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陶暮下午的戏份是男主角蒙面溜进魔教,被扮演魔教教主的穆华庭发现,两人大打出手的一场戏。因为这段戏要拍到男三号的脸,为了争取最好的拍摄效果,剧组的意见是让穆华庭亲身上阵。
穆华庭吵了一上午也没能让陈导答应他用替身的请求。穿威亚衣的时候脸色难看的像便秘,又惊又怕的看着陶暮,生怕此僚借戏打人,公报私仇。以至于拍戏期间,但凡陶暮有挥剑刺人的动作,穆华庭必定兔子般往后乱窜,动作迅速的连摄像机都只能拍到一片残影。全然没有魔教教主应有的霸气凛然风姿傲骨。
——怂成这样,这戏还怎么拍?
陈益谦忍无可忍,接连喊了八次“咔”后,拿着大喇叭怼穆华庭:“穆华庭,你特么是来拍搞笑剧的吗?”
穆华庭又惊又委屈,大声嚷嚷:“不怪我。陶暮故意吓我。”
陶暮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
整个剧组都抱着膀子呵呵。当他们眼睛都瞎吗?人家陶暮明明什么都没做,可见穆华庭不仅品行败坏,甩锅的能力也惨不忍睹。
被整个剧组质疑的穆华庭也委屈坏了。坚称陶暮不安好心,肯定会趁着拍戏揍他。要不是他每次都跑的快,这会儿都被陶暮揍趴下了。
陈益谦对穆华庭的重度脑补忍无可忍,为了不耽误拍摄进程,终于捏着鼻子同意了穆华庭想用替身的请求。
穆华庭大松了一口气,以平生最快的速度脱了威亚衣,两只眼睛瞅着陶暮,扬着下巴示威。满脸都是“你能耐我何”的嘚瑟嚣张。
在旁扮演炮灰教众的大毛小胖气的牙根痒痒,恨不得立刻把穆华庭堵小胡同里套麻袋。
陶暮面无表情仗剑而立。连一个眼神都没给穆华庭。
给穆华庭替身的武替是苟日新团队的一名武行,叫大罗。昨晚上一起喝过酒的。见到陶暮后,压低了嗓音替陶暮抱不平:“……你也太实在了。要是换了我,肯定趁这机会狠狠揍他一回。看他以后还敢不敢乱泼脏水。”
“没那必要。”陶暮淡淡回了一句。人被狗咬了一口,总不能反咬回去。他要真那么做了,跟穆华庭那傻逼又有什么分别。再说片场上有那么多人看着,就算搞小动作又能伤到穆华庭多少?他既然连套麻袋这种事都懒得做,自然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落人把柄——他就是在对戏的时候随便发挥了一下自己影帝级别的演技,情绪代入上辈子演过的变态杀人狂,一双眼睛盯着穆华庭的时候,就像屠夫看着砧板上的猪肉。果然穆华庭很不禁吓,自己就把自己折腾成神经病了。
然而压戏这种事情,说起来也挺玄的。除了当事人能感觉到,其他人是否有这个敏锐触觉还真不好说。不过就算能看出来也无所谓——他凭本事压戏,穆华庭接不上来,是穆华庭自己没本事。
大罗看了陶暮一眼:“那倒也是。我听说赵可平还给你牵线搭桥,介绍个男三号的试镜。真要是通过了,你这番罪也算没白遭。”
陶暮没吭声。
有大罗的配合,这幕戏拍的很顺利。
下戏之后,陶暮找到陈导,想要一份昨天拍摄的武打视频:“做简历用,以后试戏的时候没准儿用得着。”
陈益谦既然想示好陶暮,自然不会拒绝这点小事。毕竟陶暮这辈子并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只是在给视频之前,还是习惯性的叮嘱一番:“电视剧播放之前,不要把视频外传。以免影响到剧组的正常拍摄。”
顿了顿,又补充道:“也不会太久。过两天剧组会上一个宣传片花,估计会有这一段。你自己把握一下就好。”
陶暮点头。
见陶暮跟陈导说完正事儿,沈毓笑眯眯的走上来,手里还捧着一个水果手机的包装盒:“陶陶,生日快乐。”
陶暮看了一眼沈毓准备的礼物,婉言拒绝:“我已经有了,是小胖送的。而且我没有准备你的礼物。”
言外之意,你也不用送我生日礼物。
拒绝疏离的态度表露无遗。
沈毓不以为意:“那你把电话号告诉我,我存一下。”
陶暮:“我还没去办。”
沈毓:“那你有微博吗?咱们互关一下吧?我微博下的粉丝都想知道你的信息。”
没等陶暮开口,沈毓又说道:“你就算拒绝也没用。我已经跟王野、庞岳互关了。你就是不告诉我,我回去翻他们的好友关注,迟早能找到你。”
陶暮看了沈毓一眼,没再拒绝。
沈毓笑嘻嘻的搜索出陶暮的微博,看到那清丽脱俗到毫不做作的微博昵称,忍不住惊奇的看了陶暮一眼。
陶暮面无表情:“怎么?”
“没什么。”沈毓笑道:“就觉着你这名字起的挺好玩的。我听王野和庞岳说,他们的微博名都是你给起的,要不你也给我起一个呗?”
陶暮没吭声,显然是不愿意的。
沈毓笑了笑,也没再步步紧逼。他觉着陶暮这人挺好玩。看上去凶巴巴的不爱理人,其实特别傲娇。只要你对他好点儿,嬉皮笑脸点儿,他就算认真烦你,也不会拒人于千里之外。就像他在非洲草原上见过的皮毛漂亮的超大型猛兽。需要小心翼翼地接近,循序渐进的讨好,要耐心顺毛,最后才能撸毛。
却不知道陶暮一应举动,只是担心对沈毓态度不好,会触碰剧情反弹。
重生这些天,陶暮结合自己上辈子的经历和脑袋里时不时飘出的【书评】认真分析过:但凡沈毓喜欢,或者真心喜欢沈毓的人,运气和结局通常不会太差;但凡不喜欢沈毓,尤其是恶意针对沈毓的人,运气和结局绝对不会好。至于那些对沈毓态度平平基本上没啥交流的人,沈毓没太关注,【书评】也没透露过。
综上,陶暮总结,沈毓的主角光环也是有限制范围的。越是接近沈毓的人越要克制自己对沈毓的反感。否则就会莫名其妙的霉运缠身。
因为身世关系和上辈子的经历,陶暮注定不会喜欢沈毓。碍于剧情的强大惯力,陶暮也不能像上辈子那样敌视他。思前想后,陶暮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克制对沈毓的情绪。能敬而远之是最好的,就算不能,也要保持距离。
下戏后,陶暮又等了大毛小胖一会儿,三人一起回家。致力于当吃瓜大V的俩位发小一回到家就直奔电脑,跟重度的网瘾少年差不多。
“哎呦我去,一天涨了三千粉丝好开心。”大毛小胖盯着微博页面傻乐:“真不愧是明星,这互关一下,好处就是多。”
说着,还不忘问陶暮:“你不是也跟王子互关了吗?涨了多少粉儿了?”
“不知道。”陶暮闷闷的应了一句。心说一群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墙头粉,谁稀罕。
“哎,你干嘛去呀!”大毛小胖一脸懵逼的看着拿起钱包就要出门的陶暮。
“去买鸡爪子。”陶暮道:“不是说好了周六给你们烤鸡爪子嘛。”
两屁股黏在电脑前的重度网瘾少年们立刻起身:“我也去。”
结果陶暮并不是去市场,而是到楼下萍姐的饭店询问进货渠道:“能订十斤鸡爪子吗?我在这边不太熟,也不知道谁家货好。”
老板娘比了个手势:“没问题。明天早上要吗?”
“最好是今天晚上。这样明天中午就能烤了。”
老板娘二话不说,立刻打电话订货。
半个小时后,新鲜的鸡爪子送货上门。老板冯哥特地知会陶暮:“今天九点就关门。到时候哥把厨房让给你,你就放开了干吧。”
陶暮:“……”
冯哥特别热情:“需要哥给你打下手吗?”
“不用。”陶暮做饭的时候特别讨厌有人帮忙。因为会打乱他的节奏,相比帮忙更像碍事。
冯哥笑了笑,也不知道陶暮是真的不需要帮忙,还是怕人偷师。
不过冯哥还是信守承诺的在九点钟将后厨交给陶暮。他和萍姐在前面边看电视边嗑瓜子边等人。
晚上九点钟,外面的夜生活刚刚开始。可是在后厨一隅,却安静的仿佛万物都要沉睡了。
原本喧嚣吵闹的厨房沉静下来,只有陶暮一个人系着围裙站在水龙头前,一遍一遍的清洗鸡爪子。陶暮用的是长流水,哗哗的清水浇在鸡爪子上,将食材彻底冲刷干净的同时,冷水也让鸡皮的口感更脆。洗干净食材后,陶暮把鸡爪子放进大铁锅里焯两分钟,再用冷水冲。这样可以除掉腥味和多余的油腻脂肪。
紧接着是调卤味料。这一步需要用上好的五花肉煸出新鲜的荤油。然后将特质的香料和调味料放进去爆炒。陶暮学的是宋老头的独家秘方,是老头子在陶暮很小的时候手把手教他的。老头子曾说,一个厨子在做菜的时候应该做到心静手稳,心静方能仔细掂量火候,手稳才能对得起食材本身。
可惜陶暮上辈子做菜的时候从来心不静手不稳。因为他上辈子做的菜,要么是为了讨好沈家人,要么是为了拉拢合作伙伴。做人功利,做菜也没办法拿捏火候。
很多人都说他做菜时杂念太多,做出来的菜肴没有沈毓的纯净。
虽然陶暮自己也不知道做菜时想什么跟菜的口味有什么因果上的联系。
厨房里渐渐传来一股诱人的香味。有点像红烧肉,只是味道更清新,香味也更浓郁。
坐在前厅的食客们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老冯惊艳的道:“陶暮这手艺,行啊!”
“那是当然。”大毛小胖与有荣焉:“我们家暮哥厉害着呢!”
“这也太特么香了。”每天晚上都赖在饭店看电视吹空调侃大山的老食客们摸了摸肚皮,刚刚吃过晚饭,这么一会儿竟然饿了。
冯哥按耐不住,示意大毛小胖进去问问:“能不能先来点儿尝尝?”
“还没做好呢!”大毛小胖也馋的不行,暗搓搓的趴到厨房门口:“暮哥,能先给几口尝尝咸淡吗?”
“我料还没弄好呢!”陶暮硬邦邦的回绝:“你帮我问冯哥,厨房里有花雕酒吗?”
“有——”没等大毛小胖开口,冯哥蹭的起身:“水龙头上边那架子上,一个黑坛子装着的,上面贴了一张红纸的。”
“我看到了。”陶暮应了一声,将花雕酒搬下来,到了大半坛。只听锅里滋啦一声响。浓郁的香气冒着白烟扑鼻而来。香味氤氤氲氲的窜到前厅,老食客们的口水哗啦啦的流了一地。
“不行我真受不了了。”有人猛地窜出门外,上隔壁串店点了三十块钱肉串。
陶暮仍旧在耐心做卤味调料。半个小时后,陶暮将焯过灞过的鸡爪子扔进铁锅里,小火焖炖。
这一炖就得半个钟头。直接把鸡爪子煨的骨酥肉烂,皮软筋糯。
前厅的老食客们已经阵亡一大片了。
冯哥两眼放光的看着陶暮:“接下来我们该干什么?小暮你随便吩咐,哥给你打下手。”
接下来有什么事情?
陶暮顺手将煨好的鸡爪子扔进刚刚熬好的秘制卤汁里浸泡:“……其实也没什么事儿了,就泡着入味儿就行。”
“浸泡期间不需要用什么特殊的手法给鸡爪子按摩吗?”冯哥脑洞大开,从宫廷祖传秘方一直YY到民间祖传秘技,正准备大饱眼福大开眼界。
就见陶暮一脸黑线的说道:“并没有。”
冯哥:“……”
满腔热血被一盆冷水浇灭。冯哥幽幽怨怨地看了陶暮一眼:“那你上楼休息吧。”
冯哥看着陶暮,本想打听一下卤味的做法,思前想后还是没有开口。只是在饭店关门后,拽着萍姐进后厨一顿观察,想知道陶暮到底用了多少调料和香料——
结果也没看出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