很快的在四、五年间,又办诗社,又搞杂志,成立武术集团,开出版社,台湾东南西北跑遍,去演讲、去旅行,只怕比现在那些口口声声“我爱台湾”的人更熟悉台湾。每间大学都有我的社员,大家聚合在一起,谈理想,写文章,练武功,推广书,竟然成为当时台湾仍未“开禁”前一个罕见的、组织力强而向心力大的纯民间发起但非政治、武侠与文艺组合的社团。我正是这数百人社团中的“大哥大”。我是,也确是,一点也不必脸红。
是的,活该,遭人所妒,为官所禁:关起来,打压了。
一切都没了,好不容易挣到的钱,在幽禁下,给瓜分了,好不容易才交到的好兄弟、好朋友,露出本来面目,划清界限,好不容易才建立的名声与信心,在台湾莫名其妙的不见天日的政治牢狱和惶惶栖栖的天涯流亡中,已所剩无几。
不过,人仍活着。活着就好。先止痛,后疗伤,再站起来,雪地伤狐,荒地的狼,习惯边打边逃边回气,但不投降,不气馁。信念一如理想,虽云年岁愈大、岁月愈长,愈是卖少见少,而且“缩水”,但却老而弥坚,小而爆炸力强。“压力愈大,反弹愈高”,新生活报就曾用这大标题跨横越版的作为访问我的写照。
话说三十以前,一次浪迹天涯,无家可归,也无处可依之时,忽然怀疑自己是不是怒犯天条的“魔”,为天庭所逐,看尽天威莫测,人情冷漠。这时际,我乍见崖边一朵盛开的花,花那么艳,那么美,那么不可一世,那么灿烂奇情,我看着她,试图触摸她,亲近她,以一种赤子之心,忽然因为一种强大而无由,强烈而无边的感动,吞噬了我,使我流了泪,不能自已。
于是,“魔鬼为花而哭”的这个场面,一直感动着我。
我想把它写下来。
直至四十以后,有一天,台湾“联合报”王婷芬向我约稿,以最大的忍耐和放纵来等待和催促我的创作空间与成品,于是我写下了“妖红”。
话说这时候的我,又已相交满天下,足足玩了十年,正值重出江湖,剑试神州,快活似神仙。
平生不肯受人怜,喜笑悲歌气傲然。
话说这是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之前的一天……我在香港。
稿于纪念一九九六年中至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与梁何等弟妹一口气痛快狂赌卅九次各地赌城游四千余次赌桌决战十九个月的游击式大赌七个月的痛快狂赌曾每日力战廿一小时纪录以三万元每两分钟一铺之密度曾狂输八十余万至一连八趟连赢而归倒胜六万就从此收手见好就收证实能赢有力量反败为胜过足了瘾就金盆洗手与赌绝缘,不亦快哉!
校于纪念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回归日前:以少于一周写完“四大名捕捕老鼠”,宝刀未老,力犹从心也,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