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第三章他是男主

陈明珠在现实世界的手艺很不错,除了上班,平时也做做菜上传到视频网站,赚点儿外块。她按自己的习惯,开始给莴笋切丝。

认真切丝时,却惹来干完活的陈红珠大呼小叫:“你干吗切成这样,多费时间,切成片就好了,搞这么复杂,我妈看到了又要说你。”

陈明珠:“……”

就上火。

要切成片是吧,嫌复杂是吧,会被骂是吧……陈明珠不顾陈红珠的叫嚷,坚持自我,一共做了三道菜。

一道是清炒莴笋片,如她妈所愿。

一道是凉拌莴笋丝,醋、酱、蒜蓉、辣子都拌上。

一道是莴笋嫩叶汤。

端上桌的时候,陈红珠目瞪口呆,想说什么,最后什么也没说,终于闭上了嘴。

不一会儿,陈二良和儿子陈志远牵着牛进了院子,他们今天早上去田里除稗草,顺便放牛。

与此同时,李迎春也带着陈小珠回来了,她一进院门就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说:“二良,你还记得以前住在这里的陆知青吧。”

陈二良听见后奇怪地看着李迎春:“记得啊,怎么了?”

“他回村了,带了两个老师过来,好像要来考察什么东西。刚才在村支书家里,大家都围着他们聊天,好不热闹。”

“你应该去看看,陆知青以前就很白净,现在更是个俊后生了。”

直觉上,陈明珠认为二婶和二叔的感情是不错的,包括三个孩子,也很听爸妈的话,只是因为原主是陈三良的孤女……是这个家里不和谐的音符,所以她们母女才对她态度不好,排挤着她。

一家子洗手进屋,看着桌上的三道菜,一时惊讶住。

李迎春欲言又止地问:“这是谁做的?”

陈红珠:“都是明珠做的。”

李迎春撇撇嘴:“搞这么多花样……”

陈明珠之前吃了他们给的煎饼和糖,现在不怎么饿,装了一碗米饭,夹了点儿菜,走到院子里吃。

现在农村很多人都是端着碗蹲路边吃,所以没有人觉得有问题。但原主是因为太卑微才不敢靠近桌子的。

她每回都是端着碗,夹些菜去院子里或者屋外巷道上吃。她吃饭相对慢,有时候回来装第二碗的时候,菜就只剩点儿汤汤水水了,她只能拌着米饭吃。

陈明珠带入自己,越想越不爽,隐约听见陈小珠说:“这菜好好吃,以前怎么没有这样做过。”

心里越发觉得他们不配吃自己做的菜。

吃完早饭,要去干活。

李迎春说:“明珠,上午要分工去给玉米锄草,你去松树林边的那块玉米地里锄。”

在现世,陈明珠家境尚可,根本没有干过农活。只在网上看过一些田园风视频,心中虽然向往那样的生活,但是让她顶着骄阳去干农活,她从骨子里就想拒绝。何况对方还是李迎春。

“我不想去。”陈明珠大胆说道。

“你说什么?”李迎春万万没有料到她会说不。

“我才从河里爬上来,你就让我去干活,我不想去!”

李迎春气道:“你是什么千金大小姐?要不要请个和尚道士给你做场法事,把你的魂叫回来?”

可是,身体发出的信号就是觉得累,想休息,不适应这儿的环境……陈明珠据理力争:“你女儿把我推下河,还不能让我休息休息啊?”

“你这个白眼狼……”李迎春气得砰一下把手里的锄头杵在了地上,“你不干活,就别想吃饭!”

陈二良这时候发话了,语气比较温和:“明珠,今天上午我们大家都要锄草。松树林那块地里没多少草,你除完草就早点回来休息休息。”

这位二伯的语气和话语,更让人容易接受,穿过来的事实已经无法改变,只得拿过了锄头,取了顶苇草编的草帽出发。

按着记忆,找到了那块玉米地。玉米才长出来寸许,杂草的确不多。她拿着锄头很快把一些刚长出来的杂草清理干净。

活儿不难,但在日头底下干久了,还是觉得累。

旁边就是松树林,不想回家的她索性进了松树林,打算靠着树歇息一下,好好思考思考自己莫名其妙的穿越人生。

正发呆时,路边走过来好几个人,透过树林,陈明珠发现是吴教授他们。

她不由站了起来,吴教授也看见了她,笑着说:“小同志,又见面了,你在这里做什么?”

“刚锄完草。”

“不错呀,真是勤劳的小同志。”

带路的是村支书和两个村干部,他们没说什么话,只是看起来好像要去干件大事。陈明珠好奇心上来,想跟着去看看他们要干什么。

“小鬼,你跟过来挖宝藏吗?”陆淮安笑问。

陈明珠:“……”

小鬼?难道陆知青以前就是这样叫原主的?

经他提醒,吴冬教授反而想起了什么,看着陈明珠手里的锄头,“有把锄头也好,万一等下用得着。”

“……”

所以,是真的去挖宝藏啊?

穿过松树林,又爬了一会儿山,在一个半山腰处的开阔地,陆淮安说:“就在这里,当时我跟着上山砍柴,在这里发现的,地方志上记载,崇山县境内有一座很出名的佛寺,叫金光寺,据传是高阳公主府出资修建的。”

村支书陈启元说:“是有可能,听村里老人讲,寺前面这一块平地,以前还有围墙,后来渐渐就倒塌了,寺里的木料、砖石也不见了,大概就还剩下一些地基没有被搬走。”

吴冬点着头,带着极专业的目光这儿走走,那儿看看,还拿过了陈明珠的锄头,理了理杂草。

陈明珠怔住,原来,他们这一队人马是来考古的啊?

她碍于身份没有怎么说话,只是逮了个机会,问陆淮安:“你们是考古队的吗?”

“七八年没见,小鬼你是越大越没礼貌啊?不会叫哥哥了?”

“……”

陈明珠只好闷闷地叫了句:“淮安哥,你们是考古队的?”

“不是。”他否认。

“那你们现在不是在考古?”

“我读建筑系,不是考古系。最近跟着老师在你们市郊区进行野外古建筑课题考察,忽然想起了以前在这里插队时的发现,就让老师顺便过来看看,看看是不是有价值。”

“哦。”

读建筑的……陆淮安……陈明珠……

???

仿佛醍醐灌顶,陈明珠在这一瞬间醒过了神。

她想起来了!

她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

某天扫文时,陈明珠点错了一本年代文,由于恰巧小保姆与自己同名,所以她胡乱刷了几章,大概知道一点故事情节走向。

这本年代文的男主就是面前的陆淮安,读建筑系,女主会跳舞,两个人是青梅竹马,在文工团家属院长大。后来文工团撤编,改制歌舞团,女主就在歌舞团跳舞,男主留校任教,两个人的爱情纠葛扯个没完。

而原主是陆淮安介绍去家属院照顾一位老人的小保姆。小保姆喜欢男主,但二人身份地位,文化水平差别都很大,她只能暗恋。

女主角是个现代意义上的白富美,也是个作精,喜欢整个家属院的同龄男孩子都围着自己打转,谁要是不转,她就能作上天。

但看评论,故事后期人设崩了,开头很苏很拽的男主突然降智,让会赚钱的大款男二上位,发动钞能力,把作精带出国了。

小保姆蛮惨的,照顾的老人去世后,她嫁给了一个卖煎饼的老乡,生了几个娃,经常被男人打骂,后续没交代她怎么样了……

回忆完毕,陈明珠皱起了眉,怎么就穿进了这本书里,还穿成了命苦的人?!

正发愁,吴冬教授说:“啊不错不错,一挖就挖到了宝。”

严格地说不算挖,那两个石墩子一直就摆在那儿,上山的人还喜欢坐在上面歇息。

只是专业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石墩子的门道。

“这是础石啊!建设你来看看这莲花纹,拿卷尺量量,看来这寺庙的规格还不小”

“……”

陈明珠不大懂古建筑方面的知识,也不想给他们添乱,便在一旁安静不语地看他们做事。他们几人都很兴奋,又是测量,又是拓印,推测这座寺庙确实可能是唐代的,距今一千多年了,有发掘的价值……

忙了一会儿,吴教授说:“时候不早了我们先回村,打电话报告给县文管所吧。”

陈明珠回到院子里,李迎春刚做好菜,依然骂骂咧咧的。

哎,这儿她是一分钟都待不下去,吃过午饭就去村里走了走,百无聊赖地在村头槐树下看人打扑克、聊天。

听见村民谈论陆知青的事,有个妇女还笑容灿烂地说:“当年我就觉得陆知青长得最好看,干净又英俊。”

“是啊,英俊小伙,现在在读大学,将来前途一片光明。”

……

可见,帅哥是人类共同花痴的财产,不分时空与年代。

陈明珠正发笑,被陈红珠一句尖叫声叫住。

“明珠,快点回家。”

“干吗?”

“城里人找你。”

“……”

作者有话要说:《八零之胡同宠妻日常》求收,文案:

本书又名《奶奶重生回来救我了》

订亲前一晚,乔湘湘奶奶突然态度强硬地把她的好事搅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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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却说:“那个男人嫁不得,你嫁过去,早晚被欺负死,改嫁给他的拜把子兄弟,他会疼媳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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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媳妇送上门,我要不要娶?”

“不娶,除非她是胡同里最漂亮的姑娘乔湘湘。”

结婚后,胡同里的孟旭光,成了最疼媳妇的模范丈夫,胡同里打扮最漂亮的是乔湘湘,起得最晚的是她,兜里总有钱的还是她……

乔湘湘把无人赡养的奶奶接过来,日子越过越红火。

90年代,胡同拆迁了,开发楼盘的老板,叫孟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