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在确定季维承的基础十分扎实了之后,郭孝明开始了第二阶段的课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季维承在十岁的时候就能尝试下场考秀才了。
这才短短一年的时间,季维承就把蒙学的几本书背了个滚瓜烂熟,换成同龄的其他孩子,估计还磕磕巴巴读第三本呢。
也不是说季维承是多么天才,而是他有着成年人的思想,有着比孩子更强的专注力,才会学得如此顺利。
但比起他最爱的实验和手工来说,光是背书的日子,确实无趣了。
读书的话,可以看成是普通的兴趣爱好,他对了解传统文化并不排斥。但把这些东西吃得透透的,还要全都背下来,季维承是抱有强烈的目的性的。
要想在这个世界活得好,挣得一个好身份是唯一的出路。
虽然他是建安候府的嫡子,但继承建安候爵位的只有也仅有季维常。
是有人家偏爱小儿子,把爵位请封给小儿子的,但这显然不可能出现在季博康身上。
当初他能为了保证自己的正妻的孩子有嫡长子的地位,忍痛解决了自己的庶长子,即便是他其他的儿子表现得再好,也无法动摇嫡长的身份。
太子率军南下后,季维承试图提纯现有的酒制备酒精,但因为季家的产业与酒无关,他年龄又太小,先前又没有接触过酿酒,便没有了找季博平帮忙的理由。
他如此小心谨慎也是当初季博平果断了结那个下人时,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命,在这个时代是最不值钱的。
“维承,‘一家仁,一国兴仁’后边是什么?”
这是《大学》第十章的内容。
文言文意简言骇,《大学》的内容并不多,季维承早就将其背了下来,只是这注解和含义还需要慢慢来。
上课走神突然被叫到,季维承少有地感受了一下大多数人在学生时代曾有的经历。不过他很快就回过神来,接着讲下边的话念了出来。
“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
郭孝明见他背得十分流畅,点了点头,但这并不是他上课走神的理由。
或许在大课堂里的学生出现这种状况很常见,但在一对一的家教课里,唯一的一个学生在走神的瞬间,老师马上就能注意到的。
“你最近似乎精力有些不集中,是不是学得太累了?不然我去同你母亲说,让你休息几天吧?”
也难怪郭孝明会这么想,从季博康决定给季维承开蒙以来,除了几次李嫣然给郭孝明放的假,还有春节时的几天休息,季维承都是上十天休一天直到现在,已经有一年了。
换成别的小孩早就坐不住了,也就季维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学习。
“多谢夫子,不过不用了。可能是最近晚上睡得不太好,容易走神,夫子提醒一下即可。”季维承果断拒绝。
放松自己容易,找回学习的感觉却很难。
而且季维承并不想在这种时候浪费时间,他希望能够把读书的时间压得更短一点,“十年寒窗”这个词想想就令人窒息。
这几天他是有些走神,不过是受到李嫣然的影响。
太子率军已经去了两个多月了,从玉京到淮阳,军队的脚程就算要比散人慢一点,但一个半月怎么都能到了,可到现在,南边却一点消息都没有传回来。
李嫣然想让季博康想办法给儿子带封信去,可现在就连朝廷也跟那边失联了。
按道理来说,五万人的队伍绝不可能悄无声息地消失的,更不可能与朝廷断了联系。
可事实却是如此。
为了保佑儿子平安,李嫣然除了每日向菩萨上香之外,还亲自去城门施粥为儿子积德。
不说朝廷中有无动静,但就季博康这边,他是一点消息都没有收到的。
京中的小道消息忽然就消失殆尽了,像被什么东西强行抹去一般,一切都暗示着有事要发生。
“哐当”一声响,所有人都看向声音的来源。
李嫣然手中拿着筷子,脸色苍白,嘴角带着勉强的笑容,道:“我手滑了,迎春,过来收拾一下。”
“等等,先去找大夫来给娘看看,这边重新找个人来收拾便是。”季维承道。
李嫣然的模样看起来不太对,他对人的微动作从来不敏感,就连他都看出来了,实际情况应该比他看到的更严重。
“是。三少爷。”迎春回答。
“娘没事,刚才就是一阵心悸,你二哥……可能出事了。”
都说母子连心,虽然没有科学的解释来证明其中的联系,但很多东西是没办法用科学来解释清楚的。
刚才李嫣然摔碗的那一刹,就连季维承都感觉到胸口有些窒息。
每当这种时候,就应该把墨菲拖出来鞭一顿尸,让他把这个定律一起带下去。
季静诗也反应过来安慰道:“还是叫大夫来看看吧,娘你是不是最近没歇好才这样,可别把这跟二哥扯在一起,多晦气呀!”
“就是,大娘,二哥这么厉害,一下能踢折一根木桩子,肯定没事的。”季静歌也跟着说道。
马上就要四岁的季维远此时一点声音都不敢出,缩到了季维承的身后。
头发花白的老大夫闭着眼细细给李嫣然把了一会儿脉,道:“夫人最近没歇息好,思绪繁重导致阴阳失调,没什么大事,我开个方子吃两副就能好。只是以后得好好休息,否则可能还会反复。”
“娘,我去找三叔。”
见李嫣然没什么问题之后,季维承准备去找他那个再度人间蒸发的三叔季博平问问情况。
长时间生活在这样压抑的环境下,即便是季维承也受不了,现在他能稍微感受到先前他封闭内心时李嫣然的感受了。
别人不知道,但季博平是太子的信服,他多多少少知道些什么。
为了方便自家侄子能找到自己,季博平专门在他的院子里留了一名下人,季博平需要的话,可以通过这名下人联系到他。
“三少爷。”
季维承来的时候这个人正在打扫庭院,见到他来之后便放下了笤帚。
“我找三叔有事。”
“三爷今日在城外的庄子中,若是您要去的话小的去帮您准备马车。”
这个年代,若是没有长时间的练习的话,骑马还是个很痛苦的事情,所以家境好的人家出门一般都用马车。
“不用,你骑马带我过去即可。”
“那少爷容小的先去换套衣服……”下人有些犹豫。
“无妨,直接过去吧。”
每次在骑马或者坐马车的时候,季维承就无比想念前世的各种车。
骑马磨大腿根部,骑的时候不觉得,若是那儿的嫩肉被磨破了,好些天走路都不舒服。
而马车虽然不磨,但是它颠,他们家还没到用动物皮去包裹车轮都不心疼的地步,车轮上的皮子虽然有减震功效,但现在的基础设施就这样,路上多是石头,很容易就会磨损了。
身为机械工程的高材生,若是给足季维承材料的话,他是能自己组装出一台小汽车来的。
但是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朝代,他弄不到车外壳,弄不到发动机,弄不到车中的任何配件,就连车轮子他都弄不来。
他这些日子观察了一下这个时代日常用品,毫无橡胶的踪迹,顶多能把车里的几个座椅和方向盘弄出来,但是又有什么用呢?
不说汽车,自行车倒是好做,季维承也做过全木制的自行车,但是,理由同马车。
全木的自行车包括车轮都是木的,用皮子裹住车轮的话对皮子的消耗量极大,而且因为轮子少、受力面积小的原因,自行车骑起来可能比马车还要难受,毕竟受力的是重点部位。
要想使用自行车轻便出行,要么改善基础设施,要么找到橡胶,然而这两种都并非易事。
现在的官道都是用碎石夯土堆起来的,质量不好每年都要找人修复不说,还劳民伤财。
橡树更是躲在不知哪个深山老林里,又不能让人带目的性地一刀一刀割着看,更是困难。
总而言之,推广自行车并非易事,就连季维承单独给自己弄出一辆来都不行,只能把计划搁置。
到了季博平的庄子,被下人带到大厅,季博平居然一反常态地在喝茶,走近一看,原来还有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豆丁。
只是人太小,椅子太大,桌子太高,一下子没看见。
“皇子殿下。”
季维承表面平静,心里却闪过了许多问题。
同他所知的朝代一样,年幼的皇子是不能随便出宫的,而太子的胞弟却出现在了这里。
季博平的面上没有平时的吊儿郎当,两个人都是一脸严肃模样,在他来之前显然在说什么重要的事情。
但七皇子与他年龄相当,按理说太子应该不会有什么事交代给他,毕竟像他这样的假小孩太少了,而七皇子在他印象中虽然看起来一板一眼,实际上还是个小孩脾气。
杨岺看了季维承一眼,没有理他,继续把目光放回了季博平身上。
“季先生,请您告诉我吧!我兄长那边情况到底怎么样了。”
季博平没有回他,反而是端起茶杯,开了盖子嗅了嗅,慢慢地泯了一口。
“承儿今日找我何事?”
“娘亲担心二哥,已经几日睡不好觉了,我来帮她问问情况。”季维承如实说道。
季博平将手中的茶杯放下,叹了口气:“并非是我不愿同你们说,而是太子他们连夜过了顾河之后就没有消息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下24小时内留言有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