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思麒感到了她的眼神,转过头来,回视着她,眼睛里慢慢浮上疑问。
谢橘被抓个正着,脸红了一红,遮掩着说道:“我去厨房看看。”
她急匆匆逃也似地去了厨房,将厨师准备的菜品挨个过目,跟小郑对了一下孙驿武的口味和爱好,又参考厨师的意见,额外加了两样甜品,酒水果珍也另外让帮工多预备了两样。
她捻了捻BASIL叶子,抠了抠奥比良酒瓶上的古堡标志,将厨师雕花的小刀拿在手上,摆弄了一会儿,这厨房虽然很大,但是无端多了个现闲人,委实碍手碍脚,两个厨师就有点儿感觉施展不开。
一旁的小郑忍不住说道:“谢总,您要不要去楼上卧室视察一下?”
我不想上楼上的卧室看看,你没发现我现在连厨房的门都不想出吗?
不过这话她无法跟小郑说,只能嗯了一声,有些犹豫地放下小刀,慢慢走出厨房。
厨房与餐厅相连,餐厅上的客厅里,陆思麒正坐在沙发上,他见她总算从厨房出来了,立即绽开笑容,高兴地冲她招手。
谢橘的心轻颤,只是一个简单的招手,她就心动,所以她才不想从厨房出来,因为她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陆思麒。
本该是忙碌的一天,她有贵客要招待,还有公司重整的重任在身,她应该心无旁骛,在这种关键的时间点上,兢兢业业地把心思收拢才对。
但是有他在身边,她无法专心。
一团乱麻,一团乱麻中间塞了一个大鼓,咚咚咚地敲来敲去乱成一团的乱麻。
“姐——”
“我要去山上看看,山路失修太久,我害怕孙驿武登山的时候——”
她的话没说完,就被陆思麒打断了,对她说到:“孙总刚才给我打电话,说他今天临时有点急事,暂时无法过来。让我跟你说一声,明天他一定上门拜访。”
谢橘点点头,临时被取消邀约,虽然不爽,但是这样也好,这房子可以多一些准备时间,可以给孙驿武一个更好的做客体验。
“我也要出门,他刚才说的急事,跟我有关。”陆思麒目光盯着谢橘,十分不舍地说,显然他并不想跟谢橘分开:“孙总让我跟他一起,登门拜访一个朋友。”
“谁?”谢橘敏锐地问,孙驿武的朋友,还郑重其事地让陆思麒登门拜访,一定不简单。
“付齐勤,孙总说付总恰好从东莞的工厂到融城出差,让我跟他一起去拜会一下。”陆思麒答。
付齐秦!
谢橘心想真是不得了,陆思麒竟然进了高科技界这些大佬级人物的朋友圈,这——
士别三日,刮目相待,她跟他分别一年,现在简直应该换眼睛看他。
付齐秦当然要见,多远都要赶过去见。
她点头答应,看了看陆思麒身上的衣着打扮,衣服鞋子都是她当初给他准备的,陆思麒平时显然不怎么穿,还算得体,但是头发稍微长了,发型显得太过随意。
而且严格说来,他这一身新郎结婚装到岳父母家里做客还算得体,去见高科技圈儿的那些成名高手,显得过于正式了,跟他的大学生创业者的定位不太符合。
她上前拉住陆思麒的手,一直将他拽到楼上,她当初生完小苹果,从公寓搬回大宅,所有陆思麒的衣服都搬了回来,之后又从这里搬走的时候,想到陆思麒跟自己已经分道扬镳,所以他的衣服一件都没有带走,全都在楼上两人的卧室挂着。
这会儿她推开卧室的门,将陆思麒安置在床上,一边打开柜子给他找衣服,一边儿头也不回地吩咐道:“把衣服脱了。”
陆思麒疑问地“嗯”了一声?
“快点儿脱。”谢橘一边儿在里面翻,一边儿说道。
付齐秦和孙驿武是什么人物?跟他们俩人的约会多么重要,绝对不可以迟到!一定要争分夺秒地换好衣服,然后她亲自开车将他送过去。
她听见身后悉悉索索的声音,知道陆思麒果然听自己的话在脱衣服。这让她有些高兴,至少,他身上还有一个当初与她好感的特质,是至今未变的。
她从里面翻出来一套深蓝白条的秋冬卫衣套装,雪白的羊绒衫,以前陆思麒穿这一套就特别好看,显得青春洋溢,朝气蓬勃,谢橘个人最喜欢的一套。
她捧着衣服,转过身来,险些把手里捧着的衣服掉在地上。
扎扎实实地吓了一跳。
她看见陆思麒光着上身,站在自己面前——
你、怎、么、连、内、衣、也、脱、了、啊?
他赤/裸的上身一无遮掩,只在锁骨处有一条亮晶晶的心钥项链,闪着亮晶晶的光芒——谢橘盯着这项链,心头难以自控地一颤。
是自己送的那条!
原来这一年来,他并没有摘下来,始终贴身戴着吗?
而他送给自己的那把黄金的“一生平安”小锁头项链,早在两个人分开的那天开始,就被她收了起来,放在首饰盒的最深处,再也不曾戴过了。
她艰难地将视线从心钥项链上移开,一时不知道自己该往哪儿看,只能抬起眼睛看向房顶,手上的衣服胡乱向前一递说道:“你先拿着,我给你找内衣。”
陆思麒向她迈了一步,伸出手接过衣服,仿佛不经意地,他的手盖到了她的上面。
温柔的触感让谢橘紧张,她将目光从房顶向下移,看见陆思麒的手覆盖住自己的,没等她想清楚自己该如何反应,下一秒她整个身体突然前倾,被陆思麒用力搂在怀里。
谢橘忍不住发出“啊”的一声,身体已经整个贴在了他赤/裸的胸膛上。
她很久没有跟他亲密接触,对这件事的心理准备和生理准备都不充足,忍不住抬起手,想要推开他。
“姐,你真的想要推开我吗?”陆思麒双目深深地看着她,声音略微有些低沉:“你不知道我多想你吗?”
谢橘心跳加速:“想我?”
“在深圳的每个日夜,你不在我身边的每分每秒,我都想你,想得这里都特别难受。”他说着,握住谢橘推拒的手,紧紧地靠在他心脏上:“不干出成绩来,不敢回来见你;可要干出成绩,就要很长很长时间见不到你。我以为我在深圳想姐,姐你在这里也会想我,难道我猜错了吗?”
你、让我怎么回答?
谢橘轻轻地咬着嘴唇,垂下头,躲避他的目光。
“要是我猜错了,你就告诉我,我不勉强姐姐?”他却不肯让谢橘低头,凑到她跟前,目光紧紧地看着她:“姐,你说我猜对了,还是猜错了?你想不想我?”
“我——”
“我一直觉得,姐姐很喜欢我,特别喜欢我,是这样不是?”他打断她,语气有些快地问。
是这样。
当然、是这样。
“你想说什么?”谢橘想要拧起眉头,拿出自己以前大姐姐的架势来,让他见好就收,不要咄咄逼人了。
结果这一招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失效了。不知道是因为她靠着他赤/裸的胸膛,眉头拧得不够凶,还是时隔一年,昔日乖乖听话的小弟弟陆思麒长大了,不再驯服温顺了。
他竟然不为所动,还将棱角分明的嘴唇凑近了谢橘的脸颊,在她耳边低声说道:“我就知道姐姐喜欢我,你越是推开我,越是心里喜欢我到了极点——”
谢橘感到整个耳朵,连带着脸颊都红了,她很少这种在情感上被人逼到极致的境遇,自律克制的她大为不适,想要斥责他两句,让他适可而止,结果话没出口,自己的身体整个突然一轻,已经拦腰被他抱了起来。
谢橘发出一声惊呼,本能地搂紧了陆思麒的脖子。
他的目的地是室内的雪白舒适的大床,这让谢橘慌得不知道如何是好,连忙提醒他道:“付齐秦,孙驿武,都在等你,你忘了吗?”
他轻轻勾唇,晶亮的眼睛盯着她:“我忘了告诉姐姐,他们跟我约的是晚饭。”
晚饭——
那还有四五个小时呢?
跟陆思麒之间的第一次浮现在谢橘脑海里,那个久违了却记忆犹新的下午。那时候他很瘦,裹着酒店的毛巾从浴室里出来,漂亮清俊的脸配着清瘦的身材,青春,诚朴,纯净,让心裂成一团碎片的自己,度过一个身心都被疗愈的下午。
一个下午,快晚上七点了,她才从那个酒店的房间里出来,将近八个小时——他甚至让难以受孕的她,怀上了小苹果!
谢橘心想不行,无论如何都不能在今天下午跟他两个亲密,她——
她有那么多的“非常紧急”的事情要做呢?
“我下午——”
他根本没有听,也没有让她说完,就抱着她到了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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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橘轻轻咬着嘴唇,她总是容易为陆思麒赞美的话心动。事实上她长这么,是一路被赞美着长大的,好听的话听得太多,通常无感,但唯有陆思麒脱口而出的心意表达,能让她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脸红耳热,心脏也怦怦地,乱做一团。
因为她知道他本质上是个不善言辞、谨言慎行的人,这样的他在她面前,却总能说出全世界最好听的话,谢橘觉得,他会说出这样美丽动听的话,是因为他心里就是这样想的。
所以当他说她“漂亮”时,她自然地知道自己漂亮;当他说“喜欢”时,她自然知道自己被他“喜欢”;当他说他“想念”时,那么他也一定是在“想念”着自己——
她原本略微紧张的身体,变得自然了一些,在身侧微微成拳的手,渐渐松开,向上抱住了他的肩膀。
因为太过喜欢,我才会如此害怕啊?
喜欢到了极点,就在意到了极点。
事实上我这个人,在感情上一点儿都不勇敢,也一点儿都不坚强,我很害怕失去。
如果不曾拥有过陆思麒,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可曾经拥有过,却中途失去,那往后余生,该以何支撑?
“姐,你在想什么?”他问,双眼看着她,手指挪到她的脸颊上,轻轻地抚摩:“想得这么好看?”
谢橘忍不住莞尔,心想,怎么这么花言巧语的?
我想事情,也能好看?
陆思麒盯着她的笑容,看呆了,原本在她脸颊上抚摩的手指,移到她的耳后,然后他突然想起来什么,啊了一声,险些从谢橘的身上站起来,嘴上说道:“糟糕,我又忘了——”
“忘了什么?”
“忘了我送给你的礼物!我特意从深圳带回来的!”他懊恼地说。
“你买了礼物给我?”谢橘惊讶地看着他,万万没想到他一个在深圳忙得日夜颠倒,休息时间都没有的创业者,竟然会记起给自己买礼物。
这种对他来说十分“生疏”的仪式感,他竟然还记得?
他点点头,眉头蹙起,抬手拍着脑袋说道:“我真是笨!我放在行李箱里,本打算给你奶奶拜寿之后,再到我们两个独处时,给你个惊喜。结果在你奶奶那里出了一堆事儿,出来我就忘了!”
谢橘再也忍不住,笑出声来,一边笑一边看着他,双目亮晶晶地:“没什么的,我现在也很惊喜。”
“真的吗?”他问,一脸期盼。
谢橘嗯了一声,“是真的。”她答,答完了,伸手到他胸膛上,对门口示意:“你要不要现在下楼去拿?我陪你去?”
陆思麒看着她,唇角含笑,他先是不说话,后来双手突然用力,将她紧紧地拥在怀里,双唇落在她唇上之前说道:“不比着急,我可以、晚上去拿!”
作者有话要说:不出意外的话,下一章正文就完结了。我好好写下一章,可能这两天不会更新。
番外的话,就缘更吧,如果很多人想看,也可能日更
在晋江写言情很多年,成绩越来越差,下本书《为了那个昏君我太难了》的预收似乎也不理想,有意去耽美转三圈,看情形再回来。
《为了那个昏君我太难了》的文案放一下,有意就帮我收藏一下吧,谢谢了
潘小鱼是个胆小鬼
还是个祸国妖姬
史书上记载她秽乱春宫,狐媚惑主
“演武堂上无衣舞,金莲殿上赤足歌”
妖姬艳声不堕,一千年仍口耳相传
这让做了千年飘飘的潘小鱼十分郁闷
其实她根本不是妖姬呀
她就是长得太好看了
然后胆子又太小了
——不敢拒绝那位大变/态,整天变着法子祸害她的昏君而已
*
萧明贤是亡国昏君
真地亡了自己的国的那种货真价实的昏君
史书记载他不修德行,宠溺潘妃,荒淫无度,残忍好杀
他重生为人之后,看了一眼史书,冷冷一笑
一把撕碎,将废纸垫在龙座底下
朕不是残忍好杀,
朕只是太喜欢那个胆小鬼罢了
*
阎王爷:给你俩个任务,好好做人,不然你——接着当飘飘,你——接着变虫豸
胆小鬼:阎王老大爷开恩呀,我不要再当飘飘了,黑灯瞎火的时候孤身一人的飘飘很危险的!我一定要当个好人!
昏君: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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