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以澜,初秋将至。
走在临江城清澈悠远的天空之下,祝卿卿心情愉悦,哼起了小曲儿。
举人桥边的茶摊已经变成了一个小茶馆,当时的小二升职当了老板,远远地瞧见了祝卿卿,他从柜台后走了出来。
“祝小姐,可是去秦家的?”
“对,我去瞧瞧我堂姐。”祝卿卿笑着,扬了扬手中的红色木盒,里头是一块长命锁,“我得去看看我的小外甥女去。”
“哎呦,您不说我都快忘了,大夫人这次喜得千金,您可得帮我把礼物捎过去。”
“不用了,老板。”
“您别跟我客气,自从这秦大少爷做了府尹,可是没少为了百姓操心,这份礼,您得收着!”
说着,小二老板便要去屋里取礼物。
趁着他进屋的空当,祝卿卿快走几步,直接溜掉了。
小二老板出来时,只看到远方的一抹倩影,他笑着摇摇头。
还是等着小小姐周岁宴的时候再送过去吧。
绕过临江书院,祝卿卿站在了秦家大门前。
从书院里学了这么久,她成功的和祝景信一起从东院挪到了西院。
祝景信是要走科举的,她却没有心思做那万里挑一的女官,只不过是为了陪祝景信罢了。
待她想好自己想做什么,便从书院里退学。
“祝小姐,您是要去看大夫人吗?”
霍北林从侧门出来,对着祝卿卿微微点了一下头。
“霍姑娘,今日没去铺子里吗?”
霍北林两年前离开书院,在祝卿卿的帮助下开了个胭脂铺子。
她爱捣鼓这些,脾气也温和,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她的铺子很受临江城的姑娘喜欢,连祝卿卿这种不喜欢化妆的都会不时去买点回来。
“有伙计看着呢,小小姐刚刚出生,我怕书院里忙不过来,特地来帮忙。”
“我手里还有事,就不和祝小姐多说了。小姐上次要找的医书我找到了,您抽个时间来取吧。”
祝卿卿应了声,告别了她,从侧门走了进去。
一进去,祝卿卿便被一个肉球给扑倒在地,头晕目眩之时,糯糯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小姨,爹爹和娘亲不要我了!”
还未等祝卿卿反应,身上的肉球被人拎了起来,一只白皙修长,骨节分明的手伸到了她的面前:
“卿卿,没事吧?”
望着眼前眉目如画,笑面如花的人儿,祝卿卿又一次愣住了。
即使过了那么久,她还是有些迷茫:到底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看的?
明明前两年脸上还有肥肉,又高又壮的,怎么眨眼间就变成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了呢?
想到今年春天的百花宴上临江城那些待嫁的姑娘看着秦云敛的羞涩眼神,祝卿卿心里止不住的发酸。
她先看上的,就快要藏不住了。
“没事,云敛哥哥。”
祝卿卿握住他的手,被他拉了起来。
一旁的秦鹤其看着两人,不甘心被忽视的他又一次扑到祝卿卿身上:
“小姨!你也不要我了!”
看着他眼中噙着眼泪,祝卿卿无奈的把他从自己身上扒拉开:
“小姨没有不要你,你爹娘也没有不要你,只是你妹妹太小了,更需要人照顾呀。”
“我不要我不要!他们就是不要我了!”
秦鹤其叫着,在地上打起了滚。
他今年才五岁,在秦老夫人的喂养之下。体型和当时的秦云敛已经不相上下。
看着地上撒泼的肉团子,祝卿卿不由得有些担心。
“鹤其,起来,不然一会儿你爹来了,你怕是免不了一顿罚。”
秦云敛呵斥道,但语调还是轻柔,更像是在哄他。
秦鹤其完全不听他的话,在地上边滚边嚎:“叔叔你也不要我了!”
“让他滚着吧,我看见大哥好像过来了。”
祝卿卿拉住要去扶他的秦云敛,望着秦鹤其。幸灾乐祸般道。
地上的肉团子立马便蹦了起来,躲在了两人身后:
“哪儿?我爹在哪儿?”
看着祝卿卿捂嘴笑,秦鹤其才知道自己被人骗了,又开始干嚎起来:
“你们不要我就算了,你们还骗我!我不理你们了,我找小舅舅去!”
说罢,便气冲冲地走了。
望着他的背影,祝卿卿也没有追上去的打算,给一旁的丫鬟使了个眼神,丫鬟便小跑着跟了过去。
“云敛哥哥,你可不能这样惯着他,你看看,这都成什么样子了。”
“我也没有惯着他,只是鹤其他这样惯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养出来的性子。”
秦云敛有些无奈,秦云敛一家平日里都是住在衙门里的,为了方便照顾孕期的祝念念,才在两个月前搬回了秦家。
虽说如此,但是秦鹤其平时也是常常在秦家养着,秦云敛算是他半个老师。
祝卿卿想不明白,秦云敛这么个温润如玉的人,咋就教出来秦鹤其这么个小霸王来?
“许是因为他也常常同你接触的缘故吧。”
祝卿卿还在纳闷,冷不丁听到秦云敛说得话,立马变了脸色:
“云敛哥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带你去内院吧,大嫂还在等着你。”
“秦云敛!你说清楚!”
祝卿卿追在他身后,秦云敛笑而不语,路旁的打扫的下人看着两人,皆是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
不时还会感叹一下,每次祝小姐来,二少爷都笑得这样开心,这秦家的二夫人,会不会也是祝家小姐呢?
【周府】
八年光阴一晃而过,任迟看着身边的一群人慢慢长大成了自己所熟悉的样子,心中有些迷茫。
犹记八年前秦云守和祝念念那场令全城人瞩目的盛大婚礼。
状元郎和祝家表小姐,郎才女貌,天造地设。
祝九化更是欣慰,捐了一大笔银子给衙门,在临江城设了长期的“招待所”,专为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提供帮助。
据说这是祝卿卿提出的主意,任迟在知道之时,无声的笑了笑。
能想出这种东西,祝卿卿真是善良的可爱。
八年前,他和周若昼一起,参加了那场可以载入史册的婚礼。
那一场婚礼,几乎临江城的人都来了,无论身份地位,皆可来送上祝福。
任迟在桌上待着无趣,便偷偷地溜了出来。
看着祝卿卿和秦云敛皆穿着大红色的衣裳,如同福娃一样穿梭在宾客之间,任迟有一种自己只是个局外人的错觉。
这种感觉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加强烈。
虽说秦云敛已经慢慢地瘦了下来,变成了前世那让无数女子为他倾倒的模样,周若昼却没有前世那样迷恋他,反倒对任迟更加关心,变着法的讨他的欢心。
“木青,我娘身子不好,他们就我一个孩子,我爹说了,若是谁娶了我,便是这北怀居光明正大的继承人。”
面对周若昼明里暗里的利诱,任迟不为所动。
胳膊上的黑色双生花还是小时候的大小,在遇到祝卿卿之时,会有些发烫。
他一直在等,在等祝卿卿长大。
八年了,按照他前世的记忆,祝卿卿应该快要遇到他了。
可是……想着祝卿卿看向秦云敛的眼神里那掩饰不住的爱意和前世未能报成的仇,任迟握紧了拳头。
是时候该做些什么了。
周若昼第五次跟木青暗示失败,此时正坐在桥边郁闷的朝湖里丢着石子:
“木青木青!你还真是一块木头!”
把木青捡回来的时候,她没想到那个小乞丐长大之后会这么俊朗,就像她没想到秦云敛瘦下来竟也这般风度翩翩。
和秦云敛比起来,她还是偏爱木青。
虽说他脾气差了点,又不喜欢说话,还老无视她,但周若昼就是喜欢他,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可那个木青就像是块不开窍的木头,任她怎么说,都没办法理解她的心意。
难不成还让她一个女儿家亲口把爱意说出来吗?她也是要面子的啊。
就在她发呆的空当,她看见祝卿卿手里拿这个红色木盒走了过去,还停下来和茶馆的老板说了几句话。
城中人皆道祝家大小姐是同龄女子中出落得最美的一位,仙姿玉色,温柔娴静,秀外慧中。
对此,周若昼十分不屑。
她不否认祝卿卿确实是美,眉如月牙,眼若星尘,唇红齿白,连她这个女子都觉得美。但是,温柔娴静这个她是不认的。
说这话的人怕是没见过祝卿卿动手把书院里的同学揍得痛哭的样子。
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那时秦先生的第一个孩子刚刚出生,秦家和祝家大张旗鼓的给他操办满月酒,那同学趁着秦先生不在,想逞威风便去了熙华斋闹事。
马上年过古稀的孙先生被差点气倒在地。
祝卿卿二话不说,冲上去揪着那个那个闹事的就拖了出去。
她看着柔弱,力气可不小,再加上跟着秦云敛学了些防身的武功,那个男孩自然不是她的对手。
最后那个闹事者被退学,祝卿卿一战成名,被熙华斋的孩子奉为女侠。
五年过去了,那时的事情已经被淡忘,但是祝卿卿打人时的狠像还印在周若昼的脑子里。
这么危险的人,她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反正她已经听了木青的话,和祝卿卿他们没什么接触了。
只要祝卿卿不来招她,她便与她井水不犯河水。
周若昼收拾好心情,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回家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长大了长大了!
我好喜欢男主啊(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