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天气和暖,微风轻拂,冯婉舒舒服服地躺在干草垛上,迷迷糊糊打着盹儿,感觉自己整个人好像睡在棉花上一样,别提有多舒服了。
因着一早起来外头就是个好天气,冯婉她娘今儿心情就非常好,早饭特意做了一大锅地瓜粥。
虽然她娘的脾气有点儿急躁,时不时就冲着冯婉来一顿“爱的狮吼”,但是她这手厨艺可真不是盖的。
不过只是一锅普普通通的地瓜粥,她也能煮得甘甜可口、香气扑鼻,引得冯婉不用她叫就早早起床,吃了满满一大碗,几乎是打着饱嗝儿出的门。
吃多了的结果,就是很容易犯困。
好在经过这几年的经营,她们家里也可以算得上是衣食无忧。说是出来做活儿,但是活计本就没有多少,随便采了几样做药需要的花草之后,冯婉就再也敌不过困意,直接找了个干净的草垛躺下了。
天为盖、地作席,想吃就吃,想睡就睡,真是神仙般的日子。
重活一回,她总算如愿以偿过起了这种与世无争的乡间生活。如此几年下来,前世的那些阴谋诡计、爱恨情仇、繁文缛节、家国天下,都好像过眼云烟,渐渐地连个影子都看不到了。
对此,冯婉感到非常满意。
在这松软且带着稻草芬芳的草垛上小憩片刻,不比前世那什么锦衣玉食、幽居深宫的日子舒服的多了?
还要什么自行车……
不如索性睡它个爽。
奈何今日注定不是个适合躲懒的日子,她睡得正香,朦朦胧胧之间竟忽然听得远处有人在叫她。
起初她还以为是做梦,片刻之后,那声音却是越来越近,仔细听甚至都能听见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气儿声,她这才不情不愿地掀开眼皮,懒洋洋地道:
“桃枝你又鬼叫什么呢?多大人了,还急吼吼的,跟后头有鬼撵着你似的。倘或再摔一跤,弄脏了衣裳,仔细回去你娘又锤你。”
她一边儿说,一边儿伸腿将脚边儿的一捆干草踢了出去,正好赶在来人一个趔趄绊倒之前稳稳“接”住了她。
来的正是同村的小姑娘桃枝。
这小姑娘是同村叶大娘家的女儿,比冯婉小三岁,从小就喜欢跟着她跑,可以说是她不折不扣的小迷妹。
因着叶大娘的婆母身体不好,常年要吃药,家里头孩子也多,这桃枝小小年纪就十分懂事能干,很是吃了不少苦。冯婉看着不忍心,帮过几次忙,从此她就成了冯婉的小跟班儿。
这小丫头今日仍旧穿着冯婉旧年送她的那身粗布衣服,头发乱蓬蓬地扎在脑后,随着她奔跑的动作在肩头跳跃。
虽说她跟冯婉现在一样,也是十余岁的年纪,但她身量瘦小,看着最多不过七八岁大。这么急匆匆地跑来,愈发显得人小小的一个,一错眼就看不见了。
想是因着来得太急,她跑得满头大汗,黑红的一张小脸儿上,没洗干净的灰泥被汗水冲刷出了沟壑,看起来有几分滑稽,又有几分可怜,倒是让冯婉不忍心再说什么吓唬她了。
但是先前那句已经说了的,就没有办法了。
桃枝听得冯婉这么说,又是害怕又是着急,愈发魂不守舍,急道:“婉姐姐你怎么这样!快跟我回去看看吧……咱们的‘基地’,没了。”
啥?
她这么一说,冯婉可就不困了。
别的倒还没什么要紧,但那里头可有她昨儿才种上去的稀奇药草——说不准危机时就能救人性命的那种。
这可是万万不能丢的。
她当即翻身从草垛上跳下来,在桃枝一叠声儿的“婉姐姐当心”的惊呼声中稳稳落地,随意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草屑,抬脚就往家走。
冯婉今年虽然也不过才十三四岁的年纪,但是长手长脚,看着倒似已经是个风姿绰约的美人了。
饶是桃枝从小看到大,有时候也不免为她们这位婉姐姐的美貌吃惊——如果她能够跟州府里那些大小姐们一样好好打扮打扮,不要每日里穿着这些破烂衣裳的话,那一定是个大美人。
可就算穿成这样,她婉姐姐也挺好看的,这大约就是书上所说的那什么“荆钗布裙不掩国色”罢。
桃枝一路走,一路痴痴地想,没留神差点儿又摔了一跤。
好在只要跟在婉姐姐身边儿,婉姐姐就一定不会让她摔了……婉姐姐可是她们牛家村最能干的姑娘,她什么都会,什么都做的好。若是不然,她娘肯定不能由着她跟着婉姐姐玩儿的。
若是婉姐姐在,一定能把那个讨厌的春秀给骂跑的。
桃枝一路走一路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不知不觉间又习惯性地悄悄拉住了冯婉的衣角,然后在冯婉伸手牵住她的时候怯怯地握住,如同一个小媳妇儿一样,乖乖被冯婉牵着往回走。
冯婉早就留意到这小丫头又走神了,她无奈地伸手把自己的衣服从桃枝手里抢救出来,然后十分自然地牵着她走。
也不知道这丫头小小年纪每天都在瞎琢磨些什么,连走个路都不专心,要是不牵着,肯定又得摔跤。
想到桃枝她娘叶大娘那唠叨劲儿,冯婉就觉得脑瓜仁儿生疼,还能怎么办?只能选择由她这个当姐姐的承受所有了。
冯婉一边儿牵着桃枝往村里走,一边儿问了几句她刚刚说的那件事的情况,桃枝说话是一贯的恍恍惚惚、前言不搭后语,快到家的时候才总算讲清楚了大概。
原来是她们的“基地”,叫人给占了。
这个所谓的她们的“基地”,其实就是冯婉家隔壁的宅子。
说是宅子,其实早就已经荒废得跟废墟差不多了。
房子虽然还在,但是荒草丛生,基本上没法住人。
唯一的优点,就是够大,轻易没有人来,十分适合她们在那里做点儿自己想做的事儿。
冯婉听她娘说过,这宅子当时也是曾经有过显赫的时候的。
不过后来出了什么闹鬼事件,就渐渐荒废了下来,十多年下来,连原本的主人也都不知道是谁了。
也是因此,冯婉选择了带着她娘搬到这附近。
没有什么其他的理由,就是图个清净。
她上辈子早早回到凤家,面对着一家子人精,过得简直比坐牢还惨,没几年又进了宫,要跟一后宫的女人周旋不说,还要被她那位皇帝夫君背刺……
这种日子实在太过可怕,她一点儿都不想回忆起来。
故此,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她马不停蹄地抹去了自己是凤氏女的痕迹,迅速带着她娘搬了家。
特意选了这个没有什么人的地方久居,为的就是可以自由自在、平平安安地过完这一生。
什么真假千金,什么世家大族,什么皇后之尊,她统统都不想要,只想要跟她脾气暴躁但心地善良的村妇老娘一起在这村里好好过几天安静日子。
不过她跟老娘孤儿寡母的,想要过好日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好在她到底是曾经闯出“贤后”美名的女人,不过稍微发挥了一下,几年经营下来,梦寐以求的乡村咸鱼养老生活就逐渐有了些眉目。
可以说,至少在这牛家村,她们母女是没人敢欺负的,以她想做咸鱼的目标来看,做到这种程度,也就足够了。
靠着她的脑子和她娘的手艺,她们母女平日并不需要十分辛劳就能够衣食无忧。
但是既然选择留在村中生活,那必然也不能真的跟村里人老死不相往来。
冯婉她娘冯大娘最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时不时就要帮村里人些忙。冯婉自己也免不了偶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几回。
村中大多数人家虽然贫苦,但也不是不懂感恩的,如此一来二去,有来有往,冯婉她们母女倒是跟村里人相处得十分不错。
因为村里人俱都务农,经常忙起来什么都顾不上,孩子们都是随意放养的,也曾发生过因无人照看导致孩子们意外夭折的惨剧。
故此冯婉带着她娘在这儿安顿下来之后,隔壁这个的废宅便就被她顺手利用起来,作为了村中顽童的临时课堂。
邻村倒是有私塾,不过要步行十几里,还要交一笔束脩,他们这些穷苦人家的孩子不过就是想要找个安全的地方呆上一个白天,免得烦着家里大人劳作,至于认字,那算是额外的收获,有没有都无所谓。
免费的当然好,若是要钱要东西,那可是万万舍不得的。
最初冯婉也只是拗不过几位跟她娘相熟的婶娘的请托,帮着照看了两日孩子。
因着一开始也不知道安排他们做什么好,她不过玩儿似得将家中的藏书搬了一些过去胡乱给他们讲些故事,这些孩子们居然都十分感兴趣,每日都早早过来央求她“说书”、“讲字”,竟似比先前去田野里疯跑时还要来劲儿。
冯婉也乐得顺便普及一下乡村基础教育,便也就随便给他们教些常用字的读写。大些的孩子认识字之后,又教小的,众口相传,居然也汇集了十多二十个大大小小的孩子,相当于算是个临时的幼儿园了。
桃枝的两个妹妹,一个弟弟也在,她借着帮家里看孩子的机会,也能认字,算是这群孩子里面年纪最大、也是最开心的一个了。
冯婉她爹走的早,钱一分没留,只留下了一大堆的书,听说是个识文断字的俊秀小伙儿。
她娘年轻时也是村里有名的美人,所以生出来的女儿当然也是如花似玉——不过并不像是冯婉这样的,而是那位现在住在凤家的大小姐凤妧那样的。
冯婉对这位上辈子就跟自己互换了人生的姑娘的音容笑貌,可谓是印象十分深刻。
这位凤妧姑娘,生的是娇俏可人,十分灵动。
不像她,虽然也长得不错,但是端庄大气,御姐范儿十足,怎么做都不可能跟这位“假千金”一样,娇滴滴、哭唧唧,什么都不用多做,就成为笑到最后、赢得了冯婉那位皇帝夫君真心的女人。
这一切,不过就是因为,这位假千金凤妧姑娘才是这本《凤妧传》的女主,而她这个被抱错的真千金冯婉只是个炮灰女配而已。
那不如就不掺和了。
上辈子用尽全力都毫无用处,这辈子她早就想明白了,让他们俩缠缠绵绵到天涯去吧。
既然凤家的女儿注定要成为皇后,那么就让凤妧去吧,她这个真正的凤家大小姐,就做她农妇阿娘的婉丫头好了。
总比这个娇生惯养的假千金得到了她娘的爱又不珍惜,或者那凤家大小姐的名头落在她的手里暴殄天物的好。
冯婉对现在的生活十分满意,故此对任何外来的不速之客就不怎么待见。
特别是听桃枝的意思,他们还是要常住的。
那不就是要跟她们做邻居?
而且听说是那位“搅事精”春秀姑娘带来的……这就还是不要了吧……
得赶紧想个法子拒了才行。
冯婉一路走一路想,还没到家,就已经听到了春秀那标志性的尖嗓门儿:
“哎哟项大哥,我跟你说,这里破破烂烂的,住不了人,配不上你跟各位大哥……不如还是到我们家去罢……包管比跟冯家这对疯婆子母女做邻居好的多。”
疯婆子母女?
很好,看起来好几天没敲打,春秀这小蹄子又皮痒了,竟然又敢背着她说她跟她娘的坏话……
不过,若是因此把那什么新邻居给吓跑,倒也不算白挨了这句编排。
想到这里,冯婉一把拉住了听见这话就红着眼睛想要往里冲的桃枝,故意放慢了脚步,想要听听那些外乡人的回答,却不料,里面却忽然传来一阵东西翻倒的响动,夹杂着春秀的惊呼,竟然像是起了冲突的情形。
冯婉心中愈发好奇,索性停下了脚步,静观其变。
隔了半晌才听到里面传来一个男子沉稳的声音:“多谢牛姑娘美意,我们就住这里,不必另外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