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清晨的暖光,透过米色的纱质窗帘照进了卧室之中。

卧室内挂着粉色轻纱的华丽欧式大床上,年轻的女孩双目紧闭,纤细如月的弯眉皱在一起,洁白的额头上渗出了薄薄的细汗。

蚕丝软被上的双手握成了拳头形状,修剪的整齐的豆沙色指甲也陷进了掌心之中。

“不要……不要过来。”受困于梦境之中的方迟韵,眼角着急地溢出了泪,喃喃地出着声。

在她的眼前,是一个带着黑色面具的男人,一张脸只露出了那双浸满阴冷的眼。

画面不停上下的摇晃,令人有些不适的眩晕感。昏暗的房间中,方迟韵看到男人的手里拿着一把亮着银光的手术刀,一步步地慢慢朝双手被捆绑着的她走来。

男人的脚步声在寂静的房间中碰撞,一下下地敲在方迟韵如鼓般剧烈跳动着的心脏上。

“别怕,很快就感觉不到痛了。”他的声音带着回音,悠远朦胧,像是开了变声器,辨不清音色。

渗人的语句从他的嘴里说出来,仿佛是一件无比寻常的小事。

手术刀到达眼前的前一秒,躺在床上挣扎的方迟韵猛然睁开了双眼。

还好——

一切暂时都还只是个梦。

方迟韵右手捂住自己还在拼命跳动着的胸口,带着劫后余生的凝重大口喘着粗气。

努力平复了一会,她才拿起了放在床头的日历和签字笔,在六月十一日的那一天打上了一个黑色的叉号。

这是方迟韵穿书的第七年,也是她——

死亡倒计时的第243天。

是的,方迟韵并不是这具身体的原主。虽然她们的名字相同,但方迟韵只是在原主发烧丧生时,意外穿来的那个幸运的炮灰。

之所以说她是一个幸运的炮灰,是因为穿越过来的方迟韵很快就发现,这具身体的原主她——家!里!有!矿!

初初得知自己成为了一名土大款,不,是豪门千金的方迟韵,双眼噙着泪,激动的三天三夜都没能合眼。

她觉得老天爷终于睁开了它那双有神的眼,才会让自己一个普普通通的穷困大学生在一夜之间拥有了花不完的宝藏。

兴奋的方迟韵为此还偷偷去佛庙和教堂里狠狠地给佛祖上帝磕了三个响头。她心想,也不知道眷顾自己的神仙是哪一位,于是把东西方的神仙一股脑全拜了。

稍稍平复了激动的心情,接受了自己如今有钱到忧愁的身份,方迟韵就开始了她疯狂而奢侈的购物生活。

当炎炎盛夏想要去海边度假时,方迟韵大笔一挥,用支票买了一辆豪华游艇和直升飞机。

当去出国旅游却住不惯酒店的时,方迟韵灵光一现,买了个贵族城堡四处撒泼。

当在跑车的颜色中左右为难无法抉择时,方迟韵搓了搓手,左边摸着小红,右边摸着小蓝,冲着售车员像买大白菜一样地说:快!给我来俩!

在买买买中完全停不下来的方迟韵就这么度过了七年无忧无虑地败家生活,从穿来时的十六岁一直到了二十三岁。

在这期间,方迟韵也发现了自己穿越过来的这个世界,其实是她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而她之所以会发现,是因为这本小说的男主顾航清就是方迟韵学校的那位校草学长。

虽然顾航清在学校时为人冷淡不热衷于交际,喜欢独来独往。但这样的性格却完全没有妨碍他那一路开挂的人生。

小说的主线是大学毕业后已经成为大佬的顾航清和娱乐圈新晋小花林绮烟的爱情纠葛,不过顾航清高中时就已经是一个迷倒万千少女的校草加学霸了。

长得好,成绩也优秀。这样的人在校园里永远都是议论的中心,所以当方迟韵听到周围同学议论顾航清时,才得知了自己是穿书而非穿越。

不过她对此完全没有纠结,因为方迟韵思索了全书的人名后发现:她根本就是个在全书都没有出现过姓名的路人甲啊!像她这样的路人甲,全球还有无数个。

只是方迟韵比较幸运,因为她是一个——顶顶有钱的路人甲。

知道自己所穿的原身只不过是小说里的一枚路人甲之后,方迟韵又去庙里拜了一次神。

毕竟通常小说里这么有钱的都是主角和配角,她回顾了一下书里的剧情,发现那些有戏份的人大多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原书是一本舒爽虐渣文,女主林绮烟和男主顾航清都是那种遇佛杀佛遇神杀神的主儿。

从重生的女主进入娱乐圈的那一刻起,她就凭借着自己精湛的演技和上辈子的记忆迅速在娱乐圈中脱颖而出跻身为一线小花。此后凡是给女主下绊子的人,都被她不费吹灰之力的收拾了,更别提她的渣男前夫和小三了。

而男主顾航清就更是牛逼轰轰吊炸天。身为一个豪门私生子的他因为自己母亲的去世恨上了父亲的家族,于是暗中规划了很多年,最后将自己的父亲和同父异母的哥哥整得一无所有。

想到那些被男女主对付的炮灰们,方迟韵就庆幸自己这不配有姓名的路人甲身份。配角们现在再有钱又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落个一无所有的下场?

而自己就不一样了,远离剧情之外,畅享快(You)意(Qian)人生。

所以说那时的方迟韵觉得:是穿书而不是穿越什么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不过即便如此,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方迟韵和顾航清同校的那几年,还是是小心翼翼地避着顾航清,生怕自己会一个不小心被卷入主线剧情里。

虽然书里的主线剧情是到男主25岁时才开始,但是谁能知道自己会不会因为出现在男主的眼前从而出现在男主未来的回忆中呢!

又或者按照穿书文的套路,男主不知道怎么瞎了眼,突然弃原女主不顾突然看上了她——

不行,不能再想了。方迟韵十分清楚,自己没有其他穿书文女主该有的金手指,理论上来说根本就搞不过书里那个手段超群的女主。

唉,身为一个除了有钱外一无是处的人,真的好难。

不过……她这张脸其实也是很看的下去的。这倒不怪方迟韵自恋,只是现在的方迟韵确实长了一张能够迷惑万千少男的清纯初恋脸。

所以她小心翼翼战战兢兢,每日里躲蟑螂似的躲着顾航清,就怕他见到自己眼突然瞎了……不,是突然眼瞎了对自己怦然心动。

顶着这张脸,方迟韵觉得自己实在不宜在这个荷尔蒙疯狂流窜,青春疯狂躁动的年纪让男主看见,即便他看上自己的几率微乎其微。

数年磨一剑!

值得骄傲的是!

那位孤冷高傲的男主顾航清直到毕业都不知道自己学校里还有个叫方迟韵的人。

男主大大高中毕业的那一刻,方迟韵觉得自己彻底解放了,于是之后的她开始了更加肆意的土豪生活。

过个生日请爱豆来为她开个人演唱会。生日礼物还能收到直升飞机。

明明已经穿了好几年了,然而在方迟韵看到喜爱的男团为自己做专场表演时,她还是在感叹,这是什么神仙人生啊!

可惜这么神仙的璀璨人生,却在三个多月前被一个人打破了……

想到这里,方迟韵不禁为自己的倒霉叹了口气。上帝给你开了一扇窗,可惜当你从窗户中爬出去才发现,外面依然是一堵密不透风的墙。

而你只能默默地选择——

哐哐撞大墙。

方迟韵正坐在自己的豪华雕花大床上凝泪感叹着自己这富有哲理的诗句,紧闭的房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怎么了?”方迟韵无精打采地冲门外喊到。

刘管家试探的声音接着响起:“方小姐,您起床了吗?先生让我喊您下去吃早饭。”

听见“先生”三个字的那一刻,方迟韵眼中复杂的神色一闪而过。但她很快就恢复了过来,边往洗漱间走边高声对着门外回复:“知道了,我马上就下去。

洗漱完毕后,方迟韵没有换衣服,直接穿着她那件粉色卡通睡衣走出房门,然后踏着拖鞋,扶着旋转楼梯的栏杆下了楼。

楼梯正对着一楼的餐厅,下楼后她一眼就看到了此时餐厅里正在看商业报纸的霍濬锐。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深蓝色定制西装,轻靠在餐桌前的椅背上,右腿颇为悠闲地搭在左腿上,姿态却尽显优雅,浑身的气质透露着一种端正高傲的疏离。

方迟韵的视线落在霍濬锐背着晨光的侧脸上,禁不住咽了下口水,再一次感叹这人出色的样貌真真是容易让人把持不住。

如果他不是一个大反派的话,有这样一个美男“未婚夫”,真是足以让方迟韵笑醒。

似乎是已经读完了报纸,霍濬锐把报纸折好放在了一旁的座位上,复抬头时恰好看到了站在楼梯口的方迟韵。

他墨色的眼瞳中没有什么波澜,平静地转头轻声对候在一边的刘管家说:“开饭吧。”

好吧……就算他不是个大反派,方迟韵觉得自己也受不了霍濬锐这一天到晚不食人间烟火的冷漠态度。

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毕竟现在是在霍濬锐的别墅里,所以方迟韵只能咬咬牙走到了餐桌前坐下。

唉,连着半个月每天一句话不说地沉默进食,她突然有些怀念自己的豪华山景别墅了。

原主十岁时父母车祸双亡,但是穿过来的方迟韵在满18岁之后就正式继承了他们留下的巨额信托基金和股份,外加一座金属矿山。

双亲去世,和方迟韵血缘关系最亲近的就剩下了她的外公,所以方迟韵穿过来之后也一直跟外公住在海城东郊的山景别墅中。

朝夕相处了七年,方迟韵已经把外公当成了自己真正的亲人。可就在一月前,方迟韵的外公却突发急症去世了,她也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当时的方迟韵不在海城,她回来时外公就已经走了。弥留之际的外公,把自己托付给了据说与自己从小定下婚约的未婚夫霍濬锐,并让他帮自己稳住公司。

而这里说的公司,就是外公一手创办的裕安集团。因为外公只剩下了方迟韵一个外孙女,所以从此方迟韵的名下又多了外公的全部遗产,也成为了裕安集团最大的股东。

只是根据外公的遗嘱,目前方迟韵持有的股份暂由霍濬锐全权代理,而霍濬锐也在外公去世后成为了裕安的董事长。

其实有不少人对外公的遗嘱存疑,跑来跟方迟韵说要小心霍濬锐,免得让他把裕安变成自己的囊中之物。

方迟韵每每听完都只是随意地点点头,或许霍濬锐是真的不安好心,可是她如今不过是个将死之人……哪还会去在意什么钱不钱股份不股份的呢?

她现在的目标就是——赶紧把自己这滔天的家产败光。

想到这,正坐在餐桌前安静吃着早餐的方迟韵突然听到了一道带着电流的机器声:“宿主你好,今天是你死亡倒计时的第243天。

瞥了眼飘在自己身边的古董老机器,方迟韵扯了扯嘴角,啪的一声砸向了它头顶的那枚红色按钮。

她在心中嫌弃:这种每天除了报时毫无其他功能的系统,方迟韵实在不知道有什么用。

最惨的宿主,遇上了一个最废柴的系统。方迟韵努力保持着微笑,觉得自己正是新世纪艰苦奋斗的代表。要不是这鬼系统时不时地抽风好几天不报时,自己也不会开始天天在日历上人工画叉叉。

霍濬锐当然也注意到了方迟韵这一连串的奇怪表情,他拿起餐巾慢慢地擦了擦嘴,然后才掀起眼皮随意地打量了她几秒。

只是这会儿的方迟韵已经低下了鹌鹑一样的小脑袋,认真吃着面前的早餐。

可霍濬锐的目光并没有从她的脸上移开,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觉得自己的这位小未婚妻,还真的是……有些特立独行。

和方迟韵同住了半个月,霍濬锐却每天都因为方迟韵时不时出现的奇怪举动感到费解。这让一向运筹帷幄的他很不适应。

比如,方迟韵会时不时地向方才那样对着空气做动作。

再比如,方迟韵身为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豪门千金,却会偶尔做出一些粗鲁的举动。

还有就是,霍濬锐发现自己未婚妻最大的爱好就是花钱,并且是……毫无节制地花钱,颇有些败家女的风范。要不是她家产丰厚,按照她目前这个败家速度,恐怕早就破产了。

正埋头吃饭的方迟韵当然并不知道自己这位反派未婚夫此时心中的想法。

如果她知道,一定会忍不住大骂出口。

难道霍濬锐以为自己就愿意年纪轻轻地败光家产吗!!!这还不是因为自己倒了血霉,成了书里面他那个年纪轻轻就死了的无名氏童养媳啊!!!

唉。方迟韵不止一次地为自己飘零的宿命感到惋惜。却也只能感叹,既然早死晚死都得死,那不如败光家产再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