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娆仔细打量着面前站着的男子,轮廓分明,一双丹凤眼微微眯起,抛去那些不好的传言,乍看上去,也算是一个清新俊逸的翩翩俏公子。
伴着那薄唇抿起的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说他貌比潘安也不为过。
唇红齿白,无怪乎能招惹得那些秦楼楚馆花魁,为了他朝思暮想。
再往下看,优雅的天鹅颈,锁骨明朗,精瘦的胸膛略微有些肌肉,在灯光下披着淡淡的昏黄。
她手里的动作有一刻迟疑,眼神里闪过一丝异样。
若他不是沈子晋,遇上这般好颜色的男子,她倒是有心养娇养起来,便不必弄到身边,在外面寻一处深宅,穿金戴银的供奉着,做个面首也是赏心悦目。
可惜了,白白瞎了他这一身好皮囊。
且不说他身份特殊,光外面传遍的那些荒唐事,这样的面首,送上门她都嫌脏。
平江府谁不知道,武安侯沈家的世子是鸡窝的翘楚,脂粉圈的香饽饽,多少花魁娇娘为了他,不给银子也想困觉一宿。
沈子晋又好客,但凡容貌过得去,是个娇滴滴的性子,他皆来者不拒,有时候来了雅致,还能把人带回府里,丝毫不讲究什么避讳。
正因如此,及至适婚的年纪,世家贵族瞧不上他的德行,平民小户又攀不上沈家的身份。
高不成,低不就,同龄人大多都妻儿美满,唯有武安侯府这位,还孑然一身,浪荡花丛。
若是没有常娆失眼看中了他,沈家的世子夫人,怕是还得空上好几载才成。
沈子晋被她盯得心里发慌,按下脸上的失态,又补了一句。
“莫非,夫人也和那些琴楼的姑娘一样,馋为夫的身子了?”
他虽穿的是女装,上身又未着寸缕,脚下还踩着两个铃铛,叮呤咣啷的透着一股子艳|俗气,但面对她逼仄的气势,还能稳住一丝的不悲不怯,就比平江府大多数纨绔来的有骨气。
只是,皮相虽好,然却长了一张臭嘴,嘴里说出来的话,实在太过讨嫌,把她最后一点儿偏好也给抿去了。
她懒于应声,只递了个眼神过去,转身,兀自在一旁捡了一张干净的椅子坐下。
沈子晋对自己的容貌一向自信,只当她还是个姑娘,被自己这两三句荤话臊的没脸,羞愧难以言喻。
他挑眉痞笑,咄咄逼人的凑了上去:“世人多污蔑我好色,没想到夫人与我一样,也是同道中人。”伸手在自己脸上搓摩两下,笑的明媚,“日后咱们夫妻两个的闺中兴致,一定是般配的很。”
常娆双眉蹙起,额间拢起一条‘川’字,搭在小桌上的手握紧拳头,咬牙笑着吩咐了一句:“留着这张脸,给我狠狠的打!”
跟着陪嫁来的婆子丫鬟,都是精挑细选,会些拳脚的壮妇,常老爷害怕女儿在沈家受委屈,特意花重金请了有名望的镖师悉心教导过。
七八个身材粗壮的婆子一拥而上,寻常有把式力气的庄稼汉都能被撂倒,加上这几位又有些能耐,两个人反钳住他的臂膀,沈子晋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来得及反应,馒头大的拳头就朝着他肋骨胸腔铺天而来。
可怜他一身精瘦排骨,零星一点儿拿得出眼的匀称身材,也是为了自己镜前行事瞧着顺眼,才无奈练出来的花架式,对上这群夯笨又有蛮力的婆子,只呜咽着哼唧一声,两三拳被卸去了力气,又挨了几脚,连到嘴边的脏话也生生咽下。
一顿拳打脚踢后,漂亮的沈世子像一只打了霜的捏儿鸡,灰头土脸的被按着脑袋,身上那条胭脂色的水裤沾了不少鞋印子,暗扑扑的写满了狼狈。
沈子晋荒唐小半辈子,碰到过的女子皆是娇柔似水,孱弱拂柳,比娇花还要旖旎的妙曼俏佳人儿。
生平头一次碰上这样强势的主,开不起玩笑不说,还一言不合就动粗,连身边的丫鬟都粗鲁比男子。
更可恨的是,此等粗俗的商户蛮横之辈,还是自己昨日八抬大轿娶进门的媳妇。
他目中闪过凛色,挣扎了两下不得开脱,咬着牙恨恨骂道:“母夜叉!虎姑婆!娶了你这泼妇,爷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琉璃当即就听不下去,沈子晋是什么名声?空长了一副皮囊,连风月场的姐儿们都能跟他作乐,屁本事没有的一个窝囊废,还敢骂她家小姐!
她面如冰霜,递了个眼色给钳制的那两个婆子。
沈子晋骂到一半,膝窝倏地被踹,牙齿磕在舌头上,鞋尖绊住了丢在地上的衣衫,整个人踉跄半步,狼狈的跪在地上。
入目,是一双精致的鸳鸯绣鞋,抬头,正迎上常娆那张笑靥如花的脸。
常言道,男儿膝下有黄金,自尊心被人明目张胆的的踩在脚下,沈子晋登时恼羞成怒,最后一点儿脸面也不要了,拧眉怒斥:“你这个不守妇道的泼妇,老子特么的是你爹!”
珍珠眼疾手快,随手从地上捡了一块粗布,要堵他的嘴,却被常娆开口拦下。
“你也就这点儿能耐了,吃花酒,耍花娘,唱艳曲,做春梦。”
一只纤柔的玉手伸至他的面颊,葱白似的指头勾起掌中的手帕,细细替他擦去脸边沾上的土色。
常娆眉眼和顺,轻描淡写的陈述道:“你为了打我的脸面,新婚之夜在书房和我的陪房丫鬟滚做一处,我气不过,让人打你一顿也是活该。”
“呸!你这个泼妇!”沈子晋偏头啐过一口。
自古夫字天出头,只听说过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三妻四妾也是常事,哪曾听闻女子气不过把夫君打一顿的道理!
常娆也不恼,随手把擦过的帕子别于他颈间的玉牌之上,为了牢固,特意勾着指,在那红绳上饶了两环。
处理好了不要的废物,她才淡淡一笑:“你也知道,我出身商贾,你要真想对着骂,我身边可有的是人能带你好好开眼。”
常家女公子口下无德的事迹人尽皆知,都说她们家养了一拨乡下专善骂架的悍妇,连大柳树茶馆的说书先生都在她家门里吃过败仗。
沈子晋目光徘徊,眼下情况明显不利于自己,当然不能再自取其辱。
他别过脸去,小声嘀咕抱怨:“我不和你吵,泼妇!”
常娆撩起眼皮,瞄他一目,只见他五官绝美,贝齿紧扣着薄唇,在灯下显得格外红|艳,脸上微微显着怒意,倒不丑陋,莫名的带着一丝娇嗔。
美色当道,好看是真的好看。
可惜她利欲熏心,再好的美人放在银子面前,她还是更喜爱白花花的银子。
她盘玩着腕上的点翠缠丝金镯,指甲拨弄出嗒嗒的声响。
收回目光,点头首肯道:“有自知之明是对的,侯府等着我常家的银子保平安,你在我眼皮子底下讨生活,是该收敛着些。”
“泼……”沈子晋决眦,骂骂咧咧的就要反驳。
常娆把金镯子一拨,金子磕在另一根金子上,清脆凝绝。
她敛去笑意,沉声提点:“这门亲事好就好了,不能好也只能就此作罢,反正我不入你们沈家,日后也是招赘贵婿,倒不如,今日就把你捆着送去清晖园,你我二人当着侯爷的面,把和离书一签,你继续快意人生,我自抱着黄金白银还回常家!”
她又不是非他沈子晋不可,当初不过是看中了武安侯年迈,府里又没什么过于亲近的权势,日后沈子晋这个漂亮的草包废物袭爵,她权钱两得,常家的生意还能更上一步罢了。
总归是要讨个男人过日子,找谁不是找呢?
既然沈子晋死活不乐意,那她不如另选旁人,天底下皮相好的多的去了,保不齐日后还能碰上又干净又心仪的呢!
沈子晋见她神色决绝,瑟缩了一下脖子,老爷子可是特意提点过他,要好生善待娶进门的这位商户娘子,阖府命脉可都等着常家添银子进来。
若新婚第一天,就闹出了和离,依老爷子的脾气,恐怕恨不能将他打死才好。
他低头盘算,眼神恍惚,最后落在了胸前缠着的帕子上。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不过是一时运气不好,碰上了个彪悍的夜叉而已,只当是避火图上演的那些另类情致,他把灯一吹,还不都是一个样子。
他忖度片刻,终是抿着唇,小声开口:“你先把我放了,咱们还能商量!”
常娆蔑笑:“商量?不知世子爷要和我商量什么?”
她轻轻挥了个手势,让婆子们松开禁锢。
沈子晋被她眼底的轻视刺的心火上蹿,又不敢再开口骂人,活动着筋骨,转头环顾,瞧见跪在身后不远处,不住磕头求饶的小丫鬟。
坏笑着朝斜后方一指,努嘴示意:“把她给我,日后咱们两个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的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
既然她嫌那小妖精打脸,那他偏要把人拘在身边,好好偏疼才成。
常娆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宝婵狼狈的裹着一件男子的大袖衫,不堪遮蔽,露在外面的白皙四肢上满是不明的红痕。
常娆哼笑,站起身子前走几步,鸳鸯绣鞋笔直的敛步在大袖衫旁,她又回过身子在沈子晋脸上打量。
沈子晋得意,故意出言激她:“怎么,夫人莫非吃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