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贵人晋升路

清穿之贵人晋升路

作者:苎沐苎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自古君王多薄幸 唯有表妹得朕心闻依蓝穿越到三百年前,成了雍正后宫的顺贵人。据说顺贵人是上届宫斗冠军德妃的外甥女,是雍正帝的表妹。顺贵人仙姿玉貌,宛若花神,宠冠后宫之路指日可待,只可惜雍正第一次见她,如过眼云烟毫无印象。换了芯子后的顺贵人,对此表示她很是满意,皇帝的女人不差她一个,她一个人自自在在逍遥不好吗?但没想到雍正第三次见她,就宣她侍寝,从此顺贵人开启了她的独宠之路,但这条路并不是一帆风顺……【排雷】本文半架空节奏慢,女主在第18章才穿越,男主是四爷,有女主之后独宠。下一本预收推荐:《清穿之福格格日常》^_^娇憨甜美小格格Vs腹黑清冷禛贝勒T^T…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若诗安轩
    【正文完结】痞帅不羁VS乖乖女,下本开《那个夏天》《夏日沉溺》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那个灯红酒绿的夜晚,苏橙被甲方连着灌了四杯酒,倚在洗手间池子洗脸时,洗手间门被人推开。昏黄的光线里,周宇琛一身暗色西装衣冠楚楚的走进来,贴上她背脊,凝视着镜中眼尾泛红的她。男人唇角淡扯,眼眸像是被光染了色,瞳仁深处翻滚着漩涡,苏橙,消失这么久好玩么?-光影闪烁中,苏橙似乎回到了那年,没人知道她喜欢周宇琛。舍友问她:你最遗憾的是什么?她眼睛里沁着水雾,苦笑:看着暗恋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却不敢表白。天之骄子周宇琛,京北大的风云人物,狂傲不羁,散漫随性,放浪形骸,喜欢他的女生多到数不清。苏橙是其中最不起眼那个,她从未想过,他们会产生交集。可惜,梦终有醒来时,分手那天,他眼底无波无澜地说:随你。-多年后重逢,他成了她的甲方,酒吧里,众人起哄要苏橙敬酒,男人陷在沙发里,灯光勾勒出他俊逸清冽的五官,他手指冷白修长骨节分明,手腕内侧黑色西装袖口边缘映出数字纹身。7是苏橙最喜欢的数字。酒过三巡,苏橙被他逼近角落里,男人褪下矜持,贴上她的唇。苏橙,真不要我了吗?-小剧场:人人都说周宇琛混不吝,狂傲不羁,散漫随性,不会哄人。那夜酒醉,她哭得难以自持,他把她抱在怀里,轻柔吻去她眼角的泪,软声细语哄她睡觉。宝宝乖,唱歌给你听好不好?暗恋是什么感觉——就像荒芜的心上种满了山楂,酸酸甜甜皆是因为他。再后来,山楂变成了蜜枣,他送了我满园春。京圈骄矜贵公子VS温软美艳设计师#你是我的蓄谋已久##大学校园到都市#暗恋#久别重逢#破镜重圆#排雷:日更,18点,有防盗80%预收一:《那个夏天》#浪子回头#沈诗韵是京大里出了名的乖乖女,文雅恬静。严嘉轩是出了名的浪荡公子,桀骜难训,放浪不羁,是她高不可攀的存在。她从来没想过会有靠近他的一天,两人进了同一个社团。排练现场,沈诗韵忍着心悸去看他,听到他混不吝地说:要不要脱了给你看?后来,燥热难耐的夏夜里,蝉鸣声响了一次又一次。桀骜难驯的少年手指磨砺着她的唇瓣,痞笑着说:躲什么,那晚你可说了随我闹。—多年后重逢,相亲局上老男人对她指指点点,言语轻蔑。忽的,有只修长的手执起桌上的水杯泼向老男人。严嘉轩俊逸清冷的脸呈现在眼前,沈诗韵这就是你甩了老子要嫁的男人。后来再遇,酒会上,严嘉轩作为严氏集团总裁,依然是众星捧月的那个,所有人围着他献殷勤。有人还趁机做起媒,严总,不知道您有没有女朋友?男人眼神轻飘飘射过来,沈诗韵握着酒杯的手指一缩,听到他说:有啊。沈诗韵思绪难宁,无心外再呆下去,悄悄离开,刚行至拐角便被人攥住手腕推到角落里。灼热的气息扑面而来,严嘉轩用滚烫的手指捧起她的脸颊。韵韵,求你,我不要分手。[喧嚣夏日里,炙热的风在厮磨纠缠]京圈大佬vs漫画家桀骜难驯贵公子vs落魄乖乖女救赎/校园到都市预收二:《夏日沉溺》流落小镇的豪门贵公子vs离经叛道的娇艳美女记者温熙和周珩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少女身上带着伤,正站在昏暗的小巷口擦拭。风很大,卷起校服衣摆露出她纤细的腰肢,上面陈列着若干青紫痕迹。她擦拭得很费力,牙齿叼着衣摆另一角,身体侧转半圈,下手有些重,但她神情没有丝毫变化,云淡风轻。周珩拎着一罐啤酒走过,校服随意敞着,袖子撸到手肘处,映出小臂上那道深深的疤痕。他手中啤酒冒着白雾发出呲呲的声音。走到半路,他从口袋里摸出烟和打火机,唇叼着烟,低头点燃,烟雾缭绕,他颓的刺目。一中最不好惹的学生,学习好长相好据说还挺能打,温熙平时看到他都会绕路走。今夜鬼使神差,她主动开门口:欸,同学借个打火机。周珩停下,眼睛像是被水洗了似的,雾蒙蒙的,声音带着欲,人你要不要?你吗?少女放下衣摆,纤长的眼睫翘起好看的弧,你,我就要。后来再见面,破旧房间里电扇吃力的转着,少年洗去额头的血,把她按在墙上,鼻尖抵着她的鼻尖。温熙,我带你离开这。—再后来大学里重逢,逼仄的洗手间内,男人把她困在怀里,厮磨着她的唇,压抑着声音说:温熙,你逃不掉的。那日,周珩从洗手间出来时,喉结上印着牙印,白色衬衣纽扣掉了三颗,锁骨上有抓痕。—再再后来,私人别墅里,周珩把温熙抵在落地窗前,指指喉结,懒痞问她。还咬不咬?小剧场:所有人都以为在这场爱情游戏里是温熙先主动的,他们不知道的是,最先迈出那步的是周珩,他以身为饵引她入局。朋友问他:后悔吗?他轻弹指间香烟,勾唇淡笑,我只后悔那晚让她给逃了。不过没关系,勾回来便行。【想做你的火焰哪怕燃尽】流落小镇的豪门贵公子vs离经叛道的娇艳美女记者暗恋#小镇救赎文#高中到大学#到都市
  • 作者:寄秋
    说起这桃花村还真是女人的天堂,男人的地狱,还是卡在第十八层的那种!他堂堂一个贝勒,不小心摔下山谷被救他是很感恩啦,但是说破嘴他是皇亲国戚就是没人信,听听他的救命恩人说啥──他要是贝勒,她就是梅格格,还要他劈柴烧水、上屋修瓦,家中所有杂事都归他管,这不叫压榨是以身报恩,他却偏好另外一种方式以身相许,反正她趁他昏迷时擦澡,曼妙身材已被他醒来的他看光光,再被他多亲几下也不算赔本,看,有他的「安慰」,她半夜就不会睡不着跑到爹娘幼弟坟前偷哭了吧!他这么经操耐用,她怎么还舍得把他卖掉?就算是此地风俗如此,就算是一堆姑姊姨婶自动跑来议价,她也可以光明正大把他占为己有啊,没关系,卖就卖,他也有得是办法被退货,再回来赖着她……
  • 作者:韩先绪
    特种兵出身的监狱警察铁剑到地处偏远的沙拉监狱任职途中遭遇惊险车祸?悬崖旁边,千钧一发,他拼着重伤,救了同车女孩周瑾一命,意外收获甜蜜爱情。初任监狱管教干事,铁剑就遇到了敌手。犯有谋杀罪的重刑犯吴应泉老谋深算,与身手利落的铁剑硬碰硬,遭到教训后怀恨在心。伪装老实的他早已偷偷预谋越狱,血气方刚的铁剑能否防范这只狡猾狐狸?表面平静的高墙电网内,暴风骤雨般的流血冲突即将袭来……犯人吴应泉狡猾奸诈,装病拒绝劳动改造,被特种兵转业归来的狱警铁剑暴力教育,怀恨在心。春节前一天,他成功脱逃。铁剑和另外两名监狱警察追捕逃犯,无功而返。铁剑因为吴应泉在自己手下逃脱,无法咽下这口气,请了假,孤身一人返回吴应泉老家一带,成功抓获逃犯。随着监狱改制大潮来袭,沙拉分监也面临巨变。由于该地矿源已被开采殆尽,犯人将分流到其他监狱。而重刑犯将被分到省第一监狱。吴应泉等重刑犯被押解到省一监前,表面上老实、服从改造,实际冥顽不灵,找机会又一次脱逃。铁剑和狱侦科长杨灵追查到南方,终于又一次逮到吴应泉,抓回省一监。吴应泉被抓捕回来后,死不悔改,表面老实,暗中勾结另两名犯人谋划逃跑。一个雨夜,他们躲在锅炉房袭击前来视察的铁剑,铁剑虽然勇猛,无奈被吴应泉等人出其不意地用石灰粉迷糊了眼睛,最终被刺死。三个犯人换上警服,逃出监狱。监狱长梁翼夜半被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愤怒之中带领警察追捕逃犯,在后山将三个恶棍击毙。三个月后,铁剑烈士终安息在英雄山烈士陵园里,只留下妻子和儿子必须坚强地活下去。
  • 作者:王朔
    这几本书都是十年前或更早的时候写的,那时我很自以为是,相信很多东西,不相信很多,欲望很强,以为已知的就是一切了。这些书里的人、情景和一些谈话是那时我经历过的,在生活中也不特别,仅仅因为我不知道更多的东西,才认为有趣,虚张声势地写下来。这些情景不在了,这些人也散了,活着的也未老先衰,我也不再那么说话和如此看待自己,所以有时我觉得自己失去了继续写作的能力。
  • 作者:屠格涅夫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的成名作,是一部通过猎人的狩猎活动,记述十九世纪中叶俄罗斯农村生活的随笔集。书中揭露了农奴主的残暴,农奴的悲惨生活,作者还因此被放逐。随着屠格涅夫充满优美笔调的叙述,俄罗斯的大自然风光、俄罗斯人民的风俗习惯、地主对农民的欺凌、农民的善良淳朴和智慧,像一首首抒怀歌曲在我们面前缓缓流淌出来,汇成一部色彩斑斓、动人心魄的交响诗。
  • 作者:米包
    根据情报指出,他的目标已脱胎换骨成洋娃娃安静美少女,那身前正像个美丽疯婆子一样殴打他的,难道是被外星人附身?没关系,人家说打是情骂是爱,她这么用力「爱」他,也不枉他为爱忍耐远离她七年,原本想用时间换取爱情的空间,静心等待她开窍,分出弟弟与情人的不同,只是事情似乎不如他预期,他太高估她的爱情智商,现在她是不把他当弟弟没错,却是当仇人……唉,她这么迟钝,还是直接说清楚讲明白好了,只是……他有不小心说出什么见不得人的渴望了吗?要不原本傻不愣登的她,怎么会性格大变的穿上薄纱,夜访他房间搜寻「爱情动作片」要观赏……
  • 作者:深巷无酒
    【隔壁完结校园文《你再躲一个试试》】【预收文《纯真依赖》,文案在下方】—————————————————本文文案天鹅X野狗清冷X炙热*楚璃十七岁那年,转学到偏远的宁县二中。她有一张极为漂亮的脸。性格清冷,成绩拔萃。骨子里都透着优越。众所周知,二中还有一位人物。闻屿择受无数女生追捧,桀骜不驯,是个浪荡惯了的坏学生。也是二中最不能招惹的那个。一个清冷,一个狂傲。两人同级不同班,天差地别,完全不沾边儿。直到一天班级值日,有人看见闻屿择将楚璃抱起,扛着去了医务室。楚璃趴在他肩上挣扎,骂了一路。疯子,神经病!放我下来!闻屿择不理,拿了酒精上药。伤口被晕湿,楚璃疼得闭眼,骂他是狗。闻屿择掐她的下巴,语气恶狠狠。老子是你的救命恩人。……众人发现,两人的关系早就不一般。闻屿择打篮球,楚璃会站在路灯下,等他一起回家。运动会散场,楚璃穿闻屿择的宽大黑T,招摇又亲密。原来二中的阎王,也有被降伏的一天。也有人感叹,天之骄女坠入红尘,竟和一个离经叛道、游戏人间的混混纠缠不清。*再后来,楚璃走的那天。宁县下了一场暴雨,两人的关系闹得很僵。闻屿择挂断电话,靠在沙发,酒精占据大脑。好友劝:马上就走了,不去送?不送。你真舍得不找她?谁找她谁是狗。闻屿择说到做到。捱过一个又一个冷夜,戒烟瘾一样戒掉了楚璃。......三年后,北城大学迎新晚会。楚璃演奏一首《黄金十分》,迎着一众崇拜目光鞠躬。她背着小提琴下台,认出一张熟悉的脸。少年一身利落的黑衬衫,骨相优越,头发两鬓剃短,鼻梁夹一副金属框眼镜。轻狂不羁,十足的斯文败类。旁边室友提醒她:刚才那大一新生一直找你,你们认识?楚璃摇头:不认识。片刻后人群散去,她被人猛的一拽,拉到角落。闻屿择将人抵在墙上,磨牙:装不认识?楚璃嗓音冷漠:你说的,再找我是狗。闻屿择摘下眼镜。贴着她的耳廓,张嘴咬上去:那我就是。你的狗。*我想拽你入深渊,最后亲手送你远走高飞。*阅读指南【加黑加粗版】:1,救赎,酸甜口,中后期小虐2,双C,HE3,文案废文案重写于2023.11.28————————————《纯真依赖》假傻子X真偏执*袁依九岁那年,跟随姑妈去了陆家。富贵迷离的地方,住着一个名叫陆知洲的漂亮男孩。陆知洲从小众星捧月,纯真可爱,活得像个小王子。然而只有袁依知道。他的行径,有多么邪恶。一次生日会,袁依被欺负狠了,冲动之下咬了陆知洲一口。幼年的陆知洲瞳眸清澈,冷静,却淬着寒厉。他将袁依推入泳池中。任由她被冰水浸没才露出笑意。溺水,高烧。袁依昏睡不醒,整整三天三夜。醒来之后,人人都叫她小傻子。*从此,袁依生活在陆家。她很乖,还傻兮兮。遇到暴雨不会躲,遇到坏人不会跑。两人住同一栋房子,上同一所学校。陆知洲好脾气地将她带在身边,不再欺负她。他头一次觉得,自己像个大善人。再后来高考,陆知洲处心积虑考低分,为和袁依进同一所大学。然而整个暑假,他被蒙在鼓里--袁依背叛他,填报了一所远离海城的大学。*临走那天,他死死抓着袁依的手腕,几乎将她捏碎。只要你肯认错。他气得发抖。我都原谅你。袁依第一次喊了他的名字,嗓音平淡:陆知洲,我不会认错。我等这一天,好久了。
  • 作者:只为一人封刀
    14号星期五入v,三更奉上专栏内有更多女尊、女A男O预收【晚九点更新】男生子/团宠男主/婚后日常苏官生得雪肤花貌,母亲是六品典仪,父亲是苏州富商的独子,家中有一姐一兄,姐姐自小文采斐然,破例入读国子监,只待下场科考,哥哥温润如玉,素有才子之名。他自小顺风顺水,若非要说有什么不如意的,便是在太女的选夫宴上睡得太香,稀里糊涂被天子赐了婚,八抬大轿进东宫做了正夫。直到新婚之夜,他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妻君,着大红色婚袍的新娘官儒雅矜贵,唇角噙着笑意,只一眼他便看呆了。嫁进东宫后,苏官不仅多了个同床共枕,亲密无间的妻君,不出三月,肚子里还多了个小崽子。只是五年后,他看着院子里活蹦乱跳的小崽子们,不禁开始发愁起来,他怎么生了那么多?太女拥着他,低声问道:江南新送进来的雪缎,北海进贡的珊瑚,可还喜欢?苏官抚着刚刚显怀没多久的孕肚,软语道:唔……还凑合。苏官当年嫁入东宫,不知惹了多少世家公子眼红,在他们看来,苏官的家世没他们好,凭什么可以一跃成为太女夫?后来,苏母入了内阁,苏父家成了苏州首富,苏官的哥哥嫁给了王女,贵为王夫,就连陛下钦点,连中三元的状元,居然也是他的姐姐。而且他一口气生了好几个皇孙,各个孝顺听话,深得陛下君后喜欢,太女对他更是专房之宠。苏官躺在美人榻上,酣睡得香甜,哪怕生了好几个孩子,他身上依旧有着少年人的青涩,太女看着他的眼神温柔,褪下外袍盖到他的身上。初见苏官时,少年郎倚在栏杆上,眼神清澈干净,一看便知是被娇宠长大的。果不其然,选夫宴上听人谈起,得知他是苏家的掌上明珠,被宠得无法无天,竟敢在宴上睡觉。她看着小脸睡得红红的少年,暗暗想。既然有那么多人宠他,多一个她又有何妨。【阅读指南】主打的是谈恋爱的小甜饼,温柔年上,1v1,不拆不换不逆请不要在本文评论区谈及,推荐别人的作品,我菜我尴尬封面画师:【画夜】多多带个预收《小胖夫》李笑白有一个不能宣之于口的心上人,既不能说,也是没资格说。他是京城中人人嘲笑的对象,明明身为尚书家的嫡公子,却没有庶弟招人喜欢,更没有庶弟的心机手段,唯独饭比庶弟吃得多,成了个走几步路都喘气的大胖子。就凭这一点,就没有人喜欢他,也没有人向他提亲。可喜欢庶弟的人很多,有天子的胞妹,手握兵权的将军,还有新晋的状元,就连崔家那位矜贵温润,向来不近男色的崔家嫡长女,都对庶弟和颜悦色。京城中的未婚公子总会议论,猜想崔晏和喜欢什么样的男子,李笑白每次都会垂着脑袋想,反正不会是他这样子的就是了。因着长姐是崔晏和的同窗好友,他才得了几次跟崔晏和说话的机会,让崔晏和记住了李家有个胖胖的公子,走到哪里手里都少不了吃的,还总是喜欢低着头走路。李笑白满足的想,只要像这样能跟她说上几句话就好了。直到有一日,他心里的龌龊被人散播了出去,家人觉得面上无光,母亲也以他为耻,他害怕也看见崔晏和厌恶的神色,选择远走。李笑白离开京城的第二年,崔晏和在一次宴会上,遇到了个身段窈窕,面若桃花的小郎君主动投怀送抱,说想做她的夫郎,她下意识推开,却在嗅到那抹熟悉的桃香时,动作忽得停住。她挑眉问抱着自己腰的貌美小郎君,小郎君可是说真的?李笑白紧张到磕巴,自、自然是真的!在众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下,崔晏和认真点头道:那好,我不日便去提亲。没过多久,京城中便发生了一件大事,听说天子胞妹,平宁将军,状元同时求娶李家公子,人人都以为是李家二公子,没曾想却是大公子。崔晏和初遇李笑白时,看见他将刚买来的吃食分给路边的乞丐,在看见有人在看他时,不好意思的跑开了,第二次遇见,是她去李家赴约,看见他因为摘到了树上的桃子,高兴得忘乎所以,面容似桃花般好看。后来再遇见,无论他变成什么模样,都是她心中那个心地善良,笑容明媚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