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抱紧大腿
陆淮安在做知青的时候,知道明珠妈妈改嫁在另一个村,但从来没有见过她,只是偶尔听人说她长得标致漂亮,明珠就随了亲妈。
那会儿小姑娘七八岁,白白嫩嫩,富有灵气,长得确实招人喜欢,成天跟在陆淮安后面,左一个哥哥,右一个哥哥地叫。
陆淮安当年也才十五岁,初中毕业后,高中不想读,又不想参军,成天和大院里的人在外面鬼混,陆爷爷怕他犯事,便告到陆爸那儿,陆爸一声令下,让他去远点儿苦点儿的地方插队。
插队改造了半年,政策就变了,陆爸让他回城读书,考大学。
……
于凤兰见女儿变得这样陌生,也没有长好,心里只有难过与愧疚的情绪。明珠爸爸去世后,娘家一直劝她找个男人改嫁,她也不想这么年轻一直守寡,便带了明珠两三年就改嫁到了另一个村。
那时候她得了空还会接女儿过去住一段时间,只是没有想到第二个男人也死了,她经人介绍,去了县城的一个砖窑厂干活,认识了现在的丈夫。
见到陆淮安,她收敛了一些难过,礼貌地笑了笑:“明珠,他是谁?”
“以前住爷爷家的知青。”
“哦哦。”
陆淮安想说点什么的,最后只道:“你们母女慢聊。”
于凤兰却回应:“我还要赶着回娘家。”又有些歉疚地对女儿说,“我一直想回陈家村看看你,但是前两年一直在砖厂里干活,抽不出时间。”
陈明珠撇着嘴:“哦,知道了,随便吧。”
陈明珠的反应有些淡漠,主要在于她又不是原主,母女的亲情体会不到就很难演,但在旁人的眼里,这孩子跟亲妈几年没有见面,所以感情疏远。
“不是,妈也有妈的苦衷。”于凤兰眼里含了泪,她的感情倒看不出来是演的,“等我那边安置好了,再去接你。”
她低低地回应:“嗯。”
于凤兰说着,从兜里掏出了十元钱,递给陈明珠:“这点钱你先拿着,想买什么东西就自己买,我还要赶回你外婆家,你要是有时间,也回外婆家看看。”
陈明珠迟疑了一下,终是接过了那十元巨款。
于凤兰又交代了几句“好好听你二伯、二伯母的话,勤快点,不要挨骂”之类的话,说着就走出了供销社。
陈明珠看着于凤兰迫不及待想要逃离的背影,不由沉出一口气。
其实于凤兰才不想把女儿带在身边吧,她嫁的人是个万元户,虽然经济条件好,但她肯定也要顾念万元户家的情况。听村里的人说,于凤兰在寻求偏方,调理身子,想再给第三任丈夫生个孩子,她要是跟亲妈过去,八成也是带孩子的命。
所以原主是真心可怜呐,从小没爸,抚育自己的爷爷去世,妈妈改嫁几次不敢带着她,她只好跟着二伯一家过,还要被堂姐妹排挤。
想到这儿,陈明珠眼睛有些酸涩,对原主凄惨的人生产生了共情。
陆淮安站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目送于凤兰离开后,把那包糖果递到了陈明珠眼前。
“拿着,放在你袋子里,还有钱也放好来。”
陈明珠回过神,接过糖果,把它塞进了挎着的花布包里。
至于那十块巨款,陈明珠决定买点什么,补偿一下原主。
她回转过身,走向了柜台,看到鞋柜上摆着各色漂亮的塑料凉鞋,看看自己现在穿的凉鞋已经用塑料皮烫着打了几个补丁,于是说:“我想买双好看的凉鞋!”
“买。”
挑了一双半透明软塑料的粉紫色凉鞋,陆淮安抢先付的钱,陈明珠想把钱给他,他却说:“你的钱你留着自己花,这双凉鞋是哥送你的。”
陈明珠看着陆淮安,觉得他还挺MAN,加上她真的穷,便收好了十元钱。
现在身上有十二块钱、一双好看的凉鞋、一包好吃的糖。在现世里她根本不在乎的东西,现在却弥足珍贵……
陈明珠一秒释然,哈哈,好像也不错,还挺富有的,像个小富婆。
“还要买什么吗?”他问。
陈明珠摇了摇头,要是再买,又让陆淮安破费,她也过意不去。
他却吁了一口气,开玩笑似的说:“你想买别的,哥也没钱了。这次出门,没有带多少钱在身上,还要买回家的火车票。”
陈明珠:“那你还给我买凉鞋。”
他低沉地啊了一声,“算是谢谢你爷爷和你那半年对我的照顾吧。”
“……”那些记忆离得太久远,陈明珠几乎想不起来,只好问,“我和爷爷以前对你有很照顾吗?”
“你都不记得了?”
“年纪太小,不大记得了。”
他笑了笑:“不记得也没事,无非就是你经常帮我干碎活,还有,我刚过来的时候生了一场病,你爷爷连夜背着我去乡医院找医生,你小小的年纪,也不怕走夜路,提着煤油灯给我们照路。”
“哦。”陈明珠道,“那我爷爷对你算是有救命之恩了。”
“那可不,”他骄傲神色突显出来,“我这命还是挺值钱的。”
“……”
呵呵,这人还挺好玩。
走出供销社的时候,陈明珠觉着现在再不说,等下就更不好说出口了,便停下了脚步,一把拉住了他的衬衫袖子。
“淮安哥,我想跟你说个事。”
陆淮安被拉住,有些奇怪地看过来:“什么事?”
“你能不能带我离开这里。”
在心中纠结了很久的话,就在这一刻,堂而皇之地说出了口。陈明珠知道这会让他为难,可是既然注定要进城做保姆,为什么不早点儿摆脱这个局面?
陆淮十分惊讶,他好像在思索着什么,停了停才问:“你是说离开集市回家?”
陈明珠摇头,诚恳地说:“不是,我是说离开这个地方,离开陈家村,带我去城里。”
他沉顿下来,眉心微拧。
这个请求的确不是小事,陆淮安从来没有想过要带这个小鬼离开,虽然瞧着她是挺可怜的,当初多灵的一个小丫头,现在灵气全无。他插队时受过她和她爷爷的诸多照顾,出于人性基本的善良,今天才会带着她来赶集,想给她买点儿吃的穿的,这是他目前能做的事。
至于带她离开村子去城里……这大大超出了他的能力,毕竟他也只是一个学生。
“我什么活儿都可以干,我会洗衣做饭,我的厨艺还是很不错的,比如去给人家做小保姆,照顾老人也是可以的!”陈明珠见他沉默,只好疯狂暗示。
“小保姆?”他的眼睛张大了一些,停了停,忽然又凝神道:“你别急,让我想想。”
“嗯,我也没有说现在非走不可的意思,只是如果有机会,我不介意进城给人做小保姆的。”陈明珠回道,“我真的可以干好这项工作。”
陆淮安皱着眉,“我先去打个电话去问问。”
“……”
这么快就去问询,陈明珠眼前也亮了亮!
这是有一线生机呐!
二人来到邮电局,吴教授和张建设早已经离开了邮电局,陆淮安借了公用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
陈明珠在外面看着他在说话,隔的距离有点儿远,听不清他在说什么,猜测应该是问对方缺不缺小保姆之类的吧……
陆淮安挂掉电话,付了费用,走过来懒洋洋地说:“小鬼,我刚才问了一下我奶奶,她跟我爷爷身体还硬朗,一时半会儿不需要小保姆。”
“哦。”陈明珠感觉没戏了,“好吧。”
“不过呢,大院里有个谢妈妈现在身子有些不好,想找个小保姆,但一直没落实。”
谢妈妈……
陈明珠反应过来,大院里住着的老人都是那个时代过来的,在院里长大的娃,几乎不分彼此,亲切些的会直接称呼对方为“爸爸妈妈”,比如最知名的就有邓妈妈……
好像原主伺候的就是这位谢妈妈?
“我奶奶得问清楚才能回我,晚上我再去村委会打电话问问。”
“好。”
明明刚才还是一片漆黑,现在就好像在茫茫黑夜中出现了几许亮光。
陈明珠心中沉了沉,如果真的可以这么快就进城,那她一定抓住这个机会。不过是照顾几年老人,等老人去世之后,那时的经济发展得更好,机会更多,她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出路。只要不结婚,不嫁给那个煎饼老乡,命运还不是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她怎么说也是一个现代本科生,英语好歹也过了六级,会基础的计算机技能……哪怕不知道未来几年趋势,知识也能改变命运,尤其是在这个时代。
所以,一定要把握自己的人生,握拳!
陆淮犀利的目光看了过来,怔得陈明珠握到一半的拳立即松开。
他有些好笑地问:“你怎么会想让我带你进城做小保姆的?”
“我……”陈明珠感觉即便是站在原主的视角,说自己在二伯家和要饭的差不多……这种不堪也令她难以启齿,还有些哽咽,便叹了一声,努力地笑了笑,“我听说隔壁村有人在县城做小保姆,比在农村强……我那么想,就那么问了。”
“也好,”他有些如释重负,“要是真能去照顾谢妈妈,还挺好的。”
“比你现在的日子好。”
“……”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咕:这是你未来媳妇,速度带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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