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云窈原本以为,血缘是无法被斩断的,那些被拐走的孩子,也是想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可刘小花的反应,着实出乎她的意料。
纪云窈耐着性子,“小花,我知道你一时难以接受,不愿意相信自己是被刘家人从牙婆手里买来的,但你不想见见你的亲生父母吗?”
“你小时候穿过的小裙子、戴过的珠花,这么多年,你爹娘他们还保存着,你被拐走后,你娘的头发一下子白了很多,精神也不是很好,为了找你,你爹把名下的几间铺子也给卖了。他们离开家,一年又一年漂泊在外,只是为了找到你。”
“去年我去到吉州,认识了你爹娘,你娘她明明我娘亲还小上几岁,可因为思念你,王夫人看着比我娘的年纪都大。你娘她经常落泪,眼睛也不好了。”
去年在吉州,王夫人的精神和身体状态,肉眼可见得不好,纪云窈和王家人非亲非故,但她感同身受,心疼这个可怜的女人。
如果刘小花没有被人牙子拐走,王夫人是不会受到这么大打击的!
纪云窈劝道:“你亲生父母在吉州从商,虽然这些年没有太多精力打理生意,但家境还算殷实。你回到去王家,是去享福的,是去和家人团聚的。你先和我回永安侯府,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好不好?”
刘小花紧紧攥着衣裳,眼里涌出泪花,但等了一会儿,她扭头看了身边的刘婆子一眼,依旧是刚才的说辞 ,“我…我要待在刘家,我是不…不会回去的,这里才是我的家,你把我祖母绑下山,伤了我祖母,你和我亲生父母一样,都是坏人!”
纪云窈一愣,难以置信地盯着刘小花,“你爹娘把你生下来,疼你爱你,为了找你散尽大半家财,他们是坏人吗?”
“若不是刘婆子故意把你藏起来,我身边的小厮是不会把她绑下山的,我也是坏人吗?”
纪云窈眉心微蹙,“你觉得你祖母是个好人,那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她不把你的身世告诉你?又为什么要带着你躲到山上,阻止你的亲生父母和你相认?”
刘小花被一连串的质问弄懵了,“我…我……”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刘婆子的亲孙女,直到前段时间,她陪着刘婆子去城里摆摊卖菜,一个从吉州回京的人在街上看到了她,说她和吉州码头张贴的一张画像上的孩子有点像。
画像是王家人贴在吉州码头的,有人看到画像发现了刘小花,刘婆子这才把她的身世告诉了她。
刘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刘婆子和刘家人这么多年来没苛待过她。
即便刘小花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刘家人对她也很不错,别人给了刘婆子一块糕点,刘婆子也会拿回来给她。
刘婆子老泪纵横,说自己就这么一个孙女,舍不得让刘小花离开刘家,她宁愿去坐牢,也要把刘小花留在家里。
因此,即便刘小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可在刘小花的心里,刘家人才是她的家人,刘婆子,才是她的祖母。
刘婆子还告诉她,她之所以被人牙子拐走,肯定是她的亲生父母看她是个女儿,不愿意要她,才把她卖给人牙子的,不然这么多年来,王家人为什么不来找她?
在刘婆子和刘家人刻意地引导下,刘小花心里对她的亲生父母是有埋怨的,加上纪云窈今天“蛮横”的让小厮把刘婆子绑下了山,刘小花对纪云窈和王家人更是没有好印象。
但见到了纪云窈,听了纪云窈说的那些话,刘小花这一会儿脑子很乱。
刘婆子说,是王家人把她卖给人牙子的,可这位漂亮的大姐姐却说王家人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找她。
刘小花不愿意相信刘婆子会欺骗她,可她又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纪云窈的话。
担心加重刘小花对她的抵触,纪云窈对着小厮道:“把他们解开吧。”
*
刘春来死在自家粮仓里,在沈暮朝来芦苇村之前,官府的人就来过了。
官府的人也不是吃素的,因此,沈暮朝把粮仓和整个刘家看了一遍,并没发现什么线索和异样。
挨着粮仓的,是刘家的灶房。
沈暮朝想起吴远山告诉他的话,前来查案的官差没有在粮仓里发现打斗的痕迹,加上刘春林脑袋受伤的部位偏下,因此推测凶手个头较矮,且是和刘春来非常熟悉的人,而徐小娘受了风寒,卧床不起,又没有作案动机,所以吴远山的姑母吴氏成了嫌疑最大的人。
但沈暮朝觉得有一点说不通,刘春林死之前,对吴氏已然没有了夫妻之情,即便是吴氏趁他不备行了凶,依照刘春来的个头和气力,也不会没有反抗的。
除非刘春来当时没有力气可以反抗!
沈暮朝找来吴远山,“昨天夜里你姑父和你姑母在粮仓吵架,听到动静你跑了过来,你可注意到你姑父有什么异常没有?”
吴远山不明白,“什么异常?”
沈暮朝道:“身体上的异常。”
吴远山眉头紧锁,仔细想了想,道:“倒也没有什么异常,就是我姑父…当时好像很困,和我姑母吵架的时候,打了好几个哈欠。”
“他说徐小娘身体不好已经睡下了,和我姑母吵了架,又不想和我姑母睡一张床,要不是冬天天冷,他都想直接在粮仓里应付一晚了。”
刘春来白日在城里卖粮食,晚上的时候觉得困很正常,但仅仅是这样的话,也不至于在死之前没有力气反抗。
“很困?”沈暮朝略一思忖,继续道:“你姑父这段时间可曾生过病,或是身上有旧疾?”
这个问题官差已经问过了,吴远山摇摇头,“没有。”
没有生病,身体却十分虚弱,那只有一种可能。
刘春来入口的吃食或者茶水有问题,里面被下了药或者其他东西,让他丧失了力气。
沈暮朝道:“走,陪我去灶房看看。”
刘家的灶房和院子一样,都不是十分干净,地上木柴碎屑乱飞,墙上一层黄黑的烟渍,挂在墙上的铁勺也沾着一些玉米糁子,一看就是昨天晚上盛饭后没有洗干净。
刘家的灶房杂乱又肮脏,沈暮朝皱了皱眉,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走了进去。
他是那种地上掉个饭粒都要立即收拾干净的人,刘家的环境,对他很不友好。
若不是受人所托,沈暮朝是绝不愿意来这种地方的。
沈暮朝的灶房不小,但没摆多少东西,正对门是一个太太的灶台,沈暮朝打开锅盖,锅里什么都没有,灶台靠墙的地方,则摆着一摞碗和几把泛黑的筷子。
另一侧靠墙的是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一把水壶和几个茶杯。
茶杯表面落了些灰尘,看着不是很干净。
见沈暮朝的目光落到茶杯上,吴远山解释道:“暮朝,你也知道,乡下人没有这么多讲究,只有家里来客了,才会用上这些茶杯,所以这些茶杯不怎么干净。哦,徐小娘也喜欢用这些茶杯喝茶,但她这段时间生病了,这些茶杯就在灶房里落了灰。”
沈暮朝微微颌首,示意自己知道了。
徐小娘平日喜欢用茶杯喝茶,方才沈暮朝见到她的时候,即便患了重病,徐小娘身上的衣衫也很干净,但刘家人可没这么讲究。
刘家院子里有没有清理干净的鸡屎,灶房摆着的勺子上更是沾着饭渍,可见刘家的女主人吴氏,不是勤快爱打扫卫生的人。至于刘春来,同样如此,又是种地又是背着庄稼去城里卖,也不是讲究的人。
而徐小娘却恰恰相反,徐小娘看上去柔弱温婉又整洁干净,和整个刘家格格不入,她愿意委身刘春来这样的乡下糙汉子,也是奇怪!
这些茶杯没有异常,沈暮朝正要离开灶房,余光看到灶台上那一摞碗时,他脚步一顿,转身朝灶台走去。
灶房里铁锅、水瓢和盆筷都不怎么干净,但摞在最下面的那个瓷碗,外表却十分干净透亮,一点脏东西都没有。
吃饭的碗被洗的干干净净,这很正常,可奇怪的是,除了最下面的那个碗,其他几个瓷碗并没有那么干净。
沈暮朝把最下面的白瓷碗拿出来,观察了一会儿,“今天一整天,你们都没有生过火?”
吴远山苦笑了下,“出了这种事,我们哪里还有心思吃饭。要不是陪着你来,我都没有进过灶房。”
沈暮朝指了下,“这些碗,平日都是谁洗的?”
吴远山道:“我姑母,徐小娘生着病,老宅子这里的家务活,都是我姑母干的。”
吴氏是一个不怎么勤快的人,其他的碗,表面都或多或少带有发黄的饭渍,只有这一个碗非常的干净。
很奇怪,不是吗?
有可能是吴氏特意把这只碗洗干净的,但不太符吴氏的性格。另外一种可能,是洗这只碗的人,不是吴氏。
排除吴氏,那最有嫌疑的便是卧病在床的徐小娘!
如果是徐小娘在碗里下了药,端去给刘春来喝。刘春来喝过之后,失了力气,被徐小娘用砖头砸脑袋,也说的过去。
但徐小娘如今可以依靠的人只有刘春来,刘春来还要把他抬成平妻,徐小娘杀害刘春来的动机又是什么?
案发地点在粮仓,粮仓无声地“记录”着杀人凶手做过的每一件事,沈暮朝决定再去粮仓一趟。
刘家的粮仓很大,里面放了各种粮食和蔬菜,除了一部分自家吃和留种种庄稼,其他都卖到了城里。
装粮食和蔬菜的地方,自然不是很干净,菜叶子、尘土等污秽之物随处可见。
沈暮朝环视一周,注意到一处有些不大一样。
在粮仓最里侧靠墙一处,摆了几袋子粮食,粮食靠着墙,周围的地面十分干净,干净到没有一抹灰尘,仿佛经常有人去那里挪动那几袋子粮食。
沈暮朝有洁癖,自然对这种事情格外灵敏。
想了想,他把吴远山叫来,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吴远山,最后道:“我怀疑你姑父临死前可能是被徐小娘喂了药,才没有力气反抗,你让县衙的仵作检查一下你姑父的尸体,看能不能在胃里发现残留物。”
若是下药,一般是下在饭食或水里。
刘春来死亡的时候夜已经深了,不是吃饭的时间,而刘春来是乡下人,平日直接用碗喝茶。
灶房里那只被洗得格外干净的碗,昨天夜里,盛了一碗下了药的水,然后被人洗的干干净净,这样才说的通。
吴氏和刘春来刚吵过架,吴氏自己也说过,吵了架她就回房睡觉了,所以,把那碗下了药的水端给刘春来的,只有徐小娘!
抽丝剥茧,一切都指向了徐小娘。
吴远山惊喜地道:“好,暮朝,我这就去!我就说我姑母不可能是杀人凶手,我姑母虽然不太讲究,但她其实很胆小的,就是我姑父要把徐小娘抬为平妻,她也只敢在家里和我姑父吵几句,她怎么可能杀了我姑父!”
沈暮朝点点头,“你快去吧,只要仵作能查出线索,你姑母的冤屈就能洗刷。”
吴远山应了声好,赶忙跑了出去。
徐小娘还在屋里待着,说是伤心过度晕了过去,沈暮朝也没管她,看时间不早了,他准备回去。
还没走到门口,这时,胖大娘的声音传进了沈暮朝的耳中。
只见胖大娘慌慌张张跑了进来,“沈公子,今天来找你的那位姑娘真的是你妹妹?”
沈暮朝察觉不太对劲,“大娘,怎么了?”
胖大娘:“你快去看看你妹妹吧,你妹妹从我这里打听了刘婆子的消息,转头她让她身边的小厮把刘婆子一家人绑下了山。沈公子啊,你妹妹这么做可不地道,你们千万别说是从我这里知道消息的。”
绑下了山?
沈暮朝道:“她现在在那儿?”
胖大娘:“在刘婆子家门口!”
他的“妹妹”绑了人,沈暮朝自然得去看看,他快步朝村头走去。
看到刘小花的反应,刘婆子心里暗道一声不好。
刘小花不是刘家的孙女,王家人来把孩子要回去,她是没有资格阻止的。
但养一条狗还有感情呢,更何况她养了刘小花这么多年。
况且,再有两三年,刘小花就能嫁人了,嫁了人,就可以帮衬家里。等刘婆子老了,要是儿子和孙子们不孝顺,她还有刘小花可以指望。
让王家人把刘小花带走,那可什么都没了!
刘婆子并不打算把孩子还给王家,只要让刘小花记恨上王家人,刘小花不愿意回去,那王家人也不能硬把刘小花带回去。
于是,刘婆子说了谎,欺骗了刘小花。
在刘婆子的口中,是王家人不要刘小花的,再加上刘婆子声泪泣下的打感情牌,果不其然,刘小花站到了刘家人这一边,但这位纪大小姐说了几句话,就让她的孙女动摇了。
想到这儿,刘婆子眼神暗了暗,纪云窈非要把她的孙女带走,那就是和她作对!
刘婆子扯着嗓子,“大家都看看啊,这位纪大小姐就是这么欺负我一个老婆子的,非要把我的孙女抢走!”
“我带着小花藏起来,可不是不让她和她父母相认,而是舍不得她!我告诉你,你别想离间我和小花的感情!就是拼了我这条老命,我也不会让你把小花带走的!”
刘婆子手上被绑着的绳子,方才已经被纪云窈下令解开了。
说着话,趁纪云窈不注意,刘婆子突然从家门口抄起一把扫帚,狠狠朝纪云窈挥去,想要把纪云窈赶走。
因着要劝服刘小花,纪云窈离刘婆子很近,在她和身边的丫鬟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那把大扫帚就挥了过来。
纪云窈下意识偏身躲避,但刘婆子常年干惯农活,身上的力气哪能小?
距离纪云窈最近的丫鬟明绿,怎么也没能拦着刘婆子。
就在纪云窈以为自己要被扫帚打到的时候,突然,一根干枯的树枝从空中飞来,恍若弓./弩里射出了一支利箭,直直飞向刘婆子的胳膊。
紧接着,刘婆子一声惨叫,手中的扫帚掉到了地上。
一根普普通通的树枝而已,打在人身上,却比被石头砸了还疼。
刘婆子疼得老脸扭曲,她忙捂着胳膊,顾不得撒泼打滚了,“哪个不长眼干的?”
本以为自己要被扫帚打一下,结果眨眼间的功夫,黑心肝的刘婆子就遭报应了!
纪云窈也被这番变故弄懵了,她呆呆看向前方,一道青色的身影正大步朝她走来。
是沈暮朝!
树枝从空中飞来的方向,正是沈暮朝所在的方向。
一根树枝的杀伤力竟然这么大,纪云窈吃了一惊,沈暮朝是会武功吗?
走到纪云窈身边,沈暮朝淡声道:“你没事吧?”
纪云窈忙摇摇头,“我没事,沈公子,谢谢你!”
沈暮朝道:“纪小姐客气了!”
纪云窈带来的小厮和丫鬟太不中用,几个人也拦不住一个上了年纪的婆子。
身边没有趁手的武器,在地上捡一块石子和在树上折一根树枝,沈暮朝选择了后者,这样不用把他的手指弄脏。
不过,树上有尘土,折树枝的时候,他的指腹还是沾了些许灰尘。
沈暮朝是男子,个头又高,护在纪云窈面前,刘婆子不敢继续放肆,她浑浊的眼睛打量着沈暮朝,“你又是谁?年轻人,我劝你别多管闲事!”
恍若没听到这句话似的,沈暮朝神色淡淡,“你可知她的身份?她是永安侯府大小姐,你是想让她把你送到官府去?”
侯府的大小姐?
刘婆子身子一僵,这位纪大小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姑娘,但她以为纪云窈只是家世好一点而已,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位纪大小姐竟然出身侯府!
吉州王家不过是商户,是怎么认识这位纪大小姐的?
刘婆子腿一软,跪了下来,“纪大小姐,老婆子我不…不是故意的……”
这会儿知道害怕了,纪云窈不为所动,“你们几个,把她送到官府去。”
刘婆子从牙婆手里买了刘小花,隐而不报,今日又当众拿着扫帚攻击她,是该让她去官府走一趟。
刘小花不愿跟着纪云窈回永安侯府,纪云窈也不勉强,她安排两个小厮留下来,注意着刘小花的动静。
事情解决了,天色也暗了下来,纪云窈看向沈暮朝,再一次道谢,“沈公子,刚才多谢你啊!”
“天就要黑了,你是要回去吗?我送你一程吧。”
沈暮朝是男子,和纪云窈乘一辆马车不太合适。
沈暮朝道:“我自己回去就行。”
“这里又没有其他马车,离城里也远,你是要走回去吗?那得到什么时候了呀!”纪云窈道:“还是坐我的马车回去吧!”
方才沈暮朝帮了她,她总不能撇下沈暮朝不管!
沈暮朝薄唇轻启,“男女大防,不合适。”
刘婆子家门口这么“热闹”,村子里围过来的人不少,胖大娘见沈暮朝迟迟不上马车,挤到最前头,听到了这句话,“沈公子,你坐你妹妹的马车,有什么不合适的!”
纪云窈笑了一下,“是啊,你这个当…哥哥的,不坐自己妹妹的马车,合适吗?”
作者有话要说:救了女主,男主:沾上土了,好嫌弃!
以后,男主:洁癖是什么?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