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过光影浮动的门,下一刻,当伍明月迈开一步,眨了眨眼,她一下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轰隆,轰隆!”,在耳边,震耳欲聋的炮火声传来,声势惊人,在不远处,硝烟淼淼,枪炮声不断,惊呼的人潮和各种混乱的哭闹声在耳边响起。
在伍明月身边,一群脸色惊恐的人正在奔跑。
“快,快,敌军来了,快逃啊……”
人潮如蝼蚁,四散而逃,伍明月有刹那的恍惚,她不知道应该往哪里逃,只能一下抓住身边一个神色惊慌的女孩儿的胳膊,低声道,“姑娘,这里是哪里?你们往哪里逃去啊?”
那姑娘年看了她一眼,一双眸子分外的惊慌,道,“敌军拿大炮破了南城的门,马上就要进城屠城了,快逃命吧,逃去哪里都行,等晚了,就……走不掉了。”
说完话,身子已当先奔跑了出去。
伍明月根本来不及多思考,跟着这姑娘的脚步一起涌入逃命的人潮。
一路奔跑,她看着街边的招牌,大概知道了自己所在的城市。
这里是C城,是她生活的城市,也是那位曹雪盈女士和其未婚夫分开的城市。
根据地上捡到的报纸,伍明月猜测那位楚存志先生,应该就在附近,只是现在正是战火肆虐的乱世,她并无金刚不坏之身,如果真像身边的姑娘所说的你呀,一旦敌军进城就屠城,那么,她还是先保住性命要紧。
因奔跑起来太缓慢了,伍明月看见一旁的街道有一辆别人丢弃的电动摩托车,她一个翻身坐上去,快速启动了摩托车。
此时的她,都来不及多想这里怎么会有这种电动摩托车这种事情。
在一旁,开始和她搭话的姑娘发生一声惊呼声,伍明月看过去,发现女孩儿被一旁的人推到了,另外逃命的人冲过来,眼看就要造成人潮踩踏,她忙一把把人拉起丢车后座,车子顺着人群朝着外面开。
电动车比较灵便,她车技又不错,弯弯绕绕,只捡一些缝隙钻过去,很快就跑出了一大截路。
一旁的女孩儿惊魂未定,一脸感激的道,“我叫张红英,刚刚谢谢你。”
伍明月道,“我叫伍明月,不用客气。”
一边开自行车,伍明月一边和女孩道,“外面和敌军交战的,是哪个部队?”
张红英道,“是324部队,他们驻守C城已经很久了,这次敌军先派了战机大轰炸,又开了新式大炮来,我军武器和军人数量都相差太多,这次……这次真的完蛋了。”
说着话,张红英不由掉落了眼泪。
伍明月道,“我们现在去哪里?”
“先出城吧,逃命要紧。”
稍后,她们快速从北门出了C城。
而在她们身后,那炮火声音更响亮,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传来,伍明月都顾不得回头,只捡了一条大道,载着这姑娘就是一阵疾驰。
等一个半时辰以后,伍明月这才对那姑娘道,“张红英,现在应该距离敌军有些距离了,你要去哪里?现在应该可以逃命去了。”
张红英看了看伍明月,又看了看她骑着的电动摩托车,不由道,“伍明月同志,谢谢你救下了我,不过,你能送我到Y城吗?我看你孤身一人,只怕也没有地方去,不如和我一起去Y城,Y城现在是GCD的地盘,非常安全,到了那里,我们就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了。””
“去Y城吗?这个,我有些事情,恐怕不是很方便。”
伍明月如果真是这个时代的人,只怕会同意张红英的提议,但是她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她来到这个时代,是为了寻人,Y城距离C城太远了,根本不利于她找人。
所以,为了完成她的任务,即使现在躲避开了战乱,等稍后,她还是要回去C城找人的。
听了伍明月的话,张红英大失所望,毕竟伍明月的这个座驾,是非常好用的,骑着这个车子赶路,可是又快捷又方便啊,不过既然人家有事情,她也不好勉强的。
当然,她也不能就此放弃的。
她道,“伍明月同志,骂恕我直言,我们单身女性,在这个战乱的时代,不论是遇到日军,还是伪军,还是土匪,甚至是有些发国难财的人贩子之类,都是极为危险的,伍姑娘,你和我一起,我们两人结伴,还能互相有个照应,你要是一个人的话,危险都多了不少,你有什么事情啊?说出来我们一起商议,说不准我能帮助你,这样,你的事情办理完成了,我们也可以结伴去Y城了。”
伍明月对她别的话不是很在意,但是想着她是本地人,说不定见过楚存志,她不由有些期盼的道,“我来,是来找一个人的,找不到这个人,我是不会离开C城的。”
张红英好奇的道,“伍姑娘,你找谁啊?”
伍明月道,“我寻找一位叫楚存志的人,红英你既然在C城居住,不知道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她说着话,拿出了楚存志年轻时候的照片。
张红英看了看照片,叹息道,“我没有见过此人,对了,你和这人什么关系啊?”
“他是我表姐的未婚夫,我替我表姐来找人的。”
“原来如此!抱歉帮不到你。”
两人说完话,因张红英急着赶路,冲伍明月挥了挥手,捡起一旁的路口快速走了。
伍明月这里,她等着局势稳定以后,再去C城寻找楚存志的下落,便决定在附近的山林里找处地方暂时躲藏起来。
当下,她把摩托车拖到一旁的丛林,找了一处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她整个人则在附近的荒山里找了半山腰一个隐蔽的山洞,暂且在山洞里躲藏了起来。
在CC给她准备的包裹里,伍明月打开看了看,发现有花露水,有压缩饼干,午餐肉,也有望远镜之类的,都是派得上用场的东西,她心里不由暗暗感激,等得空,一定买一些土特产作为礼物带回去感谢人家。
接下来的时间里,除了远处暗暗传来的枪炮声音,附近的丛林都极为安静的。
而等那些C城的流民逃亡到这山附近的时候,此时,天色已经黄昏了。
陆陆续续有神色惊恐慌张的流民路过,有老人小孩,不过大部分都是年轻人逃了出来。
这些人的表情都差不多,脸上都带着惊慌之色,隐隐的,还带着压抑的啼哭声。
乱世人命猪狗不如,有在战乱受伤的人走着走着,实在熬不下去,一下就倒在了山下的大道一旁。
而那人的亲人焦急的呼唤以后,因逃命要紧,最终,也只能把还没有咽气的人留下,自顾自逃命去了。
伍明月看着这些人,心里暗暗叹息,乱世人命猪狗不如,她感谢自己的国家富强民主文明,不然,地上那些走着走着就倒下的人的下场,就是我们的未来。
不过,伍明月没有想到的是,她看见的,也只是很平常的一角的乱世光景而已。
当天晚上大半夜,那枪炮声渐渐熄灭了,战事应该结束了。
接下来,就等局势的稳定了。
被敌军控制的城,所有的中国人则成为人家的殖民,次等民能有什么下场?拿活人挖黑矿,做生化武器的活人实验,女人小孩多半沦为妓,成为敌军的发泄的慰问品,年迈的老人则被人家无情杀死,尸体随处处置。
为了稳定局势,敌人肯定要先派汉奸来找城内的富商,曾经的政要之类的说和的,威逼利诱以后,由这些汉奸出面,中国人欺负奴役中国人。
伍明月在山上等了两天,到了第三天,她正在犹豫要不要去打探一番局势,这个时候,在山下面的官道上,忽然传来一阵汽车启动的声音。
伍明月拿起望远镜看下去,发现下面有一只鬼子的小分队拿镣铐铐着几个被打得血肉模糊的青年男女,正在赶路。
鬼子小队当先的,自是坐在小轿车里的鬼子的军官。
而后面被押着的人,看着那被打得面目模糊的男男女女,只怕是被鬼子抓获的G党成员了。
伍明月本来也没有打算多管什么闲事的,只是望远镜恍惚看过去,一下看见了下面的被抓的青年男女里面,有一个青年恍惚一看,看着特别像楚存志。
这个青年男人即便身体上伤痕累累,但是背仍旧挺立得笔直,嘴唇抿得紧紧的。
这……这人很像是楚存志啊。
伍明月根本顾不得多想,下一刻,她立即召唤出花之书。
作为一名花粉师,她的花之书上面,收集了不少的地狱花种子,自有其手段。
当即,她把地狱花种子召唤出来,刹那,那前进的敌军队伍的正前方,忽然就出现了一大片的雪白色的栀子花。
初开是花,再看,我滴个乖乖,一大群性感妖娆的美艳女孩儿,就那么出现在荒野,忽然冲这群人娇媚一笑。
那开车的司机猛踩住了刹车,喃喃道,“花姑娘,好多花姑娘!”
“此处荒郊野外,怎么忽然就出现了这么多的花姑娘?”
“大爷,来呀,来嘛……”
纤纤素手抚过长发,娇滴滴的声音只听一下,就让人整个骨头都酥了。
“花……姑娘!”
当先的军官拿起□□,眸子里寒光一闪而过,忽然对着一个美艳的女孩儿一枪射了过去。
砰!
作者有话要说:呜呜呜,看见收藏又掉了,难道没有一个故事打动你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