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哥儿后我嫁了反派

穿成炮灰哥儿后我嫁了反派

作者:比卡比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虞笙无意中看了一本名叫《侯府哥儿》的小说 在书里,能生包子的哥儿乃世间稀有,不仅比常人貌美,生下的子女也各个出类拔萃,因此受到世人的追捧。 平阳候府有两个哥儿,一个是貌美如花的万人迷主角,一个是作恶多端万人嫌的炮灰; 同样是哥儿,主角嫁给了当朝太子,最后成了皇后;而炮灰则嫁了一个渣男,最后难产而死。 一觉醒来,虞笙穿成了书里难产而死的炮灰。 虞笙:惨拒。 他通过手段让大家以为他是常人,本以为就不用嫁人生崽,可他忘了哥儿还有某个生理问题_(:з」∠)_ 被折磨疯了的他找了书中第一反派美人解决需求,后来 晏未岚以为自己的暖床小情人是不会生育的常人,结果有一天 虞笙:卧槽,我有了!不行这个孩子不能要,我会难产而死的! 晏未岚一脸懵逼:你有什么了? 作者微博:晋江有只比卡比,欢迎来找作者玩~ 排雷: 1.古代哥儿设定,哥儿和O类似,有热潮,再加上部分私设;架空架空架空!多CP预警(副CP不一定甜) 2.理智看文,文中的背景不代表作者的认同,一切都是为了剧情。 3.无逻辑沙雕文,受蠢萌且沙雕,攻反派人设腹黑偏执 下一本古耽《全天下为我火葬场(穿书)》,从万人嫌到万人迷的故事,求预收~ 萧玉案穿成了某小说里的万人嫌,还被系统强制走剧情,最后被正反两派追杀,虽然有幸捡回一条命,却是容颜尽毁,武功尽废。 剧情走完了,系统消失了,萧玉案自由了。 为了保命,他千辛万苦地学会了换颜术——他可以变成任何他见过的人的模样。 为了赚钱吃饭,他又展开了专业替身业务:只要银子给的够,他就能变成客人心中所想之人,客人想怎么玩就能怎么玩。 但他有一个原则:不能和客人有肌肤之亲。 萧玉案的生意红红火火,各路大佬慕名而来 玩.弄他的东宫太子:婚期到了,未婚妻跑了,你变成萧玉案的模样,与孤完婚。 利用他的反派奸臣:养的小玩意儿被人抢了,你变成阿玉的模样,叫本相一声哥哥。 软禁他的美貌师尊:宝贝徒儿,别理他们,乖乖留在师尊身边,否则为师可要把你绑起来了。 娇蛮任性少年师弟:师兄,继续疼我好不好,我超听话的,不会再惹你生气啦。 面对一票大佬,萧玉案懒洋洋地表示:你们倒是继续渣啊。 从万人嫌到万人迷,全天下都在为萧玉案火葬场。 古耽完结文《嫌我丑的都真香了》…

最新更新115、第 115 章

《穿成炮灰哥儿后我嫁了反派》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比卡比
    赵眠,南靖太子,微服私访时偶遇了一位……路人甲。两人同时身中奇毒,每月满月之夜毒发,不深入交流就要一起死。权势滔天,华贵俊美的太子殿下看着路人甲平平无奇的脸,咬牙切齿:士可杀,不可辱。路人甲莫名其妙:你一身傲骨我没意见,但你拿剑指我干嘛?赵眠冷笑:宁可杀你,不可辱我。路人甲:这……你先别激动,等我卸下易容咱们再聊。卸下易容的路人甲不再路人,赵眠冷静了些许。为了活命,
  • 作者:比卡比
    林清羽十八岁那年嫁入侯门冲喜,成为病秧子小侯爷的男妻。新婚之夜,小侯爷懒洋洋地侧躺在喜床上,说:美人,说实话我真不想宅斗,只想混吃等死,当一条咸鱼。一年后,小侯爷病重,拉着林清羽的手叹气:老婆,我要凉了,但我觉得我还能继续穿。为了日后你我好相认,我们定一个暗号吧。小侯爷死后,林清羽做好了一辈子守寡的准备,不料只守了小半年,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居然登门提亲了。林清羽宁死不从,大将军只说了一句话:奇变偶不变?林清羽:……我嫁。再两年,大将军战死了。林清羽还没来得及悲伤,又被皇帝招入宫中。皇帝委屈地控诉:宝贝,这次成皇帝了,朕的咸鱼梦彻底破灭了……林清羽深知自家夫君虽然是个懒骨头,但论阴谋算计,谁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摸摸皇帝的头:别想了。批奏本去,乖。【美人受X咸鱼攻/日更,中午12点更新。】*预收1:《两个皇帝怎么谈恋爱》太子殿下微服私访时邂逅了一位平民少年。少年俊美无双,光华四放,挑眉一笑,把他迷得找不着北。两人一拍即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事后,太子殿下想着把人接进东宫,给人一个名分。少年轻声一笑,多谢殿下的美意,可是我还有家业要继承。说完,潇洒走人。数月后,太子殿下的懒骨头父皇退位周游列国去了,太子被迫登基,邻国大渊派使臣携礼来贺。大殿之上,少年身穿大渊亲王衮龙袍,双眸璀璨,嘴角带笑,一别数月,陛下别来无恙。太子殿下摸了摸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陷入沉思。再后来,少年也登基了,看着独子发愁,对枕边人说:宝贝啊,你看咱们有两个江山,崽子却只有一个。你想说什么。不如……再生一个?*预收2:《当爱消失后,全员火葬场》宁迟深天生有着一副好容貌,好性情,发自内心地喜爱门派里的每一个人。可惜太容易得来的东西往往得不到珍惜,这些人仗着他的喜爱,恃宠而骄,肆意践踏宁迟深的真心。师尊冷情冷心,眼里从未有他;小师弟人前光风霁月,独在他面前阴鸷狠戾;门派客卿对他温柔缱绻,不过是为他一张脸罢了。一次,宁迟深身受重伤。弥留之际,他的残魂带着最后的执念回到门派,问了三人同一个问题——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开心一点?师尊回眸看他,转身离去。师弟讥笑:宁迟深,你矫情够了吗!客卿揽他入怀:你若死了,翡翠衾寒,谁与我暖床?宁迟深魂魄渐渐散去。等他再次醒来,他的爱消失了。——整个师门都疯了。cp是师尊/1v1/HE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血红
    莱茵哈特的传奇,可以保证,比《升龙道》精彩那么一点点……刚开始,我不明白爱情是什么,我单纯的想要和她在一起。后来,当我没有那份能力握住她的手的时候,我在想,我是否能够给予一个我所爱的人...幸福!可是到了最后,当我发现我拥有那样的实力,我能够给予某个人幸福的时候,我却发现,再也没有人,能让我去爱!这个世界最悲哀的事情,不是相爱的人分手,而是爱过了,却发现,彻底的错了...你也错,我也错,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 作者:包子怀了馒头的崽
    夏柒意外穿越到了星际,她惊讶地发现星际里的人们以御兽为尊,各种各样的灵兽横行。可她偏偏穿成了一个和任何灵兽都无法产生共鸣的废材,就连学校里的狗,地位都要比她高。就在夏柒感到绝望的时候,突然绑定了一个神兽系统。【叮,检测到附近有未觉醒的神兽。】夏柒一愣,看了一圈四周,除了一只正在狼吞虎咽的狗啥也没看见。神兽?哪?突然,吃得正欢的狗打了个喷嚏,抬起头来,正好和夏柒四目相对。夏柒沉默了一会儿。这狗……好丑!还未觉醒的饕鬄……你才丑,你全家都丑!————————下一本《参加娃综的小花妖全网爆红》文案一:自从妖怪的存在暴露后后,人类和妖怪的矛盾越发尖锐,甚至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为了能让妖怪和人类和平相处,一个娃综应运而生。但是不同于其他的娃综,这里面的有些实习家长和小孩是妖怪。娃综开播之前,无论是人类还是妖怪都对这个综艺嗤之以鼻,觉得是对方种猪为了恶心自己弄出来的综艺。结果开播当天,娃综热度瞬间爆表,冲上了各大平台的热搜般第一,无论是人类还是妖怪都对这综艺真香了。而热度最火的是暴躁顶流唐逸和软萌花妖崽崽小玥组合。被人笑称为没头脑和不高兴。文案二:顶流唐逸虽然粉丝众多,但在圈里头的风评却极差,出了名的脾气暴躁、爱耍大牌,黑粉多到不行。在唐逸官宣参加娃综的时候,网上哗然一片,都在说唐逸这样的垃圾代表人类参加这个综艺,丢他们的脸。而在知道和唐逸组队的,是一个柔弱到不行的花妖崽崽时,更是把出品方骂成了翔。娃综开播第一天,唐逸看着拧不开瓶盖的小花妖,冷声说道,像你这种妖怪也不知道活了多少年了,还好意思装嫩?小花妖眼一耷拉,泪水哗啦啦的往下流,头顶上的小骨朵也委屈地蜷缩成一团。看得网上的人类和妖怪都心疼坏了。下一秒,一米八三,浑身腱子肉的唐逸就被小花妖崽崽的叶子给扇飞。被扇成猪头的顶流用一种我就知道的表情看着小花妖。唐逸每天都致力于惹哭花妖崽崽,但当小花妖有了危险,却是第一个冲上去维护。渐渐地,无论是人类还是妖怪都被这个组合吸引了。而在综艺快结束的时候,唐逸带着小花妖回家,闹离婚的父母看着小花妖瞬间泪奔,冲上来抱住小花妖,宝宝,你来看爸爸妈妈了吗?哭得泣不成声的唐妈朝唐逸招了招手,小逸,还不快叫姐!姐?昨天好不容易让小花妖认了哥的唐逸瞬间懵逼。
  • 作者:開运猫
    叶尘重生了,居然是一只虱子,还是猴子身上的虱子…叮咚!恭喜主人,获得神级系统!叮咚!恭喜主人,获得主角光环!叮咚!恭喜主人获得神通:吸血大法!叮咚!恭喜主人获得妖王级血液!主角光环提升!吸血大法提升!境界等级提升…等等,妖王血液…我只咬了这猴子一口!这猴子不会是…猜对了,就是老孙,齐天大圣孙悟空!陪了我这些年,老孙今天和你拜把子,你愿意吗?愿意,愿意!从此,一猴一虱,纵横三界…
  • 作者:村上春树
    故事是从主人公渡边的回忆展开的,一首60年代甲壳虫的挪威的森林让我的思绪又回到了18年前患有精神病的直子和活泼坚强的绿子之间的感情纠葛。渡边一直都徘徊在她们两个人之间,一方面念念不忘之子缠绵的病情与柔情,一方面又难以抗拒绿子大胆的表白和迷人的活力。最后直子自杀身亡,渡边开始独自摸索此后的人生。
  • 作者:松庭
    [6月3日入V,届时万字更新和红包掉落,感谢大家支持!]沈黛穿进了一本修仙文里。女主万事顺意,天生好运,是个入秘境必得珍宝,遇险境必有机缘的锦鲤。沈黛灾厄缠身,天生倒霉,是个带伞必逢晴天,雨天必忘带伞的十级非酋。哪怕锦鲤女主只是自己幸运,而周围的人都倒霉,但被视为瘟神灾星的人还是沈黛。黑锅她背,骂名她抗,女主被师门众人捧在手心护着,沈黛命如草芥,死了也没人为她落一滴泪。重生后的沈黛回忆结束,连夜买站票跑路下山:再见了各位!今夜我就要远航!*机缘巧合下,沈黛误入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派:师尊弱柳扶风,是个时常自己走丢的失忆症患者;大师兄暴躁凶残,是个会因为衣服被弄脏拔剑撵人家二里地的重度洁癖;二师兄毫无志气,是个所到之处必带坏别家老实弟子的纨绔子弟。……虽然门派上下有些奇奇怪怪,但沈黛觉得,好好活着应该问题不大。直到后来,她的前师门纷纷重生,幡然悔悟的他们找上门来,哭着求她回去时——深藏不露修真界战力天花板·师尊拔剑差点踏平人家山头。离家出走上三千第一宗门少主·大师兄一呼百应,带着半个修真界宗门为她撑腰。而前世血洗修真界,登顶上三千宗门的二师兄笑意温柔,剑指对方命脉,轻描淡写道:既诚心赎罪,便拿命来赎吧。沈黛:…………?我是不是又进了个狼窝?[天然撩正道小天使Ⅹ妖孽狐狸大魔王]【阅读须知】1.我流修真,私设众多,以文为准2.旧师门全员火葬场,先苦后甜甜甜宠宠宠的团宠文3.无言情以外的其他性向cp-预收文:《我始乱终弃了未来魔头》沈娇穿进了自己写的烂尾古早虐文里。好消息是,她是宗门里备受宠爱、天赋卓绝的小师妹。坏消息是,这位小师妹正挥舞小皮鞭,将未来毁天灭地的大魔王抽得皮开肉绽、奄奄一息。……要杀就杀,你看什么?对上少年魔王憎恶厌烦的视线,沈娇将小皮鞭往身后一藏,笑出浅浅梨涡。看你长得,甚合我意。……?眼看沈娇就快捂热这坨冰疙瘩,断线许久的系统忽然冒了出来,告诉她——你是书中世界的造物主,只有与世界之核在一起,你才能回家。一心想回家的沈娇掂量了一下,扭头欢快地扎进正牌男主大师兄的怀抱里。然而直到位面崩塌,谢无踏着尸山血海归来的那日,沈娇才意识到,被她这个造物主偏爱的谢无,才是真正的世界之核。沈娇:……这个问题很大,要慌一下。*沈娇向绝境中的他伸出手时,谢无以为自己握住了光。后来他才知道,那根本就是湮灭他最后一丝良善,将他拉入无间地狱的恶魔。他本该毁了她。可当她刚受了一点欺负,可怜巴巴拽住他衣角时,他冷眼看了许久,还是忍不住解下外袍,垂眸为她披上。哭什么。对着我的时候,不是挺厉害吗?-2020.10.17wb存档
  • 作者:云中岳
    明代某年,天下大赦。遭受不白之冤而想坚持做正人君子的龙中海,结束了八年的流放苦役,重返中原故土。然而迎接他的却是双亲惨亡的噩耗。于是他奔入江湖,追寻屠杀双亲的凶手和陷害自己的恶棍。其间龙中海历经种种危难,但是纯情少女施素素的柔情温暖了他孤独的心。人妖女狂的绝情增添了他闯荡江湖的又一重风险。此书乃云中岳先生的又一佳作,故事惊险,文理流畅,实属难得。
  • 作者:史铁生
    写作就是要为生存找一个至一万个精神上的理由,以便生活不只是一个生物过程,更是一个充实、旺盛、快乐和镇静的精神过程。如果求生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本能,那么人比其他生物已然又多了一种本能了,那就是不单要活还要活得明白,若不能明白则还不如不活那就干脆死了吧。所以人会自杀,所以人要写作,所以人是为了不至自杀而写作。这道理真简单,简单到容易被忘记。在这本书里收录的大多是史铁生关于文学的思考。作家谈文学往往比专门研究文学的学者谈起来更好,有时候甚至比作家自己的创作还要让读者激动。一个好的作家首先是好的读者、好的文学理论家和文学史家。史铁生在这本书里向我们展示了他丰富的文学识见,以及作家独有的敏锐。
  • 作者:肯尼斯·格雷厄姆
    这部童话描写了河鼠、鼹鼠和獾千方百计帮助癞蛤蟆改正懒惰、自大等缺点,融入动物快活的生活的故事。肯尼斯·格雷厄姆(1859~1932)童话作家,生于英国苏格兰的爱丁堡,他的童年很不幸,5岁丧母,随后丧父,几兄弟都由亲戚收养。中学毕业后,他没有钱继续读大学,20岁进英格兰银行工作,直到1908年,因在银行里被一疯汉用枪击伤而退休。他喜欢自然和文学,业余研究动物和写作,很早就是一位很有名气的作家。在他的独生儿子6岁时,他为儿子编讲故事,儿子听得入了迷,暑假也不肯到外地去过,他只好答应用写信的方式把故事继续写给他看。1907年他写给儿子的一扎信,就是童话《柳林风声》的基础。格雷厄姆的这本书,曾经引起当时美国总统罗斯福的注意,他曾写信告诉作者,他把《柳林风声》一口气读了3遍。格雷厄姆酷爱大自然,在他的笔下,对自然的描写及其流畅、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