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夙吃了一惊。
“怎么回事?”
虽然孟君寻一进游戏就吃了瘪,那圣父脾性白夙是百般看不上。
可他到底是锦尚观肯放出来的小辈,定然是得到那些老古板认可的,有实力的后生。
一上来就是C级末日搞得白夙都头大,但客观来讲,游戏节奏不算快,只要不作死,苟下去是很容易的。
除非是圣母心爆棚,被别人给坑了。
那长发姑娘拢了一下头发,露出额头上一道狰狞的伤口。
伤口深而新鲜,还有鲜血渗出来。
“他是为了救我们,引开了一个很可怕的幸存者,而那个方向从导航上看,有一大群幸存者,被两相夹击,没可能活着回来了吧?”
听起来很是凶多吉少,周小福的脸色随之变的更难看了。
他是在商场附近跟大部队汇合的,他没问过,别人自然不会主动说。
但白夙意外的不担心。
孟君寻对她从始至终没恶意,如今该是个吉星高照的状态,没那么容易死。
他的道术符篆确实都失灵了,可万一他也觉醒了潜在能力呢?
“所以他大概在什么方向?”
白夙的态度,让在座的某些人有了火气。
一个中年人嘟囔了句:“问了有什么用,去给他收尸吗?”
大概是觉着一个小姑娘这样问,颇有抱怨和兴师问罪的意味,讽刺着他们的无能,让人恼羞成怒。
白夙懒得跟他们废话,还是低头看长发姑娘。
她既然愿意主动说起,大概是有点良心的。
长发姑娘果然点开手机,要在屏幕上给白夙指位置。
就见一直闷不吭声的两个小混混中,染了粉绿双层的头发,宛若一颗草莓的那个,突然冲过来,从姑娘手里抢走了手机暗灭,随后啐了一口:“有本事你就给她带路去!没听说这儿的鬼魂是跟着光走的吗?你屏幕开这么亮,是要害死我们?”
他吃过亏,到底还有记性,不敢跟白夙杠上,只去凶那长发姑娘,一脚踢飞了一个空罐头,浓汤汁水洒了一地,有几滴溅在了白夙的鞋尖上。
隐匿了身形的格拉西亚轻哼一声,投去难得怜悯的目光。
白夙脸上没有表情,瞥了那混混一眼。
草莓头对上这平静的目光,被她看的一缩脖子,骂骂咧咧的坐回他同伴身边。
他那同伴正是先前唯一清醒到了最后的混混,恨不得按着草莓头的草莓去给白夙道歉。
可惜草莓头并不领情。
“再怎么厉害,也不能害人啊!”
倒是懂得团结群众来道德绑架。
见白夙没发怒,只是低头跟长发姑娘询问,那个地点在什么方向,草莓头觉着自己扳回一局,洋洋得意的就要坐下,然而下一秒,他就如同被炮仗崩了屁股似的,狼嚎一声跳了起来。
离他最近的人能看到,他的裤子上已经鲜血淋漓。
草莓头方才踢起来的空罐头撞倒了半个玻璃瓶,瓶子悄无声息正好滚到他的位置,黑暗之中他当然看不到,一屁股坐碎了玻璃瓶。
草莓头鬼哭狼嚎着,叫伴帮忙将屁股上的碎玻璃挑出来,但他站着的时候肌肉绷紧,碎玻璃陷进肉里根本看不到,最终只好趴下。
受伤也就算了,还是毫无尊严的伤,所有人看向白夙的目光都变了。
记得有谁说过,她是养了小鬼的来着?
刚才怕不就是小鬼动的手脚。
这一回连嘟囔的人都没了,就连长发姑娘都畏缩起来。
白夙则是将小混混毕恭毕敬还回来的手机塞回给长发姑娘:“小姐姐,你继续帮我指地点?”
长发姑娘连连点头,同时补了一句:“叫我小赵就行,不用喊我姐姐。”
白夙:……虽然好想解释,但又不知从何说起,所以还是算了。
确定地点之后,白夙转头就要走。
走出几步之后,才听到后头又有人嚼舌根:“她这就要丢下我们不管了?”
周小福呛他:“人家凭什么管咱们,难不成都跟孟哥一样,是来做慈善的?”
小赵也跟了一句:“就是,而且这种大佬深不可测,跟她在一块儿也怪吓人的……”
毕竟当时她跟白夙离得最近,总觉着她身后还跟了什么东西。
她可是正经八百养鬼的人,天知道她的小鬼会不会吃人?
白夙听着这些闲言碎语,静默垂眸,纤长浓密的睫毛,将眸子遮在一片阴影下。
她赌气似的想:知道怕才好。
知道怕她,才不会哭爹喊娘的要抱她大腿。
她可不是孟君寻,愿意看护巨婴。
没有其他人在身边,格拉西亚就解除了隐遁,跟在白夙身后,始终保持一步的距离。他漫不经心的开口:“你就是心软,如果你不在乎,就没人能绑架你。”
白夙:“别用你那一套标准来要求我,都被地狱业火烤干了的千岁老魔,我怎么比得了?”
白氏一族的先祖有没有格亚这老腊肉年纪大都不好说。
但这样聊着没营养的话题,白夙眼底不知不觉带了笑意,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按着小赵在屏幕上给白夙指出来的方位,孟君寻是把一个极为可怖的幸存者引去了工业区。
工业区深处,有一片格外密集的光点。
白夙分明记得,早期地图上可不存在这么多。
刚生出来的?
最好还是卵或者种子,这样就让格亚把它们都塞进罐子里带走。
格拉西亚道:“刚繁育出来的,可能是一丛丛孢子,或者被粘液包裹着的卵,就算是哺乳类,也是会有羊水和血液混合的一团脏污,这目的地不适合你,不如命令我去,你就在远处等待好了。”
白夙没犹豫:“不行。”
她才不呢,这魔神柱一肚子坏水,离了自己眼皮子底下,指不定就阳奉阴违了。
万一“不小心”将那些珍贵的幸存者幼体轰成渣,以此来阻碍她刷分怎么办?
他是签订了血契的使魔没错,可作为过于强大的魔神柱,能在契约的力量下,不反噬契约者就已经是靠白夙本身的力量来压制。
想让虐杀者之王不在眼皮子底下仍旧言听计从,白夙可没那么天真。
虽然凭借着她家中藏着的那些典籍,白夙有很多方法可以在短时间内让恶魔乖乖听话,但可想而知,都是有副作用的。
最容易的也要付出不少鲜血——
用血在他身上描绘出命令,作为言灵能做到绝对的制约,只要血未干,命令就生效,他绝没有一丝一毫违抗的可能性。
但是凭什么啊!写血书是那么容易的么!多疼啊!
白夙这样想着,看向格亚的眼神就带了点哀怨的怒气。
白夙的纠结,让格拉西亚笑意更深了。
他的挑拨和暗示,无外乎就是要让白夙意识到,她没那么急着去救孟君寻,也没那么急着完成任务。
至少没急迫到为此划破手指弄疼自己。
恶魔最擅长的并非杀戮,而是将人类潜意识里的阴暗面挖掘出来,鲜血淋漓的摆在面前,让人接受堕落,拥抱黑暗。
只可惜,白夙如今的心思都用在怎么成仙上了,根本不去剖析内心,只是很生气的抱怨格亚:“我随手一挖,就挖出你这么个棘手的大恶魔,有没有天理了,你就不能弱一点,听话一点吗?”
格拉西亚听着数落,无奈的一耸肩。
又一次诱惑失败。
路上,又经历了一次地震,光线明亮了一些,将工业区映照的灰蒙蒙的,勾勒出乏味而缺乏美感的素描画。
临近目的地,白夙听到“轰隆”一声巨响。
白夙顺着声音冲向一间仓库,随着下一声巨响,她看到落下的卷帘门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贴皮凸起出一个人型轮廓。
第三次巨响,则是一根钻头,从那个人形轮廓中刺出来。
没有血,钻头又立刻缩了回去。
白夙矮身顺着钻出来的大洞往仓库里看,瞧见一个人影正在闪转腾挪,躲避着钻头怪的攻击。
说钻头怪不太确切,应该是个虫子,类似独角仙,但头顶的角并不可爱,而是格外尖锐的杀器,
白夙看了两眼,意识到这虫子虽然霸道,却不太能伤到正在跟它激情碰撞的孟君寻。
毕竟这虫子……身躯是硬甲壳,可偏偏那六根腿,看起来都是人的脚。
人贵为万物灵长,是因为能使用工具,最值钱的都在脑袋上,如今成了昆虫脑子+废物的胳膊腿,战斗力是打折扣的。
结合了双方缺点,简直就是变异界的five。
因此白夙根本不用进去帮忙,只是隔门喊道:“情况怎么样?”
“还好!”孟君寻果然还有余力回答她。
白夙更不着急了:“里头有虫卵吗?”
如果有,就让格亚自己去采,采完了施加隐遁术藏起来,别叫她看到。
“原来有!”孟君寻侧身避过一次撞击,“但你不用担心,已经被我点火烧没了!”
白夙:来晚一步,难受。
“那你先打着,我去别处看看。”
“不用,马上就解决!”
孟君寻这样说着,对着正居高临下要扑到身上的独角仙开了一枪。
腹部柔软的变异幸存者瞬间肠穿肚烂。
白夙嘴角抽了抽。
你不是个十佳好青年的设定么,没记错的话,华国禁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