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嘉志尚未有反应,吴玉芝先唬了一跳,端出去一半的水碗收了回来。
“净胡说!有你这么跟孩子说话的吗?”
陆大川愣了一瞬,旋即反应过来,一拍脑袋,解释道:“长生,爹不是那个意思。”
陆嘉志暗暗松了口气,他也险些被吓到。
那只水碗这才递过来,陆大川接过碗,咕嘟咕嘟地吞了几大口,干涩的喉咙瞬间得到了滋润。
午时那会儿,陆大川拎着猪肉和酒上了常家。
尽管和常秀才相识多年,但在庄稼汉子眼里,对读书人还是很有些敬畏的,天生便自觉低一头。
故此,陆大川回回上门都不曾空着手。
而像这般,两个人面对面地掏心窝子说话,还是头一回。
听完来意,常秀才咂着酒,半晌没开口。
陆大川就有点坐立不安了,额上冒了细汗,忍不住问:“是不是我们家长生过于愚钝,不适合走这条路子?若是如此,您直说就是,我也好……叫他歇了心思,做点旁的打算。”
尽管他心里并不这样看自家孩子。
常秀才听得直摇头。
这下,陆大川更是摸不透他的意思。
一瓶酒见底,常秀才长叹了声,终于说道:“我还当那小子诓我,原来你这当老子的真不知晓儿子的情况啊。”
陆大川顿时面带赫然。
“先生莫要笑话我了,我们两口子都是不识几个字的睁眼瞎,哪能晓得读书人这些事……只是瞧着长生那孩子,日日捧着书卷不放,很是好学,才生了这个念头,想看看先生怎么说。”
常秀才点点头:“大川,你倒是有个乖儿子,的确相当勤勉刻苦。”
听到儿子被夸,陆大川不好意思地笑笑,又问:“那先生是愿意教长生么?”
不料,常秀才再次摇头。
陆大川立马慌了神:“果真是那孩子愚钝,入不得先生的眼?”
常秀才在心底暗暗发笑,这么多年过去,这只呆头汉子是半点长进都没有,心眼实得像块石头,经不起逗。
远不如他家那小子滑头!
若他说那小子愚笨,他就真不叫孩子念书了?
也罢,他只好交句底:“并非那孩子入不了我的眼,相反,他十分聪慧,天赋极佳,是个读书的好苗子。”
陆大川听得两只眼睛渐渐亮起来,又听常秀才接着说道:“但你也知道,老头子我上了年纪,如今只剩一口气吊着,能喘一天是一天,精力实在不济,干不来那教书的活。”
小老头半倚竹榻,秋风从窗外吹进来,撩起他宽大的衣袍,乍一看,身形比十八年前瘦小了许多,就好似一只残破的孤舟,随风飘摇。
陆大川心里很不是滋味,忙说:“先生可千万别这么说,还要长命百岁的哩。”
常秀才听了便笑,眼角褶皱遍布:“好啦,不说这些扫兴话。科举考学实非儿戏,这颗好苗苗也不好被糟蹋了,你们呀,赶紧另寻名师罢。”
最后,陆大川出常家小院的时候,手里捏了张纸,还提着来时那五斤猪肉。
常秀才没要肉,把酒喝光后,给他介绍了位塾师。
纸上写的便是那家塾学的地址。
陆大川将那张纸递给儿子,心里既喜又忧。
喜的是,儿子是被秀才公盖章过的读书好苗子,忧的是,不知那家私塾肯不肯收。
陆嘉志亦跟爹怀着同样的心情。
其实常先生对他一直若即若离的,跟他从未真正以师生相处,加上这么久了,他也摸透几分老爷子的性子。
这个结果,并非全然没有预料。
但还是有些可惜。
就听陆大川语气愧疚地说:“爹本想将这事定下来,给你作生辰礼,没想到不成。”
陆嘉志便握紧他爹的手,宽慰道:“爹,没关系的,好事多磨嘛。”
—
夜里陆大川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儿子那坚定温和的眼神,在他脑中挥之不去。
吴玉芝瞥他一眼,就知他心里头还藏着事。
“下午老常还跟你说什么了?”她问道。
“也没说什么。”他翻了个身,面向妻子,嘟囔道,“就提了一嘴十八年前的事。”
十八年前吴玉芝还没嫁过来,即便听说过也记不清了,便问:“那会儿出啥事了?”
“那时,老常本打算教我念书。”他闷声说道。
十八年前的救命之恩,常浔曾想用这种法子来回报,但那会儿陆小川已经在学里,一切都已成定局,他总不能叫爹一个人供两个孩子读书。
可陆大川忘不了,常秀才也夸过,他是个悟性不错的孩子,真要学起来未必比弟弟差。
吴玉芝默然片刻,她还真不知道有过这么一出,想着想着又有点上火:“哎哟,现在再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自家婆娘这是又想提小川一家的事,或者说是在恼他对弟弟家的态度,陆大川不是不明白。
但前不久在集上买东西,他还撞见了小川家的婆子,说老太太不大舒坦,让他得了闲便过去瞧瞧。
家里的米吃光了,老太太就惦记着这口,吃也吃不好,病更是好不了。
想到这里,陆大川便又翻过身,佯装打起鼾。
吴玉芝见有火没处发,被子一蒙,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十五的月亮圆且大,透过窗纸将屋里照得亮堂堂的。
陆大川睁开眼。
窗外的圆月隐约可见其轮廓,和二十年前那轮没什么区别,让他恍惚感觉自己变回了那个半大少年。
那一年,他时常如此刻这般,蜷缩在这张床上,心里充斥着一种情绪,想,要是他也能念书,该多好。
可他从不曾有一刻,能像儿子那般意念坚定,更别说付诸行动。
三十几岁的汉子,极轻极细地叹了口气。
—
过了中秋,陆嘉志正式满了十岁。
这个年岁,在村里已算是半大少年,要开始学着如何将一个家扛在肩头。
这也意味着,陆嘉志不再是小孩儿了。
没能请到常秀才当夫子,陆大川夫妇都觉得有些对不住儿子,便问他想要什么,能满足的,尽量都满足他。
陆嘉志想了想,自己实在没什么想要的,也不想浪费钱,日后念书,要用银子的地方还多着呢。
但有一件事,一直在他心里挂着,于是跟他爹说:“今年我想跟爹一块去小叔家。”
今年土地耕作得精细,收成很是不错。
恰巧先前县里一家布庄的掌柜特别爱吃陆家的仙草冻,一来二去的,跟那掌柜说上了话,蚕丝也因此卖了个好价钱。
如此,家里的钱罐子一下子肥起来,足足装了四十两银子。
有村长牵桥搭线,那地主老爷家的管事依约下乡里一趟,跟陆家人重新立了契,一同去县衙过了明路,这十亩荒地从此便属于陆家的了。
跟民间自发签订的白契不同,两家人立的是红契。在官府加盖过大红印章后,这份契相当于具有了法律效力,受官府的认可和保护,当然,也要缴纳相应的地税。田地、房屋价值不低,不出意外的话,本朝又能代代相传,只要不是经济状况十分窘迫的人家,都会选择立红契,求个心安。
反正买到地,陆家人都很开心,笑得牙都酸了,好似明儿家里就能发一笔横财。
然而这份开心之下,掺着一丝阴霾。
虽然没有吵架,但三姐弟明显能感觉出,娘跟爹又不对付了。
陆嘉志看着仓房里装好的几大麻袋新米,若有所思。
他爹舍不下县城里头的亲人,娘又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妇人,年年有怨言,回回没拦住。
陆嘉志自然是站在他娘那边的。
他没忘了过年期间,堂弟对他们家明目张胆的嫌弃,也没忘记,堂弟差点害死他那件事。
这一家子,摆明了没把他们当亲人,估摸着享受惯了他家的付出,不愿舍下罢了。
至于他爹,剃头担子一头热,又有什么意思。
他们家和小叔家的糊涂账,迟早是要掰扯清楚的。
既然他已经长大了,该担事了,那就让他来找个法子解决罢。
首先,要知己知彼。
陆嘉志便生出了想过去县城陆家,亲眼瞧上一瞧的心思。
陆大川倒没什么意见,爽快地应下。
老太太也好几年没见到长生了,往年这孩子身体不好,没带他出过门,眼下正好可以去见见。
毕竟,都是一家人嘛。
—
出发去县城之前,陆嘉志去了趟常家。
老爷子大手一挥,将自个儿的旧书都赠给了陆嘉志,道:“我老喽,书都看不动了,留着也没用,且都拿去使罢。”
知道从今往后就不用再过来上课,陆嘉志十分郑重地对常秀才施了个礼:“多谢常先生的赠书,也感谢先生对嘉志的费心教导。”
这回,他作揖总算有模有样的了。
常秀才仍是哈哈大笑,指着他说:“人小鬼大啊。”又挤眉弄眼地揶揄道,“我也没怎么费心呐,不都是你自学的么?”
陆嘉志也好悬没忍住笑出声,并不介意他的嘲讽,道:“分明是先生教学有方,没有师傅领进门,哪来徒弟的个人修行呢?”
“哎呀,被你这小子看穿了。”常秀才哼了声,“我这教学的确是有独门技巧的,不然你岂能进步这般快?”
陆嘉志没有反驳,他确实进步飞快,这一点无可否认。
这两日他细细复盘了一遍过去一年的学习,才恍然惊觉,常秀才对他的授课,看似敷衍,实则自有章法。
从一字一句地讲解,到不懂再问;从每月上八次课,到每月仅四次。
常秀才一直在根据他的学习状况作调整。
读了那么多年书,即便重新学习古代知识,他也不可能变回一张白纸,底子就在那儿,很多东西早已成形,不易重塑。
也许正是看出他和一般蒙童不一样,常先生便一直没有框住他,让他自行摸索和适应,如此对他而言,反而更能培养和保持对学习的兴趣。
也没有一味填鸭式教育,而是择重点详解,倒是节省了许多时间。
何尝不是一种“因材施教”?
陆嘉志忽然很不舍,眼眶有热意上涌。
常秀才见状,忙不迭甩袖,跟挥苍蝇似的:“小子,可别来这套!”
陆嘉志“嗯”了声,掩饰道:“就不许我为自己感到高兴?好容易脱离苦海。”
常秀才翻了个白眼,很给面子地接过话头:“呸!等你小子出去吃了苦头,自会觉得老头子这处实乃神仙窝,到时候,还不是要回来跟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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