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第九十章

胡五福知道和庄家各种矛盾,现在才是个开始。

大早上胡五福就到了那边房子,打了院子后,胡五福对着手里面的一把钥匙笑了笑。

站在胡五福身后的庄四文,看着这把钥匙也同样是笑了。

站在他俩身后的庄斯南直接抖了两下,随后庄斯南又把院子和两间屋子看了又看,又不大放心地同胡五福讲,

“如果真的坐实了这个事,到时候恐怕对庄斯明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这个事胡五福其实在之前就已经想通了,而且庄四文的精力都在部队和任务上,哪有像她这么闲,可以有空想这些个事。

胡五福露出了一副非常明白的表情,

“二哥啊,很久以前就有个小故事,叫做狼来了。”

一次喊狼来了,家长会心疼,二次喊狼来了,家长会心疼,三次四次喊狼来了,家长就要考量这个孩子到底有多熊了。

胡五福的话让庄斯南又笑了起来,扶着墙捂着肚子“哈哈”可是大笑了一会儿。

胡五福还不知道庄斯南这人的笑点是这么的低,又看向了庄四文,而庄四文却低头看着手上的小锁头和钥匙出神。

庄四文一直在给胡五福打下手,不过胡五福给他戴了个口罩,自己也戴上了个。

胡五福戴的不是什么后世厨师常戴的无纺布口罩,而就是从商店里买到的这个时代特有的,很大很厚的棉线口罩。

庄四文指把口罩戴上后,用手指着自己的脸说,

“福宝,戴这个作甚呢?”

胡五福虽然也是戴着大口罩的,但是也能看出来她在笑,圆眼睛都眯了起来,

“这个是为了卫生,毕竟人家是庄家最疼的孙子。”

胡五福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让庄四文觉得新鲜,可做饭的还戴口罩,确实头一次知道。

而且,胡五福还有个原因,就是不想让庄斯明看到庄四文的脸。

到中午的时候,路过这里的曹公安过来先看看,就看到庄四文和胡五福一人戴一大白口罩,俩人都站在锅灶跟前。

现在毕竟是夏天了,曹公安用眼睛都能看到庄四文和胡五福脑门上出了汗。

曹公安不太明白这俩人是做甚呢,

“你们俩不热吗?”

胡五福用一只手把口罩往下揪了揪,语气淡淡的,

“这样干净啊,免得我们的口水喷锅里。”

庄四文也只是附和着微微点点头,伸手从衣兜里掏出一块手绢,是胡五福给他的。

庄四文用手绢擦了擦额头,一直不说话,按照胡五福要求的,切了些海货就往锅里扔。

胡五福要熬高汤,把准备好的干货材料,让庄四文再切成小块,放锅里再用文火继续煮。

胡五福这边却是在不断地切着菜,一会儿要炸丸子、喂好的排骨和茄子、土豆,还有红薯。

胡五福今天做的几个家常菜,有溜丸子,溜肉段,红烧鸡块,蒜香排骨,地三鲜,拔丝红薯,清炒蘑菇。

最主要的另外两道大菜,分别是上汤清炖鹿血以及徐长卿炖鹿肉。

胡五福把所有菜都准备得七七八八时,就从先前自己做的那屋,拿了一块很大的白棉布出来。

胡五福把旁边那屋打开后,在屋里的大方桌上铺上了白棉布,用手一寸一寸地压平压实。

站在门口看着胡五福在搞花样的曹公安,差点没坐地上,真的是好大的排场啊。

然后再看炕上,早已不是之前的灰突突的,铺着一层粉色的床单,连靠着墙摞起来的被褥,也全是粉色的外罩。

包括放在旁边的几个枕头,也全是粉色的罩子。

曹公安看着忙碌的胡五福,又用力咽了下口水,连他都想躺在这里的炕头上,这可咋整。

曹公安看着胡五福把桌边铺好后,居然从自己兜子里头拿出几个别针来,把白色棉布的边角,居然从内侧别上了。

曹公安见过吃饭讲究排场的,可是却真没见过讲究到这种高度的。

胡五福一个转身,打开了旁边的柜子,拿出来一个小坛子,两只小碗,先都放在了桌子上。

胡五福看着扶着门框明显在发晕的曹公安说,

“这是一点葡萄酒,以前弄到的,不太多。不过你也别吃惊,既然是做戏嘛,咱们得来全套的。”

曹公安看着胡五福行云如流水的操作后,只能竖起了大拇指,

“胡家闺女,啊,我得叫你姐,你是我见过的最牛的厨子。”

胡五福是受过专业的餐饮管理课训的,这是后世根本不算什么。

不过胡五福戴着口罩,说话是闷闷的,胡五福让曹公安坐到外面的桌子上,

“我准备的材料多,那些个好吃的菜,我们中午先吃一顿,剩下的一部分,等你带他们快来的时候,我就先做着桌了。”

不过胡五福已经在小锅上,先做上了徐长卿炖鹿肉,而在大灶上,已经在慢慢地炸东西了。

先炸的是土豆、茄子和红薯,然后炸的肉丸子,最后炸的是用大蒜和调料喂着的排骨,差不多是每种食材炸出了一大盆。

胡五福也喜欢吃蒜香排骨,今天就本着吃个够的打算。

中午的时候,就吃了蒜香排骨,拔丝红薯,醋溜丸子,炒鸡蛋,炒黄瓜片,地三鲜。

除了胡五福和庄四文外,还有庄斯南同曹公安,尤其是曹公安,连米饭都不吃,一直在啃蒜香排骨,也不觉得腻。

虽然这个年代的人都缺油水,一般的炒肉皮都会觉得带点肥肉的是最香的,可是曹公安差不多是天天琢磨着吃好的,就这样,还差点脑袋钻盆里出不来呢。

胡五福吃了几块就吃不下了,她用的是大排,肉也很多。蒜香排骨炸得酥香,厚实的肉紧实地裹着大骨头,焦黄焦黄的。

外酥里嫩,一口下去全是“嚓嚓”的脆声,还有满嘴的蒜香味。

胡五福看着另外三个战斗力很强的,果然是能吃肉。

尤其是庄斯南吃了几块蒜香排骨,和醋溜丸子后,感慨着问庄四文,

“四文,咱俩在部队是一直吃玉米面和黑面的吧?”

庄四文没说话,但是他点了点头。

“呼。”

庄斯南用力吐了口蒜气,

“我还以为我以前的日子是假的呢,这一天天的,顿顿吃得这么好,我都不想走了。”

庄斯南本来打算今天就走的,主要是他不想碰上庄斯明,可是现在却有点想藏在胡家。

庄四文听了后,把手里啃得干净的骨头放在了桌子上,慢悠悠地说,

“你过两天还可以来的啊,谁也没绑着你。”

庄斯南翻了个白眼,他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闲时间。他现在连庄斯明的好戏,都要躲着。

连庄斯东都总在说,要把当年的事弄清楚,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现在尽量同庄斯明保持一定距离。

庄斯南却觉得距不距离的都没啥的,因为他同庄斯明一直都不算友好。

血亲这种东西,真的很玄妙,是一种讲不出来的感觉。

大概你看了我一眼,我再看你一眼,就觉得有种莫名的牵连。

这种感觉就是庄斯南头一次见到庄四文的时候,让他才真正意识到血亲的含义。

想到那时的事,庄斯南看着现在的庄四文都想笑,

“唉,四文,我头一次见你的时候,是一屁股坐在地上了吧。”

庄四文嘴里吃着丸子,沉默地点点头,吃着香甜的蔬菜。

胡五福即使煮一碗白面,都会让庄四文觉得特别的好吃,何况有这么多的好菜。

庄斯南也没再说话,很快就吃完了饭。

胡五福在饭后又提醒了一句曹公安,

“站直了,别发抖,这个事就成了。”

曹公安“呼”地长出了一口气,

“我们领导也说要来的,我真怕我撑不住。”

胡五福伸手拍了拍曹公安的肩膀,

“你行的。”

时间过得很快,眼见着夕阳开始斜下,日头渐红,胡五福做的菜一道又一道地已经放到了桌子上,一一摆好。

庄四文在旁边依然戴着大口罩,在慢慢地熬着高汤。

胡五福现在也戴着大口罩,说话声音也听着闷闷的。即使是白青是见过她的,也不太容易听出来她的声音。

胡五福正想着白青不会认得她穿着大围裙的时候,听到了白青的声音。

白青的声音依然是软软的,而且现在听得更软了,但语气却没见得有多好,

“是这里呀,这里能有什么吃的呢?”

白青今天穿了一件漂亮的半袖长裙,带着蓝花点的,是一件现在最流行的布拉吉。

布拉吉这种裙子,从五十年代一流流行到七十年代,直到后来的江青裙出现,才慢慢被年轻闺女们淘汰的。

不过这几年除了布拉吉,列宁装,就是军装式的衣服也慢慢流行开了,胡五福知道,将来会在很长一段时间,这种没有男女款之分的“军装式”的衣服,会霸占大街小巷的衣着主流。

胡五福瞄了两眼白青,而白青身后是一个穿着绿军装的高个年轻男人,五官突出,嘴唇比较薄,皮肤白,不管是长相还是身条确实比较好。

往那里一站,很吸引大闺女小媳妇们的目光的。

如果不是特别特别仔细地看,确实同庄斯南长得有点像。

怪不得这家伙在庄家没有任何违和感呢,从长相上就同庄家人差不多。

在最后面跟着的正是曹公安,前面俩个人被曹公安领进了屋,不过进屋后,那俩人坐在凳子上了,曹公安却傻眼了。

不管从哪方面说,胡五福都是摆了两副碗筷,曹公安面上显得很生气地就走到了屋外。

曹公安就走到了屋外,对着外面正在盛汤的庄四文说,

“你们不是厨子么,我说了是三个人吧,为啥只有俩副碗筷。”

庄四文没说话,戴着口罩转头看了眼曹公安。

要不是因为知道戴口罩的是庄四文,曹公安还真被庄四文冷冷的眼神给吓了一跳,立即就退到了胡五福的跟前。

曹公安的话又传进了屋里面,

“我说你这个厨子,咋不多准备准备。”

而不被庄斯明和白青看在眼里的厨子,淡淡声音也传进了屋里面的俩人耳中,

“柜子里有碗,自己拿。”

现在外面的饭菜都不好吃,曹公安就提议上别人家吃。而庄斯明觉得以自己的家庭条件,是什么也吃得上,吃得好。

可是坐在凳子上,看着桌上的菜时,就有点傻眼。

真的是太香了,浓香浓香的肉香气。

庄斯明先拿起筷子,夹了一根藿香排骨,因为这个看着最诱人了,很大的排骨,在大碗里摆了一大碗。

“咔嚓、咔嚓”咬在嘴里,就觉得满嘴是肉香,庄斯明这会儿就觉得自己来找曹公安是来对了。

坐在庄思明对面的白青,对于这里的环境不太满意。

白青本来是想去市里国营饭店吃的,可是曹公安中午有事,而且晚上国营饭店这个点都没饭菜的。

可曹公安说他请他们俩吃饭,在白青眼里,她就没吃过比国营饭店里的咖啡和西红柿牛肉更好吃的菜了。

但是进到这家时,白青也同样是被一桌子菜给吸引了。

之前曹公安说是家常菜,可是白青却叫不出来菜名儿。

庄斯明没白青想得那么多,就是觉得好吃,连吃了两块排骨后,才看到白青还在发愣。

正好胡五福端着刚出锅的拔丝红薯进来了,手里端着一个凉水碗。

胡五福把刚出锅的金灿灿的拔丝红薯和凉水碗放在了桌子上,又顺手拿起了白青的筷子,立即就夹起了一块红薯,拉着长长的糖丝儿直接蘸进了水碗里,又把这块红薯放回了菜碗里。

胡五福不说话,意思就是告诉这俩人这个东西的吃法。倒不是这个年代大家不会吃这个,而是因为白糖比较贵,很多人都习惯性的不吃带糖的东西。

胡五福转身正要离开时,却被庄斯明给叫住了。

庄斯明其实是觉得挺不可思议的,这么个破镇子,居然有这么厉害的厨子,他就想问一问。

庄斯明不管说话还是行为,看着都是家教很好出身很好,胡五福却是咬着牙。

庄思明虽然也馋桌上的菜,但是他还是想了解了解,

“看你年纪也不大,你居然是个女厨子,手艺这么好,为什么在这里窝着呢?”

胡五福低眉顺眼地,淡淡地说,

“家传的手艺,国营饭店不招我这样的人。”

庄斯明一听,也明白了。确实,现在的国营饭店都是肥缺,没点关系和本事的人进不去的。

庄斯明又继续问,

“我看桌上的菜都不错,我也是经常吃好东西的,不过我看桌上的家常菜有一道我不认识。”

胡五福看到庄斯明指着的那道菜,嘴角斜了一下,

“噢,这道菜稀罕,是徐长卿炖鹿肉。”

鹿肉庄斯明确实没怎么吃过,即使吃过也没什么印象了。不过庄斯明吃过的肉也不少,平常大家吃不到的牛肉,他也能经常吃。

但是,现在桌子上的菜,庄斯明没好意思挨个问都叫什么名。

胡五福也没再说话,报了个菜名又要转身走,却被庄斯明叫住了。

庄斯明觉得这个女厨子满有意思的,又问,

“啊,你这手艺真好,色香味都全了,就没想着以后去到国营饭店做厨子?”

胡五福缓缓地摇了摇头,

“我是做家传手艺的,只会这么做。”

曹公安拿着个空碗,看着胡五福在那胡说八道,听得他直咧嘴。

不明情况的庄斯明听了胡五福的话,却来了兴趣了,

“噢,那你家传的这些手艺吧,有名字么?”

“有。”

胡五福的清冽冽的声音,从嘴里飘了出来。

“那叫啥名儿?”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晚上工作处理比较晚了,这章补昨天的。

感谢小可爱们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