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在曾经属于林初初的院子里踱步不语。
爹娘大吵了一架却不欢而散,他不知道为什么娘一口回绝初初回来。侯府家大业大,怎么就容不下一个小小的初初呢?
他看着手中的匣子,里面全是妹妹以前最喜欢的东西,可是她一样也未带走。如今她的院子已经被林晚晚占了,他去的迟,只来得及保下这个匣子……
短短几日,除了这个匣子,这个家里已经没有了初初曾经在过的痕迹。
林霄阖上眼睛,心口被一块无形的大石头堵得严严实实的。
曾几何时,侯府里只有他与林初初两个孩童,林霄将小妹妹宠在心尖上,总认为这世间最好的才能配得上她。
只是后来他大了,男女当防,他又经常跟随父亲外出,与妹妹见得少了,交流也不多了。
可是在他心里,初初一直是他想护在身后的娇娇儿。
没想到一瞬间,大家都告诉他,他护错了人,他的亲妹妹因为林初初的互换,吃尽了苦头。
他也自责,自觉应多关爱林晚晚些。可是多年的情感怎么能说变就变?
就如现在,在林晚晚的怒视下,他还是忍不住小心收拾好这个匣子,想要给初初留一点曾经存在的念想。
他第一时间邀了苏希庭,初初和晚晚都是他的妹妹,他必须弄清楚,苏希庭是怎么想的!
苏希庭是宣国公世子,有道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要说大周朝有谁能配得上这句话,当属苏希庭莫属。
他年纪轻轻便连中三元,已获翰林一职,又是国公世子,可是京城女眷暗恋的不二人选。
可惜这等云端上的公子早早与忠勇侯府定亲,直叫其他人肖想不得。
况且他与林初初自幼相识,一同长大,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纵使不认识他们的外人,乍一看二人也最是登对。
万万没想到,就在正式定亲的时候,侯府竟然传出惊天秘闻,林初初竟不是忠勇侯的亲生女儿!
一时间,盯着两府的人均是八卦之心骤燃,不知这两家要如何应对。
手心手背都是肉,林初初养成如今模样,侯府可是下了不少心血,难不成就这样弃了?
那农户长大的真千金据说样貌也甚美,可自古求妻求贤,国公府会同意换人?
可万万没想到忠勇侯府的决断下得如此之快,沈知鱼眼也不眨就将养了十几年的林初初视作空气,直接对外昭告了林晚晚的身份。
至于那封婚约,侯府的意思也明显了——他家可只有林晚晚一个女儿!
苏希庭知道这消息时也是懵的,从小到大,他一直知道林初初将是他的夫人,初初知书达理又貌美过人,二人志趣相投,实属良配。
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二人会因身份门第错失彼此。
知道消息那一日,他就去拜见了父亲母亲。
“你可知自己是谁?”在他求父亲同意继续求娶林初初时,那个纵横宦海沉浮多年的男人,只问了他一句。
他是谁?对外,他是宣国公世子,是赫赫有名的青年才俊。可是他知道,那些虚名只是祖上荫蔽。国公府到了他父亲这一辈已几近虚设。
外面的人只看见国公府的荣光,哪里知道其中的难处。越是这样顶尖的世家,就越是容易被圣上所忌惮。父亲如履薄冰慎微这些年,步步走来胆战心惊,他全都看在眼里。
宣国公一门的荣辱,未来的兴旺,全系于他的身上。
他可以不顾一切抛弃宣国公世子的身份,以翰林之身迎娶林初初,但是然后呢?
他将是背弃家族的罪人,愧对祖宗的不义之徒。
所以,他的夫人,断不可能是个农户女!
更何况,别的不提,母亲高氏与侯府主母沈知鱼乃手帕交,就冲着这个交情,他与林初初也是绝无可能。
看着怒气冲冲赶来质问他的林霄,苏希庭却似乎已经醉了,伏在乱七八糟的杯盏中,喃喃道:“我也不想的,我努力了,真的努力了……”
“你这个懦夫!”林霄提起他的领子,拳头紧握,却在看见对方眼中密布的血丝时顿住了。
苏希庭却自顾自又捞到一杯残酒,一口饮尽,颓然一笑:“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一句话问得对方也泄了气。
林霄松了手,瘫坐在椅子上。
苏希庭是个懦夫,他自己又何尝不是?
他敢追回林初初吗?他敢保证能护住妹妹吗?
林霄惨笑一声,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仰头饮下,辛辣的感觉从喉管直捅心肺,呛得他眼角都冒出泪来:“可是,可是初初怎么办呢?她是无辜的呀!”
当年她也只是个襁褓中的婴儿,命运造化,她不过是随波逐流的一片叶子,从始至终,都不能自已罢了。
二人相顾无言,喝了一杯又一杯,终于都醉了。
……
林初初这边,终于等到去集市出摊那一日,天刚蒙蒙亮,她就起了身,出门一看,林权和李氏已经将蔬菜都放到了驴车上。
见她起来,还埋怨咱们不多睡一会。
三人用了点稀饭,李氏又装了几个馒头,赶紧套了车向城门走去。
城东集市虽都是流动摊位,但大多都是熟脸,有着约定俗成的摆摊地方。
林权驾着车到了地方,就忙着卸货。
李氏原是想照料林初初的,但今日特地多起了些菜,眼看周边熙熙攘攘已经有客人了,李氏也顾不得了,关照了一声,就帮着林权码起了菜。
林初初这才细细打量起四周来。
城东的集市还是比较宽敞的,做各式生意的都有,而且这条街位置巧妙,附近没隔几条街便是城里最繁华的闹市,人流量大、出货也快。附近的酒楼商户,大多都在这里进货。
今天林家主要卖的是青菜和萝卜,虽是普通,价格也低廉。但他们菜长得鲜活漂亮,往日那些大户里用度也多,销得也还可以。
尤其林权忠厚,这些年也结识了一些老客户,还有几个据说是高门里的后厨管事,有了长期合作,他倒也不担心东西卖不出去。
可是万万没想到,今日的生意却出奇得差!
眼见过了约定的时间,原先定菜的人没来就罢了,连散客都不大停留,只在摊子上扫了一眼就走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
林权嘴角紧闭,眉头拧成麻花。
李氏更是满脸愁容,却不敢叫林初初发现,只蹭到林权旁悄声问道:“这,钱管事不会爽约吧?这萝卜还能放,菜蔫的可快了……”
青菜讲究的就是水灵,一旦发蔫起皱,可就卖不出好价钱了。
林权坐不住了,他以前帮忙送过菜,认识路:“你看着初初,我去问问。”
李氏点点头,转身却看见,林初初抱着馒头盯着隔壁小小的馄饨摊子在发呆。
“初初,你是不是饿了?”馒头太硬,她肯定是吃不惯的,李氏想着,摸出两文钱,刚想招呼店家给她上一碗馄饨。
林初初却拉住她,径直走到馄饨摊子前,问道:“婆婆,这炉火您还用吗?可否租给我片刻?”
炉火?租?
李氏张了张嘴,正巧与那刚刚抬头的摊主毛氏对上目光,二人大眼瞪小眼,愣住了。
集市上做馄饨的就只有这一家。
摊主毛氏已年过半百,年轻时候丧夫,又无子嗣,公婆去世后家产被夺,她也就被赶了出来。这些年就靠在集市里支个馄饨摊子过活。
摊子做的是早晚生意,都是来往客人垫垫肚子的,现在早就过了早点时间,毛氏也不收摊子,只就着炉子剩余的一点炭火烧点开水,等会要烫烫碗筷,擦洗桌子。
她为人也和善,这附近谁家要喝点热水,跟她说一声就行。
此刻突然听见有人要租,她还有些讶异,待看见摊子前俏生生的小姑娘,又看见她身后搓着手的李氏,这才笑道:“这是你家的?”
李氏点点头。
她在附近卖菜也有不少时候了,虽从未跟毛氏买过馄饨,但偶尔有挑剩下的菜也会送点给毛氏。左右是家里种的,就当送邻居尝尝鲜,是以二人关系也算不错。
听见毛氏有些稀奇,她也有些不好意思:“丫头第一次来市集,对什么都有些新奇呢。”
毛氏也笑了,擦了擦手,指着炉子对林初初道:“你要用就拿去吧,谈什么租不租的。就是没多少火了,你去那边捡两根松疙瘩放里面,那东西经烧。小心烫着。”
“哎,谢谢大娘。再借您的锅子用一用。”林初初也不客气,喊李氏搭把手,将炉子小心抬到了菜摊子旁边。
李氏不知道林初初想做什么,但难得女儿这么有兴致,她也不愿扫兴。
赶紧拎了两捆青菜,递给毛氏:“老婶子,真是麻烦你了。”
毛氏摆摆手:“不过是点柴火,也不值钱。”
话是这么说,李氏还是硬要她留下了菜。
而林初初已经架好了炉子,在铮亮的黄铜锅里加了一点水,趁旁人不注意,又悄悄的加了一滴灵泉。
没过多久,水便煮开了。
林初初眼疾手快,将洗好扒开的青菜叶子一片片下了进去。
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众多喧嚣的摊子中,突然冒出一股热腾腾的蒸汽。