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刘意像条狗呢。
不仅嗅觉灵敏,直觉也很敏锐。
这天唐晴回来得晚,还没洗澡,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刘意拖着一身疲惫回了家见到心爱的妻子,抿出一抹笑,走上前双腿一曲半跪在沙发旁,将头靠在了唐晴的颈弯。
唐晴在他过来之前就把手机页面换成了网上的八卦新闻。
右手拇指正状似无聊地随意乱拨着屏幕。
唐晴侧过头随意吻了一下刘意的脸颊,“回来了。”
刘意眯着眼,乖顺地点点头,“嗯。”
然后顺着唐晴的唇吻了回去,声音沙哑,“好想你。”
唐晴笑了笑,撑着沙发靠背坐起身来,十分自然地将他拨开。
问:“今晚吃什么?”
而只靠这么一小会儿,刘意就像是被充满了电似的,恢复了生机。
尤其听到她的问题,心中更觉甜蜜。
他喜欢这种稀疏平常的爱意。
让人着迷。
“藕片炒肉,红烧排骨,炒笋丝。可以嘛?不想吃的话我现在下楼去买。”
“还可以,就这样吧。”唐晴摸了摸煮饭公的脸蛋儿,笑着说:“好啦宝贝,去做饭吧,我饿了。”
“嗯嗯。”刘意被她迷得七荤八素,撑着膝盖站起身,脚步拖沓,拎着手中的买菜包去了厨房。
重复的,日复一日的。
没有尽头的做饭生活。
但心甘情愿。
刘意按下油烟机的开关,一手不停翻弄着锅铲,脸上却是面无表情。
她身上有一股浓烈的烟味。
不是属于她的那股好闻的、独特的烟味。
是网吧里令人作呕的烟味。
她又出门打游戏了。
这倒没关系。
但是,她身上那股清新的香水味是从哪里来的?
刘意甚至能从她衣领上的香水味想象出一个刚刚成人的少年。
掐一把就能出水儿的,水蜜桃一样的少年。
他想问,但却不敢。
好不容易两人这几天过得蜜里调油,他不想因为一件莫须有的事而破坏了现在安定幸福的日子。
晚间洗衣服时,刘意特地把她的衣领用手搓了好一会儿才扔进洗衣机里。
然后他站在卫生间里,盯着洗衣机滚筒飞速转动。
忽然意识到——自己老了。
他看了看带着薄茧的双手,镜子里无神的双眼,毫无精致可言的发型。
忽地,‘啪嗒啪嗒’,几滴泪落到了地上。
好可怕。
他不想变老。
老了,一定就留不住她了。
那怎么办啊……刘意急得肝脏都在震颤。
他打开手机,进入论坛,在情感区发了一条帖子。
《婚姻三年,如何留住妻子的心?》
没几分钟,这条帖子就收到了数条回复。
其中大多是没有工作的家庭主夫。这类人很懂驭妻之术,根据自身情况给了刘意很多建议。
例如买一些在卧室里穿的有情趣的单薄衣服。
例如每天给自己换一个性格,让妻子有新鲜感,好像同时娶了好几个丈夫。
例如每天花费大量时间保养皮肤,双腿滑得让妻子爱不释手。
等等。
不过也有少数反对的言论。
这几个男人大概是有着体面工作的办公室白领,或是还在上学的男大学生。
他们说楼主这种想法不对,人活一世,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与其讨好妻子,不如讨好自己。
爱情靠吸引,而不是讨好。
当一个人本身有魅力之后,不用多做什么,就会得到别人的爱与尊重。
刘意完全不认可后者的说法。
他不把全部的心思放到唐晴身上,去浪费时间去做所谓的‘讨好自己’,可真是闲得发慌。
唐晴开心才是首要。
刘意在大学时专业课成绩也很好。是个名副其实的优等生。
若是以前的同学见到刘意现在的模样,定然无法相信他是那个高傲自矜,懒得与女人说上半句话的校草。
刘意也不爱去回想过往的事。
他是一个喜欢向前看的人。
前方就是未来。他的未来,就是唐晴。
他从未后悔过当初的决定。
他爱唐晴。
追求爱情,怎么会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